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和平统一祖国的战略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祖国论文,战略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更是新时期擘划祖国统一大业的总设计师。他根据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毛泽东关于反对外国势力干预和插手、争取和平解决台湾的思想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这一战略构想,在中国共产党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一、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历史使命
邓小平对祖国统一大业有着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指出,我们都是炎黄子孙,要实现真正的统一。粉碎“四人帮”以后,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多次提出要解决台湾问题。他说:在我们这一代解决台湾问题,历史会给我们讲些好话,为后代做点好事。90年代初,香港、澳门问题都已解决在望,而惟独台湾问题尚无眉目,他不禁感慨地说:“我这一生只剩下一件事,就是台湾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5页)他更加明确提出,解决台湾问题绝不能再无限期地拖下去了,中国不统一,我们这代人死了也不瞑目,见了马克思也不光彩。
1979年,邓小平号召“把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提到具体日程上来。”(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4页)第二年1月,他提出了80年代三大任务,其中之一是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并要求:“力争80年代达到这个目标。”(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40页)这可以说是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解决台湾问题的时间表。他期待国共双方沟通思想,寻求合理的方式、方法,尽早实现统一。当时,中美关系已实现正常化,中日签订和平友好条约,中美、中日关系的改善,增加了我们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能性;台湾方面,蒋经国一直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虽然政治含义不同),双方有着一定的共同语言;大陆开始改革开放,对台方针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表现出宽松和灵活。在这种国内外大背景下,在80年代解决台湾问题是有一定的条件和可能的。但是1982年里根上台后,中美关系出现曲折变化,蒋经国在统一问题上缺乏勇气以及后来突然去世,作为80年代三大任务之一的“祖国统一”没有实现。实际上,早在1983年前后,邓小平即意识到在80年代完成这一任务的难度。他说:我们已经宣布中国80年代的三大任务,实际上不只限于80年代,90年代,甚至90年代以后都还必须坚持这三大任务。这是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考虑和坚持的三大任务。(注:《邓小平思想年谱》第251页)
二、坚持“一国两制”原则是和平统一祖国的基本前提
1984年11月,邓小平在与外国朋友谈话时说,三中全会以来的五年内,中国共产党主要做了两件大事:一是制定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一是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在这两件事上,我们是胆大的,但不是妄为的。以“一国两制”解决祖国统一问题,是邓小平多年来一直坚持的最重要的战略构想。邓小平指出,我们为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充分考虑台湾能接受的条件。他指出,允许台湾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没有的某些独特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国家的利益。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先生时,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在“一国两制”条件下给予台湾的优惠条件。即“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搞。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页)这个谈话大致勾勒出了我们对台湾当局可能放宽的底线。他后来说,“最近我出面谈了一篇和平统一的方案,内容更明确一点。我们的底全部亮出来了。”(注:《邓小平思想年谱》第265页)这个合情合理的条件,就是予台湾以高度自治,但“高度自治”不等于“完全自治”,“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页)
邓小平强调在解决祖国统一问题时,既寄希望于台湾当局,也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只靠台湾当局,是靠不住的,还需要团结台湾同胞推动台湾当局,共同为统一祖国努力。1983年6月,他在接见港澳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时,请他们转告台湾人民:不要担心统一以后大陆会向你们伸手,不会的,我们不算那个小帐。中国的建设不能依靠“统一”来搞,主要靠自力更生,靠大陆的基础。(注:《邓小平思想年谱》第258页)
三、坚持“和平统一”方针着眼于祖国大陆、台湾和美国三方良性互动
在筹划和平统一方略中,邓小平主要着眼的是祖国大陆、台湾和美国三方的良性互动。所谓三方良性互动,是指大陆与台湾双方,你不损害我,我也不损害你;大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不将社会主义制度强加于台湾;台湾既不要侈谈“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也不能搞“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美国则以自己的影响促进两岸和平统一,不做阻挠中国统一之事。
邓小平一贯强调大陆的发展对祖国统一有重要意义。1981年10月,他在谈到反对霸权主义、台湾回归祖国和发展经济三大任务时就指出:“这三件事的关键是发展经济”,“完成统一祖国大业,使台湾回归祖国,也需要使自己壮大起来,发展起来。这样希望和可能性就更大了。”他还指出:一心一意搞现代化建设,是我们最根本的任务。台湾回归祖国是和这个根本任务相关的。“首先是取得发展,国家力量强大了,人民生活有较好的改善,再加上和平的国际环境,实现祖国统一就比较方便,比较有利。”“能否真正顺利地实现大陆和台湾的统一,一要看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结果,二要看我们经济能不能真正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5页)邓小平设想,我们可以通过扩大与台湾的经济贸易往来,促进政治谈判。
邓小平希望台湾的一些领导人把眼界放宽一点,放远一点,为中华民族的历史来做这件好事,并说这在历史上要大书特书。(注:《邓小平思想年谱》第200页)邓小平指出,第一,台湾不应在统一问题上提出任何不合情理与不合现实的先决条件。第二,台湾对大陆提出的和平统一方针要有诚意,要积极回应,不做破坏和平统一的小动作。第三,不能挟洋自重。邓小平告诫说,在统一问题上,“万万不可以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页)第四,台湾当局不能搞“台独”。邓小平提出,对台湾要封杀其搞“两个中国”的后路,封杀其搞“台独”的后路。
台湾问题所以一时难以解决,其中有个美国问题。既然在台湾问题上不能绕开美国,促使美国在中国统一问题上做些有益的事就成了邓小平相当长时间里考虑的一个问题。在中美建交之初和80年代一段时间里,他曾希望美国能促成台湾当局与祖国大陆接触,并认为“美国在中国统一问题上能有所作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0页)1979年初访美期间,他向美国朝野人士提出,美国在促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上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在推动台湾当局同中国政府谈判方面作出贡献。希望美国最低限度不要做妨碍中国解决同台湾统一的事,不要设置一些障碍迫使我们用武力解决。
四、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保障
当邓小平提出立足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时,总不忘强调我们不承担放弃使用武力的义务。在这一问题上,他的态度是坚定和一贯的。早在1975年,他就告诉外国客人说:美国人用暗示的方式试探我们,中国是否可以保证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甚至不要公开声明,而用口头保证就行。我们说,不行。用和平方式还是用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是中国的内政。我们不能在主权问题上承担义务。他多次表示,中国人不会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因为这有助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我们承担了不使用武力的义务,反而会成为和平统一台湾的障碍,使之成为不可能。因为我们承担了这个义务,台湾当局就会有恃无恐,就永远不会坐下来和我们谈判,这只能导致武力解决。所以“不能排除使用武力,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这是一种战略考虑。”(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