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形声字音近声符换用例析(注:本文1998年3月5日收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声论文,字音论文,秦汉论文,本文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形声字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即一个形声字既可用甲作声符,也可换用与甲读音相近的乙作声符,并不因甲声符与乙声符的换用而改变本字的意义。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音近声符换用。音近声符换用现象存在于各个时期形声字之中,如:甲骨文“麓”之作“麓”(《粹》664),又作等为例来说明形声字音近声符换用这一现象。(注: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中则列“声旁的代换”一节,对这一现象作了简要的论述。(注: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后来,刘乐贤先生在其硕士论文中对此也作了较为全面的探讨。(注:刘乐贤:《论形声字声符的通用及其释读问题》,中山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打印本),1989年。)运用声符换用方法考释古文字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有张政烺、裘锡圭、曹锦炎、吴振武先生等。(注:张政烺:《中山王和从“朕”之字》,载《古文字研究》第19辑。)毋庸讳言,学术界虽对这一现象作过研究,但尚处于初步的阶段,尤其对秦汉时期的涉及不多,而秦汉时期形声字的数量是以往任何时期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对本阶段形声字声符换用现象作进一步探讨,就很有必要了。
形声字音近声符换用必须具备3项条件:1.换用的两个声符必须音近(或音同);2.两个具有音近(或音同)声符的字在各自的句子中表示的意义必须相同(有的具有假借或引申的关系);3.(1)要有其它文例来证明,(2)有文献或字书的材料证明,(3)在别的形声字中已有该声符换用的实例以资佐证。第1、2项是基本条件,但只具备此2项还不足以证明两个形体不同的字是声符换用的异体字,只有具备第3项中其中之一点,才可予以确定。本文根据这里所拟3项条件,试对秦汉时期(主要是古隶阶段)形声字音近声符换用现象作初步的探讨。
(一)音近形异类
换用的声符甲与乙之间除了具有读音相近(或相同)的关系外,它们在形体方面没有联系,可称之为音近形异类。如:
1.矢-豕 彘(《汉印征》9.14) 彘(《病方》238)(注:本文秦汉文字用例采自下列各书(括号里是本文引用各书篇名的简称):《语书》、《秦律十八种》(《秦律》)、《为吏之道》(《为吏》)、《日书》甲种、《日书》乙种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老子》甲本、《五行》、《九主》、《老子》乙本、《经法》、《十六经》、《称》见《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春秋事语》(《春秋》)、《战国纵横家书》(《纵横》)见《马王堆汉墓帛书〔叁〕》,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足臂十一脉灸经》(《足臂》)、《五十二病方》(《病方》)见《马王堆汉墓帛书〔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余引例及书名简称参见《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四川辞书出版社1985年版。)
《说文·互部》“彘”从“矢”声。“矢”,书母脂部字;“豕”,书母支部字,两者声同韵近。《病方》238行“服药时禁毋食彘肉、鲜鱼”,“彘”义为“豕”,与“彘”同。《汉印征》“彘”字则用为人名。《史记·封禅书》:“祀社稷以羊豕。”《汉书·郊祀志》“豕”作“彘”。《孟子·梁惠王上》:“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盐铁论·授时》引“彘”作“豕”。可证声符“矢”与“豕”可以换用。《病方》360行有字作
2.折-制 裚(《日书》乙种23)製(《说文·衣部》)
《说文·衣部》:“關,裁也,从衣从制。”事实上“關”应从“制”声。“制”属章母月部字,与“折”有双声叠韵的关系。《日书》乙种23号“利以裚衣裳”,“ 裚衣裳”即“製衣裳”。《论语·颜渊》:“片言可以折狱者”,《释文》:“鲁读折为制。”故两字的声符可以换用。关于“制”与“折”两者形音义的密切关系,裘锡圭先生已有精辟透彻的研究。(注:裘锡圭:《说字小记》,载《北京师院学报》1988年第2期;又见《古文字论集》,第641~642页。)《日书》乙种130号有字作为“製”之讹体。(注:此字刘钊先生释“襑”,似可商。刘文见《简帛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13~114页。)
4.異-巳 翼(《孙膑》166)(《孙膑》227)
“異”,余母职部字,“巳”,邪母之部字,声韵皆近。《孙膑》166号“浮沮而翼,所以燧斗也”之“翼”与《孙膑》227号“二者延陈(阵)长”之“”义同。朱德熙、裘锡圭先生曾指出:“银雀山竹简有一个‘’字,经研究知道这是‘翼’字的另一种写法。“異”和“巳”古音相近,困此,以‘異’作为声旁的字也可以换用‘巳’作为声旁,‘祀’可以写作‘禩’,就是证据。”(注:朱德熙、裘锡圭:《七十年代出土的秦汉简册和帛书》,载《语文研究》1982年第1期;又见《朱德熙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42页。)可见声符“異”与“巳”可以换用。
5.責-脊漬(《病方》251)(《病方》241)
“責”,庄母锡部字,“脊”,精母锡部字,两者韵同声近。《病方》251行“取书苽三十二斗以漬之”之“漬”与《病方》241行“取其汁美黍米三斗”之“”义均为浸、泡。《周礼·秋官·蜡氏》:“掌除骴。”郑注:“故书,骴作脊。郑司农云:‘脊读为漬。’”《公羊传·庄公二十年》:“大灾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也。”《释文》:“瘠,一本作漬。”《礼记·曲礼下》郑注、《吕氏春秋·贵公》高注引“瘠”作“漬”。以上均可证“責”与“脊”两者可以换用。
6.丙-秉 柄(《阜阳汉简诗经研究》066)棅(《孙膑》127)
“丙”与“秉”均帮母阳部字。《孙膑》127号“弩张棅不正”之“棅”义同《阜诗》066“柄(永)矢弗缦”之“柄”,其义据《孙膑》注即“弩臂”。《文选》曹丕《与吴质书》:“炳烛夜游。”李注:“《古诗》曰:‘何不秉烛游?’秉或作炳。”《说文·木部》“柄”之或体作“棅”,均可证声符“丙”与“秉”可以换用。
7.户-爻 顧(《日书》乙种107) (《日书》甲种130)
“顧”的声符“雇”从“隹”“户”声,“”的声符“”从“隹”“爻”声。“户”匣母鱼部字,“爻”,匣母宵部字,两者声同韵近。《日书》乙种107号“上车毋顧”之“顧”与《日书》甲种130号“毋(无)敢”之“”,均用为回头看之义,同《庄子·秋水》“庄子持竿不顾”之“顾”。睡虎地秦简“”字共有四例(《日书》甲种114号一例,130号三例),把其作为“顧”字的异构,有关简文均可通读。可证“户”与“爻”作为声符可以换用。
8.日-埶 炅(《老子》)甲本18) 热(《足臂》12)
《说文·火部》“热”,从“火”“埶”声。“埶”为“艺”之初文,疑母月部字;“日”,日母质部字,两者古音相近。《老子》甲本18行“趮(躁)胜寒,靓(静)胜炅”之“炅”,通行本作“热”;151行“或炅或吹”之“炅”字,乙本作“热”,义表温度高(与“冷”相对),与《足臂》12行“热汗出”之“热”同。可证声符“日”与“埶”可以换用。《老子》甲本18行、151行,《居延简》乙52.12号等三例从“火”“日”声之字,《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均录于该书“炅”字条之下。裘锡圭先生指出此三字是‘热’的异体,“与《说文》‘炅’字形同实异,应附入‘热’字条。”(注:朱德熙、裘锡圭:《七十年代出土的秦汉简册和帛书》,载《语文研究》1982年第1期;又见《朱德熙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42页。)甚确。
9.易-狄 惕(《熹·易·讼》) 悐(《为吏》37)
“易”,余母锡部字,“狄”,定母锡部字,两字韵同声近。《为吏》37号“术(怵)悐之心”之“悐”与《熹·易·讼》“怵惕之虑”之“惕”同字异体。怵惕即戒惧之意,《汉书·淮南厉王传》“日夜怵惕,修身正行”可证。《说文》“惕”的或体作“悐”,“逖”之古文作“tì逷”,《史记·殷本记》“简狄”旧本作“简易”,均可证声符“易”与“狄”可以换用。
(二)音近形近类
换用的声符甲与乙之间除了读音相近外,形体也有联系,可以称之为音近形近类。音近形近类最常见的是甲与乙声符具有包含关系。曾宪通老师曾指出,这类形声字的声符本身是个形声结构,由于其形符不起作用而容易失落,也是一种简化的现象。如:
10.有-又 囿(《纵横》160) (《晏子》532)
《说文·有部》“有”以“又”为声。《晏子》532行“居中台上以观之”之“”,与《纵横》160行“秦七攻魏,五人囿中”之“囿”意同,指古代供田猎用的园林,而与《说文·□部》训“下取物缩藏之”之“”形同实异。《经法》29上:“王天下者之道,有天焉,有人焉,又地焉。”“又地”即“有地”。可证“有”与“又”作为声符可以换用。《为吏》34号简“苑园池”之“”,从“右”声。“右”字甲骨文作“又”,“右”、“又”古同字,故声符“右”、“有”也可换用。
11.每-母 悔(《为吏》10) (《春秋》91)
海(《五行》308) (《九主》355)
梅(《说文·木部》)栂(《一号墓竹简》139)
《说文·屮部》“每”,从“屮”“母”声。(注:于省吾先生不同意《说文》的说法,他指出:“每字的造字本义,系于母字的上部附加一个︺划,作为指示字的标志,以别于母,而仍因母字以为声。”见《甲骨文字释林·释古文字中附划因声指事字的一例》,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55页。)“每”以“母”为声符。《春秋》91行“愧于诸,从“母”声,知声符“每”与“母”可以换用自战国而然。
12.甬-用 勇(《老子》甲本69) 男(《老子》乙本207上)
《说文·部》“甬”,从“”“用”声。(注:于省吾先生指出:“甬字的造字本义,系于用字上部附加半圆形,作为指示字的标志,以别于用,而仍因用字以为声。”同见注〔10〕第453页。)“甬”以“用”为声符。《老子》乙本207行上“今舍其兹(慈),且男”之“男”,《老子》甲本69行作“勇”,意均为勇敢。《称》160下“古(怙)其男力之御”,《孙膑》114号“非孟贲之男也”等之“男”皆从“用”。《相马经》39行上“是不能利者也”之“”,《纵横》12行“相桥于宋,与宋通关”之“通”,均指相通,前者从“用”,后者从“甬”。以上可证声符“甬”与“用”可以换用。
13.少-小 眇(《老子》甲本94) (《六十四卦》4上)
《说文·小部》“少”,从“小”“丿”声。(注:于省吾先生指出:“少字的造字本义,系于小字下部附加一个小点,作为指示字的标志,以别于小,而仍因小字以为声。”同见注〔10〕第457页。)《说文通训定声》:“按从丿从小会意,小亦声。”当以《说文通训定声》为是,即“少”以“小”为声符。《六十四卦》4上“能视”之“”同“眇”,意指眼睛瞎;《老子》甲本94行“以观其眇”之“眇”则借为“妙”。“小”与“少”通假传世文献常见,如:《礼记·月令》:“养幼少”,《淮南子·时则》“少”作“小”;《左传·定公十四年》:“从我而朝少君”,《释文》:“少君本亦作小君。”均可证声符“少”与“小”可以换用。
14.喬-高 驕(《老子》甲本195) (《老子》甲本107)
《说文·夭部》“喬”,“从夭从高省”,于省吾先生指出字乃“因高以为声”。(注:于省吾先生指出:“喬字的造字本义,系于高字上部附加一个曲划,作为指示字的标志,以别于高,而仍因高字以为声。”同见注〔10〕第458页。)“喬”群母宵部字,“高”,见母宵部字,两者韵同声近。《老子》甲本195行“【尊】而不驕,共(恭)也”之“驕”与107行“贵富而,自遗咎也”之“”意均为骄傲。《诗·周颂·般》:“嶞山喬岳。”《玉篇·山部》引“喬”作“高”;《吕氏春秋·介立》:“橋死于中野。”《艺文类聚》九六引“橋”作“槁”。可见声符“喬”与“高”可以换用。
15.耆-旨 蓍(《病方》271) (《病方》275)
《说文·老部》:“耆,老也,从老省,旨声。”“耆”以“旨”为声符,《病方》271行之“蓍”与275行之“”两字均用为“黄耆”的“耆”。“耆”与“旨”两者作为声符可以换用。《包山楚简》201号简:“雁会以央作。”(注:林沄:《读包山楚简札记七则》,《江汉考古》1992年第4期,第84页。)是利用“耆”与“旨”声符换用考释文字之佳例。
以上所析20余例,可见秦汉时期形声字音近声符换用现象之大概。音近声符换用的原因,主要就是音近,这与通假的现象是相似的,不过前者两字是声符换用的关系,后者是通假字与本字之间的关系,属于不同的层次。其次,声符换用的原因,多数还有形近的关系,上述第2类便能看出这一点。关于声符换用的研究,比起形符换用的研究相对落后了。本文侧重对秦汉时期形声字音近声符换用若干实例进行剖析,并对这一现象作了初步的探讨。着重从理论方面对其作进一步的研究,还容待另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