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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翼(1727—1814)以考史见长,曾被列入乾嘉历史考据学派。其代表史著《廿二史札记》除了对以往正史进行考订外,“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所见随著之。 ”〔1〕在以“稽古右文”为首任的乾嘉学风之下,提倡“读史者不必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但当考其典制史实”,〔2〕轻视“史家以褒贬自任”,而“惟有实事求是”,〔3〕因而赵翼仅以诗人闻世。 但他那种“敢从棋谱论新局,略仿医经载古方”和“历历兴衰史册陈,古今方病辄相寻”〔4〕的思想仅几十年后便受到了梁启超等人的肯定, 并由此引起了海内外的重视,《廿二史札记》甚至被视为学史者必读之书。
行世的《瓯北全集》中,历史著作有《檐曝杂记》、《皇朝武功纪盛》、《陔余丛考》和《廿二史札记》,其中《廿二史札记》成书最晚,且有关史论基本都集中于此书中,可以说里面的思想特别是历史哲学,是赵翼的成熟之论。一般人都认为赵翼是就事论事,思想不成系统,且缺乏针砭时弊之论,我们既不必苛求古人,同时也要体会到赵翼深层次的思想内涵。有关他史著中的历史哲学基本可概括如下:
一、“天命”——“气运”观
赵翼认为历史由上天昭示其变化,通过“气”的运动来显现,而传统的“天人感应说”未必不可不信,否则“圣人亦何事多费此笔墨哉。”〔5〕他未从整体上对历史的发展脉络有一个清楚的表述, 事实上任何旧史观都不可能对历史发展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因而在对重大复杂或者琐小偶然的历史现象解释,赵翼陷入不可捉摸的“天命”、“气运”之中。
他论汉初布衣将相之局,从春秋战国形势分析起,指出当时徒步为相,白身为将,已开后世布衣将相之例。秦统一后,暴政弃仁,“人人思乱,四海鼎沸,草泽竞奋,于是汉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立功以取将相,此气运为之也。天之变局,至是始定。”而这种变化的最后关键是在七国之乱后,汉中央收回诸侯王除吏之权,“于是三代世卿世侯之遗法,始荡然净尽,而成后世征辟、选举、科目、杂流之天下,岂非天哉。”〔6〕
除了用冥冥之中的主宰——“天”来解释这样一个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变动外,赵翼以“气运”作为其演变的动力。“气运”论又这样说道:“国家气运隆盛时,人主大抵长寿,其生子亦必早且多。独东汉则不然……盖汉之盛在西京,至元成之间,气运已渐衰。故成帝无子而哀帝入继,哀帝无子而平帝入继,平帝无子而王莽立孺子婴,班固所谓国统三绝也……晋南渡后,多幼主嗣位。宋南渡后,亦多外藩入继,皆气运使然,非人力所能也。”〔7〕“气运”有盛衰,非人力所能及, 那么它到底是什么?赵翼未给予说明,显然他认为是人们惯常谈论的一个概念。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气”的概念或许有些差异,但主要焦点则是“理”“气”关系的争论上,“天生阴阳之气”是哲学家们赞同的基本观点之一。戴震在他的《孟子字义疏证》中以“气”作为世界的本原(以“道”作为世界万物的基本规律),而章学诚也说得很明白,他说:“阳变阴合,循环而不穷者,天地之气化也。”〔8〕“阳变阴合”,就是气的运动变化,就是“气化”或“气运”。与他们差不多同时代的赵翼把这种应用于自然哲学的概念嫁接到历史中来,并在此基础上,孕育出他的“地气”观。
“地气之盛衰,久则必变。唐开元天宝间地气,自西北转东北之大变局也。秦中自古为帝王州,周秦西汉递都之……自是混一天下,成大一统。唐因之,至开元天宝而长安之盛极矣。盛极必衰,理固然也。是时地气将自西趋东北,故突生安、史,以兆其端。”此后,经过一段历史时期的西不能制东、东不能制西的对抗期之后,通过洛阳汴梁的过渡,东北之气积而益固,至有金元明清四朝的王天下,“此王气全结于东北之明证也。”〔9〕尽管其中有金仅拥有天下之半,明实起于东南、定都于北京等不可细究之处,且作为都城所在,牵涉到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多方面的因素,因而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但这仍不失为赵翼精心构建之历史变动格局,具有了一定的理论说明力。
在“天命”、“气运”二者之间,赵翼认为“天命”在先,是无形的,之所以有“气运”,皆由天所昭示,再由有形可觉之自然、社会变动表现出来,所谓“兴王之运,山川效灵也。”〔10〕这一点我们不难从他的史论中体味到。而且他认为即使儒家传统的“仁义道德”也次于“天命”,受“天”制约:“盖兴王之运,所谓气盛而之物大小毕浮,故恣其所为,而不至倾覆。始知三代以下,国之兴亡,全系天命,非必有道者得天下,无道者失天下也。”〔11〕在这一点上,由于他的历史观所限,不得不消极对待自己的文化信仰与复杂的历史变化之间的背离之处。同样,在“天命”与“人力”之间,赵翼认为“人力”虽不能逆“天意”,但可使之“易速”。在他的当代史著《皇朝武功纪盛》中,赵翼多次表达了这一思想。如“平定三逆述略”中说:三逆初反时,“几于东西南北,在在鼎沸”,而终一一削平,“后之论者,但仰神功圣烈之巍巍,谓有天授非人力可及”,而赵翼认为这与清政府采取的大度对待降将、专力渠魁、信满人不用汉人等措施有极大的关系〔12〕。在“平定准噶尔述略”中他形象地说明道:“事机可乘,即天也。可乘而即乘之,即《易》所谓‘先天弗违,后天而奉’,是以成功若此之易也。”〔13〕
在赵翼历史观下运行的一个社会法则是“天道观”。“天道”在孔子那里就是“天命”,孔子自称“五十知天命”,又说“君子畏天命,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14〕赵翼是这样理解“天道”的,他说:“以女色起者,仍以女色失。所谓君以此始,亦以此终者,得不谓非天道好远之昭然可见哉。”〔15〕这是对唐女祸现象的评价,而在对“金元二朝待宋后厚薄不同”的评论则是:由于金太过而元宽松,“然则金源后裔,存者有几。而元顺帝逐归沙漠后,子孙犹雄长于边外数百年。君子观于此,不能不信天道之有征也。”〔16〕这里的“天道”,仍离不开传统的赏善罚淫、主吉凶祸福之意,这恐怕是赵翼在他的“天命”——“气运”历史观下开出的一帖“良药”吧。然而赵翼对社会运行提出的更重要的法则是他的“势”观,这在他的思想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二、社会发展——“势之必然”
在贯穿整个历史方面,赵翼借助了“天命”、“气运”,而赵翼史学上更为重大的贡献——正如后人一直赞誉的——在于通过“科学方法”治史,归纳出政治、经济、社会等典章制度通则,比较其中得失,解释其发展原理。“赵翼能超越孤立繁琐事实之上以观望,自其中归纳出社会史与制度史之通则,此类通则,则近代史家所诚图建立者也。”〔17〕这类通则,用赵翼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势”。
“上古之时,人之视天甚近,迨人事繁兴,情伪日起,遂与天日远一日,此亦势之无可如何也。”〔18〕这就是说,在古代,由于生产力低下,对自然界的认识不足,因而人们比较相信天命,敬天畏天,随着社会发展,人事变动日益繁复,人在与天的联系方面开始疏远,事天不如事人,人的份量加重,这就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从纵的方面来评论历代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得失,使赵翼的史论突破了很大一部分就事论事的局限,使读者的眼光也往往能突破时空的限制去领悟历史。例如他针对汉初大封同姓诸侯王之后中央在下放给他们的置官权上的变化,提出“盖法制先疏阔而后渐严,亦事势之必然也。”〔19〕他又针对汉自董偃事件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不讳私夫,提出这是一种“上行下效”的“势”。〔20〕而汉诸王荒乱又由于分封过早,各霸一方,“居势”所致。〔21〕这种“势”观渗透到赵翼所论社会各个侧面,又常常用“时势”、“事势”来表达,赋予它实事求是的意蕴之后,评价历史时往往具有辩证的效果。其中赵翼对“九品中正制”的论述可以作为代表,魏文帝初定九品中正制,承汉以来察举孝廉之乡论遗风,起初确实达到了不涉及门第世爵,选拔品行端正之官的目的。但由于这种选举之权寄于下,“全以意为轻重”,日久生弊是必然的,以致发展到计资定品,惟以居位为重,率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之势。“然魏晋及南北朝三四百年,莫有能改之者,盖当时执权者,即中正高品人,各自顾门户,固不肯变法,且习俗已久,自帝王及士庶,皆视为固然,而无可如何也。”〔22〕这一段有史有论,把九品中正制的利弊溶入它本身的发展之中,恐怕其达到的历史高度已超出他“势观”的范围了。
如果说顾炎武已经注意到了时代风俗的殊异,那么赵翼又大大前进了一步,他用“势”来解开时代风尚殊异之谜。如他说:“汉末党禁,虽起于甘陵南北部,及牢修、朱并之告讦,……然其所由来已久,非一朝一夕之故也。”〔23〕《廿二史札记》中这样的例子还有“东汉尚名节”(卷五)、“贞观中直谏者不止魏征”(卷十九)、五代的杀人劫财风(卷二十二)、“元季风雅相尚”(卷三十)、“明言路习气先后不同”(卷三十五)等等,读上一遍,尽知一时一世风气之渊源,而慨叹赵翼论史手段之高明。
由于赵翼坚持这种“时势”观,并逐乾嘉反宋学之流,故极力反对书生的“义理”之论。他认为“书生徒讲义理,不揣时势,未有不误人家国者。”〔24〕因为“义理之论,与时势之论,往往不能相符,则有不可全执义理者。盖义理必参之以时势,乃为真义理也。”由此他陷入了漩涡之中,他说:“宋遭金人之害‘虏二帝,陷中原,为臣子者,固当日夜以复仇雪耻为念,此义理之说也。然以屡败积弱之余,当百战方张之寇,风鹤方惊,盗贼满野,金兵南下,航海犹惧其追。幸而饱掠北归,不复南牧,诸将得以剿抚寇贼,措设军府,江淮以南,粗可自立。而欲乘此偏安甫定之时,即长驱北指,使强敌畏威,还土疆而归帝后,虽三尺童子,知其不能也。”这又是他的“时势”之论。也许他的本意并不是为投降派寻口实,而是审时度势,通过和议来争取时间。因而他说“按宋南渡后,亦未尝无可乘之机”,一个是在岳飞等取得偃城、朱仙镇大捷后,一个是在金亮瓜洲被杀、世宗初帝之时,而最终未能把握机会,致于亡国。〔25〕恐怕这并不是用“天意所以分南北”所能服人的。如果用他这种“时势之论”,同样可生出“书生误人家国”的史例来,难怪有人贬之为“汉奸哲学”。〔26〕这里的关键恰在于他对于“时势”的误解和投降主和派对“义理”的辱没。
反对空言“义理”的同时,赵翼用他的“势”观给许多历史事件作出了较客观公正的评价。如评价武则天,既论及她纳谏知人,政治清明一面,又指出她的荒淫残忍之处,没有历史的眼光,用“牝鸡无晨”的传统眼光是不会得出此种结论的。同样,赵翼对宦官在历史上的作用、王安石的青苗法、金推排物力之制(通检制)、明初政治得失的评价等等也是基本符合历史事实的。但必须指出,赵翼的“势之必然”说,虽然在探讨历史发展客观规律上有其合理的内涵,但在本质上不可能真正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民心所愿”推动历史的进程
中国古代,儒家传统强调“仁政爱民”,提出“得民心者得天下”,包涵了一些朴素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内容。而赵翼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立场出发,也比较关心人民的生活疾苦,反对一切虐民之政,强调“民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他认为封建统治者要实行“仁道”,获得民心,才会取得稳固的统治。从西汉到王莽再到东汉的统治转换历史中,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王莽乘便窃位,导致时代改易,但西汉统治者的深仁厚泽,被于人者深,故民心未去,加以莽政愈虐,“人心思汉,举天下不谋而同。是以光武得天下之易,起兵不三年,遂登帝位。古未有如此之速者,因民心之所愿,故易为力也。”〔27〕
而如何不失民心,赵翼似乎更注意在法律上要宽松,即要“仁厚”。历代刑罚是他论史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主旨则在于揭露滥刑之害民,反对使国家成为“一胥吏之天下。”如“武帝时刑罚之滥”、“五代滥刑”是直接予以披露,明代的严刑以及秦桧文字狱、明代文字狱,使人很容易联想到清代的滥。如果有人以赵翼就事论事来否认其中的影射功能,他肯定无法理解《廿二史札记》中几处插入的“民生于是时,何其幸也”之类的话。
另外赵翼认为要减轻人民的赋税负担,体恤民生民情,这样才能给人民以一舒适的生存环境。他在地方任职期间,身体力行:“余在镇安,别无惠民处,惟去其病民者一二事而已。”〔28〕他本人记载下来的政绩虽不多,但从他自广西去任后,当地百姓千里送去万民衣这一事来推断,他的惠民之处不在少数。这种“惠民”思想在他史论中是屡见不鲜的。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赵翼的“民心”思想,有着儒家宣扬的“民为邦本”和清初诸儒提倡“经世致用”的双重烙印。顾炎武要求“君子之为学也,非利己而已也,有明道淑人之心,有拨乱反正之事,知天下之势之何以流极而至于此,则思起而有以救之。”〔29〕在此基础上他写出了《日知录》,而赵翼则以《廿二史札记》去“比顾亭林《日知录》”,〔30〕并进一步突破了顾炎武等人针对宋明理学而提出以学术活动来“明道救世”的束缚,更多的是从民众的角度去揭露封建统治下的阴暗面,促使统治阶级反省,最终达到以学术为封建统治服务的目的。如他通过对明史的研究,说了这样一些值得注意的话:
“前明一代风气,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横征,民不堪命,而缙绅居乡者,亦多倚势恃强,视细民为弱食,上下相护,民无所控诉也。”〔31〕
又说由于明万历间对诸税监的纵容,以致“诸税监益骄,所至肆虐,民不聊生,随地激变。迨帝崩,始用遗诏罢之,而毒痛已遍天下矣。论者谓明之亡,不亡于崇祯而亡于万历云。”〔32〕
正由于明末封建统治者虐民之处甚多,所以到处爆发农民起义,而最终由农民起义军推翻了明朝政权,这一点赵翼是不能回避的,他列举出那么多条“流贼”事件,并如实记载了福建邓茂七因抗租外之馈而反、广东董萧养的先降后反、文安刘六等人因抵制向官府行贿而反,皆属官逼民反,包含于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而他对于“纵囚”的肯定与欣赏,似乎只要封建统治者爱惜民众,体恤民情,即便是囚犯,也能变成“信民”,社会就会稳定,生产就会发展。
尽管赵翼在《廿二史札记》里面,“于前代弊政,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孙星衍语);在启示人们寻找“古今方病”的同时,却不能抛弃社会上层的优越感去深化这种“民心”思想。“天命”史观既限制了他的“势”观的发展,也使他这种“封建政治家的民心”缺乏十九世纪应有的生气,为乾嘉时代的史论留下许多缺憾。
综上,赵翼能从“天命”中引申出“气运”历史观,提出社会发展乃“势之必然”,开出重视“民心”的“古方”,反映了乾嘉时代学者治学的“由虚及实”倾向。戴震提出“道实体论”,所谓“阴阳五行,道之实体也”,〔33〕并针对理学家的“以理杀人”而提出“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34〕的观点,阮元甚至把前人提出的“太极”、“乾坤”、“道理”等哲学范畴都还原为有形有质的实体,章学诚更在“事势”、“时势”之外提出“理势”等等。赵翼能在乾嘉沉闷的考史风中,通过对以往正史的考察,折射出当时所能达及的部分历史哲学高度,应该引起我们读赵翼史论时的注意。
注释:
〔1〕《廿二史札记·小引》
〔2〕《十七史商榷·序》
〔3〕《廿二史考异·序》
〔4〕《瓯北全集》卷四十一、四十二
〔5〕《廿二史札记》卷二“汉儒言灾异”
〔6〕同上书卷二“汉初布衣将相之局”
〔7〕同上书卷四“东汉诸帝多不永年”
〔8〕《文史通义》内篇三“质性”
〔9〕《廿二史札记》卷二十“长安地”
〔10〕同上书卷三十“元初用兵多有天助”
〔11〕同上卷三十“元世祖嗜利黩武”
〔12〕见《皇朝武功纪盛》之“平定三逆述略”
〔13〕同上书之“平定准噶尔述略”
〔14〕见《论语》“为政”篇、“季氏”篇
〔15〕《廿二史札记》卷十九“唐女祸”
〔16〕同上书卷三十“金元二朝待宋后厚薄不同”
〔17〕转引自杜维运著《请代史学与史家》P379
〔18〕《廿二史札记》卷二“汉儒言灾异”
〔19〕同上书卷二“汉初诸侯王自置官属”
〔20〕同上卷三“汉公主不讳私夫”
〔21〕同上卷“汉诸王荒乱”
〔22〕以上一段参见同上书卷八“九品中正”一条
〔23〕同上书卷五“党禁之起”
〔24〕同上卷三十五“明末书生误国”
〔25〕以上俱见同上书卷二十六“和议”一条
〔26〕陶懋炳《中国古代史学史略》
〔27〕《廿二史札记》卷三“王莽时起兵者皆称汉后”
〔28〕《檐曝杂记》卷三“镇安仓谷、田照二事”
〔29〕《与潘次耕札》
〔30〕《廿二史札记·小引》
〔31〕同上书卷三十四“明乡官虐民之害”
〔32〕同上书卷三十五“万历中矿税之害”
〔33〕《孟子字义之疏证》卷中
〔34〕《与某书》,见《戴震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