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工程实例论文_张斌,陈凯骎

浙江中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杭州 311113

摘要:为了解既有房屋的安全情况,准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安全程度,及时处理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本文通过具体的实例初步分析与论述了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

关键词: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

0 前言

民用建筑在遇到各种应急鉴定,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等情况时可进行安全性鉴定。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多民用建筑存在未批先建或缺少相应的设计施工资料,故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从而影响建筑的安全性。为了解既有建筑的安全情况,相关单位或个人需委托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分析与评价房屋的安全性并给出鉴定报告,相关部门才能依据鉴定报告给出的结论对相应的建筑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本文结合工程实例从鉴定的方法及等级划分、现场调查等方面进行分析与研究,为今后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的研究提供参考。

1 工程概况

某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被鉴房”)位于丽水市,被鉴房主体结构为一幢地上五层(无地下室)的框架结构建筑,建于2010年。被鉴房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承重体系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楼盖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屋盖为不上人平屋面。建筑面积约1055平方米。

3房屋现场调查及勘测

现场对建筑物各类构件,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三个子单元进行检查及评级。

3.1地基基础

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涉及地基、基础、边坡场地三个检查项目,以基础为主要构件。本项目地基位于平地,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经地基其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的观察:上部墙体(包含门、窗角变形影响敏感部位)未发现明显沉降裂缝。房屋整体无明显位移和倾斜情况。根据地基基础勘查情况,按其中最低一级确定其安全性能为BU级。

3.2上部承重结构

上部承重结构为框架结构体系,主要承重构件为柱、梁。混凝土结构重点检查混凝土构件的受力裂缝和主筋锈蚀等情况。

3.2.1承载能力危险受损情况

未见混凝土构件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及其他损伤情况

3.2.2构造与连接危险受损情况

主要承重柱梁构件连接方式正确,构造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未见明显异常情况;受力预埋件无变形、滑移、松动或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布置及构造合理。

3.2.3 裂缝危险受损情况

承重柱梁构件未见明显结构性裂缝等损坏情况。未发现该房屋出现不适于承载的非受力裂缝。

3.2.4位移及变形危险受损情况

未见明显变形及位移情况;根据上部承重结构勘查危险点情况,按其中最低一级确定其安全性能为BU级。

3.3上部承重结构

本房屋围护结构危险性涉及砌体结构及屋面等;填充墙体采用烧结普通砖砌筑,未见明显结构性裂缝及其他异常情况;墙体抹灰层基本完好,未见明显渗水情况;屋面完好,未见明显开裂、漏水情况。根据围护结构勘查危险点情况,以及按围护结构结构等级不能高于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能等级的限制,确定其安全性能为BU级。

4鉴定结论

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规定结合现场勘测分析,综合评定丽水市某教育培训学校安全性鉴定等级为BSU 级,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5结语

通过对本鉴定工程实例的鉴定的方法及等级划分、现场调查几个方面的阐述,民用建筑在设计及施工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无法准确评定其安全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性鉴定,以确定民用建筑现状的安全情况,确保民用建筑的安全使用。

参考文献: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论文作者:张斌,陈凯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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