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超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扬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民主主义论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始于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之时,但曾经在长时间内,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正如江泽民指出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注:1997年9月22日《人民日报》。)。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才真正开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探索及实践发展,这二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诞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认识飞跃——邓小平理论,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认识飞跃的理论结晶是毛泽东思想,其核心是包含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两大组成部分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比较历史上被过早中断发展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和新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不难发现二者有众多相似之处,后者似乎表现为对前者的“复归”。但如果从政治、经济、文化多角度深入比较两个阶级,就会发现此二者的关系远非简单“复归”二字所能表达,呈互逆发展趋向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在理论与实践上,都表现为后者对前者继承与超越的统一。
一、继承
新时期理论与实践的巨大成功根本在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实事求是、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条正确思想路线的重新确认。追溯承继这一思想路线的历史近点,正应该是新民主主义建设之时。中国共产党五十年代中期全面实施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也开始了对实事求是路线的偏离倾向,正是由于这一根本思想指针产生偏差,导致新中国的建设者们忽视国情。仓促完成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到1966年的十年建设,成就巨大,但勿庸置疑,失误也是惊人,尽管其间也有一些对中国式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有益探索,但多数时间充其量只是在对“三面红旗”的严重错误作修修补补,从根本上未能改变缺乏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思想指导的事实。“文化大革命”更是把对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背离推到了极致。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运用马列主义于中国实际的思想之果,它科学回答了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废墟上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正确途径,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后,先进行一段较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在充分建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后再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及其短暂实践和新时期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都充分考虑了中国生产力不发达的实际,是体现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典范,这也是跨越长期的迷离,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的最大继承;因而后阶段对前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的多方位继承也即顺理成章。
1.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新民主主义政治都允许非工农阶级、阶层或群体存在并参政议政。
建国前毛泽东设想新民主主义政治是以无产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中国共产党抗日根据地“三三制”的民主政权即是这种新民主主义政治的雏形,新中国成立时按这种思路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和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这种新民主主义政治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一切进步阶级、阶层对人民政权的广泛参与这一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政治特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新时期重新肯定与非公有经济相联的非工农群体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恢复,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广泛参政议政,表现出新时期党在政治上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的积极继承。这种继承反映了中国无论是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还是在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初级发展阶段,都不能也无法形成工农阶级的一统天下。新民主主义社会需要允许民族资产阶级存在并参加政权机关;新时期虽然没有一个独立的资产阶级存在,在阶级结构上与建国初已有着质的区别,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当前在坚持工农联盟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的同时,也必须允许属于人民范畴的非工农阶层、利益集团存在并接纳其代表参政议政,从而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2.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经济都以公有经济主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为共同特征。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基于“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国情,认为“在无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8页。)。1949年9月通过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明确“公私兼顾, 劳资两利”的政策。在建国初短时间内,公有经济力量迅速壮大,在国民经济中很快居领导地位;同时,对于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采取调整、鼓励、扶持的方针,非公有经济绝对量也大幅增长。1952年底,中国形成典型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工业生产总值(不包括手工业)中,国营企业占67.3%,私人企业占32.7%;商业中,全国商品总值的经营比重,国营加合作社经营占62.9%,私人占37.1%;在私人工商业中,那些不适合国计民生需要的企业已绝大部分被淘汰,保存下来的大都是于国计民生有益的企业,国民经济命脉中,铁路全部国营,银行几乎全部国营,进出口贸易私人经营者极少(注:《共和国走过的路——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53—1956》,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年版, 第18~19页。)。多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这种经济结构适应了中国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使国民经济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本来,无论按生产力的要求,还是中共中央的最初设想,这种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阶段都应持续更长时间。然而,那时我们党视苏联社会主义为理想目标模式,改变了最初设想,而苏联模式对新民主主义的排斥性又造成了后者诸多合理因素被抛弃,其后果之一即长时期在过纯的公有经济绝对地位统治下,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受到制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逐渐结束了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片面理解,无论是改革伊始把私营、个体等非公有经济作为公有经济有益补充的认识,还是经多年改革实践并生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后形成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认识,都是对建国初“国营经济领导下各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思想的重新认同,体现了新时期党在经济上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积极继承。二十年来,在国有、集体经济稳步增长,保持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同时,非公有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1996年工业总产值中,国有、集体工业占67.9%,城乡个体工业和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占32.1%(注:《中国统计年鉴1997》,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年版,第411页。)。 多种经济成分共存互惠,适应了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共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新民主主义文化都倡导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倡导一元意识形态主导下的多元兼容文化。
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文化是“民族的”,对于外国文化,要“排泄其糟粕,吸取其精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运用”也应该“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其“科学”性在于“反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应“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其“大众”性在于它是“民主的”、“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贫苦民众服务”,同时要把“提高和普及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结起来”(注:《毛泽东选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707~708页。)。在这种植根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思想指导下,建国初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文化建设。人民政府通过调整和改革及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逐步剔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文化统治遗留的不良影响,确立工人阶级思想的领导地位;同时,这一阶段政治上同民族资产阶级结盟、经济上存在多种经济形式的条件下,其思想文化也有多样化的要求。中共中央明确: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要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来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不允许资产阶级有自己的任何思想,这些都是不合现实的”(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45页。)。即将现实进步阶级在思想上统一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践中,在马列主义一元意识形态主导下进行多元兼容的文化建设,渐进地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思想文化基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文化上也结束长时间“左”的干扰,积极吸取新民主主义文化思想中的合理因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共性,注定了文化领域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根本指导下两阶段都不能否定多元兼容文化存在的合理性。因而,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保证马列主义一元主导地位、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同时,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提倡对古今中外,特别是当代西方的优秀文化兼收并蓄。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上,江泽民更是提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即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强调要“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一精辟概括,集中反映了新时期党在文化上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的继承。
二、超越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解决中国实现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问题的理论,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新民主主义社会本质上还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建国初几年是具有社会主义前途的兼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特征的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新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这些质的区别决定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更多的是超越。
同样是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所依据的是当时彻底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和民族资产阶级暂时存在的历史要求;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所依据的原则是: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但“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注:1997年9月22 日《人民日报》。)。因而,后者无论在理论判断上,还是实践发展中,都基本摆脱了前者存在的资本主义发展倾向的干扰,总结多年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比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更多一种从容的自觉性,这是新时期超越的集中体现。两个阶段,两个时代,其内容不可等量齐观,如果单纯地将两阶段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简单的加减来论证后阶段对前阶段的超越,无疑是对前人无谓的苛求。而通过认真梳理两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趋向,就可发现二者呈现为明显的互逆发展过程。下文即以此为着眼点,从这种互逆性来看后阶段对前阶段的超越。
1.政治发展互逆与超越
建国初新民主主义政治发展呈中央集权强化趋势;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二十年来呈中央集权弱化,民主化、法制化趋势。
苏联模式是中国共产党设想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当然的目标模式,而高度中央集权是这种模式的一个显著特征;同时,长期战争环境养成的高度统一指挥的处事经验和外有反华制华之患、内有国民经济千疮百孔之忧的形势,都促使中国共产党强化中央集权,以顺利完成向苏联式社会主义的过渡,尤其当结束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进程被人为加快时,这种中央集权强化的趋势就更为明显。加强中央控制对于当时彻底完成民主主义、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是必要的,但由于度的把握上的偏差,上层集权过多,阻滞了“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形成,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种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也告确立,其后包括“文革”在内的多次“左”的错误之所以发生,这一政治体制难逃其咎。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治高度的中央集权得到一定程度的调整,这种调整并非过分削弱中央的控制和影响,助长地方主义,而是更为合理地分配中央与地方、国家与集体的权限,以分清“什么东西该更加集中,什么东西必须下放”(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0页。),坚持“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下, 在方向问题上”的方针(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8页。)。而且,不同于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以法治而非人治来保障的:1978年到1997 年19年中,国家最高法律机关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10件,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750件, 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5300件(注:蒋立山:《中国法制改革和法制化过程研究》,《中国法学》1997年第6期。)。 如此大规模的立法活动极大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对建国初新民主主义政治合理逆发展的根本保障,体现后阶段对前阶段的政治超越。
2.经济发展互逆与超越
从完成没收官僚资本到社会主义改造结束,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阶段公有经济迅速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由居主导地位到居绝对优势地位,非公有经济相对量不断下降,私人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由占一定比例到绝对量微乎其微;1978年以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则反之:国有、集体经济比例相对下降,由居绝对优势地位到居主导地位,私营、个体经济则迅速增长,由绝对量微乎其微到占据一定比例。前后两个阶段在经济结构上呈明显的互逆发展趋势。
导致这种互逆发展趋势的根本原因在于两阶段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建设认识上的差异。建国初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根本目的是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中国共产党急欲达到被认为可以迅速繁荣中国的苏联式社会主义目标,过于强调社会主义因素的快速增长,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未及充分释放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能量即被过早否定,仓促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公有经济占绝对优势地位的经济结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思想日益解放的中国共产党人认识日趋深化:扬弃苏联模式,改变社会主义经济中公有成分越多越纯即越好的片面看法,肯定多种经济长期共同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要性。与理论认识互动的实践发展,带动各种经济成分比例的相对改变,形成得新民主主义经济“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之精要且比之更为合理、完善的经济格局。中共十四大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经济结构的健康发展得到根本保障。中共十五大在所有制问题上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观点,如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认为“公有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等。这些认识必将带动经济结构进一步合理调配,其发展趋势已无法再看作是建国初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发展的逆过程——显而易见经济上新时期党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的巨大超越。
3.文化发展互逆与超越
建国初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与1978年以来的新时期同为国史上的文化繁荣时期,虽都以一元意识形态主导的多元兼容文化为特征,但就发展趋势来说也具有明显的互逆倾向,表现为前一阶段思想文化不恰当的政治过度干预倾向、后一阶段合理的较少政治干预倾向。
如前述,建国初的新民主主义发展阶段政治上存在中央集权强化、经济上存在将公有经济地位绝对化倾向,文化作为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受这种双重发展趋势的交互作用,被日益置于越来越多的党、政控制之下,一些本属思想、学术范围的问题被不必要地贴上政治标签。1951年、1952年间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中,“有的单位学习苏联,要求承认苏联的某些生物学说是‘无产阶级”的,批评西方科学家的一些生物学说是‘资产阶级’的(注: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301页。);1951 年对电影《武训传》和1954年对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主义两次批判“已经有把学术文化问题当作政治斗争并加以尖锐化的倾向”(注: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302页。); 1955年展开的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更是演变为对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揭露和镇压,直接把文艺思想争论当作政治斗争来进行。虽然这种“政治化”并非其时文化建设的主流,但这种倾向还是造成本应获得更大繁荣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呈现迟滞发展的迹象,开后来“以言废人”、“以人废言”恶例的先声,直接影响其后社会主义文化的健康发展。
以真理标准大讨论为先导,1978年以来的二十年,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文化领域适应政治上民主化、法制化,经济上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合理化的双重发展趋势,逐渐清除政治对文化发展的不良影响,使得一个真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局面日益凸显。同样提倡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对于具有明显政治干预过多倾向的建国初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来说无疑是一种超越。中央十五大提出对于文化建设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即充分显示了文化兼容的博大胸襟,体现新时期文化认识的超越发展,这也必将带动社会主义文化的更大繁荣。
三、结语
无论是以建国初还是以当前的中国现状来衡量,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及其在全国昙花一现的实践都对中国的现代化事业有可资借鉴之处,1956年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续接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过多地否定了前者诸多可资借鉴之处,1978年开始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又否定了苏联模式中超越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做法并形成当代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近五十年历史一定意义上完成了一个哲学的否定之否定过程,由于两次否定的局部性,这个过程是相对的。但毫无疑问,这个过程后端的新时期对于处于过程前端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来说,有继承,更多超越,当今中国处在历史螺旋发展的更高环节。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的继承启示我们:中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充分发展的“卡夫丁峡谷”,却不可以跨越消除贫弱、“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这一“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注:1997年9 月22日《人民日报》。);新时期的超越又昭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不是也勿须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复归”,中国不需要再来一段新民主主义建设,我们需要做的是长期保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判断,坚持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不再重蹈历史上中断不该过早中断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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