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过程中的执政党现代化建设_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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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4)03-0119-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吹响了中国新一轮改革的强劲战斗号角。我们党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和主导力量,应该而且必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率先推进以自身现代化为旨归的改革和调适,才有资格、有能力推动和保证全面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不仅因为执政党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因为执政党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和保证。本文就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执政党现代化的迫切要求,以及进一步加快党的现代化建设等问题,谈谈粗浅认识。

       一、中国共产党始终适应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在自我调适中保持自身现代性

       我们党是现代政党,但生存和发展在多变的世情国情之中。复杂的外部环境使我们清醒意识到:有效回应各种严峻风险和挑战,最重要的是保持自身的调适性和灵活性。“只要进行自我反省、调整和实施具有先见之明的政策和改革,就可以避免灭亡的命运。”[2]因此,党始终敏锐把握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并积极主动做出回应,从而较好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角色。

       在战火硝烟弥漫的革命岁月,即便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武装斗争,我们也始终坚持修正错误,与时俱进,积极进行思想更新、组织整顿和制度创新,使党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通过著名的“三湾改编”、“延安整风”、“三三制”政权,以及“党委制”、“群众路线”、“精兵简政”等措施,使党的组织更加巩固,领导更加有力,为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奠定了坚实基础。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我们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开展整风整党和“三反”运动,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反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完善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四清”运动,使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家建设取得非凡成就,人民群众对党更加信赖和拥护。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推动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开展队伍清理和“整党运动”,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改革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制定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党务公开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两个先锋队”标准建设党,相继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性”、“科学发展观”和“群众路线”等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不断推进党的现代化建设,不仅保持和发展了自身的先进性,提高了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而且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历史实践表明,政党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人类社会基于科技、经济和政治发展而不断现代化的过程,客观地规定了政党现代化的内容、形式及运行时速。倘若我们党不具备现代化的意识形态、组织结构和体制机制,就很难有效应对现代化过程中的风险和挑战,搞不好甚至可能走向衰落。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执政党必须率先进一步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谋划部署了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构成的结构性、功能性、方式化制度安排,而国家治理能力则是具备相应理念、素质和能力的主体运用国家制度治国理政的能力[3]。我们党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供给者和内生性主导变量,必须掌控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动权和主导权。从这个意义说,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并包含了执政党的现代化。

       1.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制度供给主体首先现代化。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功能,就是广泛收集和有效整合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把人民根本利益赖以存在的经济条件和政治规范,经由法律程序上升为社会的治理体系和公共秩序。这既是执政党的根本责任,也是执政党的核心功能。我们看到,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的根本方法,把反映诉求、协调利益、提供服务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不断通过多种途径、渠道和方式汇集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对汇集起来的群众意愿进行认真整合后,党以政策主张、立法建议、发展规划等方式提供给国家机关,使之上升为国家立法和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没有党在国家立法和政策生成中的主导作用,国家治理体系至少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健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本质上要求我们适应时代发展的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要求的制度,又适时构建时代发展需要的制度。通过各领域制度改革的联动与集成,有效解决某些“制度双轨制”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有其自身的内生性演化规律,最根本的是适应客观条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使新制度更富时代特征和科技含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谋划部署的16个方面60项改革,都富有鲜明的时代内涵和现代特征,比如创建现代市场体系、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现代财税制度、现代政府制度等等,使国家制度更加适应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这表明,我们党勇敢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供给者的神圣角色,积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现代化的制度是由现代化的供给主体提供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制度供给主体必须进一步现代化。不能想象,一个囿于传统、故步自封、落后时代的执政党,能为社会提供现代化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范。即便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有的不仅没能不断汲取先进、成熟的国家治理经验,对公众的社会需求保持较高敏感性,而且也没有通过适时变革和政策调整,对不同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保持客观的吸纳态度。我们党靠什么来保证现代化的制度供给?答案只有一个,就是率先推进执政党自身的现代化,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

       2.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治理主导力量首先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治理体系现代化,更需要治理能力现代化。因于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多元多样,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个宽泛的概念,包括党的执政能力、国家机构履职能力、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能力的现代化等。在这个复杂的系统中,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居于主导地位,并对其他方面有统领和带动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是一事物的两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含着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4]。虽然目前我们的执政能力还有亟待改进的地方,然而国家良好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形成和巩固,都与我们不断提升的执政能力现代化水平息息相关。

       现代化的执政能力,源于执政党坚持不懈的自身现代化建设。没有执政党组织形态现代化为政治和组织基础,其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无从生成和发展。然而,对于一个独立国家的执政党来说,其执政能力现代化不可能是外源性的,而必然内生于自身的队伍素质、组织架构、结构功能和体制机制。因此,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艰难转型,我们始终把执政能力建设摆在自身建设首位,坚持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用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武装党员干部,推进组织体系的开放度和民主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使党的执政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正是因于我们党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取得光辉成就。否则,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健康快速发展,无疑是不可思议的。

       在当今中国,执政党建设与现代化发展之间的有效互动,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动力机制。这个机制产生持久效能的关键,在于执政党在推进国家现代化过程中适时调整自身的结构、功能和运作,继续以党的现代化影响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从管制和治理的区别来说,越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越需要加快执政党的现代化。所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5]这不仅阐明了执政能力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而且概括了执政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内容,为执政党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3.国家治理范式现代化,促使党的执政方式首先现代化。从根本上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治理体系和能力与时俱进,跟上时代步伐,实现治理范式的转型升级,实现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各种国家事务的效能”[6]。因于各国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国家治理范式也都在不断演化。自上世纪初全球经济大萧条以后,伴随美欧发达国家经济治理机制的交替性选择,国家治理相应地出现了以“罗斯福新政”为代表的政府管制范式、以“新公共管理运动”为标志的公民自治模式,以及介于这二者之间、具有明显过渡性质的混合治理模式。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治理只能选择带有过渡性质的混合模式。这种模式具有政府管制与公民自治的双重特征,存在明显的内生性“治理悖论”,这就要求执政党努力寻求政府管制与公民自治的平衡点。

       社会转型作为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基本途径和必然要求,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换的历史进程,其中必然包括政党制度和政党运作。对于执政党来说,推进政府主导下公民有效参与的国家治理范式,更重要的是必须推进执政方式现代化。在社会转型期,执政党如何处理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如何处理与公民和社会的关系,以及如何引导和协调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就成为有效执政和有效治理的根本所在。鉴于此,2012年中共上海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坚持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着力推进执政方式的现代化。”时任市委书记俞正声特别强调:“时代的变化不仅要求我们提高执政能力,也要求我们改进执政方式”,必须“以法治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监督和扩大公开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执政方式现代化”[7]。

       执政方式既是集成执政要素的有效机制,也是联结内外关系的重要载体,更是带动政党转型的关键变量,“具有较强的集成、承载和带动功能,既能推动执政能力的提高,也能促进执政绩效的达成”[8]。一方面,执政方式现代化基础于党的组织形态现代化;另一方面,它能把党的要素集成并运行起来,带动执政党顺应社会转型过程而进一步现代化。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浓缩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现代化历程的风险。面对利益多样的纷扰、体制机制的痼疾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我们只有继续推进组织形态和执政方式现代化,才能始终走在时代最前列。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所以丧失执政地位,就是因为它们没能随着时代发展实现自身现代化,因而在复杂激烈的国际国内斗争中败下阵来。

       三、适应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努力加快执政党自身现代化建设进程

       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不断根据环境和任务的变化调适和发展自己,始终走在时代最前列。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党在组织构成、结构功能和体制机制方面都有不适应的地方,仍然面临着组织形态进一步现代化的任务。那么,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现代化建设,仍然是个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当前加强党的现代化建设,主要应该继续在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1.坚持意识形态与时俱进,实现指导思想现代化。主流意识形态是宣示宗旨、凝聚力量的旗帜,承载着聚合政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论证执政党政治合法性的功能。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应该具有先进性、包容性、说服力和吸引力,既要坚持代表人类终极关怀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始终保持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又要容纳诸多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和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社会力量吸引到党的事业上来。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参与意识形态建设,为提高党的现代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不断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饱含着丰富的科学性、时代性和包容性,要加强对这个科学体系的研究阐释,使之最大限度地大众化,积极引导多样性的利益诉求;加大对中国发展道路的发掘阐释力度,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坚定全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信心和决心;继续推进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阐释,凝聚全民族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使党的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和感召力不断提升。引导党员干部确立科学的执政观、治理观和服务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困难,带领人民群众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实现组织结构现代化。民主是汇集多数人偏好形成决策的选择机制,能够有效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是实施现代治理的最佳制度安排。应该通过创新组织设置和体制机制,构建民主、透明、开放的组织架构,推进党内生活规范化和民主化,进而带动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一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年会制,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由代表大会做出决策,堵塞少数人滥用党内权力的漏洞。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选举程序和候选人介绍办法,逐步扩大差额比例和基层直接选举,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正常酝酿过程。合理配置党内权力,党的代表大会产生“全委会”、“执委会”和“监委会”分行决策、执行和监督权,并建立相应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二要健全实现集体领导制度。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用制度规范把集体领导机制和程序健全起来,避免“书记专断”、“常委分散”等现象。制定决定重大问题专项制度和程序,讨论全局性问题和决定干部任免,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实行“票决”。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标准、措施和时限,由责任人独立负责地抓好落实,出现失误追究相关责任。三要加大党组织的开放力度。实行党务公开、情况通报、听证咨询、信息发布等制度,健全党员民主议事、民主评议的程序,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制约和监督。采取培养教育和严格把关等措施,把现代化进程中的先进力量及时吸纳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的队伍生机与活力。完善绩效管理、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评价机制,依据社会评价调整不胜任现职工作的领导干部,积极妥善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实现党的自我完善、自我更新和可持续发展。

       3.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实现执政方式现代化。执政党履行核心职能,只有通过科学、民主、依法掌控国家权力来实现,才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要通过科学的制度和程序安排,优化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一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党权结合”的政治体制,支持人大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上加强对人大的领导。强化调查研究和了解民意工作,根据人民意愿和发展要求提出立法建议,经由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优化人大的机构和功能设置,提升议政、立法和监督能力,支持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制约监督,真正使之成为党治国理政的有效平台。二要完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健全民主协商和情况沟通制度,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规范民主协商的机制和程序,重大决策、人事安排和有关情况听取并尊重参政党意见,既实施好领导又发挥好参政党的作用。各民主党派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和政协领导成员中要占适当比例,推荐各参政党成员担任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职务,保证他们在参政议政中有职有权。三要增强调控行政权力的能力。推进党政职能分开和“大部制”改革,撤销行使政府权力的党委工作部门,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按照“权能区分”模式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职能,把政府的监察和审计部门改为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减少政府临机处置重大问题的几率。推荐优秀干部担任政府机关领导职务,发挥政府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执政作用,实现党委通过人大转化的意图和主张。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具体经济、微观事务和自治领域的干预,积极打造法治型、廉洁型、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与治理绩效。四要培育和发展社会权力。改革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培育公民理性参与的公共空间,支持群团和社会组织按章程独立开展工作,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构建多元化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合理化解各种利益冲突,积极促进社会融合,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4.加快党的组织建设创新,实现队伍素质现代化。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期,“四个多样化”趋势进一步发展,改革和发展中的矛盾相互交织,国内外各种思想观念相互激荡,对保持党的先进性提出新的挑战。必须按照“四个自我”和建设“三型执政党”的要求,提高队伍素质,优化队伍构成,实现党的队伍结构现代化。一要提升队伍素质。积极有序地扩大干部工作民主,采取竞争性途径选拔任用干部,真正把“好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坚持用现代科技和经济知识充实全党,使党员干部跟上知识经济发展的步伐,善于抢占世界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引导全党熟悉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和国际规则,利用现代信息工具掌握市场信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与合作中发展自己。二要密切联系群众。要用强烈的执政意识和群众观念警示全党,始终把人民利益置于至高无上地位,成为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反映诉求、实现利益的有效工具。积极改进党的领导和活动方式,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多种服务。三要保持清正廉洁。全党必须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采取切实措施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社会监督和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要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开创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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