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规模教育考试的误区及防范_社会改革论文

论大规模教育考试的误区及防范_社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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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G424.7

本世纪初叶,在中国存在了1300年的科举考试制度随着现代教育制度的建立和中国社会的急剧变化而被取消,但对此褒贬评价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到本世纪90年代末期,随着我国各种国家考试制度相继恢复和建立并呈现日趋繁荣,考试的得失利弊的争论再次不断尖锐起来,以至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和考试改革的社会性难题。迫于来自世纪交替之际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国家发展主题的挑战,迫于大规模国家考试理论与实践方面存在许多重大的问题,我们不得不用一种跨世纪的眼光审视大规模国家考试的相关问题。在诸多问题中,大规模国家考试的误区与防止,是人们应当特别关注的。这是因为:1 )历史上大规模国家考试的确存在着利弊共存的特征,而且表现得特别突出;2 )现实中我国大规模国家考试仍然存在着利弊共存的问题。

本文特别强调研究国家大规模教育考试的误区与防止问题,并有一种紧迫感和使命感;注重着眼于大规模考试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状况,下大力气研究考试的局限性,以弥补其不足,发扬考试的优点,使其优越性占主流和主导地位;防止中国人创造了大规模教育考试制度,但却使中国人成了考试的奴隶而陷入考试的苦海,防止历史上曾发生过的悲剧再次重演。我们无意否定考试,否定大规模教育考试制度,反之,我们赞成使用考试这一具有尺度性的测量工具。研究大规模考试的局限性问题的目的是:使之有利于我们对其弊端有清醒认识,有利于我们防止陷入考试误区而损害了国家考试的声誉。最终目的是发扬考试的优越性,使之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教育服务、为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服务。

1 国家大规模教育考试的误区及其成因

误区一词的哲学涵义是指“某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作用而偏移或背离了预先设定的目标,陷入无序紊乱状态而获得与愿望相反的某种有害或无效结果的状况”。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这种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当人们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不能较好地认识某事物的本质、特点、功能和规律时,最易发生陷入误区的情况。大规模考试就如同医生治病开方一样,诊病准确,开方有效,可以收到治愈流行病的好效果。反之,诊病不准,方子失效,非但病治不好,反而会加重病情,遗害无穷。那么,为什么考试会存在这种十分有趣的正负双重社会效应呢?这种正负双重效应是考试本身固有的客观性规律呢?还是因为我们在使用考试手段和使用考试结果时主观误导造成的呢?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正确观点,任何事物均存在着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只要事物在发展、变化,矛盾及矛盾运动也会随之发生。问题的关键是人们是否对事物矛盾的本质有准确认识,是否把握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使矛盾的转化不断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从古至今考试本身一直存在着利弊共存的矛盾特征,尤其是国家大规模教育考试,这种对立统一的矛盾特别突出。因此,对考试手段和考试结果的使用要特别慎重,应特别加大对考试局限性问题的研究。为此,特从以下两个方面探讨产生大规模考试误区的原因。

1)考试本身的局限性以及人类当前无法完全超越这种局限性, 是导致考试误区的主要根源。

考试是用来测量人的知识、技能的一种方法,其实质就是通过测量过程,按一定的标准把人某方面的特性加以定量和定性的描述,以便实现鉴别、诊断优劣的目的。

但是,人类至今仍无法对人脑这个黑匣子的奥秘进行科学解释,尽管心理学、生理学、解剖学和神经学研究已基本探明:人的智力结构是多维的,可分为思维智力、音乐智力、空间直观智力、身体活动智力、个人控制情感和体察他人情绪的智力。这六种智力受大脑某一小区的控制,既可独立发挥作用,又能互相协作,对客观世界形成一个统一的看法。人的智力是观察、分析、理解外界信息的综合性混合体,因此人的能力也是多维的,并非单一的、以知识为中心的考试可以准确全面地加以测量。另外,现代学校是以知识教学为中心,仍然以读和写这个古老的教育命题为教学目标,课本知识是法定的知识内容,因此,考试仍然只能是考查一个人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一般能力的测量,以测量书本知识和模仿性技能程度为考试的目的。根据考试结果,也只能大体性地测量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情况,具有对人的未来发展进行推测性的大体评价特征,这种测量度的不确定性带来了考试本身的局限性:片面性、偶然性和模糊性。

可以说,考试虽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但它本身还处于不十分成熟的“幼年期”,带有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和局限性。在人类无法找到替代它的更好形式之前,在人类尚无法离开和抛弃考试的情况下,也就为人类有可能陷入大规模考试误区埋下了隐患。尤其是对考试功能认识和使用有误的情况下,考试误区就可能成了考试发展过程中的陷阱,对此要特别警惕。

2)考试结果的使用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会使考试的测量、 教育和社会三大价值发生孰轻孰重的变化。因此,考试结果使用不当是导致考试误区的关键性根源。

大规模国家教育考试,是代表国家考试声誉和考试水平的考试,对一个国家的各个领域都会产生重大影响。从考试的外部属性看,可分为三大类型,第一类,大规模国家统一教育类考试,如高考、会考、研究生入学考等。划分这一类型的考试主要依据是:a.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专门的考试机构主管并实施;b.这类考试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考试与教育的关系密切;c.这类考试的对象以学生和其他具备相应条件的青年为主。第二类,大规模国家统一非教育类考试,如职称考试、公务员考试、律师、会计资格考试等。划分这一类型考试的主要依据是:a.由各专业部门或相应的考试机构主管并实施;b.这类考试不与学校教育发生直接联系,考试与教育的关系不紧密;c.这类考试的对象以在职人员和其他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为主。第三类,大规模国家与国家合作的跨国性统一考试,如中美合作的托福考试、GRE考试, 中英合作的剑桥英语考试、商务英语考试等等。划分这一类型考试的主要依据是:a.两国政府和考试机构取得共识并达成合作协定,由代表国家的相关部门和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结果由主办国及考试机构负责处理,具有国际认证性质;b.这类考试对学校外语教学和各相关考试学校有很大影响;c.这类考试对象广泛,既有学生,也有在职人员和社会无业青年。从考试的内部属性看,可以分为二大类型:第一类,选拔性的水平考试,既常模参照性考试。凡带有选拔性质的教育类和非教育类考试均属此行列,如我国的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学考。常模参照性考试是以同类考试全体考生总成绩的平均分数为参照点,来反映该次考试中每个考生的分数所处的位置,其性质是选拔基础知识扎实、能力强和有培养前途的人进入高一级学校深造或进入相应的工作岗位。其目的是选拔优秀者,具有淘汰、筛选性质,因此,考试竞争性强。第二类,合格性的水平考试,即标准参照性考试。凡带有合格性的教育类和非教育类考试均属此行列,如我国的高中会考、全国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结业性统一考试、律师、会计资格性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标准参照性考试是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专业部门规定的考试目标进行考试,其性质是检测考生的考试结果是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于它是以既定目标为评定考试分数的参照点,无需与总体考生考试成绩比较,只要达到标准就可以通过,发给相应合格证书,主要目的是区分及格与不及格,淘汰筛选性质很弱,因此考试竞争性不强。

从历史角度看,建立并使用大规模国家考试制度来开发和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创造。据史料记载,我国是考试的故乡,是考试的发源地,至今已有2800年的历史。其中科举考试作为一种大规模国家考试制度在我国产生并延续了1300年之久,可以说这种考试塑造了我们这个国家,使我国的国民性、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均被这种考试打上了深刻的烙印。这种深厚的历史积淀也深深地影响了我国的学校教育,使教师的教学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也带有浓烈的考试色彩。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1952年采用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制度以来(1966~1976年被废止并改为推荐,1977年恢复),尤其是1977年恢复高考20年以来,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人才流动需要,适应用人单位人才选拔、配置需要,适应国际交流、人事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需要,我国的大规模考试制度已发展成三大类型,即大规模国家教育考试、大规模国家非教育性考试和大规模国际合作考试,各种大规模考试已呈多系列、多层次、多功能的繁荣局面,并且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学校教育、社会各个领域,正在成为我国社会的一大“热点”。

从未来角度分析大规模考试的走向和发展情况,历史和现状已证明它本身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对国家巩固政治制度;发展社会文化;促进学校教育发展;促进社会人才选拔、流动、配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等方面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可以预见大规模国家教育考试的意义、功能及使用问题会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各国考试学科专家会加大对它研究的力度。可以预见大规模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还会朝着更科学、更规范、更有效的方向迈进,还会出现更加繁荣、完备的新局面。因此,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一方面应从技术上不断提高大规模国家教育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不断改革考试制度,改革考试方法和内容,使之更加科学化,成为具有尺度性的测评工具,努力建立多回路、多层次、多结构的考试制度,使之与社会需求相互协调,使考试与评估结合起来,尤其是加大对考试结果的科学评价工作,这是世界各国考试界的努力方向和长期性课题。另一方面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正确认识大规模国家教育考试的功能、意义和使用的社会学问题,尤其对它的局限性进行研究,是当前和未来的重大课题。

2 国家大规模教育考试的特点

大规模国家教育考试尽管功能不一样,性质不一样,层次有别,类型有别,各国做法也不一样,但从总体的特征看,有以下十大特点,包括五大突出共同点和五大突出差异:

1)考试规模大。大规模的含意是指参考人数众多, 一般均有几万人、几十万人,甚至几百万人参加考试。如我国的高考每年参考人数三百万多人,最多的一年达726.54万人(1979年),会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参考人数也在百万人以上。

2)全国性质。 这类考试一般都是由国家或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机构来组织,带有全国性质,涉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是一项代表国家考试声誉和国家考试权威、性质很严肃的考试。社会其他机构、团体、组织很难举行这种性质的考试,因此它带有国家垄断性质。

3)涉及面广。 这类考试由于已形成一种纵向与横向相互交叉的系列性、层次性和功能性各异的考试体系,因此既涉及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又涉及社会各行各业的在职及非在职人员,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以及对社会群体和个人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

4)时间性强。这类考试由于参考人数多,涉及面广,全国性质, 因此,一般均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内举行,需要有很强的时间计划和时间安排。

5)组织严密。为体现公平竞争,保证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保证考试质量和考试目标的实现,一般均按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登分、统一宣布考试结果的方式实施,已形成一整套组织严密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统一性特点。

6)地区差别大。由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 人口、教育发展基础和水平历来存在着差异巨大、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导致了全国教育水平、参考人数、考生水平、考试管理水平、考试结果和竞争程度差异大等特点,尽管是称国家统一考试,但事实上是按省级规模来处理考试的实施与结果使用的。

7)考试科目和持续时间差异大。大规模国家统一考试从性质、 类型、功能、目的等各个方面划分都存在着层次、水平、作用的不同差异,因此要求也不一样,致使考试科目与考试的持续时间也大不一样。如会考持续三年,高考、成人高考、中考、研究生入学考持续几天,自学考试持续多年,职称考、资格考持续一天或半天。

8)考试的主管机构及实施机构不同。从目前国内的情况看, 校内教育考试一般由学校负责,校外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专门的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非教育类考试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跨国性国际合作考试由主考国负责,合作国具体组织实施,形成多头管理、多头负责组织实施,各种考试的程度、效度及社会声誉差别巨大的特点。

9)考试方法及管理办法不同。我国80年代末期, 高考实施标准化考试办法后,一般大规模国家考试都普遍采用标准化考试办法,但由于全国尚无一个由国务院领导下的全国性考试机构,教育和非教育类的考试方法及管理办法就不一样,如:同是外语考试,全国四、六级大学英语考试与职称外语考试的办法及管理办法就大不一样。

10)认识不统一。大规模国家统一考试的社会价值、测量价值、教育价值三者是一个什么关系?应当怎样认识它们的功能及如何使用它们的考试结果?对它们的利弊如何发扬与防止?历来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认识很不统一。因此,在我国考试制度日趋繁荣与发展之际,它的利弊争论也日趋激烈,矛盾变得相当尖锐,已成为教育改革与考试改革的一大难题。认识上的不统一导致认识上的混乱,认识上的混乱导致管理与实施上的混乱。尽管对此已经有所警惕,但仍难出台较有力的政策和措施。

我国大规模国家统一考试的上述十大特点,使考试结果的使用产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据作者调查,我国县一级考试管理还是凭经验、凭手工劳动来应付日趋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质量要求高的招生考试工作。尽管国家一级和省级招生考试管理已开始注重科研先行,已大量引进和采用光电阅读器和计算机管理等现代化手段,但总体表现为:一方面是考试机构设置不适应、人员素质不适应、工作方式不适应、思想认识不适应,另一方面是考试重要性和竞争性、社会价值日益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三种结果:第一种,考试的工作质量受到影响,有损国家考试的声誉,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各种违法乱纪事件层出不穷;第二种,考试工作人员拼命加班加点、疲于奔命,从每年1月至9月要应付各种各样的大规模考试工作,心理和体力压力巨大,健康受到损坏;第三种,考试管理及组织实施漏洞不断,弊端丛生,给某些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给以权谋私者提供了受贿腐化之机,给不正之风提供了侵袭考试圣地的机会,也成了教育和考试改革“乱”的根源,使考试陷入了受到社会各界指责和批评的境地。

3 国家大规模教育考试误区的防止

人类社会发展的全部历史表明:1 )自从人类社会创造了考试及考试制度以来,考试的正面功能是主要的、积极的,人类社会需要考试这个测评工具来驱动社会进步,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考试的支持与调节,考试是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悠久历史文化之一,不然,考试也不会出现今天如此繁荣的局面和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共同现象;2 )在人类社会当前和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可能完全否定和抛弃考试和考试制度,在不大可能找到能代替考试的更好手段及制度的情况下,应该并且可能做好的事是:一方面要很好地发扬并坚持考试的正面功能;另一方面要很好地研究并克服考试的负面影响,克服局限性,使考试和考试制度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与繁荣,有利于教育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有利于人才的成长与选拔。那么,应当怎样才能防止陷入大规模教育考试的误区,克服考试及考试制度的局限性呢?作者认为应从宏观与微观两大方面入手。

1)颁布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

立法的作用在于以法的力量来保障我国大规模考试的社会地位和作用,保障它的权威性和正确性,强化对它的使用和监督。在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的手段来推行和规范大规模国家考试的运行,这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宏观控制手段。我国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已开始酝酿教育考试法的问题。事实上,在十多年的教育改革和考试改革的过程中,我国已立有一些教育考试的政策性规定,但还没有达到法的高度,缺乏系统性,对大规模国家考试立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还没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只是局限在教育考试法的单一范围。根据我国大规模考试的实际情况,从长远的观点看待问题,仅仅颁布和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或只成立管理教育考试的“国家教育考试院”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和未来各种考试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主要理由如下:

从我国现实的考试制度看,学校、教师、教育行政机构、社会各业务部门、各用人单位、社会团体都在大量和频繁地使用各种大大小小考试手段,来测评教学效果和教育、教学质量,来选拔、甄别、使用和配置人才。从考试的外部社会属性看,已形成三大类型,即教育类考试、非教育类考试和国际使用与交流的跨国性考试;从考试内部属性看,已形成三大类型,即以筛选优秀人才为目的的选拔性考试、以测量达标为目的的合格性考试和介于两者之间兼有选拔和合格性质的混合型考试;从考试的规模看,有规模大小不同的近几十种考试类型;从考试的管理和实施机构看,有教师个人为完成教学目标举行的单元、课程考试,有学校为完成教育目标举行的期中、期末的各科学习考试,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互相协作举行的毕业考试、升学考试、水平达标考试,有社会各业务部门、社会团体和用人单位举行的资格、任用、选拔等考试;从纵向与横向结构看,有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考试纵向结构,有性质相同但水平、功能和目的不同的考试横向结构;从参考人员的年龄、水平、能力、职业结构看,有十多岁的青少年和18~60岁的成年人,有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有水平高、能力强的应考者,也有水平低和能力弱的应考者;从参考人员的民族成分、性别、地区分布、职业分布、家庭背景、心理素质、身体情况等方面看,情况就更为复杂。在这种千差万别的考试格局中,在考试发展呈日趋繁荣的大背景下,我国考试实际呼唤颁布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成立专门的国家考试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各种考试,这一任务显得迫切和重要。

从我国未来的考试发展前景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随着人才流动和社会发展节奏的加快,随着人才市场的建立,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合作的逐步深入,社会、国家、教育、学校及各用人部门将会更加频繁和大量地使用各种大大小小的考试手段,而要适应这一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就需要不断加大考试改革的力度,通过改革,促进、发展、振兴中国的考试事业,追赶并努力达到世界考试先进水平,为国家、社会和个人发展服务。实现这一目标,非一蹴而就的短期努力可以达到,而是一个需要长期的、艰苦的努力奋斗过程才可以实现。在这长期、艰苦的努力奋斗过程中,为防止否定和取消考试的悲剧在中国重演,防止人为地滥用考试手段,防止考试的本身局限以及由于对考试结果使用不当、政策失误,对其功能认识不清、把握不准而使大规模国家考试陷入误区,很有必要以法的形式对考试加以规范、约束和监督,使之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科学性,保证今后长期的考试改革沿着正确、健康的轨道运行,使我们的考试改革更具有合理性,更符合事物的变化发展规律。

从历史的经验,现实的挑战,未来的发展三个视野分析考试问题,以法的形式从宏观上防止考试陷入误区,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性国家课题,解决大规模考试存在的问题已非考试改革和教育改革可以完成。由于这类考试对巩固国家政治制度,繁荣社会文化,促进学校教育发展,稳定社会结构,引导社会思想意识,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等各个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和作用,因此,如何使用大规模考试手段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性课题,需要从国家安全、民族兴衰、社会进步与繁荣的战略高度以《考试法》来加以统筹解决。

2)加快七支队伍的建设。

一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需要许多相关条件的支撑。根据历史的经验和国内国际的成功经验,办理一项重大事业需要四大条件来保证,即要有明确端正、科学合理的指导思想;要有相应的资金投入和经费保证;要有组织严密、机构设置合理、工作效率和效益高的管理措施和实施途径;要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踏实、身体健康的高素质人才。这四大条件中,归根到底是人的因素问题。人的因素在任何社会和事业发展中都有它的重要性,在中国这个封建社会持续几千年的国度里,在法制建设不健全,社会形态、经济形式、价值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和转型的情况下,尤其不能低估了人的因素。大规模国家考试作为一种具有特定职能、影响面大的社会活动,尤其需要有素质精良的人才来维持其正常运行和变革。这种特定含义的人才,是指符合大规模考试特殊要求的人才群体,他们应当具有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形成站在当代考试理论与实际的最前沿的一种集合力量。这集合力量应是七位一体的综合性办考人才队伍,而不仅仅是现有单一的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人员。根据现实和未来的考试发展需要,要在以往的基础上,实现管理、科研、命题、监考、评卷、录取、执法监督七支队伍的全面规划和建设,改变目前我国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单一、薄弱的状况,抓住人的因素这一微观调控手段综合性治理和防止考试陷入误区。

对管理队伍,重在抓由经验型向科学型的转化工作,使队伍结构合理、素质精良,重点要解决机构设置、人员培训,队伍年青化、专业化和经常性的考核、评聘四方面的工作。对科研队伍,重在抓多学科、多层次的立体型研究工作,使考试科研适应考试实际的要求,重点解决考试科研机构设置,吸引更多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考试实际工作者投入并参与考试科研,形成一支理论素养好、研究能力强、熟知考试业务和问题的专兼职研究队伍。对命题队伍,重在抓队伍素质、命题质量、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四方面的工作。命题质量的好坏,试题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考试测量信度与效度的好坏,它既是测量的量器工具,又成为学校教育的育人标准和应试者的努力方向。对监考队伍,重在抓培训、抓人员稳定、抓人员工作态度三方面工作。对评卷队伍,重在抓品质优良、专业知识雄厚、熟悉所考学科教学实际情况、工作作风踏实认真四方面的工作。对录取队伍,重在抓思想作风过硬、秉公依法照章办事、熟悉招生考试工作、精通人才选拔和培养的业务知识。对执法监督队伍,重在抓国家监察、审计、纪检、公安、宣传几方面的工作,真正使群众监督、宣传舆论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落在实处。这七支队伍要形成一股合力,互相依存、协调,互相制约、监督,在国家考试机构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自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共同为实现考试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目标而努力。

*国家教委“九五”课题部分内容

收稿日期:199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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