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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社会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冲击,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也在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之下,逐渐向着规范化、有序化和经济性的方向发展,招投标目前已经成为工程建设的基本项目。工程的招标、投标是工程方与承包方在选择对方时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也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对此,研究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具备显著意义。
关键词: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措施
1导言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中国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也发生了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指令分配计划到各企业单位主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竞争承包的可喜变化。工程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工程发布方、工程承包方互相选择的工程承包方式,与最终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有着紧密联系,因而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双方都应符合法律规定、遵照法律程序。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行为有待规范与完善
招投标有失规范是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面临的一项大问题,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会威胁到招标工作的合理性、有效性,然而,导致招投标行为不规范的因素主要来自于两大方面:
2.1.1招标单位问题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必须公开、公正地进行,任何擅自行动、非法招标等行为都必须得以控制与规避,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不得私自拉拢关系。然而,现实来看,招标企业实际招标过程中并未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甚至出现了私自行动、弄虚作假等现象,存在非法干预、违规操作等现象,可以尝试把工程加以切分,形成几个小组项目,进行逐个小组控制,确保其达到特定的招标规定,一些企业参与招标工作后随意增加工作量,增加成本投资,规避招标,对招投标项目带来不良影响,使得承包企业受损。
2.1.2投标单位的问题
一些投标企业过于功利,为了得到中标资格,不惜控制工程报价,或者通过成本控制、偷工减料、低价中标等方式来获利,并采用虚假欺骗等方式来恶意中标,甚至出现了合同倒卖,随意分包、转包等问题,都违背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
2.2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是招标、投标工作中至关重要的方面。现阶段,尚未打造出一个合理、有效的评标系统,评标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评标还容易受到评标人员工作态度、责任心等的影响,一些评标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违背公平原则,采用违法违规评标的方法,使得实际评标工作有失公平与公正。评标标准有失公正性与合理性,评标是对投标标书的解读、分析与理解,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投标人予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去评价,现阶段,一般采用综合评标法,这其中就存在一定的可塑性,评标专家的意见将极大地影响到评标结果,带有主观性的评标模式会影响评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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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代理机制有待发展
现阶段,工程招投标中所采用的监管模式存在问题,一般采用过程监管,同时对应登记与备案,对于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要及时处理,加以查处。而且实际招投标工作中出现了招投标代理单位独揽大权、擅自行动的现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由于步伐较晚,自身水平达不到规定标准,单纯为获取利益,高收费现象层出不穷,一些招标部门所编写的招标文件缺少规范性、质量较差,甚至存在临摹、抄袭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严肃性、规范性,工程量设计过于粗糙,设备界定有失精准,造成了一些部门自律意识较差,甚至在利益驱动下非法操作,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评标标准落后等问题突出。
2.4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合同管理缺少健全、完善的管理系统,从而使得合同从内容的编制、签署再到合同的履行都未达成统一的规范,甚至引发了各方的矛盾与纠纷。部分招标单位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制定不公平的合约条款,失去了合同的公正性,双方权利与义务失调等问题频繁出现,合同中对于责任归属的规定模糊、不具体,实际出现问题时,矛盾得不到处理,问题得不到解决,影响合约各方利益。
3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为了更好的实现规范化工程招标与投标,根据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的双方参与者都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增加法律教育。
3.1对招标、投标工作者开展相关培训招标、投标工作者大多数都是工程招标、投保工作的实际操作人,有计划性、目的性的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以及法律意识,可以更好的实现规范性、合法性和公平性的招标、投标工作。企业与单位可以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招标、投标的学习、培训活动中,可以在市场当中定期选择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到企业当中来为员工进行培训,促使员工能够充分的理解和掌握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使用意义以及具体使用规范等,例如书写的规范性和格式的规范性,降低因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不熟悉或缺少法律意识而出现招标、投标失误。
3.2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标准工程的招标方与投标方都应当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案以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的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控制自身行为。此外,企业可以借助建立监管人员或部门的方式,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所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给予及时、严厉的处罚,对于不规范和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给予制止,以法律法规为根本真正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3.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在市场经济不断冲击的环境之下,一方面,政府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以监督者、仲裁者的身份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并借助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强化社会主义法律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在实际招标、投标行为中的实行情况。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正确认识到对招标、投标行为以及合同的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额外的管理人员或部门,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自我管理,从而促使管理更加有效。
3.4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
招标、投标工作人员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操作人员,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法律教育能够有效地规范招标、投标工作。企业和单位可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招标、投标的标准文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际要求和写作规范,减少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和工作的生疏导致的工作失误。
4结语
工程招标、投标作为当今中国工程建设领域广泛采用的一种工程发布方、承包方之间互相选择的工程承包方式,与最终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有着紧密联系,因而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工程发布方、工程承包方的所作所为都应符合法律规定、遵照法律程序。在中国加强法制建设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建设是中国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应有之义,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曦.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6,(10):178-179.
[2]吴莹.关于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研究思考[J].江西建材,2015,(18):245.
[3]张一航.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析[J].四川水泥,2015,(02):68.
[4]石慧,李雪梅.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4,(36):372.
[5]徐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科技风,2014,(19):158.
论文作者:张风超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3
标签:招投标论文; 评标论文; 工程论文; 工作论文; 合同管理论文; 合同论文; 新形势下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