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大经贸,组建大集团——对大型商场发展战略的初步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战略论文,经贸论文,大型商场论文,集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21.1文献标识码:A
一、发展大经贸、组建大集团的客观必然性与必要性
(一)发展大经贸、组建大集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型商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本经营的基本原则是以获得最大利润为前提,而不是以经营分工为前提。国有大型商场宜于多角度发展自己,不一定局限于经营商品,更不能局限于国内贸易。
目前,国有大型商业企业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合理的社会分工造成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分工体制必然会被打破,贸易、金融、生产、运输、服务等各种行业,必然会通过各种形式的联合,建立起利益共同体,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这种利益共同体的形成,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有先例,如日本的综合商社、欧美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发展大经贸,组建大集团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大型商场普遍存在着资金匮乏、资金运营效益低、各个商场经营项目雷同、经营要素流动缓慢和过渡竞争的问题。大型商场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到金融企业,使金融企业不良信贷或潜在不良信贷增加。如果实现商银联合,使商场在低成本的条件下获得充足的资金,就可以盘活企业资产,增强企业开拓经营的能力;商业企业经营能力的增强,经济效益的提高,又可以使银行的死债变活,这样,就反过来增强银行企业的活力和资本运营能力。从上可以看出,通过商银联合,就能使资源得到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就可以解决银、商企业资产双重低效运行的问题。
在商工联合方面,已有许多大型商场已获得良好的经营效果。商场利用自己规模和信誉的优势,与工业企业进行联合经营,建立名优商品专柜、专营厅、专营店,进一步促进产销直接见面。这种专营由双方共同投资,生产企业负责供货,商场负责经销,共同进行管理,利润按比例分成,利益均沾、共担风险、共同发展,合力开发市场,从而实现工商资源的优化组合。
长期以来,我国内外贸分离,国内贸易及与之相联系的生产企业长期被拒之于国际市场大门之外。这样,一方面造成了工业企业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低下;另一方面也使得国内贸易自身滋长了满足于国内市场经营的惰性和对国内市场的依赖性,使其安于狭小范围的低水平经营,这就必然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因此,开放国内贸易,发展开放型商业,也是实现贸易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由之路。
(三)发展大经贸,组建大集团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
发展大经贸,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是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对这些大型企业集团授权,使其成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它再以委托人的身份将其资产委托给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即集团公司下属成员,由这些经营主体具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这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途径。
(四)发展大经贸,组建大集团,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的客观需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当今国际市场的竞争已不再主要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主要是企业集团之间的竞争。在发达国家的一些大型企业集团,融生产、商贸、金融、服务为一体,不仅在国内市场上有强大的竞争力,而且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这些企业集团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科工贸一体化经营,银行对其提供包括科工贸一体化全过程的高效优质金融服务,通过发挥联合集团的合力效应来获得较高的规模、结构、空间和协同效益,增强其同其他大集团抗衡的能力。
而在我国,不论是工贸企业,还是银行,其经营功能均未达到上述要求。如果不及时进行产贸金的联合,势必与世纪经济发展潮流脱节。因此,我国大型商业企业要想真正走向国际市场,同国外大企业集团抗衡,必须实施大经贸战略,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发挥整体综合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
二、实施发展大经贸、组建大集团战略的途径措施
(一)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推进多角经营
目前,许多大商场往往满足于国内市场经营,对国内市场、甚至可以说对本地市场有极强的依赖性。这种思想观念上的隋性不利于其开放、开拓经营。因此,实施大经贸、组建大集团战略,首先必须破除传统的商业经营观念,树立起内外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商业经营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的开放型的思想观念。
推进多角化经营是实施大经贸战略的第一步,也是发展大经贸的主要内容。推进多角化经营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和本商场的实际,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逐步推进。其具体措施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大型商场可以通过组织货源,与外贸部门联合经营。2.有条件的大型商场可以直接经营进出口业务,参与国际市场竞争。3.通过引进外资和技术,改造和发展商办工业,推进商办工业品销往国际市场。4.积极发展劳务输出和对外投资,不断扩大其对外开放的力度。
(二)在政府的支持下,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集团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必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首先,大型企业集团产权必须明确,有科学的产权制度。集团内部成员可以通过增量资产股份化,实现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其股权结构应包括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等。其次,要建立明确的资产组织制度和相应的损益分配方法。为了处理好联合各方的利益关系和财产关系,突破现行体制与政策上的一些局限性,股份制应成为企业集团的资产组织制度,并根据所采取的具体股份制形式确定相应的分配制度。第三,要有完善治理结构。大型企业集团应以集权和放权的辩证关系为基本经营思想来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领导下各直属企业岗位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仍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扶助。但政府的支持和扶助,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干预,不是“拉郎配”式的政府撮合。政府的支持和扶持主要是从规划、协调、服务和运用经济政策促使大型企业集团健康发展。例如,国家在企业集团的组建方面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防止“一轰而上”和低水平上“泛滥”,保证企业集团朝着规范化、秩序化方面发展;国家在贸易政策上应允许企业集团拥有某些商品的进出口经营权;在金融政策方面,允许企业集团介入金融业,允许其同国内银行合资经营;在财税政策方面,对出口和进口商品给予某些税收照顾等。
(三)充分发挥银行金融后盾作用,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参股经营
产贸金联合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实践证明,发展大经贸,组建大集团,必须以银行作为金融后盾,企业和企业集团参与国际竞争,必须以高效优质金融服务为条件。
根据我国现实情况,发挥银行金融后盾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商业银行向企业参股。商业银行向企业参股,不仅是企业集团发展的需要,也是商业银行以效益为中心自求发展的必然要求。银行以参股的方式向企业或企业集团投资,这一方面增强了企业和企业集团的金融实力,另一方面银行也可以通过企业经营的成功获得比提供贷款更多的利润。
由于《商业银行法》禁止银行企业直接投资,银行可以以信任投资公司为中介,将那些适合转为投资的银行债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去经营管理。随着投资银行的兴起和信托业的发展,银行债权信托有可能成为贸产金联合的有效途径。
2.推进“贷改投”,促使债权转为股权。“贷改投”作为强有力的“驱动力”和“粘合剂”,可以打破部门分割,推动企业联合,推动资产重组。商业银行只须把对企业贷款的25%—30%改为对企业的投资,通过股份方式运作,就能够把需要进入企业集团的单个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企业集团,并以最大股东的身份获得企业集团的人事任免权和经营决策权,使集团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3.设立财务公司,为企业集团融资提供方便。企业财务公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为企业集团发展配套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既可以为企业集团融通资金,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又可以为企业集团创造一定的利润。建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银企合作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发展大经贸,组建大集团的一个必要条件。
收稿日期:1998—08—24
标签:银行论文; 金融论文;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论文; 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