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 拉萨 850000
摘要:目的 了解西藏自治区伤害发生现状,为制定伤害预防与控制策略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统计描述方法对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病例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结果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共收集伤害病例4097例,男性病例人数(68.86%,2821/4097)多于女性病例人数(31.14%,1276/4097),病例年龄多集中在25-44岁组(44.40%,1819/4097)。伤害发生原因前五位分别是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动物伤、钝器伤、刀/锐器伤;不同人群伤害发生的地点前五位是公路/街道、家中、公共居住场所、贸易和服务场所、学校与公共场所;伤害性质分类中前五位是挫伤/擦伤、锐器伤/咬伤/开放伤、骨折、扭伤/拉伤、脑震荡/脑挫裂伤;伤害发生时活动主要是以驾乘交通工具和体育活动为主;伤害部位以下肢和头部为主。结论 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事件发生数量较多,高危人群是25-44岁年龄组男性人群,高危原因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高危地点为公路/街道,高危活动为驾乘交通工具。应采取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降低我区伤害事件发生数量。
关键词:西藏;伤害;监测
伤害是由于突然缺乏基本介质或机体急性暴露于物理介质如机械能、热能、电流、化学能和电离辐射,并与之发生作用,作用数量或速度超过了机体耐受水平而导致的机体损伤[1]。伤害是全球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与感染性疾病、慢性病并列为危害人类健康的三大疾病,给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均带来沉重的疾病负担[2]。为了连续、系统地收集、分析、解释和发布伤害相关的信息,实现对伤害流行情况和变化趋势的描述,从而为制定伤害预防与控制策略,西藏自治区于2006年开始按照国家要求[3]通过全国伤害监测系统开展伤害监测工作,现将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数据来源于2017年西藏全国伤害监测系统,由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拉萨市人民医院和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4个伤害哨点监测机构门、急诊医护人员填报伤害病例报告卡片,经由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定期收集卡片,伤害事件相关信息经审核、质控后录入全国伤害监测系统。
1.2 方法
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统一制定的《全国伤害监测报告卡》[3],由各哨点监测机构医护人员负责填写,内容包括一般信息、伤害事件的基本情况、临床信息、填报人信息等。凡是去以上伤害哨点监测机构就诊的伤害首诊病例均需按要求完整填写伤害监测报告卡。
1.3 统计分析
使用全国伤害监测系统进行数据录入,数据经审核、质控后导出,用SPSS19.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伤害病例人口学特征、伤害事件分布特征等采用统计描述。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共收集伤害病例4097例,其中男性2821例(68.86%,2821/4097),女性1276例(31.14%,1276/4097);0-4岁组有187例(4.56%,187/4097),5-14岁组有311例(7.59%,311/4097),15-19岁组有245例(5.98%,245/4097),20-24岁组有495例(12.08%,495/4097),25-44岁组有1950例(47.60%,1950/4097),45-64岁组有805例(19.65%,805/4097),65-岁组有104例(2.54%,104/4097),以25-44岁组病例所占比重最高;户籍以外省为主,有1819例(44.40%,1819/4097),其次是本市(县),有1454例(35.49%,1454/4097);职业以商业、服务业人员为主,有745例(18.18%,745/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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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伤害发生原因
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病例伤害发生原因前五位分别是跌倒/坠落1122例(27.39%)、机动车车祸717例(17.50%)、动物伤708例(17.28%)、钝器伤546例(13.33%)、刀/锐器伤342例(8.35%),伤害发生原因以跌倒/坠落为主。
2.3 伤害发生地点
不同人群伤害发生地点分类中主要以公路/街道为主,有1268例,占总伤害数量的30.95%。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病例不同人群伤害发生的地点前五位是公路/街道1268例(30.95%)、家中757例(18.48%)、公共居住场所629例(15.35%)、贸易和服务场所437(10.67%)、学校与公共场所407例(9.93%)。
2.4 伤害发生时活动
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病例伤害发生时活动主要是以驾乘交通工具和体育活动为主,分别有978例和915例,各占23.87%和22.33%。
2.5 伤害性质
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病例不同人群伤害性质分类中前五位是挫伤/擦伤1790例(43.69%)、锐器伤/咬伤/开放伤1281例(31.27%)、骨折517例(12.62%)、扭伤/拉伤239例(5.83%)、脑震荡/脑挫裂伤133例(3.25%)。
2.6 伤害部位
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病例伤害部位分类前五位是下肢1211例(29.56%)、头部1088例(26.56%)、上肢1005例(24.53%)、躯干401例(9.79%)、多部位275例(6.71%)。
3 讨论
伤害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与健康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世界各国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4]。2017年西藏自治区共收集伤害病例4097例,说明西藏自治区伤害事件发生较多,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有效遏制伤害事件的发生。较2015年的1443例[5],2017年伤害病例显著增多,原因可能与2017年伤害病例漏报较少等有关。
伤害病例人口学特征分析表明,男性病例人数(2821例)多于女性病例人数(1276例),与国内相关研究结果一致[6],可能与男性多从事户外、高危工作,性格冲动,喜好体育运动、活泼好动等因素有关。25-44岁组病例人数最多,与全国数据[7-8]一致,该年龄段人群处于青壮年,是劳动力人口,流动性较强,常从事交通、运输行业、公共场所服务业以及建筑行业工作,暴露于伤害危险因素的机率较大,因此该年龄段人群伤害事件高发。综上,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事件的高危人群是25-44岁年龄组男性人群。
调查结果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发生原因前五位顺位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动物伤、钝器伤、刀/锐器伤,与全国监测结果比较,第一位原因相同,不同之处为动物伤病例较多,原因为2016年西藏自治区新增1个哨点监测机构,为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伤病例多去此处接种疫苗,因此动物伤在我区伤害发生原因顺位中位居较前列。伤害发生地点分类中主要以公路/街道为主,伤害发生时活动主要以驾乘交通工具为主,提示人们在出行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监管,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出行。综上,2017年西藏自治区伤害高危原因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高危地点为公路/街道,高危活动为驾乘交通工具,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在开展伤害防控工作时应区分侧重点,加强对高危地点、高危活动的管理。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我区各哨点监测机构医务人员缺少,临床工作任务繁重,因此存在一定的漏报现象。但监测结果提示,我区应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规避高危活动,加强对高危地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采取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降低我区伤害事件发生数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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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巴桑卓嘎(1988.8-),女,藏族,医师,本科,主要从事慢性病防控工作。
论文作者:巴桑卓嘎,嘎玛仓决,白国霞,扎西宗吉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 》2018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7
标签:西藏自治区论文; 病例论文; 发生论文; 人群论文;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论文; 中国论文; 五位论文; 《健康世界 》2018年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