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与国内消费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贸组织论文,中国加入论文,国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 (2000)05—0052—04
与美国和欧盟达成双边协议后,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探讨入世与国内消费发展的关系,是在更加开放的经济环境下调整国内消费关系,促进消费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融入国际贸易体系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项基础工作。
一、世贸组织的宗旨确认并支持国内消费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人及其需要,即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而需求的增长,使需求逐步失去地方性,带有广泛扩展的性质,“需要的满足,不仅靠本国产品来满足,而且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来满足”[1]。 在世贸组织成为调整多数国家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全球组织的情况下,中国积极寻求在世贸组织这一多边贸易体制内实现消费的扩展。世贸组织的宗旨确认并支持这种要求,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入世谈判的进程,并为中国入世后合理地分享世贸组织在提高生活水平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的序言,世贸组织的宗旨是:“缔约国在处理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持续增长、扩大货物和服务贸易为目的,同时允许根据持续发展的目标,优化使用世界资源;根据各自的需求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寻求既保护环境,又达到上述目标的手段。”与《关贸总协定》序言中规定的宗旨相比,世贸组织仍然把提高缔约国生活水平置于其应达到的多重目标中的首要位置,并保证包括消费需求在内的有效需求的持续增长。但世贸组织不仅强调消费需求的数量增长,而且重视在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保护环境包括消费环境。认为坚持和保护一个开放的、非歧视的及平等的多边贸易体系同环境保护、促进持续发展包括消费持续发展不应有也不会有政策矛盾。同时,世贸组织的宗旨中明确地提出缔约国“各自的需求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是其参与世贸组织活动的重要依据,中国应结合国内消费需求、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发展变化的内在要求,为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加入世贸组织将在长期和整体上丰富我国国内消费关系
世贸组织负责管理乌拉克回合一揽子协议的实施,除管理传统的货物贸易外,还建立起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则的多边框架结构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对付假冒商品问题的多边框架结构,目标是促成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增强多边贸易体制对不断变化的国际经济环境的适应性。中国入世后,将遵循和贯彻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许入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关税保护原则以及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和逐步自由化原则,实现从保护贸易向贸易的自由化的转变。这种转变将在长期和整体上丰富我国国内消费关系。
1.入世有助于提高我国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一般而言,社会平均消费水平及其增长速度,标志着人们生活的基本状况,加入世贸组织,提高生活水平,首先就表现为提高消费水平。一方面,世贸组织的130 多个成员国“以提高和发展生产力为基础来生产剩余价值,要求生产出新的消费;要求在流通内部扩大消费范围……第一,要求扩大现有的消费量,第二,要求把现有的消费推广到更大的范围,以便造成新的需要,第三,要求生产出新的需要,发现和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2], 从而为中国消费者增加消费品和服务的数量、品种,改变消费品和服务的结构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消费水平的提高,“需求的增长,直接和首先以各国现有的产品相互进行交换为保证”[3],加入世贸组织后, 中国将给予130多个成员国无条件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 国内市场进一步开放,更多国家更多的消费品和服务可以进入中国市场,国内消费者将获得更多的消费选择权,提高消费水平具有现实性。同时,国内消费品和服务市场的开放将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除了世贸组织成员国允许我国的石油、粮、棉、油、糖、电力等仍然实行国家指定价格外,其他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将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消费者将从国内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的下调中改变消费品和服务的数量组合,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消费者均衡。
2.入世将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的提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居民消费的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生存资料消费的比重降低,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消费的比重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将直接或间接地加快消费结构的层次性上升。消费品和服务组合内容发生改变,实物消费的内部结构出现大的调整,服务消费的比重将明显上升。在减少直至取消食品和农产品的进口数量限制后,农业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国家所提供的低价优质农产品将扩大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国内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将更加多元化。同时,农业部门的开放将刺激农产品加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降低生存资料的价格水平,使消费者恩格尔系数下降。另外,国外拥有比较优势的计算机、轿车、通信设备等工业制成品将更多地渗透到国内,增强对中国消费者手中的货币的吸纳能力,增加国内居民在生存资料和享受资料方面的消费支出比重。在服务消费方面,由于《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对国际服务不得实施限制和歧视,因此银行、保险、运输、建筑、法律、咨询、旅游、商业批发和零售等服务行业将逐步在中国获得国民待遇,居民服务消费需求将在服务市场中得到更好的实现。
3.入世将推动我国消费质量的改善。消费质量反映消费主体、消费客体和消费环境相结合所产生的质的规定。世贸组织重视环境的价值特性,在有关协议条款中不同程度地规定了成员国有环保例外权,即为了保护环境、自然资源、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在不产生任意的或不正当歧视,或不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限制的前提下,可以背离协议的规定。同时世贸组织对各种国际环境的公约、协议也予以充分尊重,在《贸易与环境的马拉喀什决议》中就明确要求“避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坚持有效的多边规则以确保多边贸易体系响应《21世纪议程》和《里约宣言》”。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应该如《里约宣言》所强调的那样,“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使所有的人都享有较高的生活素质,各国应当减少和消除不能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加入世贸组织后,其环保政策在短期内会对我国传统出口贸易产生负面影响。但长期来看,可以对我国贸易和消费中的生态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成本形成硬性约束,从而提高消费环境质量和消费资源利用率。同时可以强化消费者可持续消费的观念,提高防治消费过程中的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自觉性,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和生态需要,提高消费质量。另外,我国可以依据世贸组织对环境保护的规定,通过颁布更加完善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保标准和产品包装需求,通过合理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程序,实施环境标志制度等方式,对不符合可持续消费要求的国外消费品和服务的进口进行限制,同时结合世贸组织对付国际贸易中假冒商品问题的多边框架避免市场开放条件下有可能出现的消费需求恶化,保证消费质量的稳定提高。
三、实施入世承诺将使国内消费发展受到短期和局部制约
中国为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在2005年前开放十大领域,包括削减关税,开放农产品市场,限制出口品急增,开放零售市场、专业服务、影音产品市场、汽车业、电信业、银行业和证券业。实施入世承诺,将使国内消费发展在短期和局部受到制约。
1.实施关税减让和约束,调整或规范非关税壁垒对消费的影响。入世后关税总水平有可能从目前的17%降低到6%左右, 即达到世贸组织成员的总体平均关税水平,至少也要再降低7个百分点, 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加工贸易将向零关税方向发展,农产品和资源性产品的关税水平将继续下降。关税的减让将造成国内消费品生产者剩余的下降,降低这些部门和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水平,造成消费者平均消费水平和实际收入水平的下降。另外,在2005年取消纺织品配备额限制之前,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品和服装市场将不能很快的放大。为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国家将维持对汽车等国内竞争力较弱的产品的配额制度,国外汽车出口商等很难在短期内增加对中国的出口,国内消费者在被采取非关税保护措施的产品方面的消费水平增长将非常有限。
2.贸易条件改变对国内消费发展的影响。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能有效地鼓励更加专业化地生产目前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促进各国间的专业分工,从而为世界的产量增加作出贡献。中国能否更多地参与这些贡献的分配,则主要取决于入世所造成的贸易条件的变化。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运用多个递推动态模型的模拟情况进行的综合定量分析可知,如果到2005年我国全部完成各项加入WTO的承诺,那么在2005 年贸易条件将下降1.57%。[4]这表明在出口价格不变的情况下, 买回等量的进口品需要更多的出口品,入世在近期内使贸易条件发生不利于我国的变化,影响国内消费的增长。
3.开放经济系数变化对国内消费的影响。开放经济系数是边际储蓄倾向和边际进口倾向之和的倒数。一般情况下,边际储蓄倾向和边际进口倾向越小,开放经济系数越大,出口增加所能导致的国民产出的增加越多,消费者消费水平提高更少考虑进口品的增长。根据有关资料,我国居民消费率已由1981年的53.1%下降到1997年47.5%,低于国际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5]。这意味着我国储蓄率很高,甚至高于日本、 韩国等以储蓄率高著称的国家,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边际储蓄倾向仍有提高的倾向,从短期来看,入世导致国内边际储蓄倾向下降的可能性很小。在国内需求不足的情况下,降低边际进口倾向具有增加国内总需求的作用,边际进口倾向在入世后一段时期仍有出现下降的可能,开放经济系数将提高,出口的增加导致国民产出的增加,消费者仍只能主要从国内经济增长获益。世贸组织优化配置消费资料的功能不能全面发挥。
4.消费示范与被示范的效应对国内消费的影响。实施入世承诺有助于把我国的消费模式传递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收入水平低于我国的发展中国家,使一部分产品被其高收入阶层吸收掉,同时从这些国家对我国的模仿中获利,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进而提高国内消费需求和边际消费倾向;但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或收入水平较高的国家的消费模式也将对我国起示范作用,从而导致国内需求的外移,甚至突破国民收入水平的约束,并有可能盲目刺激国内生产的扩张,使国内消费需求和国内生产相背离。目前我国主要的外贸进出口市场是美国、日本、欧盟、韩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开放市场后我国消费示范的效应将小于被示范的效应,居民正在发育的享受和发展消费更容易接受其他国家消费模式和消费观念的示范,助长部分消费市场的超前发育和供求失衡。
四、积极进行引导和调控,实现开放经济条件下消费的良性发展
1.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稳步增加居民收入。国际贸易能够调节消费品和服务的供给,但作为发展中国家,居民消费所需的消费品供给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国内生产,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也直接依存于国民收入的增加。加入世贸组织后,“消费者花费自己收入的方式以及收入的多少,会使经济生活过程,特别是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过程发生极大的变化”。[6] 国内企业必须认真研究世贸组织规则中有关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优惠条款,建立科技进步的创新机制,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按市场的需求导向调整产品结构,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最终产品率,不断夯实满足人们的消费需要的物质基础。同时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吸收更多的劳动力,使国内居民能够掌握更多的用于交换的货币手段。
2.增强与消费相关的贸易政策的透明度。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成员在有形商品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入世后,中国政府应认真清理现行的各种政策法规,在实施有关过境货物流动的法律和规章时,应给予公布,使各贸易伙伴和消费者能够了解其内容,及时调整消费预期和消费行为。同时,中国政府应通过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敦促其他国家增加与消费相关的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减少或避免因消费信息事前不对称而出现逆向选择,以及因消费信息事后不对称出现败德行为,以保持国内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的实现。
3.对消费选择自由进行规范。在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中,消费者在购买国内厂商所提供的消费品和劳务时已基本不受限量、配额和短缺的约束。在入世后,基于贸易自由化的原则,也应明确消费者在购买由外国厂商提供的消费品和劳务时,不受限量、配额和短缺的限制,消费者在不同的消费品和劳务之间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消费者的预算约束与对消费品和劳务的偏好。同时应规定消费选择自由的例外原则。
4.制订并实施消费品和劳务安全性对策。伴随着消费资料在更大范围内的流动,消费者信息弱者地位将更加明显,有必要在研究消费发展政策时强调消费者安全的贯彻,提出入世后根据商品品种特性的安全对策,对如何收集和传递危害信息,如何完善有关危害消费者的原因调查、处理投诉的体制,确定消费者损害救济方法等提出明确和科学的意见,并应健全商品检查和商品的品质表示制度,以适应入世后消费世界性增强的要求。
5.重视消费者合作和教育的强化。入世后消费的发展对消费者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力,才能有利于入世后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的更好结合。从世界范围内启发消费者,推动更广泛的消费者合作,更深入地开展消费教育,应成为消费发展政策中的重要内容。
收稿日期:200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