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财务目标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目标论文,财务论文,社会论文,责任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社会责任自问世至今始终是个极富争议的话题。以Priedman为代表的反对者认为,企业的目标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是相悖的,企业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损害了出资人的利益,其合法性值得质疑,并且经理在操作社会项目方面并没有比较优势。而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坚持者为代表的一大批经济与管理学家认为,企业应当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理论越来越被认为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最为密切相关”的理论武器,其占据主导地位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趋势。但是,由于追求多元目标存在隐患等原因,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可操作性无法得到保证,因而也未能从实践层面彻底解决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矛盾和争议。
二、企业社会责任认识分歧的原因
本文认为,学界之所以对企业社会责任存在争议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之所以虽然在理论上论证了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但依然未能从实践层面彻底解决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矛盾和争议,均是因为主流的企业财务理论是基于“公司合法虚构假设”和“零嵌入性假设”的。
首先,按照主流的观点,企业存在的资源基础是股东提供的财务资本,因此企业是股东的企业,企业不是一个实体,而仅仅是依附于股东的“法律假设”或“法律虚构”。但事实上,股东和债权人提供的财务资本、经营者和员工提供的人力资源、客户和供应商提供的市场资本、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资本等,都是现代企业存在的资源基础。现代实际上是多种资源的集合,企是依赖于资源提供者而又独立于资源提供者的实实在在的社会实体,而不是法律上的一个虚构。这就是实体主义观点。
其次,主流的企业财务理论是社会责任外生型的,至今无人将社会责任真正嵌入到企业财务理论和方法体系之中。从分析范式来看,主流企业财务理论的社会责任外生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主流财务学一直遵循新古典分析范式,假定企业是完全独立于社会、外生于社会结构的个体,把企业交易的社会成本以及借助企业这种组织方式的社会成本排除在科斯交易费用之外;二是主流财务学缘于“零嵌入性假设”而将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对立区别,即认为企业经济责任是企业与经济主体之间的私人利益关系,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公共利益关系。从企业财务目标函数来看,主流企业财务理论的社会责任外生型特征主要体现在:主流的企业财务管理学术作品大多将“社会责任”纳入了企业财务目标中。但主流的企业财务管理学术作品在描述企业财务目标时,常常是将价值创造和社会责任相提并论,从而形成了财务目标的二元结构。这就给了我们一种错觉,主流的企业财务理论似乎是考虑了社会责任的。但是事实上,这种社会责任是著书者附加的或强加的:“综观国内外所有关于公司财务管理的著作或文献,所采用的财务决策分析标准均是单一的价值标准,而这个价值标准又是根据与股东利益有关的、以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定的现金净流量折现而来,社会责任和社会成本历来没有被纳入财务决策的标准体系。不仅如此,附加或强加的社会责任还导致了财务目标与财务决策方法的脱节,造成目标与手段‘两张皮’。在正统的财务教科书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这样一种矛盾或困惑:一方面,面对现实世界,在设定公司财务目标函数时不得不附加一个次要的或辅助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进行数量分析,在设定公司财务决策标准时又不得不舍掉社会责任,专注于体现股东价值的现金净流量。”
三、企业的性质:一种基于嵌入性的新解释
主流的公司财务理论对社会责任的排斥与经济学家们对企业性质的认定有关。长期以来,经济学家们在认识企业和分析企业问题时都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零嵌入性”立场。在新古典的范式框架内,零嵌入性的问题是得不到解决的;我们对企业性质的认识要逼近现实世界,就要扬弃新古典范式,按照实体主义的分析框架,将企业嵌入到社会系统结构中去,确立企业的社会建构性质。事实上,企业具有社会性,体现在其基本职责与行为限制均由社会规定。按照实体主义的分析框架,用“嵌入性”的观点解释企业的性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企业的社会定位是盈利性经济组织,企业只享有经济权利,企业也只承担经济责任。因此,撇开新古典的分析范式、用嵌入性的立场重新审视企业,企业实际上是一个经济契约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有一个核心结点,这个核心结点是企业状态依存所有权的归属点。核心结点的目标函数是企业经济契约网络整体的目标函数的中心,而不是企业整体的目标函数;实现核心结点的目标是整个“经济契约网络”的最基本的、最高级别的责任,但核心结点实现其财务目标在本质上和程序上都是对企业整体目标函数结果的分享。企业是由股东出于营利目的而设立的,股东利益自然是正常情况下企业经济契约网络的核心结点,保护股东权益、确保企业资本保值增值,自然也是企业最基本的、最高级别的责任。
其次,在安排了相机治理机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实际上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企业股东及其代理人(经理)为了保证自身长远利益最大化,有必要采取包括履行社会责任在内的一系列有效措施来防止企业状态依存所有权转移出股东。这一系列有效措施的最佳总目标和总体策略就是促进企业社会总贡献最大化,并在此前提下寻找最有利于股东和经理的企业社会总贡献分配方案。因为,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一个子系统的要能长远健康地发展,就必须服从母系统的整体利益,就应当与其他相关的子系统协调行动,共同创造出母系统所需要的最佳利益。每个企业都是社会这个母系统下的一个子系统,它既受制于各利益相关者,又要引导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实现企业社会总贡献最大化。所谓“企业社会总贡献”,是指企业实现的社会贡献(或带来的社会成本)和企业引导或主导各利益相关者实现的社会贡献(或带来的社会成本)的总和。
四、社会总贡献最大化:嵌入性的财务目标创新
从上述“企业经济契约网络假说”出发,用嵌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创新企业财务理论,首要的是要重新修正企业的财务目标。主流企业财务理论基于“公司合法虚构假设”和“零嵌入性假设”,将企业财务目标界定为利润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在企业经济契约网络观下,核心结点的财务目标函数是企业经济契约网络整体的财务目标函数(即企业的财务目标函数)的中心,而不是企业的财务目标函数;核心结点实现其财务目标在本质上和程序上都是对企业财务目标函数结果的分配。在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作为核心结点的股东利益是对企业社会总贡献的均衡分配。因此,企业财务管理要研究的首要问题是如何使企业社会总贡献最大化,其次才是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总贡献的均衡分配。
企业社会总贡献最大化财务目标函数的作用机理是:如果企业社会总贡献大于零,说明企业履行了社会责任,其存在和发展具有坚实的条件保障;如果企业社会总贡献等于零,则该企业行为没有履行了社会责任,也没有造成社会成本,而只是改变了利益分配格局,其只能获得暂时的生存;如果企业社会总贡献小于零,说明企业的存在造成了社会成本,是社会的负担,因而没有存在的社会意义,其存在和发展也必将充满阻力。当然,即便是企业社会总贡献大于零,但若企业长期不能使股东受益,也将失去存在的基础。但从另一方面看,如果企业社会总贡献大于零而股东收益不足,一般总会有其他利益相关者为了使自己在企业的利益得以持续而让渡部分利益给股东,从而化解与企业股东的矛盾。可见,企业社会总贡献最大化财务目标要求企业和各利益相关者都关心两个层次的收益:第一个层次的收益是共同的收益,即企业社会总贡献;第二个层次的收益是各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即各自对企业社会总贡献的分得份额。并且,各利益相关者都应当首先考虑如何通过调整自己的行为,主动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扩大企业社会总贡献,从而为自己获益奠定基础。
五、企业社会总贡献最大化财务目标的优势
相对于利润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言,企业社会总贡献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函数显然是一个内嵌了社会责任的企业财务理论扩展;相对于企业价值最大化而言,企业社会总贡献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函数更加具体明确,它包容和具体化了提升企业价值的一切途径和方法:一个企业可以将自身的增加值做得足够大,然后再按所提供资源的比例合理地分配给各利益相关者,也可以是增加值为零,但足够大地提高各利益相关者在其他方面的收益;或者不分配企业实现的增加值,而是促使利益相关者的其他收益增加额超过应从本企业分得的增加值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