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美的形态特征与本质规定--兼与潘必新同志、徐汉高同志商榷_科学论文

科学美的形态特征与本质规定——兼与潘必新、徐恒醇同志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态论文,本质论文,特征论文,同志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潘必新同志在《哲学研究》1997年第12期撰文对“科学美”提出质疑,并坦言做这个题目是“踩在一块危险的土地上”。其实,无限风光在险峰,这更是一块催动新学科生长的充满希望的土地。科学美学中的“理论美”、技术美学中的“功能美”使用频率越来越高,这足以动摇以“非功利性”为核心范畴、以艺术美为主要对象的西方传统美学的理论框架。新旧交替,争议势所难免。对不能为传统美学所容纳的科学理论美,不仅有个“有没有”的承认问题,更有个“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的界定问题。令人惊异的是,潘必新拒斥科学美,徐恒醇论证科学美,两者观点截然不同,但却居然可以共拥同一个大前提:“任何美(审美价值)在形态上都需具有可感知的形象性和情感激发作用”(徐恒醇:《科学美的形态特征和范畴界定》,载《哲学研究》1998年第3期)。疑似之迹,不可不察;核心命题,不可不辩,由此引出本文。

一、科学与艺术

西方传统美学以艺术美为主要对象,艺术作品的形态特征自然就成了美的典型特征。以此为标准裁量科学美,势必否认抽象理论美在美学圣殿中的合法地位。

科学理论与艺术作品作为两种不同的观念形态、作为思维着的头脑对世界的两种不同掌握方式,有着形态特征上的一系列质的区别。首先是抽象性与形象性的区别。科学家主要通过抽象方式,通过将“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通过“舍象取质”才逐步造成反映事物本质的概念和范畴系统。艺术家主要通过形象思维方式,通过“造象显质”的变相活动,才逐步使感性、杂多的生活现象升华为审美的艺术形象。然而,仅从思维方式的区别上,还不能将科学与艺术完全区分开来。科学家并不排斥形象思维,科学研究成果不仅表现为抽象的概念、公式,有时也表现为形象的图象、模型。这就需要从反映对象和思维内容的角度作出进一步的区分。于是我们看到,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科学认识活动中,无论是抽象思维还是形象思维,虽然也伴随着科学家的情感评价态度,但为了尽可能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科学家总是尽可能排除个人情绪的影响。科学理论在内容上反映的仅是客观规律性。而在对世界的艺术掌握方式中,人的情感因素、主体的评价因素则上升到首位。它的“造象显质”之“质”,不仅是认识论所要解决的客观规律性,更主要的是价值论所要解决的主体情感性。(参阅杜文园、陶伯华:《艺术变相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4-9页)

科学与艺术这两种观念形态质的区别,长期以来却被等同为真与美的分界标准,人们习惯于讲科学求真、艺术求美,不习惯讲科学求美,艺术求真。其实,科学没有垄断真理,艺术也具有求真的认识功能;艺术没有垄断审美,科学也具有求美的创造功能。科学家创造着科学理论真,也创造着科学理论美;艺术家创造着艺术作品美,也创造着艺术作品真。片面地将艺术美的形象性与情感性吹胀为美的一般特点,以此拒斥科学理论美,实在是西方传统美学贻误至今的一大理论误区。这一点,在潘必新的文章中讲得很明白,他一再表明他担心的是“如果容纳了科学美或理性美这样的概念,传统美学的整个理论体系就将崩溃”。

遗憾的是,与潘必新商榷的徐恒醇,也是从如何将科学美纳入传统美学体系这一视角来提出问题的。而他与潘必新的分歧仅在,潘认为科学美不具有“可感知的形象性和情感激发作用”,因此与传统美学体系是不相容的;他则肯定科学美具有这两种审美特质,因此科学美可以存在,可以与传统美学体系相容。徐文写道:“科学成果有它特定的形象性,它们是由科学意象的符号化构成的,如定性的科学模型或定量的数学表达式。”把符号化等同于形象化,把科学模型与数学表达式都说成是“特有的形象表现”,显然是把感性形象这一概念泛化了。连最抽象的数学表达式都成了“形象表现”,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保留在抽象思维的王国中呢?这种超出感性直观的“形象性”,与西方传统美学家强调的“美只限于感性领域”(席勒:《美育书简》,第159页),“美的生命在于显现(外形)”(黑格尔:《美学》第1卷,第7页),显然是两回事。既然连西方美学家的核心概念内涵都抽换了,那又何必死抱住他们的理论体系不放呢?何苦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把科学理论美硬纳入传统美学的狭隘体系中去呢?

二、科学美与艺术美

一种有局限的理论范式一旦形成,信奉者就会对与它矛盾的新现象采取排斥态度。对待科学理论美就是如此,传统的美学理论家对它基本上都持否定态度。国外如此,国内也是如此。在我国五、六十年代的美学热中,科学理论美远在争议热点之外。八十年代以后,社会实践派美学成为主流学派,从“美是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形象性”这一基本定义出发,同样不合西方传统美学体系的技术功能美被捧为“社会美的核心与基础”,而一无合目的性、二无感性形象性的科学理论美则遭到冷落与贬斥。由此形成的一个奇怪现象是,对科学理论美由衷赞叹与执著追求的主要不是美学家,而是科学家与科学史家。

科学家与科学史家从科学研究的实际出发,非常明确地把科学美与艺术美在存在形态上区分开来。科学美概念的首创者、法国科学家鼓加勒说得很清楚,科学美“不是给我们感官的印象的美,也不是质地美和表观美”,而是“理性美”,是理智才能把握的“深奥的美”。(彭加勒:《科学的价值》,第357、358页)数学家哈代也说:“数学形态像画家、诗人的形态一样,必须是美的。……要定义数学美可能非常困难,不过这种美与其他任何种类的美一样真实。”(转引自米勒:《意象、审美的科学思维》,《自然辩证法通讯》1988年第3期)

这种由抽象概念、数学公式构成的科学理论美,有什么样的形态特征呢?爱因斯坦认为,完美的科学理论,一方面要尽可能完备地理解全部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通过最少个数的原始概念和原始关系的使用,来达到这个目的,从而“以最适当的方式来画出一幅简化的和易领悟的世界图景。”(转引自《科学与美》,第54页)这就把理论上的简单性与完备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说清了。理论物理学家钱德拉萨克则认为,判断一个科学理论的美与不美,所依据的标准有两条,一是奇异,二是和谐。(参见《科学与哲学研究资料》1980年第4期,第80页)。在和谐性中,对称在科学理论体系的建构中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些著名科学家总是从指出别人工作中的不对称性或不完美的地方开始,然后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用来消除别人工作中的不对称或不美的地方,建立起一种比较对称的理论结构。正如玻尔总结的:“人们在对称性关系的研究中寻求了前进的途径,而且从那时起,通过很多种粒子的迅速的相继发现,这种途径已被提到了重要的地位。”(玻尔:《原子物理学和人类知识论文续编》,第119页)还有一些科学家认为,科学理论对世界统一性的揭示越深,则这种理论建构表现得也就越完善。统一性应成为科学理论美不可缺少的基本特征。

确实,离开了简单性、完备性、新奇性、和谐性、对称性、统一性这些形态特征,我们就感受不到特殊的科学理论美。但是如果我们走向极端,采取传统美学理论家把艺术美的形象性、情感性绝对化、普遍化的做法,把科学理论美特殊的形态表现也绝对化、普遍化,那就会把科学美与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对立起来。并且,科学理论美是否就限于上述几位著名科学家列举的那几条,也未必见得。许多杰出的科学家在自己的科学创造活动中都深切感受到了科学美的存在,也能大致描绘出它的主要形态特征,但要准确说出它之所以美的根据来,要给它下一个严格精确的定义来,就感到踌躇为难了。正如当代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所坦率承认的:“我考虑试用一些词来定义科学中的美的可能性。显然,这样一些词,如和谐、优雅、一致、简单、整齐等等都与科学中的美,特别是与理论物理中的美有关。但是,思考着怎样把这些词组合在一起去形成美的定义时,我开始意识到,事实上物理学中美的概念不是固定的。”(转引自《自然辩证法通讯》1988年第1期)至于当代美学界对科学美定义的探讨,更是歧义百出,并且难以同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深层本质统一起来。我们如何透过科学理论美多样的形态表现来揭示其深层的本质规定,如何既能把握科学理论美的特殊规定性,又不会与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截然对立起来,这是科学美学要取得其独立的存在资格,又要为美学大家庭承认、接纳所必须解决的理论难点。

三、科学美与科学真

固守传统美学的观点,用艺术美的形态特征去裁量科学美,就会导出对科学理论美的种种“拒斥论”;反之,囿于认识论领域,将科学美等同于科学真,用科学美表现的形态特征去取代深层的本质规定,就会导出形形色色的真美“混同论”。

如何在理论上同时克服“拒斥论”与“混同论”这两种极端观点呢?本文认为我们可以从人类符号特殊的建构功能中来说明科学理论美与科学理论真、科学理论美的形态特征与其本质规定之间的那种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复杂关系。

按照罗兰·巴特的符号学理论,任何符号都有两个部分,即符号的被表示成分(所指)和表示成分(能指),表示成分和被表示成分的联合构成了符号。符号是由人类创造的。但符号形成后,它又具有相对独立的构成功能,能够逐级扩大,为人类构造出一个独特的符号系统。(参阅罗兰·巴特《符号学美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7-90页)

当那个从先前的能指-所指关系中产生的符号成了下一个关系的能指时,新的内涵便产生了。这样,我们就遇到了一个无比强大的内涵意义的生产者。人们借助符号的这种构造性,可以不断赋予新的涵义,不断创造结构更复杂、内涵更丰富的符号系统。

科学理论体系作为由抽象的概念、公式构成的符号系统,以主观的认识形式反映着客观的规律联系。真,就是认识的合规律性。抽象概念作为能指,客观规律作为所指,就构成科学理论真的符号系统。科学理论真的符号建构过程,无论是能指形式的提炼,还是对所指内容的发现,都凝聚着科学家高度的思维创造能力。因而科学理论真的抽象符号形态,作为人类智慧的杰作,又能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示与显现。这样,以真的符号系统为能指,以科学家的创造能力为所指,又构成了具有新的内涵意义的第二级符号系统。这第二级符号系统反映着创造对象与创造主体的本原创生关系,即本体论关系。按照实践本体论美学关于美是创造对象的超越性所显现的创造主体的本原性的一般定义,我们就可以导出科学理论美的特殊规定性。这就是科学理论美是科学理论真建构上的简单性、完备性、新奇性、和谐性、对称性、统一性所显现的科学家创造能力的本原性、高贵性、神圣性。据此,我们就得到了科学理论真与科学理论美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级符号系统:

简单性、完备性、新奇性、和谐性、对称性、统一性作为真的形态特征实际上是客观规律性的表现。但在现实世界中,这种客观规律性又是深藏在纷繁现象的多变性之后的。概念、公式这些人工的符号形式并不是客观规律的本然形态。但是当科学家以他们非凡的洞察力与创造性,用几个概念、公式简明而完备、和谐而深刻地将复杂的客观规律表示出来时,人们怎么能不发出由衷的赞美之声。

E=mc[2]——爱因斯坦创造的如此简洁的质能转换关系式,把空间与时间、质量与能量都统一起来了。难怪玻尔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一切现有物理理论中最美的一个”、“一个被人远远观赏的艺术品”。德布罗意认为它的“雅致和美丽是无可争辩的,它该作为20世纪数学物理学一个最优美的纪念碑而永垂不朽”(转引自《科学与美》,第55页)。

科学理论建构所达到的简单性、完备性、新奇性、和谐性、对称性、统一性,是客观规律的主观反映,是真的形态特征。当且仅当真的这些形态特征作为显示人的高度创造才能的标志时,它才同时成为美的形态特征。“真即美”混同论的错误,就在于离开人的这个创造本原,仅从认识论一级符号系统,仅从简单性、完备性、新奇性、和谐性、对称性、统一性这些形态特征本身来定义科学美,结果不仅不能深刻揭示科学理论美的本质规定性,而且还会与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表现形态对立起来。道格拉斯·霍夫施塔特那本荣获普利策大奖的奇书《GEB——一条永恒的金带》,就深刻揭示了"G"——数理逻辑大师哥德尔、"E"——当代杰出画家埃舍尔、"B"——古典音乐大师巴赫,在他们大相径庭的创造领域中,有着深刻的共同规律,贯通着一条永恒的金带。其实,推而广之,在人类的所有创造性领域,无论是科学创造还是艺术创造,是观念创造还是现实创造,都贯通着一条永恒的金带,即都表现着人这个创造本原上帝般的崇高性、神圣性。就各个不同创造领域的美都指向同一个创造主体来说,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共同的;就同一个创造主体在不同的创造领域有不同的创造要求、不同的超越目标来说,不同创造领域的美又必然要有自己的形态特征。决不能因艺术美必须具有感性形象性特征,社会美既要合规律性又要合目的性,就排斥科学美在抽象理论体系建构上的种种特殊性。这样,实践本体论美学在科学理论美问题上就既同“真美混同论”划清了界限,又同传统美学对科学美所搞的种种“拒斥论”划清了界限。

四、科学美论争的深层意义

仅从上面的论述看,科学美问题深刻涉及到哲学认识论、价值论、本体论中的一系列核心命题,因而其论争的意义将会大大超出“科学美”的学科范围。

首先,科学美论争有助于深化对科学技术创造规律的认识。按照我们的观点,科学理论真与科学理论美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级符号系统。美寓于真,真显现美,因而科学理论美可以成为发现科学理论真的引导标志。正如著名物理学家海森堡指出的:“美对于发现真的重要意义在一切时代都得到承认和重视”,“探索者最初是借助于这种光辉,借助于它的照耀来认识真理的”。(海森堡:《精密科学中美的含义》,《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丛刊》1982年第1期)科学理论美还是理论选择即评估认识成果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准。美国科学史家库恩在论述科学革命时,指出在新的理论建立中,“新理论被说成比旧理论‘更美’、‘更适当’或者‘更简单’”,“美的考虑的重要性有时可以是决定性的。”(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129页)更重要的是,在杰出的科学家的眼里,科学研究有双重目标,创造科学理论美同发现科学理论真一样,是科学研究的追求目标与推进动力。总而言之,科学美理论的确立,将深化人们对认识论的研究。齐曼甚至认为,它还会极大地扩展人们对科学的社会功能的理解。由于科学的“最终原因是美学上的和精神上的,人们乐意支持基础科学‘为科学而科学’,并且以科学的成就(其意义是他们所不能恰当理解的)为骄傲。”(约翰·齐曼:《元科学导论》,第273页)

其次,科学美论争有助于深化对美的本质和美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哲学研究》在1998年第3期的编后语中深刻指出:“承认‘科学美’与否,分歧恐怕归根到底是基于对美的本质理解不同。因此,我们希望通过这个讨论,深化关于美的本质和美学基础理论的研究”,真是一语中的。科学理论美、技术功能美等新概念的提出,向传统美学理论体系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参阅拙作:《论近现代美学革命的范式转换》,载《江苏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面对这种挑战,传统美学各派要么坚持旧的理论体系,拒斥新的审美形态;要么推进传统美学向现代美学的转型,深化关于美的本质和美学基础理论的研究。

九十年代美学热的降温促使美学研究者冷静反思传统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是否合理,并引发了一场关于“实践美学”是否应该超越、往何处超越、如何超越的论争。在这场论争中,美学界又重新回到难以绕过的“美的本质”等美学基本问题的研究上来,并力图从美学本体论方面找到中国美学发展的突破口。笔者认为只有回到马克思发起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革命的起点,才能找到当代美学革命的突破口。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新世界观”,不仅导致了认识论上的根本变革,而且导致了价值论与本体论上的根本变革。长期以来,我们只在认识论的框架中讲实践范畴,忽略了实践的价值论与本体论意义。其实在人化自然范围内,是物质实践创造社会、改造世界的本体论作用,规定了人的最高生命意义,规定了美的本质。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与自我确证的论述,具体展开了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认识论层面的真、价值论层面的善与本体论层面的美的对立统一关系。借助这对命题,可以澄清纠缠不休、混乱不堪的真善美关系问题。实现自然人化的劳动实践活动,首先是认识论中探寻客观规律性的求真活动与价值论中实现功利目的性的求善活动。面对真的认识成果、善的价值成果、真与善相统一的自然人化对象,创造者从中观照自己的本质力量、确证人的生命创造意义的活动,则是一种不带实用目的的审美观赏活动。这里需要加以限制的是,并非任何劳动产品、人化自然物、抽象智力成果都是美的,从实践本体论美学的观点看,只有那些超越性的创造成果才能显现、确证人的独特的生命创造意义,才能发出美的光辉。由此可见,审美有自己特殊的本质规定与发生规律,它不是认识,不是功利,也不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康德的“非功利而生愉悦”在作出这种质的区分上有其合理性;但审美也并不绝然排斥认识、功利,求美的本体论要以求真的认识论、求善的价值论的创造性实现为前提,而康德的形式论则不能内在地揭示真善美的联系。美只有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寓于真、善,同时在显现、高扬人的生命创造意义这个层面上照耀真、善,超越真、善,提升真、善。因而尽管它不是直接的认识、功利活动,却能指导、推动人们去求真、求善;不是实际的目的追求活动,却能激发人类创造世界的历史使命感。这样,我们就既可以为不具形象性的科学理论美、不离功利性的技术功能美的存在找到合法依据,又可以为科学理论真与科学理论美的相寓相别找到合理解释,还可以为现代科技的人学升华提供理论基础。

责任编辑注:潘必新一文见本专题1998年第2期57页。

责任编辑注:徐恒醇一文见本专题1998年第5期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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