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出台意见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部论文,促进农民论文,意见论文,组织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业部日前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一)推动落实各项政策。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抓好典型示范引导。要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发挥示范效应,引导面上发展。要加强对国家扶持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平调。
(三)农业项目积极支持。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超级稻标准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经评审合格的项目可优先纳入扶持范围统筹予以安排。
(四)构建良好服务平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采收、加工、分级、储藏、运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定好章程。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独立核算,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和业务经营状况等统计报表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发展动态,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及时报送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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