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评标专家诚信体系的设想论文_李远辉

关于建立评标专家诚信体系的设想论文_李远辉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 528000

摘要:本文就当前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结合自己的设想,就建立评标专家诚信体系,规范专家行为、发挥专家作用发表一些浅见。

关键词:评标专家、招标、诚信

建立评标专家评审制度的初衷,一是利用专家的专业知识进行专业判断,以确保招标结果最大限度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二是利用专家的独立评判精神进行公正裁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和公正。虽然《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多部法律规章,都对规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可实际上,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为此,本文设想建立评标专家诚信体系,规范专家行为、发挥专家作用发表一些浅见。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比较突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是时代的迫切要求,无形建筑市场也不例外。评标专家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重要参与方,其诚信水平将直接影响评标质量和评标结果,进而影响到此后工程项目的实施效果和投资效益。然而,评标专家不遵守评标纪律、不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索要额外评标费用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大大降低了招投标质量,扰乱了招投标活动的秩序。因此,对评标专家加强诚信管理,建立评标专家诚信体系可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评标专家评审的行为,提高项目评审质量。

一、我国招标现状的分析

现今,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等新型建筑科学的发展,我国招标项目技术需求越来越高,专业化和科学化程度要求日益增加,再加上我国招标规模十分巨大,因此对其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我国从2000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至今,在招标投标制度建设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方面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招标投标制度正日趋完善。从现阶段看,从业人员的招标专业知识水平参差不齐,总体法律意识还较淡薄,对工程项目的技术需求、专业知识和市场行情认知不够,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等还有待加强。招标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缺乏、素质不高的问题是可以由评标专家予以解决。这也正是建立评标专家评审制度的目的。

但现阶段评标专家诚信体系还不够完善或者还未真正的建立起来,对评标专家的约束性还不够强。另外评标专家自觉性以及对评标活动规范性的理解还有待提高,其或碍于我国根深蒂固的人情世故或经济利益的诱惑而出现违规行为。《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明确规定招标采购领域的信用建设,强调招标采购信用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完善评标专家诚信体系。

二、评标专家诚信体系建设

(一)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公开信用档案,形成震慑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内容:专家基本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及评标记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信息包含:每次评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以及交易中心对评标专家的评价;个人基本资料(从业经验、执业能力等)是否真实;违反回避规定;违反保密规定;接受招投标相关人员的宴请、礼金、礼品等好处;与招投标相关人员串通,为其提供便利等;未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索要高额评标费用等。评标记录包含:评标项目数、项目标后质疑及投诉情况等。同时要求评标专家信用档案的管理部门及时、客观、公正地做好专家诚信档案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

专家信用档案信息只有公开,才能实现其当初设立的目的。借助如今发达的信息网络技术公开信息,例如现今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各自的电子评标系统,系统里就存有大量的专家评审信息(专家个人信息、各部门对专家的评价信息、项目评审效果等),如果可以将这些信息联合运用起来形成评审专家大数据,这些数据经过专业加工分析之后可以与信用广东、信用中国等征信网站共享共用信用信息,使其成为个人诚信信息的组成部分。

(二)建立对应的奖惩机制。诚信奖惩机制是诚信体系运行机制的核心内涵和有效方式,要进一步加大诚信褒奖力度,以良好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规范评标行为。我们可借鉴“红黑榜”诚信制度,再结合招标投标实际情况,采取把失信评标专家列入黑名单,禁止或限制其资格评定、金融贷款、企业开办等措施。一旦失信评标专家付出高昂的代价。一处失信,处处失信,让评标专家不敢、不想也不会失信。对诚实守信的评标专家,专家所在单位及有关政府部门要给予嘉奖,包含通报表扬、优先推荐重点项目评审工作、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和鞭策政策,从而在实惠方面对公平公正评标的专家予以奖励。

(三)营造诚信守信的氛围

我们要明确评标专家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岗前培训和后续培训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其诚信意识。使得评标专家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廉洁意识,主动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严守纪律与规矩,不越红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侵蚀,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在招标投标环境中,对守信评标专家要加大宣传力度,举办表彰大会,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让失信专家自感惭愧,自我改正,从而鼓励大家都讲诚信,提高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诚信度。

(四)严格执法

完善执法环境,做到严格执法,将对评标专家守信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在执法方面却不尽如人意,总体执法不严。评标专家制度发展到今天社会意见仍较大,其中较大原因是评标专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得不到很好执行,相关处罚执行不到位。执法不严,以致法律对专家的制裁不痛不痒,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评标专家出现不履行评标专家职责、违法评标、违反评标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不规范或者违法违规行为,也就是被通报批评、取消评标资格,因执法不严,专家并没有受到其他方面的处罚。被取消资格的专家即使不参加评标活动,他的经济收益方面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他依旧可以在其专业领域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这是社会评标领域的普遍现象。

三、结束语

评标是招标过程的关键环节,所有结果均产生于评标活动,而所有评标结果均出自评标专家之手,评标专家是建设工程评标活动的裁判,其专业水平高低、职业道德水准好坏、能否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都将直接影响到评标活动的成效。因此,建立可行有效的评标专家诚信体系,加强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对招标成果公正合理,促进无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

论文作者:李远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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