革命视野下的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研究_政治论文

革命视野下的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研究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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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中期行为主义学派兴起以来,政治参与逐渐成为西方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很长时间里,绝大多数的政治参与研究者,都把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投票选举行为作为主要考察对象,而关于其他国家地区和其他参与形式的研究则相对比较薄弱。①不过,美国学者亨廷顿和米格代尔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版的几部著作属于难得的例外,这些著作对发展中国家的农民政治参与问题作了深入的比较研究和理论探讨,如今已成为农民政治参与研究的经典之作。②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农”问题重要性的不断凸显和基层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农民政治参与问题开始引起学界的普遍关注。据笔者所见,目前已有两部专门探讨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著作问世。③另据“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检索,1994年开始出现以“农民”和“政治参与”为标题的论文,1999年以后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07年5月已达188篇。

但总体看来,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研究现状仍难令人满意。一是对西方学界的政治参与研究及相关理论了解不够,研究视野比较狭窄;二是缺乏以翔实的田野调查和文献资料为支撑的实证研究,泛泛之论较多而创新性成果较少;三是在研究时段上主要集中于当前的村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而对改革开放以前农民政治参与的研究比较欠缺。笔者认为,从革命视角、现代化视角、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等不同的理论路径深入挖掘,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研究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限于篇幅,本文主要从革命视角出发,简要分析农民以革命方式参与政治的动力和形式,并对动员型政治参与的得失略作评析,以期为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于农民与革命之间的关系,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有过深刻的论述。他认为,在政治参与程度极为有限的体制内,传统乡村精英的支持已足以保持政治稳定;而在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逐渐拓宽的制度中,农民就成了决定性的集团。一旦农民意识到自己正在受苦,而且认识到能够想办法来改变自己的处境,革命的爆发就指日可待了。④米格代尔更明确地断言:“20世纪是农民革命的世纪。”⑤但是在各国革命进程中,农民所发挥的作用差别甚大,正如斯考切波所指出的,法国、俄国、中国都发生了一场农民反对地主的革命,但相比之下,中国革命最为明显地表现出是以农民为基础的社会革命。⑥毛泽东在回答“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革命的首要问题”时,把包括半自耕农和贫农在内的农民阶级归入“半无产阶级”之列,视为“我们最接近的朋友”⑦。在正统的党史书写中,也明确将“农村包围城市”的独特革命道路视为毛泽东等中共第一代领导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发展。⑧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大致都能同意,20世纪中国历史发展的主题是社会和政治革命,而中国革命的基本动力来自农村和农民。

如果说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体力量,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农民变成了革命者呢?换句话说,促使农民以革命方式参与政治的动力何在呢?这是从革命视角探讨农民政治参与的一个基本问题。多少有些令人惊讶的是,中西学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存在许多共通之处。⑨大陆地区的党史和革命史学者往往从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强调乡村社会中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最典型的说法是,传统乡村社会中8%的地主、富农拥有全部土地的70%到80%,而占据乡村人口绝大多数的贫农、中农和其他阶层总共只拥有20%到30%的土地。⑩因此,农民革命发生的根源在于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中固有的冲突,农民阶级遭受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中国共产党则借助种种经济手段和政治手段来发动农民,使之认识到自己的悲惨处境,进而成为现存政治秩序的反抗者。这种解释颇类似于西方学界关于中国革命的所谓“群众路线”模式,该模式认为中国乡村社会拥有强大的革命潜力,中共通过群众路线来唤醒农民,释放这种潜力。有的学者更进一步,认为农民不仅是革命的潜在力量,而且在共产党干部到达之前就已经在制造革命了,共产党甚至不得不修正自己较为温和的革命计划,以满足运动中农民的要求。(11)

另一些学者虽然同意乡村社会中蕴藏着革命潜能的说法,但更加强调革命政党在动员和组织农民方面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这种观点认为,正是中共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效率使传统中国社会中分散的、远离政治的、由一个个细胞组成的单位(家庭、宗族、村庄等)被纳入规范的、等级制的严密结构中,从而使现代意义上的革命得以形成。(12)一个革命政党要想生存和发展,必须通过动员群众、激起更高的政治参与来保持足够的动力,但同时又须使之保持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否则就会适得其反,让自己被民众政治参与的巨浪所淹没。高度严密、坚强有力、效率高超的组织系统,正好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党内著名理论家艾思奇曾经敏锐地指出,共产党只有两种政治任务,“一种是宣传和教育任务,另一种是组织任务”(13)。组织和动员,分别指向两种需要:发动革命力量和将这种力量纳入制度化轨道,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造就了中国革命的胜利。

不难发现,从乡村阶级斗争和中共群众路线出发来解释中国革命,是与形式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相一致的。根据这种假设,农民是和其他社会个体一样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动者,他们只有在能获得现实利益的情况下才会采取革命行动,否则宁愿维持现状。米格代尔的一个基本假定就是,“农民参与有组织的革命运动,是农民在革命组织提供的利益刺激下为解决某些个人和农村社会问题而做出的尝试”(14)。如果将问题重新表述为农民以革命形式参与政治的动机,那么上述回答可以简单地归结为“经济利益驱动”。亨廷顿曾经指出,农民的具体目标在于现实的物质利益,这种目标会促使他们参与政治活动,而对这种目标的满足则会促使他们退出政治活动,因此,农民既是潜在的革命者,也可能成为政治上的保守因素。(15)这一看法敏锐地抓住了影响农民政治参与的一个关键性因素。以土地改革运动为例,多数农民最初对“诉苦”、“斗地主”之类的政治活动并无太大热情,这既是由于他们对政治的冷漠天性,也与传统乡村的道德观念和害怕“变天”的现实顾虑密切相关。共产党正是以现实物质利益为驱动,将诉苦、斗争、参加农会等政治行为与分配“果实”的经济利益挂钩,才成功地打破了农民的冷漠和顾虑,促使他们参加各种群众组织和政治活动。但也正因如此,如果没有不断的物质利益刺激,农民的斗争热情就难以持续下去,这是许多基层干部和工作队员面临的困扰之一。

还有一些党史学者会寻求更具意识形态色彩的解释,认为中国共产党为农民带来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和共产主义的美好前景,使农民阶级反抗地主阶级的斗争得以超越传统农民起义“改朝换代”的性质,成为一场争取平等和解放的社会政治革命。塞尔登等美国学者也在某种程度上认可这种说法,强调农民在共产党的引导下产生了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斗争的思想信念。(16)不过,更多的西方学者宁愿诉诸另一种更加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民族主义。在约翰逊看来,由日本人侵略、奴役和迫害所引发的农民民族主义,才是中国共产革命得以发生并最终获胜的关键所在,日本人的入侵赶走了传统士绅,共产党人则以抗日组织填补了乡村权威的真空,并以游击战争吸引了被日军暴行所激怒的农民。换言之,共产革命的爆发是出于民族战争的偶发性而不是传统乡村社会的固有矛盾,与其说它是一场社会革命,不如说是一场农民民族主义运动。(17)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解释模式并不是非此即彼、互不相容的,相反,多数研究者总是尽可能地表现出对其他观点的包容和理解,这显然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当农民在种种动机驱使下卷入革命潮流后,他们又是以何种方式参与革命政治的呢?按照政治系统论的观点,政治参与的实质就是政治主体对政治体系的输入。政治输入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要求,主要是关于产品分配、行为管制、资源提取、信息传递、参政权利、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要求;一种是支持,包括参加投票之类的“政治性支持”,以及纳税、服从、关注、尊重之类的“顺从性支持”(18)。在现代民主政体中,政治参与者的要求和支持均以现有政权为对象;而在革命进程中,现有政权成了被颠覆的对象,革命参与者的要求和支持也会转而指向革命精英、革命政党和革命政权。从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民政治参与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

投身群众运动。从1920年代的土地革命开始,群众运动一直是中共实施政治动员和乡村治理的基本手段,也是乡村政治运作的基本形态。运动一旦形成,几乎所有乡村社会成员都会或主动或被动地卷入其间,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阶级敌人成为斗争对象,村干部、党员、积极分子成为领导者,普通群众成为参与者。革命政党和革命政权以工作队为媒介,可以与乡村社区实现近距离的互动,保证运动沿着既定的轨道运行。群众运动还常常伴随着财富的剥夺、权力的调整,这种资源再分配既是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乡村民众广泛参与运动的基本动力所在。以每一次群众运动的具体目标为媒介,革命政党和革命政权可以名正言顺而且便捷有效地直接介入乡村社会生活,既能最大限度地扩大农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又可以将其限制在自己设定的轨道之上。

参加政治组织。随着革命的不断推进,中共在乡村社会逐步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组织网络,绝大多数乡村民众都被纳入到这一网络中来。(19)基层组织的种类、名目繁多,权力来源、职责权限、组织形态也各有不同,就其基本性质而言至少可以分为四类,即党政组织(党支部和村政权)、阶级组织(贫农团或贫农小组等)、群众组织(以农会为核心,包括妇会、青会等)和武装组织(民兵队、村团部等)。此外还有顺应运动发展的阶段性需要而成立的各种临时性组织,多以“委员会”名之,例如清算委员会、诉苦委员会、分配委员会、动员委员会、生产委员会、参军委员会等等,其成员多与常规组织相重叠。在理想状态下,组织网络最核心的部分是基层政治精英(党员和干部),稍外围是以贫雇农为主的“基本群众”,再外围是以中农为主的普通群众(农会等群众组织可以视为其组织边界),不属于任何组织者(老弱病残等除外)则被划归阶级敌人的行列和人民专政的对象。农民或主动或被动地加入各种政治组织,是他们最基本的政治参与行为,也是他们对革命所提供的基本支持。

谋求政治地位。革命年代的乡村政治生态与传统时代大相径庭,传统的地主士绅主要依靠自身拥有的财富、知识、声望等资本来获取和维持精英地位,新型政治精英的地位则完全来自革命政党和革命政权的授权与认可。尽管多数农民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参与政治的,但的确有许多人试图凭借其阶级身份和政治表现跻身政治精英之列,这些人是农民阶级中最活跃、最主动的政治参与者。需要指出,虽然党一再强调“阶级成分”的重要性,但它绝非进入精英队伍的充分条件,因为在“翻身”大潮中“当家作主”的农民占据了乡村人口的极大比例,而担负治理之责的政治精英只能是少数人,所以更具主观色彩的“政治表现”往往成为选拔基层政治精英的实际标准,这就为谋求政治地位的农民提供了竞争的空间。政治表现大致包括斗争勇气(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对政策的掌握程度和运用成效)两个方面。一般说来,在运动的初期阶段,斗争勇气所发挥的作用更加直观,致使一些“穷得谁都不怕”的流氓无产者纷纷进入基层精英之列;但随着运动的不断深入,其破坏性的一面逐渐暴露,往往会被那些“立场稳老根正”而又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贫农积极分子所取代。令人惊讶的是,即便在公共政治活动和村庄政治舞台上,农民也并非人们通常想像的那么愚笨,他们往往能够在群众运动中迅速掌握和利用革命政治运作的基本规则,采用有效的行动策略,帮助自己获取有利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处境。(20)

监控基层精英。为了保持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革命政党需要时常对其基层组织进行整顿和清理,而普通农民群众则是帮助革命政党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助手。所以在历次整党整风运动中,往往鼓励并要求党外群众担负起审查、评议党员的责任,此即所谓“开门整党”。周恩来曾经明确指出,“以经过党的支部,邀集党外群众参加党的会议,共同审查党员及干部的方法,为最健全的方法”(21)。有学者认为,当前农村村民自治的基本目的就在于“动员村民参与对基层干部的监控”,而村民的参与之所以必要,是源于国家对基层干部(控制效率和忠实程度)的忧虑。(22)其实革命时期的开门整党遵循的更是此种逻辑。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借助群众之力对基层权力组织和政治精英实施最有效的监控,使民众与精英相互牵制,从而都更加忠实地遵从革命政党的意志;另一方面也使平日与权力无缘的农民群众得到了决定他人命运的机会,从而大大增强了农民对革命政党的认同感和参与革命的热情,使农民与革命、革命政党进一步整合起来。

提供物质资源。政治体系的正常运转必须以普通民众的“顺从性支持”为前提,同样,一场农民革命的顺利进行也依赖于农民群众提供各种资源,使革命政党和革命政权能够加以提取、管制和分配。在20世纪中国的漫长革命进程中,农民群众贡献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是革命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以解放战争时期的山东省为例,1946至1949年间农民人均负担占人均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16%、22.5%、20.3%、22.9%,远远超出了传统时代和民国前期的水平。(23)从1945年9月到1949年3月淮海战役结束,山东全省共有95.7万人加入共产党领导的正规部队,各地的基干团、警备团、民兵等非正规武装更是难以计数。(24)如一份回忆录所说,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取之不尽的兵员补充”和物质补充,解放军才能“越战越强”,最终赢得革命战争的胜利。(25)

在中国革命进程中,农民的政治参与指向两个目标,一是包括各级政权和传统乡村精英在内的旧有政治体制(即朴素宣传话语中所说的“蒋介石的天下”、“万恶的旧社会”),它们是农民要与之斗争并力图颠覆的对象;二是以消灭剥削和压迫、帮助农民翻身做主为己任的革命政党及其建立的革命政权,它们是农民信任、感激并为之提供各种支持的对象。作为革命动员者的共产党及其政权,作为革命参与者的农民群众,作为革命对象的旧政权和地主士绅,构成了一个动态的政治系统。农民的上述政治参与行为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支持性输入,它们与革命政党所提供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输出一道,维持了革命政治系统的正常运转和良性发展,并最终取代了旧有的政治体系。

以上对中国农民参与革命的主要动力和基本形式作了简要描述。但人们可能会质疑:可以把革命视为一种政治参与行为吗?从关于政治参与的许多经典定义来看,这种质疑似乎不无道理。《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将政治参与定义为:“参与制订、通过或贯彻公共政策的行动……无论他是当选的政治家、政府官员或是普通公民,只要他是在政治制度内以任何方式参加政策的形成过程。”(26)美国《政治学手册》中给出的定义是:“平民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或)他们采取的行动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合法活动。”(27)国内最权威的政治学工具书也将其定义为“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28)。据此,只有以“合法”方式或者“在政治制度内”影响公共政策的行为,才能称为政治参与。

笔者认为,这种定义未必适合于农民,也未必适合于中国,因为在20世纪以来的中国革命进程和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的政治参与很难说是完全合法的。在掌握政治权力的统治者看来,一切以推翻现有政权和现有制度为目标的暴力革命行为都显然是非法的。即便在当前村民自治的制度背景下,越级上访、宗族活动、群体性抗争等制度外参与也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29)如果采纳上述定义,农民政治参与研究将被化约、等同为村民自治研究乃至村委会选举研究,其解释力将受到极大的削弱。相比之下,笔者更认同事廷顿所提出的较为宽泛的定义:政治参与是指“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它“可以是个人的参与或群体的参与,可以是组织的参与或自发的参与,可以是持续的参与或间断的参与,可以是合法的参与或不合法的参与,可以是有效的参与或无效的参与”。更重要的是,它既可以是“自动参与”,即行动者本人自发的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也可以是“动员参与”,即行动者受他人策动而发生的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30)从这种定义出发,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研究领域将大大扩展,此前相对被忽略的革命政治参与也将开始进入政治学研究者的视野。

毫无疑问,革命进程中农民的政治参与主要是一种动员参与。许多学者都曾经指出,农民对政治有着近乎天性的冷漠感,“通常是最为消极、最无精致目标、最少组织性的阶层”,只有在与其他群体和阶层相结合的时候才会在政治上变得积极起来。(31)法国学者比昂科断言,“如果没有共产党人,农民决不可能孕育出革命思想”(32)。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的角逐,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民众动员成效的竞争。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地方自治主义者早已认识到民众动员的重要性,但他们所要动员的对象仍是地方精英而非普通民众,后者只是“供别人玩政治游戏的棋盘,而不是游戏者”(33)。国民党以俄为师进行改组后,立意动员民众、发动国民革命,却很快呈现出“上层国民党,下层共产党”的分工格局,在其执政以后也远未能深入控制农村基层社会。(34)只有共产党领导下的乡村革命,才真正开始对广大农民群众实施政治动员,使他们成为国家政治舞台上的活跃力量。从中国革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来看,必须承认,农民群众的动员参与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动员参与往往会对政治系统产生同样甚至更加巨大的影响,亨廷顿极力反对将动员参与排除在政治参与之外的做法。他不无嘲讽地写道,“如果说动员行为者与自动行为者的区别在于动员行为者没有参与政治,那等于说义务兵和志愿兵的区别在于义务兵没有参加战争”(35)。

承认动员式参与对于中国革命的重要意义,并不等于要否定它对政治民主化进程所发挥的消极影响。革命应该是社会变革的手段而不是目的,革命胜利应该成为现代化建设的起点而不是终点。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在革命胜利之后的三十年间,“共产党人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以扭转革命胜利后革命走向灭亡的普遍趋势,防止会导致丧失革命动力的‘官僚主义的制度化’,并保护革命目标和革命理想的内在生命力,从而使其成为现实社会活动的力量源泉”(36)。革命年代的激情和行为方式仍然长期延续,民众动员和群众运动仍然支配着乡村政治生活,频繁的教育、动员、运动使广大农民群众滋生厌倦,政治参与热情迅速消退。动员式参与未能及时转化为以公民权责为基础的自主性参与,致使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不升反降,政治现代化的进程长期停滞。从革命视角考察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理当对这种动员式参与的利弊得失作出公允的认识和评价。

注释:

①许多西方政治学者认为,投票选举行为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核心要素甚至是唯一形式。参见米勒等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09页。

②这些著作包括: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68),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亨廷顿、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1976),汪晓寿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1974),李玉琪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③方江山:《非制度政治参与:以转型期中国农民为对象分析》,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董清民、柴海瑞:《中国农民民主政治参与机制研究》,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④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66~267、272页。

⑤(14)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李玉琪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5、196页。

⑥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何俊志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178页。

⑦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9页。

⑧例如,见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

⑨塞尔登曾就西方学界对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总体解释作了一个反思性的回顾,参见《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魏晓明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后记”。

⑩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1945~1949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5页;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1页。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已经根据各种经验性资料对这一判断提出了质疑,参见李里峰《经济的“土改”与政治的“土改”——关于土地改革历史意义的再思考》,《安徽史学》2008年第2期。

(11)(12)Lyman P.Van Slyke:Foreword,in Yung-fa Chen:Making Revolution:The Communist Movement in Eastern and Central China,1937~1945,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

(13)转引自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311页。

(15)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345页。

(16)Mark Selden,The Yenan Way in Revolutionary China,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p.8.

(17)Charmers Johnson,Peasant Nationalism and Communist Power:The Emergence of Revolutionary Chin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

(18)阿尔蒙德、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0~13页。

(19)有学者认为,在中共统治下的革命根据地形成了一种“权力的组织网络”,这是与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所描述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完全不同的基层权力分布格局。参见强世功《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北大法律评论》2000年第三卷第二辑。

(20)参见柯鲁克《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高强等译,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第126、261页。

(21)周恩来:《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页。

(22)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77页。

(23)《中国农民负担史》第三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第601、640、643、722页。

(24)《解放战争时期山东动员参军统计表》,《山东人民支持解放战争》,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36页。

(25)王卓如:《全民总动员一切为前线》,《山东人民支持解放战争》,第431页。

(26)米勒等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08~609页。

(27)格林斯坦、波尔斯比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90页。

(28)《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485页。

(29)前面提到的188篇论文中,探讨当代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就有近20篇。

(30)(35)亨廷顿、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4~17、10页。

(31)艾森斯塔得:《帝国的政治体系》,阎步克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11页。

(32)比昂科:《农民运动》,载《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9页。

(33)纪保宁:《组织农民:陕甘宁边区的党、政府与乡村组织》,载《华北抗日根据地与社会生态》,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

(34)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78、358页。

(36)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杜蒲、李玉玲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4~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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