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实践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广东论文,乡镇企业论文,产权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乡镇企业发展中的产权问题。
广东乡镇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总产值已占广东省社会总产值的1/3强。广东乡镇企业有四个层次:镇办、村办、联户、个体。 其中镇村两级所实现的总产值占2/3, 以集体企业(公有制)为主是其特点之一。其中大规模的企业主要是镇办的,1994年,全省乡镇企业中镇办企业数占1.88%,而实现的总产值占38.63%,工业总产值占41%, 由于广东乡镇企业出现了一批大规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使广东乡镇企业在国内市场上有着重大的影响力,并且在体制上和企业运作上都是最大限度地适应了当时的经济发展需要,极大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为增强乡镇企业的实力,为乡镇企业的产品迅速占领市场,以及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这种大规模的产权不明晰的集体企业,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就逐步暴露出不少弊端,表现在:
1.产权不明造成政企不分
乡镇企业起步之初靠的是一点点少得可怜的农业积累,因此走的基本上是一条负债经营之路。由于刚起步的乡镇企业并无什么实力与信用,因此,向银行贷款必须有乡镇政府作信用担保,而且由于人才、技术、信息的缺乏,使得多数乡镇企业的投资决策基本上是地方政府行为。从找资金、找项目、找人才、到项目的实施,都离不开政府的直接发参与与策划。这些主要由政府投资或由政府担保贷款而建立起来的乡镇企业,其产权的归属也是地方政府,因此,地方政府理所当然地也是乡镇企业经营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指挥者,很难不介入经营领域,造成政企不分,政府干了很多不应干也干不好的事。因此,乡镇企业的改革,必须解决好从政企合一到政企分离这一问题,真正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风险机制。
2.产权不明造成乡镇企业约束机制虚化
乡镇企业普遍采用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由于企业产权集体所有,这种责任制赋予了企业经营者以主人翁的权力,但在机制上却难以保证他们具有真正主人翁的危机感与自我约束力。当创业的艰难历程过去之后,很多企业经营者开始滋生居功自满,好大喜功的思想。企业经营好坏都有政府这把保护伞护着,企业的创新意识、风险意识、竞争意识逐渐淡薄,出现了不少政府贷款,企业用钱,无钱靠贷,还贷靠下一届的现象。盲目投资,财务管理混乱,企业办社会,铺张浪费企业不少。管理机制灵活曾经是乡镇企业相对于国营企业的一大特点与优点,但由此却忽视了制度的建立与维护,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又因企业最终所有者的模糊不清,致使国有企业的一些弊端传染到乡镇企业中。
3.乡镇集体企业经营效益一级不如一级
多年来,乡镇集体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了下降趋势。乡镇企业的资金利税率镇办不如村办,村办不如联户、个体。镇办企业的资金利税率出现明显下降,从1988年的13.8%下降至1992年的6.97%,1993年回升至10.13%。
从表1可见,人均创利税除1993年外, 镇办企业均不如村办企业及联户企业。
表1 广东乡镇企业各年人均创利税(元)
镇办
村办 联户 个体
88
1146
1191 1080 916
89
1070
1295 1195 1048
90
1021
1403 1324 1172
91
1405
1636 1536 1663
92
1401
2216 2021 1664
93
3746
3049 2906 2247
流动资金周转速度镇办企业也比村办企业要慢,其周转次数多年来只及村办企业的一半左右,说明镇办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益不及村办企业。
表2 广东省乡镇企业各年亏损企业数
镇办
村
办
企业数比重亏损金额企业数比重亏损金额
(个) (%) (万元) (个) (%) (万元)
88 1724 6.92 11431
713
0.76 2941
89 263610.63 38220 1083
1.19 5502
90 277011.59 59982 1022
1.14 8047
91 2221 9.29 47821
926
1.02 5010
92 1640 6.55 36017
706
0.74 5122
93 1616 5.85 66421
822
0.81 10971
从表2看到,镇办企业的亏损数比村办高得多,亏损面最高达 11.5%,最低也有5.85%,比村办企业0.76%至1.14%的亏损面大得多。亏损金额镇办是村办的6倍至9.5倍。镇办企业亏损额年均递增35.7%,均高于相同年份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年均递增33.4%)可见投资效益低下,投得越多,亏得越多。村办企业亏损额年均递增34.5%,低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年均增长速度45.6%。
从企业产权角度来分析,镇办企业与村办企业虽同属集体所有,但实质有较大的差异。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府,镇办企业带有某些国有企业的色彩。某些学者甚至认为镇办企业就是国有企业的一种。其产权是十分不明确的。村办企业虽同属集体所有,但其所有者范围明确。每年村集体企业的收益均按村民人头及一些附加条件分配,带有浓厚的宗族色彩,而且往往同村就是同宗的。因此,那些所谓共有经济只能在村一级出现(如深圳沙井镇万丰村、西乡镇劳动村等),而不会出现在镇一级。村一级已普遍实行股份分配方式,可以认为村办企业的产权是明晰的,或者说比镇办企业要明晰得多。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乡镇企业的产权越是明晰,其经济效益就越好。因此,要使乡镇企业特别是镇办企业的改革有突破性进展,必须从产权改革开始。只有建立产权明晰,责权利统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才能使乡镇企业走出目前所处的低谷。
二、广东乡镇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实践
目前,乡镇企业自身及其主管部门均意识到,广东的乡镇企业正处在一个转折关头。转得好,可以使乡镇企业重振雄风,转得不好,就要走下坡路。乡镇企业的改革无不从解决政企不分入手,真正建立企业自身的风险机制,竞争机制与约束机制,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目前的实践大致分为以下两种。
1.从健全制度方面,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其做法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机构,使管理乡镇企业的职能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这种模式以深圳西乡镇为代表。其理论依据是:目前乡镇企业的症结是政企不分,管理不善,使企业经济容量的不断膨胀与企业自身素质低下、管理水平不高,体制运作不畅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
2.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乡镇企业产权集体所有这一模糊的关系明晰化。建立投资、收益、风险相统一的经营机制。顺德市为改革其一大二公(大企业和高度公有制)的经济特点,在产权改革实践方面走在全省的前列,其主要做法有:
第一,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第二,确定转制企业的转制方案;第三,签定转制合同,建立新的企业制度。同时,组建各级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局)管理各级集体资产,组建德安保险公司,为企业转制提供社会保障服务。企业转制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实行股份制。对规模大、效益好、 前景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清产核资,明确界定各投资者的产权,通过股份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规范企业的行为,健全监督机制,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集体财产由相应的政府资产管理局(或叫投资控股公司)进行管理,保证其保值、增值。
(2)对大型企业,出让部分股权给外商,一方面, 政府可收回一批资金,用于新的市政建设以及解决企业转换机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遣散工人、职工的福利等;另方面,中外合资后,可以建立多个投资主体之间相互监督的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行为,按国际惯例办事。
(3)让合适人选赎买部分小型企业。对于小型企业, 地方政府继续拥有土地所有权,而将企业的其他资产分期售卖给个人,让经营者“贴身经营”,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拍卖部分亏损企业。对亏损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 将其资产核资后拍卖给外商或个人,让政府甩掉亏损的包袱。
三、对乡镇企业改革的评价与思考
以上两种改革实践都仍处于探索试验阶段,第一种模式着眼于实行政企分离和强化企业管理与监督,使乡镇企业走上规范化管理的道路,基本不涉及产权的变迁与重组。因此改革起来阻力较小。第二种模式是进行产权重组,将乡镇企业中比重过高的但又无明确所有者的集体产权比重降低,吸收新股份或出让股份使乡镇企业形成多个投资主体,或变成民营企业,彻底切断企业与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这种产权重组并没有使公有财产流失,只是变换了形态,促进了企业资产的流动。
乡镇企业成长于农村,受着要深蒂固的小农意识的影响,其表现之一是人们的法制意识、制度意识不强。乡镇企业是在市场竞争中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但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的建立需要足够长的时间,要人们树立起法制、制度、信用等观念,需要的时间就更长了。社会经济生活中,无法可依的现象很多,但有法不依、有规不循、执法不严的问题要严重得多。这是人们制度观念淡薄的体现。因此单从强化制度建设,改正制度缺陷进行企业改革,并且使这些制度能真正发挥作用和得到维护,显然需要较长的时间。
产权改革的任务是使企业财产所有者明晰化、利用产权所有者这一最终的追讨人对经营者形成约束力,促使其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是一个可行而有效的途径。因为在依法经营的条件下,要确保自身股份取得最大收益,其前提是保证整个企业资产取得最大的收益。上文表1、表2的统计数字可以作为例证。因此,对乡镇企业的产权进行改革是较快地建立乡镇企业的约束机制并使之得以长期维护的有效途径。当然,产权制度改革离不开有权威的制度的建立。这对于社区封闭的乡镇企业尤为重要。因为乡镇企业之内,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往往有着错纵复杂的社会关系,亲情、友情、人情、血缘、人缘、个人恩怨、历史渊源等等都会成为制度的破坏者。因此,建立制度的权威与产权改革两者缺一不可。只健全制度而不明晰产权就不能触及企业的病根,只改革产权而没有制度配合则仍远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必须双管齐下,才能使乡镇企业走出目前的低谷。
乡镇企业较之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的阻力要当些,但改革的道路不会平坦,需要不断地探索与试验。要使改革成功,以下问题应加以注意:
1.企业的成长问题。产权改革之后, 将有相当一部分乡镇企业转为民营企业。转制后,由于经营风险完全要由企业承担,将使企业经营者在投资上审慎得多,可能会减少对风险较大的新产品开发的投放和科技进步的投入,这将使科技力量本已薄弱的乡镇企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从而影响到长远的成长力。
2.政企关系问题。通过产权改革实现政企分离,并不等于政府甩包袱,政府仍然应该在产业政策、宏观指引、社会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足够的服务。
3.企业经营的法律环境问题。政企分离,意味着政府不能再用行政手段管理、指挥企业,而应发挥其社会管理职能运用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促使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保障职工权益,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保证企业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