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从笔者亲身参与的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以及有效措施,旨在与同行探讨学习,共同进步。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分析
1.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
建筑监理制度的试运行在我国是从1998年开始的,市场效益十分突出。因为成绩突出,所以一系列的监理行业法规和条例在我国相继出台,同时为了适应一些地方在建筑监理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许多地方政府结合当地自身的特点也制定出了适合自己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定,使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合法化及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在全国各地被确定下来。正因中央及各级地方对建筑监理业的大力支持,从立法和制度上日趋完善,同时监理队伍的人员素质及业务能力也取得很大的进步。
在我国建筑监理业高速发展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的建筑监理业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我国建筑监理业还有一些旧的不合理的制度在运行,这些旧的不合理的制度就极不适应我国高速发展的建筑业的发展,反过来这些旧的不合理的制度同时也束缚了建筑监理业的健康发展;甲方人员因为双方位置不同的原因对监理人员不屑一顾甚至是怀疑;再有就是建筑监理业自身的问题,如自身的资质太低、门槛过低等等。为了进一步促进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和完善,我们必须首先正确对待和认识我国建筑监理业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
2.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未完全实现招投标制度,监理单位监理难度大由于目前的许多监理单位地属于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并不是独立化的社会组织。因此建筑单位会利用相关人员的职权对建筑监理单位实行强行压价、越权或者相关的阻碍监理行业良性发展的手段;同时有些监理单位搞地方主义、出现非法的不正当竞争。
(2)认为监理工作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导致投资和进度控制疏于管理,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3)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规范化欠缺
由于我国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的局面,其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很少,没有进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工作。这无疑限制了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4)监理责任逐渐加大
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的责任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1)部分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推卸责任的倾向比较明显。
2)施工企业进入改制转型期,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向总承包管理公司发展,将劳动力密集的工种甩出;同时,大量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充斥施工一线,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下滑。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加强监理责任的倾向。①监理地位尴尬。长期以来,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习惯于掌握工程建设的控制权。即使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建设单位仍然留恋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权,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地位尴尬。②工程监理招标,引发恶性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过低的费用只能造成到场的监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效果,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③监理队伍素质有下滑趋势。监理取费偏低、监理地位的尴尬,使得监理行业成了“鸡肋”,高智能人才不愿进监理公司或者不愿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收入在注册工程师中处于垫底位置,几乎只有其他注册工程师的一半,这就决定了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只有两类人:老工程师、技师和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既有注册证书,又有工作能力的人往往选择挂靠证书,从事其他职业。
3.解决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1)规范监理市场
要将监理行业引入到良性的发展轨道,国内建设主管部门首先一定要规范监理市场,在监理审批资质时要严格把关,严格把关,实力不够的小监理企业禁止其进行生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整个建筑市场上,要严格执行有关审批审核制度,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化处理,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目前,建筑市场处于明显的买方市场,设计单位、承包商以及监理单位在和工程发包方的资本博弈当中,处于明显的被动和弱势地位。在收取监理价格的谈判之中,建设单位处于了绝对的主导和优势地位,这也是导致收取监理费用严重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对建立市场进行规范的同时,对目前的监理行业要加大整顿力度,把资质未达到要求或者挂靠资质,甚至谎报业绩,严重管理缺失的小监理企业清理出监理市场,做到监理市场的规范化。
(2)建立监理行业的诚信机制
在对监理市场进行的前提之下,还要努力利用行业协会来建立监理行业的诚信机制。第一步就是要建立监理企业的相关诚信机制,在法律的框架之内监管企业,对诚信实行备案制,为整个监理行业提供一个相对诚信的竞争环境。第二步就是在企业诚信机制建立的同时还要监理行业工作员工的诚信记录制度,避免和减少一些不良个人对监理行业造成负面的影响。只有通过良好的行业诚信机制的建立,我们才可以为监理行业的发展节约大量的边界成本,为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工作的行业循环系统。与此同时,应该努力建立健全项目工程市场上的各项法律法规。将把监理行业以尽快引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之中。
(3)促进工程监理向项目工程管理管理方面发展
为业主提供比较全面的项目管理服务,也是符合当今国际惯例的,所以在对监理进行定位时应是属于智力型的,监理的技术含量较高并且可以为业主提供比较全面服务的管理型的企业。因此,政府首先要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要在项目工程的市场上实施和推行项目咨询管理的制度,这样一来业主的认同度就会提高,全社会对监理制度就会比较认可,并经历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逐渐地走向成熟。为促进项目工程监理向着工程项目管理的方向发展,各监理企业首先要坚持搞好监理的本职工作,与此同时要对项目工程项目咨询管理的必要性进行大力宣传,取得大多数业主的广泛认可,提高整个社会普遍接受的程度,使得项目工程的咨询管理真正深入每个业主的心里,成为业主进行项目工程管理的最好模式。除此之外,监理单位还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不断的培训与教育,使工作人员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知识。
(4)在项目工程监理时坚持以人为本
在项目工程监理时,一定要明白施工现场管理的核心就是人和人、人和物之间的组合,因此一定要加强现场全体施工人员的素质。为了可以准确地执行项目工程相关规范的标准,必须要建立一个合格的工程施工队伍,并要做到监理能力过硬、技术人员素质良好,而建立一支优秀的项目施工团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在监理方面以项目经理的职责和监理目标为中心,要求施工人员严格坚持持证上岗,并且配备能力较为强大的管理技术人员,但是要注意在做好人员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质量意识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要让施工的各项监理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效果。
(5)做好项目工程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
在整个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设计阶段的监理是最基本的一环。因为在整个工程中,在没有把设计图纸等规划交付给施工单位实施之前,都可以为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理,甚至可以发回重做。一般情况而言,在项目工程设计开始之前,就应该在设计任务书上写好详细的项目监理工作计划,以工作人员合理的进行个监督管理,这是非常必要的工作。之后就开始工程实施阶段前期任务了,建设方首先确定好施工项目的投资总额,然后监督管理人员参与到前期工作中,连同施工方根据设计方案建造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模块,并且及时随着方案的变化而及时的进行调整。只有这样,设计方才能在有限的成本限制中发挥出自己最大的设计能量,并且充分利用每一部分施工项目成本预算。对于项目阶段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指针对设计的变更、现场的管理以及施工成本的动态管理。为了保证施工成本限制在合理的投资范围内,要求施工项目成本的管理人员一起参与工程实施的监理。针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方面,要求做到尽早发现,尽早调整。监督管理人员加强施工图纸的会审力度,以减少施工的变更次数和施工浪费。
(6)推行科学有效的监理制度
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需要严格地推行有效的监理制度。因此,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就是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资格的审查。禁止不合格的人员施工、无证施工以及在施工中不符合项目工程施工标准的行为的出现。第二就是建立健全的项目监理制度。第三就是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施工规范标准施工,坚持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结语:总之,市场经济的推行带动了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与此相关的监理行业也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市场主体地位和行业框架。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发展逐步规范化,对监理行业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目前我国建设监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必须及时提出对策,保证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分析及规范化研究_陈建华
[2]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_罗孟君
[3]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_陶冬华
[4]建筑工程监理现状的分析与探讨_吴瑞勤
[5]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分析及探讨_林继铃
[6]浅究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现状与解决方法_王海英
[7]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分析与探讨_刘鹏启
论文作者:陈植良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30
标签:项目论文; 行业论文; 建筑论文; 制度论文; 市场论文; 工程监理论文; 工程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3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