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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思:高考是阻碍了课改还是促进了课改
1.高考方案代替教学计划:合格的高校新生不一定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
合格的高校新生不一定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从教学计划对高中毕业生的要求来看,这是恢复高考以来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造成此现象的原因是什么?是教学大纲对中学毕业生的要求偏高而导致难以落实,还是高考的要求偏低而无法选拔优秀学生?都不是。是高考方案代替教学计划而导致高考在高中教学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酿成的必然后果;也是全社会和教育部门事实上习惯和认可了的基本现象。
“办学水平如何,得看高考成绩”,这成了社会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学进行评价的重要标准甚至惟一标准。高考方案与考试大纲(或说明)事实上起着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作用。高中的教学目标只剩下“为高考服务”这一条,教师“考什么教什么”,学生“考什么学什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不少地区从来或者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全面实施过,学校在施教时往往通过分科和排课等方式,鼓励报考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放弃理科(或文科)的学习,高考科目成了教学科目,提前分科变得习以为常。即使是如今尚在实施3+X的绝大多数地区,高考科目以外的科目,哪怕是必修的也未必让学生做全面修习。例如,考文综(或理综)的考生,会弱化或放弃了理化生(或者政史地)科目的学习,若按中学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做全面而严格的检测,可以说,不少“合格”的大学新生不一定是合格的中学毕业生。
2.会考成了“走过场”:偏科现象依然严重
现在仍在大多数省市实施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创立的会考制度,原以为可以有效解决学生过早分科和偏科问题,但终究因为其成绩不与高考直接挂钩,而陷入了“走过场”的尴尬境地。从学校和考生来说,对非高考的会考科目做弱化处理,是为了保证投入更多精力用于高考科目的学习。当初实行3+2高考方案时,有人以为,因为有会考做基础,减少高考科目有利于减轻考生的负担,结果是,学生负担没减轻,被高考减去的学科的教学在中学却遭遇了削弱甚至抛弃,这些学科在一些学校形同虚设。
可以说,只要没有统一命题和考试阅卷等手段认定的非高考科目,相关学校都会不同程度地放松对毕业生的教学要求。即使是在省会考中未达到要求的,补考时也会降低标准让他们“达标”。
3.考纲代替教纲:高考促进了课改又阻碍了课改
“促进课改”主要反映在选考学科的考纲和试题方面。从单个高考科目来说,考纲代替教纲在一定程度可促进课改。因为考纲从内容上涵盖了教纲,并在能力要求上高于教纲。中学教学的难度很大程度上是由高考试题的难度所决定的。由于高考试题比教纲更具有时代特色,因此其对中学教学方式的改变有明显的引领作用。随着高考改革的推进,试题体现的基础性、探究性和开放性,其强调能力和素质,强调学科主干知识,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紧扣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实际),逐步抛弃了死记硬背类试题,都体现了课标的理念,维持了正在实施的新大纲起到的与课标接轨之作用。例如,课改目标中包含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在高考中均有体现。虽说在以纸笔为主要形式的高考中对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难以考查,但近几年的高考做了大量的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例如,2000年高考考查了对人类基因组的意义的评价,2003年考到了对生态入侵的看法等等。高考试题之导向作用而派生出的能力类试题,特别是具有时代特征的探究和开放类试题,在中学教学特别是平时的练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高考试题能在今天被根据新课标编写的教材大量引用,也是很好的说明。从这点上看,高考不是阻碍了而是推动了中学教改,其所造成的深刻影响将长期在中学教学中发挥作用,也意味着“以考促教”始终在中学教育中占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这样的命题思路,有利于推动中学的教学改革。
“阻碍教改”主要表现在高考方案代替教学计划方面。高考方案涉及的有限科目与对学生全面发展之要求的矛盾在“高考考什么就教什么”的背景下日趋尖锐,对合格的中学毕业生的检测成了事实上的缺失。
既然高考方案代替教学计划这一现状不能改变,会考标准又不能严格执行,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任务,就得依赖于高考。似乎只能通过高考增加考试科目的方法来解决。同时,也只有高考才能满足高校选拔合格的新生所必须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顺便指出,广东的3+X(X包括了文理大综合考试)是考纲变相代替教纲的事实面前促进学生相对全面发展的最好的形式,虽然,2000年开始增设文理综合科考试时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但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它对中学的偏科现象起到了有力的遏制作用;它有效地促进了中学相对全面地开设教纲所规定的科目,对改善高中生的知识结构起到了重要作用;是确保合格的大学新生同时也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的有效途径,也受到广东社会各界包括中学师生的普遍肯定。然而,这一措施因为可能给广东以外的中学带来更大的心理负担和放大化的恐惧感而难以推广和实行。
4.负担来自竞争:考试科目的增减并未带来学生负担的明显变化
中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这里所说的负担,是指学生对高考涉及的少数科目的片面机械重复的练习和记忆,无休无止的排名等而造成的有害的生理损耗和过重精神负担等。但产生过重负担的根本原因不是高考本身,也不是考试科目的多寡。高考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途径,只要有竞争,就会有负担。就算只考一门学科,学生的负担依然会重。科举制度下的考试以及前些年3+2考试方案并未给学生带来负担减轻,这都是例证。
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是考生对升入大学或升入理想大学的强烈愿望与社会对学校的高升学率要求与实际招生数有限的事实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还将长期存在。
二、展望:新课标是否会动摇高考地位
1.课标能否代替考纲
可以肯定的是,在“一标多本”的情况下,课标比以往的教学大纲更具有法定作用。过去,中学对教纲的把握可以通过依据其编写的惟一的人教版教材来进行。即使不熟悉大纲,只要熟悉教材就行。而今却不同,按课标编写的教材有多套,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和选择性等。课标的地位也因此显得更为重要。那么课标能否代替考纲呢?课标能否作为衡量高校合格新生的惟一标准?答案是否定的。课标是衡量合格毕业生的依据,是面向全体学生的;而考纲是作为选拔高校合格新生的命题依据。从知识和能力要求看,考纲应该更灵活、要求更高。因此,二者的功能是不同的。
当然,课标应该作为制定考纲的依据,高考改革也必然要关注课改。只有这样,高考才能有效地促进课标的顺利实施,这也是为达到“合格的高校新生首先必须是合格的中学毕业生”这一要求营造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的必然之举。正因此,高考改革就显得格外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课改能否有效地推进。
2.高考如何推动课标的实施
什么样的毕业生才是合格的毕业生?校内评价在高考选拔中如何起作用?回答这一问题时,必须考虑如下事实:高考对中学教学的导向作用还将长期存在。为此,笔者认为应该做以下改革:
(1)加强学分管理,提升学分在高考中的作用。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①严格学分管理,树立学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学分能否在高考录取中起作用,关键在于其公正性和权威性上。要使完全由校内自主评价而认定的学分在高考选拔中起更大的作用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的评价尺度有差别,难以保证起码的公平性。“谁不说自家的孩子好?”这其中的道理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建议学分中涉及的考试成绩部分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定,并且形成制度化。考试成绩认定的主要形式是会考(或者叫学分认定考试),每年都开设这样的考试,其成绩可供报考和选拔时使用。应尽可能多地涵盖与学分认定相关的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学生可选择性地参加。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渐推开,随着条件的成熟将学分认定权逐步下放到区(县)组织。这是现阶段切实保证权威性和公正性所必须的。
由于学分中包括学科竞赛成绩等,必须加强各种竞赛的组织工作(包括保密、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其公正性。只有保证了学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才能保证基础教育的质量。
②提高学分的地位。有效度和信度的学分成为高考成绩的组成部分,这是提升学分地位的前提。部分高校可直接依据学分来录取或者将学分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因素,也可根据不同的专业要求折合成相关的高考分数。例如,师范类学校可直接以学分做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提升学分在高考选拔中的地位,是对课改最有益和有价值的支持,也是引领教学向全面发展的目标落实到位的具体措施。
高考考试方式和命题改革。通过改革,使高考与中学教学形成良性互动,使高考真正成为课改的延伸。
加强对实验操作的考核。由于纸笔考试难以直接考查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验操作技能,为此可借助于计算机模拟实验情境来考查操作技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先实行试点,逐步推开。
试题更好地体现课标的理念。要继续关注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尽可能地模拟社会真实情景考查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命题方面应该走向更加开放,但加大开放性不等于要增加评价主观性。评价的主观性太强,也就会带来更大的不公正性。笔者认为,公正性是考试的生命,“不公正的考试”比“不考试”更遭。它不仅影响到考试本身的有效性,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2)增加考试科目和录取的科目组别。课标涉及的科目都有考试检测,录取时的组合可做到多元化。应该保证真正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高考,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在高考中有更多的录取机会。增加高考科目可更好地满足高校对考生进行更灵活公正的选拔以及考生对高校有更自由的选择之需。也就是说,考试科目最好涵盖学生所涉及的各门学科和不同层次,以推动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要。适当增加录取的科目组,以满足高校招生的需要。就像“奥运会”一样,增加比赛项目,可以使各具特长的运动员脱颖而出。
笔者认为,由中学依据本校评价的结果直接推荐学生升入高校在现阶段是行不通的。中学自己评定的成绩过多地计入高考成绩,将失去公平性。还可能导致腐败现象滋生。
(3)成立专门的评价机构。课改不是降低对学生的要求,而是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提升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使学生从机械重复地训练少数学科试题的陷阱中解脱出来,而进行素质的全面提升。对高考起作用的学分的认定,一定要严格规范。要求国家对课标的实施情况做严格有效的监控。学校要接受社会的监督,要做到“改而有评”、“评而必公”。为此,建议成立专门的评价机构,这一机构的人员可由负责招生和中教的相关的人员共同构成。
三、高考改革:靠什么来承受历史形成的“重荷”
1.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重任是高考所无法承受的
“减轻学生负担”是全社会发出的振耳发聩的呼声。这里的“负担”是指过重的片面的课业负担。
对负担也必须有更多的理性分析。学生有负担,是正常的。问题是“重负”是否能铸就“素质”?!课改下的“减轻负担”应该是“优化负担”:将少数学科给学生带来的过重的课业负担,造成众多学生畸形发展的被动的负担,转变成全面而有个性特征的和自愿承担的愉悦的负担。
要获取知识和提高能力,没有负担是不行的。负担意味着压力,压力可转变为动力。事实上,学生的负担和压力本身也反映了社会的要求。承受不起一定负担和压力的人,是难以适应纷繁复杂之社会的。要培养学生更好地面对复杂社会的能力,而非只是解题的能手,要求中学教师给学生的“负担”,应该是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相统一的“负担”,是提高综合素质的“负担”。教师给予负担的方式,应该是符合科学的,要学生担得起,走得稳,压不垮。
既然“负担”不是高考本身改革所能解决的,“减轻学生负担”这样提法在研究高考时还是不提为好。再说,减轻学生的负担不是改革的目的,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才是主要目的。
2.让每个学生成功,难以成为高考的主要目标
高考作为选拔性考试,必然具有残酷性。在招生数量总是有限的事实面前,它不追求每个学生都能考上的理想的学校。相反,公平的解决需求关系的矛盾是他的职责。
学生的成功,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课改注重完善合格毕业生的标准,这一标准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和谐的统一,这不同于高考。高考只要能保证每个学生有一个公正的考试环境,保证认真按课标学习的优秀学生有更多的升学机会就是合理的。
3.自主招生不等于自主命题和施考
更大范围的单独命题施考和招生,会在考生之间形成新的不公平。首先是各种广告战,信息战,价格战都会打响。仅招生信息的海洋就足以让学生淹没。要让考生熟悉千余所大学的办学情况及招生专业和招考信息,将是很困难的,要做到科学报考就更难。
若涉及的命题班子过多,命题的保密工作,试题的科学性,考试的安全性就难以保证,同时需要消耗更多的人力、物力。所以,各高校自主招生,不一定要自主命题。可尽量共享考试资源,这既利于考生报考,又能节约成本。
此外,加强学分管理,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统一的学分标准,有利于对学生的个性发展给予更权威公正的认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是保护了个性发展,保护了学校个性的持续发展。学校要更多地宣传优秀毕业生的事迹,像宣传高考状元那样宣传,使“做一个优秀毕业生”成为学生最基本的追求。
总之,高考改革直接关系到中学课改能否有效地推进,关系到中学优秀毕业生能否升入理想的高校,进而关系我们民族的未来和社会的安定。期待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之用,期待课改不因为高考而成为“皇帝的新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