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煤矿开采过程中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论文_张俊强

探讨煤矿开采过程中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论文_张俊强

龙口市龙矿集团梁家煤矿 山东龙口 265700

摘要:近些年以来,瓦斯综合治理的举措正在全面推广,并且很多煤矿企业针对治理煤矿井下瓦斯的相关技术手段也在不断予以改进。在开采煤矿的各个具体步骤中,煤矿瓦斯都会直接威胁到矿井安全,并且造成程度较为严重的煤矿开采事故。由此可见,妥善治理煤矿瓦斯的措施应当被置于煤矿开采工作的首要位置。同时,作为煤矿开采企业也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基本思路来推进瓦斯的综合治理。

关键词:煤矿开采;瓦斯综合治理

引言

煤矿瓦斯具有易爆与易燃的特性,其广泛存在于煤矿井下的区域。近些年来,很多煤矿企业由于未能做到充分关注矿井瓦斯风险,那么将会导致突然产生的瓦斯爆炸事故。煤矿企业通过推行瓦斯综合治理的举措,应当能做到在根源上避免矿井瓦斯爆炸,并且对于潜在的瓦斯爆炸风险也能做到有效加以防控。目前在煤矿开采的具体实践中,作为煤矿企业需要做到结合煤矿井下的真实环境状况来治理煤矿瓦斯,在此基础上达到最大化的瓦斯治理实效。基于此,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将针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希望能给相关人士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1.瓦斯对于煤矿安全开采的威胁

首先是瓦斯导致矿井火灾。矿井煤层本身包含较高比例的瓦斯,因此在开采煤层的各个阶段中,煤矿瓦斯都可能造成矿井火灾的产生。对于较深的矿井开采而言,矿井内部如果欠缺必要的井下通风措施,那么瓦斯气体就会呈现明显的积聚现象,并且很容易被引燃。从现状来看,很多矿井火灾都来源于井下积聚的瓦斯,在明火引燃的状态下出现了瓦斯燃烧的情况。

其次是过量瓦斯导致操作人员窒息。某些矿井内部并不具备健全的井下通风系统,因此大量瓦斯存积于矿井内部。煤矿系统由于欠缺完整的井下通风系统,那么无法做到及时抽出瓦斯或者稀释瓦斯,进而造成矿井涌出大量瓦斯的情形。对于井下的操作人员来讲,人体肺部如果进入了过量瓦斯,则会引发死亡现象以及肺部严重窒息的现象。并且,瓦斯存积的现象还可能造成矿井爆炸的事故。

最后是矿井瓦斯爆炸。瓦斯爆炸的主要诱发因素在于矿井内部出现了明火,并且达到了特定的瓦斯浓度。通常来讲,矿井瓦斯如果已经达到15%左右的比例,那么存在较大的瓦斯爆炸可能性。但是实际上,即便矿井内部瓦斯未能达到5%的浓度,或者已经超出了20%的气体浓度,那么在矿井缺乏氧气的状态下也不会出现爆炸,反而会导致矿井火灾的产生。由此可见,煤矿企业需要做到运用综合性的方式来整治煤矿井下瓦斯,从而达到避免矿井火灾以及瓦斯爆炸的目的,切实保障矿井操作人员自身的安全。

2.瓦斯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要点

在目前的现状下,瓦斯爆炸事故在现有的煤矿井下事故中占据较高比例。在整个矿井的内部,煤炭与煤矿瓦斯具有共生性的特殊关系。并且受到井下的高压以及高温环境影响,进而导致了矿井瓦斯的生成。煤矿瓦斯含有特定比例的氮气与二氧化碳,而且包含较高比例的甲烷气。在此种状态下,封闭的井下操作空间很易受到粉尘爆炸、瓦斯燃烧以及其他因素导致的威胁,甚至出现规模较大的煤矿爆炸现象。因此在开展瓦斯综合治理的相关实践中,关于全面防控矿井瓦斯爆炸需要做到如下的综合治理要点:

2.1切实强化煤矿生产监管

煤矿生产监管应当被置于首要的地位。在目前推行的煤矿生产领域中,作为煤矿企业以及当地监管部门都要做到紧密配合,并且共同推进综合性的煤矿瓦斯监管。具体在强化煤矿生产管控的实践中,关键在于及时掌控矿井生产设备、下矿资料以及其他重要因素。同时,煤矿企业针对出现老化趋势或者已经破损的矿井生产设施也要做到及时予以更换[1],而不能够表现为带病运行的情形。煤矿企业通过推行常规性的井下安全检验,应当能达到切实防控矿井安全事故的效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例如近些年来,很多煤矿企业都已经拟定了煤矿安全监管的相关操作规程,并且对于上述的矿井安全监管规程予以全面的推行。强化矿井安全监管的举措还应当体现在有序划分各个职责部门具备的矿井安全职能,煤矿企业对于目前投入的矿井安全监管人力资源以及资金力度也应当予以逐步增强。煤矿企业及有关部门只有做到了增大现存的矿井监管力度,才能在根源上防控煤矿瓦斯事故。

2.2对于瓦斯爆炸以及瓦斯燃烧的条件予以全面控制

经过分析可见,煤矿瓦斯爆炸的根源主要在于矿井具备了引燃瓦斯的温度、氧气浓度与瓦斯物质浓度。在此前提下,现阶段关于治理煤矿瓦斯就是要做到运用综合性的瓦斯治理措施,确保体现全方位的矿井安全控制。在矿井生产的具体实践中,关键在于妥善控制瓦斯爆炸以及瓦斯燃烧的条件,避免矿井突然出现瓦斯事故。例如针对煤矿巷道来讲,关键在于设置必要的巷道通风系统,进而达到瓦斯浓度有效降低的目标。

2.3确保矿井开采的安全性

煤矿井下开采应当能够体现最基本的矿井开采安全,对于潜在的煤矿生产隐患都应当做到彻底进行杜绝。具体在治理瓦斯的过程中,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监控与监测矿井瓦斯的系统,确保做到实时性的矿井瓦斯监测。同时,煤矿企业还要切实做到先抽后采,进而达到避免瓦斯积聚的目的,对于操作人员自身的安全予以全方位的保障。操作人员在进入矿井区域以前,首先应当保证该区域符合了特定的瓦斯压力指标[2]。

2.4控制瓦斯的燃烧和爆炸条件

经过研究得知,矿井中瓦斯浓度在7~8%时,瓦斯最容易燃烧并发生爆炸。瓦斯的引火温度在650~750℃之间。当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不超过12%时,瓦斯并不会发生爆炸。瓦斯引燃引爆的三个因素就是:氧气浓度、引燃温度和瓦斯浓度。因此,在瓦斯综合治理过程中要注意以上几个方面的控制。对于引火的控制可以对煤矿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严格进行制度化管理,保证相关的工作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所必须的知识,特别是井下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相应的规范标准进行工作,避免出现明火使矿井发生瓦斯安全事故。对于瓦斯浓度的控制,煤炭企业应按照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和检查,尤其是对矿井中的通风系统,要保证通风系统正常工作,降低巷道内瓦斯的浓度。同时,煤炭企业还应设置专业对瓦斯异常区域进行检查,方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及时发展瓦斯问题并尽量的处理,防止瓦斯浓度过高产生安全事故。此外,对通风区域的风向也应派人观察,防止风向的变化使矿井内的瓦斯气体无法排出[3]。

2.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位置、风速等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发生循环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局部通风机要指定专人挂牌管理,其他人员严禁随意停、开。安排专人每天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至少一次风机切换,保证2台局部通风机均能正常运行。当遇到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造成停风的情况时,井下现场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结论

简而言之,从煤矿开采的角度来讲,煤矿瓦斯构成了常见性的矿井安全隐患。由于受到特殊的矿井环境影响,因此导致了瓦斯堆积的情形产生。煤矿企业针对矿井瓦斯如果未能做到妥善予以治理,则会造成突发性的瓦斯爆炸事故,甚至直接伤害到矿井操作人员的安全。在此前提下,作为煤矿企业需要切实做到运用综合性的手段来治理矿井瓦斯,确保能够做到明确瓦斯综合治理的各项操作要点。

参考文献

[1]李文芳.赵庄煤业1308综采面瓦斯综合治理实践[J].煤,2018,27(08):35-36.

[2]潘铁柱.高瓦斯煤层综放开采瓦斯综合治理技术与实践[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8(12):51-52+61.

[3]王骏超.屯兰矿12407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技术应用与研究[J].煤矿现代化,2018(01):49-50+55.

论文作者:张俊强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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