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该项目的管理制度为备案制,在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关键词:土地预审;用地控制指标;光伏扶贫
1 项目建设背景
赞皇县20MW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新能源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赞皇县许亭乡李家庄村、巡检司村,目前取得备案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地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河北省制定《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原则,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建设,有序开展光热发电试点,普及太阳能热利用。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以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采用集中式地面电站、村级电站及屋顶分布式等模式,推动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到2020年,力争贫困县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占到光伏装机新增建设总规模的50%以上。
项目建设对清洁低碳能源发展和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根据《河北省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第一批)安排情况公示》该项目已列入河北省2017年第一批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李家庄村、巡检司村2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
该项目行业分类属于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WM,全部用于光伏扶贫工程。光伏阵列区为11个1.8216MW光伏方阵,每个光伏子阵布置276个光伏阵列,每个光伏方阵包含6台4汇1交流汇流箱,并就近配置23台70kW组串式逆变器及一台1600KVA箱变。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位于东西厂区中间靠近省道S202西侧。站内集电线路采取电缆直埋和架空线路结合方式,本项目共计2回集电线路,由35kV箱变连接至管理区的配电室内。该项目总投资约为1.20亿元。
3 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3.1项目用地规模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李家庄村、巡检司村2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项目用拟占地总规模48.7104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表1 项目用地统计表 单位:公顷
3.2项目工能分区
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48.7104公顷,按功能不同将其分为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和光伏阵列两部分。其中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面积为0.3075公顷,光伏阵列区为11个1.8216MW光伏方阵,每个光伏子阵布置276个光伏阵列,占地面积为48.4029公顷。
表2 功能分区占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该项目用地符合《赞皇县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
参照《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35kv并网电压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为0.9690公顷。10MW固定式光伏发电站方阵(效率16.8%、纬度38°)采用线性插值法进行计算,其用地指标为19.1811公顷,本项目20MW光伏发电,且位于Ⅱ类地形区,光伏方阵用地受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较大,光伏方阵用地地形调整系数按1.3计算,故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指标为49.8709公顷,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的规定。
表3 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
注:表中xx(下限值)~ xx(上限值),表示含上限,不含下限本
根据规定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总面积50%以上(不含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需要组织踏勘论证,该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面积,因此不需要组织踏勘论证。
根据规定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应按节地评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项目总规模和各功能分区面积均符合建设用地指标标准,因此不需要开展节地评价工作。
4 其他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将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
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提交材料
该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报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石家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4.项目建设依据—《河北省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第一批)安排情况公示》;
5.标注项目区范围的赞皇县2016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赞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
6. 建设用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按地块);
7.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
6 结束语
土地预审工作对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具有重要意义。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
参考文献: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2]《河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法》(冀国土资规[2017]2号);
[3]《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
论文作者:李晶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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