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中国少数民族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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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的民族社会和民族观念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呈现出两种出乎意料又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趋势:一种是半封闭型的民族社会向开放型的民族社会发展;二是狭隘的民族意识逐渐淡化,而国家意识则逐步增强。这两种趋势都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的和谐。本文就这两种趋势作一初步的分析。

一、社会变迁:半封闭——开放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各地区的经济主要是根据本地区的情况拟订计划和生产,主要是满足本地区内人们生活的需要,商品流通也主要是在本省、本区之内。各地区之间的人口流动和文化交流就更少。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更是如此,各民族农、牧民固定在土地和牧场上,从事单一的农牧业生产,自然经济占据主导地位,民族之间的交往极为有限,彼此之间了解不多。这种社会,虽然不是全封闭的,但至少可以说是半封闭的。由此而产生的民族意识也是半封闭型的。

改革开放10多年来,随着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性变革,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得到逐步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成为中国的主体经济形式。市场经济打破了相对封闭的状态,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之间横向的交流和协作日益增多,有效地调整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中国民族关系产生了以往没有料到的巨大作用。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民族社会和经济发生很大的变化,逐渐由半封闭型的民族社会向开放型的民族社会转变。它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首先,市场经济促进了不同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人类学家认为,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是文化交流,因为文化交流能够使各种文化形态增生出许多不被自己地理环境所羁绊的、从更高层次上超越这种地理环境的文化因素。各种文化相互交流,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较高的文化必然会影响较落后的文化,从而使两者的文化逐步接近。如果文化交流面较大、较频繁,则不同文化的接近和整合也就越快。世界上各种文化,都是多种文化的混合物,其中有自身固有的,也有相当部分甚至大部分是外来的。世界上很少有纯粹的民族文化,如果有之,这样的文化必然是隔离的、封闭的、原始的、与他族不相往来的。

商品交流是文化交流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实行市场经济前,民族地区的农业和企业主要面向本地,自供自足的经济成分较大,并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近几年来,市场经济将全国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商品流通形成了自身的规律,流通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计划经济下被保护的各种封闭的市场被突破。民族地区的农业和企业开始打破自我封闭的局面,积极开拓内地市场。各民族地区都在争创名优产品,打入国内、国际市场。如新疆的石化产品、稀有金属和宝石、玉石等工艺品,以及葡萄干、爪果、棉花等农副产品;内蒙古的羊绒衫、皮革和煤电;云南的烟、茶、橡胶和有色金属;贵州的名酒和铝制品等,都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少数民族的工艺美术品,在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市场上曾风行一时,少数民族的工艺服饰也曾大放异彩。同样,沿海和内地的企业生产的各种商品大量涌向民族地区,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生产的各种新产品,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在新疆和西藏等地出现。

其次,市场经济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汉族间的人口双向流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人口流动量极大。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从1982至1990年,少数民族迁入各省、直辖市的市、镇、县的有2206190人。90年代以来,人口流动更为频繁。据有关数据统计,近几年,全国流动人口达8000万人,其中包括大批的少数民族。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民族参与各种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大批少数民族农牧民走出深山、草原和边疆,到沿海和内地发达地区务工经商,人口不下几百万人。许多内地城市成了多民族居住的都市。据统计,目前北京有55个民族,常住少数民族人口达41.38万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不下20万。特别是一些善于经商的民族,在市场经济中得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例如,新疆的维吾尔族历史上就在丝绸之路上来往。本世纪80年代以来,大批维吾尔族群众离开家乡,到全国各地经营餐饮业和新疆果品特产,他们在北京、上海、广州、海口、深圳、潮州、天津、大连、沈阳、哈尔滨、西安、兰州、西宁等城市从事商业活动,都有不同规模的经营聚居地和商业网点。其中最著名的是广州近郊的三元里、上海民族饭店一带和北京的甘家口、魏公村等。据调查,仅在北京甘家口“新疆村”有暂住证的新疆籍流动人口就有500—600人,再加上常年在这里居住的经营者,其总数应超过1000人。[(1)]其他民族也一样,朝鲜族、傣族风味饭馆几乎遍布北京各地。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有4万多回族到全国各地经商或从事其他行业。湖南的瑶族和苗族,广西的毛南族,新疆的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和塔塔尔族等,东北的鄂温克族和赫哲族等,都有不少人走出家乡,到沿海发达地区从事各种行业。据调查,现广东少数民族成份已达52个,人口35.04万人,其中深圳特区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0000多人。仅贵州毕节地区便有13万少数民族“打工妹”在广东宝安、深圳、东莞、珠海等地打工。[(2)]到沿海和内地发达地区经商及从事其他行业的少数民族,把民族地区的优秀工艺品和独特的饮食文化传入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同时也把汉族地区的经营管理经验、竞争意识带回民族地区,形成了文化上的双向交流。

有些民族地区的当地政府还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如内蒙古乌兰察盟把劳务输出当作增加原始积累、促进脱贫致富的一门产业来抓。出1人,带1户;出几人,带全村。卓资县10万劳力中输出了6万,9000户贫困户靠此脱贫。全盟现在有三分之一的劳力外出务工经商。[(3)]宁夏要求每年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务输出20万人次,计划到2000年,8个贫困县要向非农产业转移劳力40万人次以上,宁夏固原穷得有名,现在已迁出8万人,在川区实现三年脱贫的目标,以后每年还要迁出2万人。[(4)]

人口流动也表现在内地大批汉族到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例如,新疆从1984年开始,内地各省区的经商人员逐年增加,他们大多来自江苏、浙江、四川、陕西、甘肃等省区,天山南北的大多数县市都有内地客商的足迹。他们从事各种行业活动,有经营服装、鞋帽、百货的,有从事饮食、理发、美容等服务行业的,有从事缝纫、日用品加工和建筑等技术工作的。西藏也一样,80年代以来,甘肃、青海、四川的回族和汉族大量进入西藏从事商业及其它行业,他们开设饭馆、商店,开办加工作坊。汉族农民建筑队、施工队在西藏承包各项现代建筑工程,参加西藏各地修建公路、桥梁、水坝、电站、楼房等。西藏近些年的各项重大建筑工程都由汉族施工队承包,比如拉萨市修柏油路面、埋管道和地下通讯电缆、架高压线、建城市居民区,无不留下汉族施工队工人的汗水和足迹。另外,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和各种家用电器大量进入了普通藏民的家庭,各种修理业几乎全都是汉族个体工商户。汉族个体户的工商业已成为西藏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藏族人民的切身利益。这一点藏族群众已有体会。在改革开放大潮中进入西藏的汉族、回族等个体工商户,对西藏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它繁荣了市场,丰富和方便了群众生活。现在,拉萨、日喀则等城镇市场上,内地的蔬菜水果品种繁多,价格适中,已成为藏族群众特别是青年生活的必需品。内地个体工商户短短的几年时间为众多地区的藏族同胞解决了长达几百年来藏族市民难以解决的吃菜问题。[(5)]

从内地去边疆民族地区从事各种行业的汉族和其他民族,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发展,起到了有益的补充和推动作用。其一,他们传播了市场经济观念,使少数民族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并为少数民族地区造就了一批有胆识、会经营、懂管理、有技术的市场经济人才;其二,方便了群众,活跃了市场,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其三是扩大了就业门路,增加了当地的财政收入;其四,在汉族个体工商业的影响下,不少原来不会经商的少数民族开始学习经商,带动了少数民族个体工商业的发展。

人口流动虽然对当前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是暂时的,并不会影响大局。从长远来看是有利的,它有利于各地、各民族间文化的整合,有利于中华民族意识的巩固和发展。人口流动有一个适应、冲突、整合过程,对于流动人口,不能因为他们与社会发生一些冲突便加以限制,尤其是少数民族到内地和沿海地区从事经商及其他行业的人员,不仅不能限制,而且要加以鼓励和保护。同样,内地到边疆地区从事各种行业的人员也要与当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开发边疆。从历史上看,每一次民族大迁徙和人口大流动,都引起经济大发展和文化大融合。所以,应正确对待目前出现的人口流动,适当地加以引导。不能人为地限制。

第三,市场经济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企业或科研单位之间的横向交流和协作。资源丰富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重要特征。如何使资源变为物质财富,是决定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问题。但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仅靠自己的努力是无法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落后状态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积极与沿海和内地发达地区企业联营,共同开发资源。

为了进一步加强东西部的合作,1993年农业部提出组织实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的设想。目前,浙江、江苏等省乡镇企业局成立了“乡镇企业东西合作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加强了与江西、新疆、河南、陕西、内蒙古等省区的交流与合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个省区建立了10对友好协作关系。农业部首批公布的66个东西合作示范区是中西部地区择优选出来的。项目是东西合作的基础,企业是合作的主体。这批项目较好地体现了优势互补,经济互利的原则,突出了效益性、合作性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示范导向作用。目前,这一工程得到了东部地区著名企业家的积极支持和响应。浙江万向集团公司董事会主席鲁冠球提出西进计划;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吴仁宝无偿为中西部地区培训技术骨干;天津市大邱庄津海集团准备将焊管厂迁到新疆、镀锌管生产线迁到河南,万全集团与新疆建设兵团的合作也已付诸实施。[(6)]

第四,市场经济促进了对外开放。自1992年起,中央批准了一批边疆地区的城市和口岸为陆地边疆对外开放城市和国家级口岸,并给予新疆以类似沿海的8条优惠政策。此后,边疆民族地区的沿边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边境贸易额逐年增多,对外合作项目也一年比一年多。据统计,1992年,广西边境贸易进出口总额达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云南边境贸易进出口总额达3.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3%;新疆边境贸易进出口总额达3.2亿美元,占全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2.7%,创历史最高纪录。吸收和利用外资规模也不断扩大,1992年广西新注册“三资”企业1385家,合同投资总额27.8亿美元。云南新增“三资”企业202家,投资总额3.86亿美元,其中协议利用外资1.68亿美元。新疆共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64个,同时还在中亚及独联体合资兴办了200多家境外企业。内蒙古签订利用外资项目299项,合同金额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倍。1993年民族自治区实际利用外资情况分别为:内蒙古8526万美元,广西89756万美元,新疆5300万美元,宁夏1190万美元。[(7)]

以上种种表明,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各个少数民族原有经济生活的狭小圈子,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受地域限制的民族间的联系,它超越了地区界限,使不同民族之间得到充分的交流和沟通。现在,没有一个民族的经济文化体系能独立存在,尽管边疆与内地的地理环境差别很大,经济生产也有明显的差异,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互通有无,形成了密切的互依关系。此外,民族间的交往联系突破了一切旧有的观念、规范和限制,一种新型的民族关系逐步形成,各民族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亲相融关系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二、观念变迁:民族意识——国家意识

在当今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在努力进行民族与国家的整合,只有在良好的整合下,民族才可能借国家而繁荣,国家亦可借民族团结而兴盛。而国内各民族的相互接近和认同,国家意识的提升,需要有一定的环境、条件和过程。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极左的民族政策,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侵犯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大批民族干部遭受迫害,因而民族心态受到严重压抑,以至于地方民族意识或狭隘的民族意识也随之上升,一些地区的排除异民族的事件接连发生,民族关系较为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不但没有增强,反而受到削弱。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提升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民族意识逐步淡化,而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则逐步得到增强。关于这一点,可以从如下几方面来说明:

其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它有效地保障了少数民族政治地位和权力,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前提。80年代以来,在原有自治地方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不少自治地方。据统计,新成立的自治州有2个:一个是湖北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另一个是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新成立的自治县有61个。现在全国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4个地级市、646个县级自治单位(59个县级市、412个县、51个旗、121个自治县、3个自治旗)。[(8)]

民族乡也是民族自治的一种补充形式。1956年开始兴建民族乡,至1958年,共改建和新建1300多个(包括民族区和民族镇),但为时不久,就被人民公社化的浪潮所冲垮而不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恢复了民族乡的建制。从1984到1987年,全国恢复和新建的民族乡(包括民族镇)有1500多个。全国除个别少数民族外,大多都建有民族乡。[(9)]

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让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方针。1993年底,全国少数民族干部已达228.4万人,西南桂、滇、黔、川、藏五省区现已培养出80多万40岁以下的跨世纪的少数民族干部。

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在全国参政、议政的权利一直都较高,改革开放以来尤为突出。据4次人口普查,1953年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人口5.89%,1964年占5.77%,1982年占6.62%,1990年占8.01%。但历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的比例远远高于人口比例。见下表:[(10)]

表一 历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情况

表二 历届全国政协少数民族委员情况

在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少数民族政治地位和自治权利得到保障,它是中国各民族团结合作的基础,也是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逐步升华的前提。

其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这是凝聚国内各民族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力一年比一年增强,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虽然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但发展速度却是很高的,人们生活得到大幅度的改善,社会面貌日新月异。据统计,1993年民族自治地方城乡居民的收入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696元,比上年增长19%,职工平均年货币工资3074元,比上年增长21.6%,比1981年增长2.76倍。[(11)]

经济的发展,生活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增强了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的意识,使各民族对国家充满自信和希望。

其三,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也是升华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的重要前提。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内地及沿海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虽然地大物博,但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科技水平低,竞争意识不强,市场发育不全,经济效益差。与东部发达地区情况不同,许多外商都不愿到边疆地区投资办企业。这些都严重阻碍着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几十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的10多年来,国家拔出大批资金支持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国家每年都要给民族地区大量的财政补贴。此外,国家还拔出大批专款用于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据不完全统计,从1980到1993年,国家财政对8个民族省区的各项财政补助达1480亿元,平均每年100多亿元。在民族贸易政策上,对运输不便的边远地区、牧区的民族贸易和国有企业,在利润留成、自有流动资金和价格上予以优惠照顾。此外,在专项资金投入上积极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近些年来,国家设立了扶贫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据统计,从1980年至1993年,仅中央财政为扶贫提供的支出就达270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民族地区。[(12)]1994年西藏地区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7月召开第3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重点研究西藏的发展和稳定问题。会议落实了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急需的62个援藏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3.8亿元,其中,中央和有关部门承担30个项目,18.02亿元,占75.7%;地方对口支援32个项目,5.78亿元,占24.3%。计划从现在起到2000年,西藏的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10%左右,国民生产总值比1993年翻一翻。[(13)]

此外,国家还加强民族地区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在确定的第一批定点扶贫县中,有44个中央机关和有关部门定点扶持的142个少数民族贫困县。各省、区也将最边远、最贫困的少数民族贫困县作为当地部门扶持的重点对象。如全国贫困县最多的云南省,到1994年底,已有10个中央国家机关到该省最贫困的40个民族贫困县定点挂钩扶贫。全省73个贫困县都有省级以上的定点挂钩帮扶单位。

国家和汉族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支持,不仅能使全国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还将进一步密切少数民族与国家和汉民族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

其四,改革开放促进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相互理解。80年代以来,随着各民族人口双向流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大量报导少数民族风情和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地区旅游区的开辟,使各民族都对他民族的文化特点和风俗习惯等有了更深刻和全面的了解。不同民族间的相互理解,是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的第一步。

其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使各民族的观念和文化接近。随着不同的民族文化相互接触越来越多,不同文化间往往互相渗透,不可避免地导致风俗习惯、道德观念、审美价值等的接近或整合,使民族之间亲和性增强,民族关系更加融洽。文化信息的迅速传播,又使各民族的共同性和一致性增多,逐步形成一个由各民族文化整合而成的新的文化模式。在改革开放前,大多数少数民族竞争意识和市场意识都较汉族差,不少少数民族仍保留羞于经商、耻于经商的传统观念。他们不会经商,不愿与人竞争。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这些民族都转变了观念,积极参与竞争,开放意识、商品意识、竞争意识不断增强。这样,与现代化有关的各种意识与汉族逐步趋同。其它方面也一样,差别在逐步缩小。目前,无论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还是边疆民族地区,青少年的文化娱乐生活、服饰、审美观念、价值观念等都没有多大差别。

其六,市场经济促进了各民族间的相互学习。由于经商和办企业的需要,流动人口必须学习当地人的语言和文化。新疆维吾尔族过去学习汉语积极性不高,自改革开放后,不少地区的维吾尔族自费开办汉语培训班,积极学习汉语。现在到内地和沿海地区经商的维吾尔族、藏族、彝族、傣族、朝鲜族等,都能比较流利地通用汉语文。到少数民族地区经商的汉族也一样,努力掌握当地的民族语言。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有利于交流和沟通,对提升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大有裨益。

其七,市场经济促进了民族间相互通婚。改革开放以来,民族活动范围扩大,不同民族之间的婚姻逐年增加。许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当地的汉族或其他民族通婚,少数民族妇女嫁到发达的汉族地区的也越来越多。据统计,90年代初,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青年女子嫁到上海的共有300多人,[(14)]少数民族和汉族通婚生下的子女,虽然大多都申报为少数民族(主要是为了享受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但他们大多说的是汉语,接受的教育是汉语教育,心理素质和生活习俗与汉族相差无几。

市场经济是开放、交流的经济,它必然会打破各地区、各民族间封闭的壁垒。市场经济越发达,社会便越开放,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交流也就越频繁。社会的开放,必然会淡化狭隘的地区意识和民族意识,增强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族际之间的频繁交流,必然会使各族之间相互理解、认同和接近,并导致文化的传播和相互采借、吸收各自的文化精华,逐步缩小经济和文化上的差距,从而使各民族的文化逐步整合成一个为56个民族认同的崭新的文化模式。这个文化模式既不是纯粹汉族式的,也不是某个少数民族式的,而是在吸取全国各民族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并吸收国外先进民族的文化精华而形成的。这种模式决不会使某一个民族丧失其独特性,本民族的文化精华仍将长期存在下去,并影响其他民族。

本文是作者在1995年9月参加日本国学院大学主办的“东亚经济发展与国际环境”国际学术会议提交的论文基础上修改的。英文稿被收入《1995年东亚国际学术讨论论文集》,将于近期出版。

作者附记:该文在订稿时,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郝时远研究员提了不少修改意见,谨在此表示感谢。

注释:

(1)任一飞等:《北京“新疆村”(“维吾尔族村”)调查—发展和存在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94年印,第8—9页。

(2)杨荆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族关系的几个问题》,《民族研究》1994年,第5期。

(3)(4)参看《民族团结》1994年,第12期,第18页;第14页,第18页。

(5)(13)杨荆楚:《当前民族地区社会形势》,载《1994年—199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6)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民族团结》1995年第4期,第26页。

(7)《中国民族统计年鉴—1994》,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页。

(8)参看:《1993年中国民族经济》,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第215页,第246—257页。

(9)《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册,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259—260页。

(10)(11)见《中国民族统计年鉴—1949—1994》,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417页;第35页,第315页。

(12)《民族团结》1995年第1期,第12页。

(14)上海市民委:《试析改革开放中上海民族关系上的新问题》,《中国都市人类学通讯》199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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