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人寿保险公司并存的经济学解释_投保人论文

股份和相互寿险公司共存的经济学解释——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寿险论文,经济学论文,理论论文,股份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股份制和相互制的组织形式

1.各类公司组织形式的分布状况

寿险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有着非常丰富的企业组织形式,商业性的寿险机构有股份公司制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保险互助社(fraternal benefit society)三类,而保险互助社是较为原始的保险组织形式,同相互公司类似的具有相互性质的保险机构,但是仅以社团形式存在,并不具有企业法人的性质,所以不属于公司范畴①,所以作为公司存在的保险企业仅有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下文将详细分析前两种公司。

目前我国寿险企业只有股份制的形式。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在寿险市场上共存。以美国为例,2005年美国寿险市场上有864家股份保险公司,135家相互公司,102家互助社以及18家蓝盾/蓝十字计划,其中股份公司占比约为77%,相互公司约占12%。同时在业务规模和资产状况上,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占据了绝大多数的份额,例如股份总资产占总资产的77%,相互公司为20%,保费收入上股份公司为78%,相互公司为18%相互公司。表1反映了2005年美国寿险市场上各类机构的具体情况。

上述数据显示出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是美国最主要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它们二者几乎覆盖了美国寿险业的全部资产规模和保费收入,同时在机构数量上二者也占有绝对优势。然而从数据来看,股份公司似乎又强于相互公司。其实在早些时候相互公司的势力更强大,而源于上世纪末的“非相互化(Demutualization)”的转制浪潮大大削弱了相互公司的势力,这种情况也出现在除了美国以外的其他发达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但这并不说明相互公司一定比股份公司差或相互公司一定会被股份公司取代,事实上寿险业在上世纪初(美国)和中叶(加拿大、英国)曾经也出现过“相互化”的转制浪潮,从历史上看,公司对组织形式的选择总是会阶段性的而非永久性的表现出某种偏好,因为环境总是会在某些情况下凸显出某类组织形式的比较优势,下文首先介绍两类公司在剩余索取权、经营目标、治理结构上的差异,这些差异是在本质上区别两类公司的关键。

2.各类公司组织形式的差异

商业保险公司可依据所有权的不同划分为两类。股份制保险公司是将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相互制保险公司是合伙制公司,不发行股票且所有者是保单持有人。

股份保险公司同相互保险公司同属公司制的保险企业,有两个相同点:一都是企业法人,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均具有企业法人的地位,并且二者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这是它们作为公司制企业所具有的关键特征。

相互公司同股份公司最显著的差别是投保人同所有人合而为一,相互公司不发行股票,也没有资本金,公司资金来源于保单持有人缴纳的保费。人们通过购买保单而自动成为相互公司的所有人。两类公司所有人的不同导致了他们在剩余索取权上的差异,Fama和Jesen认为正是剩余索取权将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区分开来。

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剩余索取是非限制性⑥的,表现在如下方面:①可以自由转让;②是对公司生命期内的净现金流的权力;③股东在公司中不必充当其他角色。相互制公司的剩余索取权则属于限制性的。①是不可转让的,但具有可赎回(Redeemable)的性质,赎回时投保人依据定价规则确定可获得的权益,这意味着公司资产可在二级市场流通时才较为容易操作。这种索取权也存在于相互存款机构(mutual saving bank)和共同基金(mutual fund)中。②是对公司生命期内的净现金流的权力。③相互公司中投保人享有剩余索取权。

相互公司同股份公司具有类似的治理结构,相互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会员大会,其作用同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类似,相互保险公司的董事会与股份保险公司的董事会基本一样。它自行负责领导企业,并有义务向会员大会报告。相互公司所有者拥有一人一票的投票权,不考虑其所缴保费的数量是多少,而同股份公司所有者的投票权同持股比例相关。

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从外部融入资金,持有股票者成为公司股东,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可以在税后盈余中累计资本,或者补充发行股票来扩充资本,股票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特别是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股东的控制权大小取决于股东持股比例的大小。相互公司只有在建立阶段和最初活动阶段才能从外部筹集资金,一般由担保人提供公司创建的原始资金,在建立之后公司的自由资本来自税后盈余的积累,不能从外部融资。

从经营目标上看,股份公司可选择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或公司价值最大化。对相互公司而言经营的最高目标是充分满足所有者的保险需求,但是这并不排除追求利润和增长的要求。无论如何强调所有者利益是两类公司在经营目标上的共同特点。相互公司的经营过程可以描述为一个自我消化的过程,承保、赔付和盈余始终在投保人内部周而复始地循环,而股份公司则是通过对外服务来获得利润。从这点来看,相互公司以一种自我保险的方式代替了保险市场,在相互保险中没有供给者和需求者的界限。

二、不同组织形式的公司在产品上的优势

关于产品在两类公司中的分布差异的解释很大程度上源自“管理决定权假说(managerial discretion hypothesis)⑦”。源自两类公司在治理上的比较优势,从而导致了产品分布上的某种专业化倾向。Mayers和Smith认为,相比于股份公司,相互公司在对管理层的控制力度有限,作为补偿,相互公司倾向于经营不需要太多“管理决定权”的产品,而股份公司则倾向于经营需要较大“管理决定权”产品。例如,具有可靠经验依据的产品;合约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产品等。下面选取几种分类标准来讨论产品在两类公司中的分布倾向。

1.普通寿险同健康险

一方面,人寿保险和年金产品⑧具有确定的给付金额,且具有稳定、可靠的经验数据,能够较为准确地测算成本,从这个角度讲不需要太多“管理决定权”。并且所有人同投保人的冲突在长期保单中更加明显,因为这类产品给所有人带来了更多利用分红、投资和融资来获得利益的机会⑨,所以长期产品在相互公司的分布应当更为广泛。另一方面,长期类产品将涉及到诸如利率风险、资产负债匹配等问题,尤其是涉及到某些具有保证利率的产品和保单红利问题时更加需要管理者的决策,综合二者来看,人寿和年金产品在两类公司中的分布倾向不是很明显。

健康险的给付通常在事前无法获得;相比于人寿保险中的生命表,健康险理赔经验缺乏稳定性,损失的频率和额度因地区、行业而呈现出较大差异;并且医疗成本的增长具有速度快、不确定性大等特点。鉴于上述原因要精确估计健康险的成本是比较困难的。同时,健康保险需要配以保险公司积极的成本控制手段。上述因素显示出经营健康需要较大的“管理决定权”,而股份公司应当具有比较优势,所以健康保险则应在股份公司形式上更加普遍。

2.分红产品和非分红产品及标的风险的分布

分红产品和非分红产品的区别在于确定二者“有效保费⑩”的时间和条件是不同的。非分红产品的有效保费是事前(投保人购买产品时)确定的,而分红产品的有效保费在事后(保单到期/执行日)才能确定,有效保费取决于两个部分:a.购买时支付保费;b.整个投保期间内的经营利润,这部分利润又取决于公司在这段时期内的聚合风险(aggregate risk)状况。所以分红保单是一种将公司聚合风险和剩余索取在投保人和所有人之间分配的手段,从这点上讲分红保单起到的作用同相互保险这种组织形式的非常相似(相互公司中投保人承担聚合风险同时享受剩余索取权),这种内在的一致性使相互公司在分红产品上比股份公司更具优势。

更进一步,Bruce D.Smith和Michael J.Stutzerde认为低风险者更倾向于购买分红产品,高风险者倾向于购买非分红产品(高风险者在分红产品中获得利益的机会小),从而意味着风险低的投保人更多的聚集在相互公司,而风险较高的投保人聚集在股份公司(11)。

3.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

个人保险的标准化条款往往不适用于团体保险,团体保险合同比个人保险更加灵活。团体保险投保方可以就保单条款设计和保险内容的制定同保险公司协商,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投保方的要求,保险应当给以充分的考虑并在合同中加以体现。所以股份公司经营团体保险更具优势。

4.独立账户产品与普通账户产品

独立账户产品(例如变额寿险、变额年金产品)是一种把与投资相关的风险转嫁到投保人身上的产品,这些产品同普通账户相分离,并且对普通账户的投资限制往往不适用于独立账户产品。独立账户产品的相关投资决策较大程度上落在了投保人身上,所以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小,不需要太多的“管理决定权”。独立账户产品适合于相互公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Fama and Jensen认为相互公司比股份公司更倾向于投资金融资产,而股份公司更倾向于投资于实业资产(12)。同时经验显示(13)独立账户中金融资产在总投资中的占比要高于普通账户,鉴于Fama and Jensen的观点以及两类账户资产结构的证据,可以推断独立账户在相互公司中更为普遍。

5.地域因素和行业因素

股份公司在更为广阔的地域和行业间开展业务比相互公司更具有优势。不同地域和行业的风险特点有较大差异,并且投保人自身的习惯、经济状况往往同其所在的地域、行业具有较高的相关性。经验数据的差异和获取的困难,以及对标准损失率的调整依据、方法和幅度都需要较大的“管理决定权”,所以相互公司在地域、行业上的多样化程度要低于股份公司。

两类公司在公司治理、资本市场、经营成本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导致了所销售的产品在分布上呈现出的某种专业化倾向,这种不同的目标市场定位将意味着两类公司具有较为明显的产品边界。

三、不同组织形式公司的内在效率

1.效率的评价标准

一种界定效率的方法来自于福利经济学,当一个经济系统不存在任何可能的帕累托改进的状态时,那么这个经济就达到了帕累托有效率。换句话说,判断一个经济系统是否达到帕累托有效率,就看是否存在帕累托改进,即是否存在这样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使得可以在不降低任何人福利的前提下,至少以一个人的福利得到改善。另一种方式是从物理技术(生产函数的相关属性)和厂商选择(投入组合的选择)的角度来界定效率,其中不大涉及福利或效用的评价。在这里所说的效率是从第二种角度来探讨的。

原因如下:第一种界定方法中给出了理想的经济状态(帕累托有效率),效率的比较是为了说明某个经济状态是否达到了这种理想的状态。而这里考虑的是两类不同组织形式公司间效率的比较,由于保险市场并不具备完全竞争市场的全部特征,这意味着我们是对两种没有达到帕累托有效率的经济系统进行比较,从而股份、相互公司间的效率难以定性排序;同时考虑到有关福利差异难以量化表现,从而两类公司定量排序也难以完成。而第二种界定方法中,有关效率的概念可以以投入-产出的模式给出较为准确的度量。

2.效率比较的前提:代理理论下的三大假定

对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效率的评价同代理理论中两类公司在控制代理冲突中显示的比较优势是紧密相关的。代理理论认为股份公司在控制所有人-管理者冲突中具有优势,而相互公司在控制所有人-投保人冲突中具有优势,如表2所示。

上表说明,理论上两种组织形式通过某种成本和收益的平衡过程,均能够达到有效率的状态。不同的组织形式形成了各个主体不同的激励方向,而在控制激励方向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导致了不同组织形式的效率表现形式。在代理理论比较优势的思想下,学者们提出了三种假定,这些假定成为研究两类公司效率的前提。

管理决定权假说(managerial discretion hypothesis):代理理论中最有影响力的或许就是管理决定权假说了。在保险市场上,经营不同的产品对管理者的依赖程度是不同的(14),有的产品的经营需要较多的管理者的个人能力,例如经验、判断力、管理能力等,从而在经营这些产品时管理者显示了较大权限;而另一些产品则相反,经营过程显示出较高的日常性和规范性,而管理者的个人能力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从而在经营这些产品时管理者权限相对较弱。所以依据产品对管理者的依赖程度可以将保险产品划分为两类:需要较多管理决定权的产品和不大需要管理决定权的产品。又由于股份公司在控制管理者方面优于相互公司,从而可以推测股份公司在经营那些需要较高管理权的产品时比相互公司表现得更好,而相互公司在那些需要较低管理权产品中表现得更好,这就是管理决定权假说。

期限假说(15)(maturity hypothesis):另外一种假说的产生方式同管理决定权假说类似。保险产品可以依据保单期限的长短划分为长期产品和短期产品,对于长期产品,所有者有更多的机会通过分红、投资和融资政策来吸纳投保人利益,换句话说,所有人同投保人间的冲突在长期产品中体现得更加明显。由于相互公司在控制所有人-投保人冲突中更有优势,那么可以推测长期产品在相互公司中表现更好,这被称为期限假说。

费用偏好假说(16)(expense preference hypothesis):费用偏好假说。由于相互公司缺乏对管理者的有效监督、控制机制,这将便利于管理者通过牺牲所有者利益而满足自身效用最大化。在最小化成本方面,相互公司不如股份公司,这就是费用偏好假说。

3.评价效率的思路

管理决定权假说和期限假说本质上是一致的,均是将市场分割成不同的部分(划分依据不同),两类公司基于各自在控制代理冲突中的比较优势,找到适合自身的市场部分。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就意味着股份、相互两种组织形式代表了保险产品不同的生产技术,这里技术被定义为构成公司的所有契约关系,而不仅仅是实物方面的技术。两类公司具有不同的生产技术可以等价理解为具有不同的生产函数,从而得到不同的生产边界(17)。

那么对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效率的评价转化成了对两种生产技术效率的评价。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两种技术各有特长,所以不能以同一组产出所耗用的投入量为评价标准。取而代之的是如下标准:如果股份公司生产技术在生产股份制产品和相互制产品中均具有优势,那么股份公司比相互公司更有效率;如果相互公司生产技术在生产股份制产品和相互产品中均具有优势,那么相互公司比股份公司更有效率;如果相互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各自的市场领域中占有优势,而在对方领域中处于劣势,那么二者的效率是无差异的。

管理权假说和期限假说同“二者效率无差异”的论断是一致的。但是注意到上述过程中,效率比较的方法是投入-产出分析,其中投入量是纯粹的生产性投入,即假定这些投入均被用来生产保险产品,而非其他。但是由于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一些投入将被非生产性地耗用了。费用偏好假说告诉我们,在相互公司中这种资源的非生产性耗用将会比股份公司严重,从而意味着在最小化成本的过程中,相互公司效率会低于股份公司。

前面分析的管理权假说和期限假说意味着相互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各自的市场中显示出各自的效率(这里称为技术有效率),二者效率是无差异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无差异是在假定资源配置方式有效率的前提下得出的,如果引入管理者自利行为时,将产生非生产性损耗,这意味着资源配置方式有效率的假定不再成立。虽然此时股份、相互公司资源配置方式都没有效率(同不考虑管理者自利行为的状况相比),而二者之间相比则显示出股份公司的资源配置方式优于相互公司。

现在将两类公司在各自市场领域中的技术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相结合来考虑,得到如下全面的效率评价方式:如果股份公司在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势超出了股份公司在生产相互产品上的技术效率劣势,那么总的来说股份公司比相互公司更有效率;如果股份公司在生产相互产品上的劣势超出了股份公司在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势,那么两类公司效率仍然没有差异。

总的来说,当管理决定权假说和期限假说成立,而不考虑费用偏好假说时,两类公司效率无差异;当三个假说均成立,那么有可能股份公司比相互公司更有效率,也有可能二者效率无差异,具体结论要看两类公司技术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比较结果。

上述对效率的解释有两点好处:首先,可以解释为什么股份、相互公司效率存在差别却可以共存至今;其次,可以解释国外近几十年来出现相互公司转为股份公司的转制风潮(18)。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市场上的一些相互公司,由于其在技术上的效率很高(相互公司生产相互产品的效率大大高于股份公司生产相互产品),从而当其抵消了在资源配置效率上的劣势后(管理层控制缺乏下产生的非生产性消耗),仍然具有效率上的比较优势(技术效率优势和资源配置效率劣势相比后,相互公司生产相互产品的效率仍高于股份公司生产相互产品),这些公司仍然生存下来并继续保留相互制这种组织形式;而另外一些公司当其技术效率优势和资源配置效率劣势相比后,整体上效率处于劣势(相互公司生产相互产品的效率低高于股份公司生产相互产品),那么这些公司要么被兼并,要么通过转为股份公司继续生存。

注释:

①鉴于上述原因,为简洁起见,相互保险社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②包括了与提供健康保险的公司,蓝盾/蓝十字计划,非盈利性的组织等。

③包括了受益给付、退保给付、保单分红、年金给付、两全给付以及其他给付。

④包括了人寿保险、年金计划、意外和健康险。

⑤上述资料来源于:Life Insurance Fact Book 2006,American Council of Life Insurance。

⑥参见Eugene F.Fama Michael C.Jensen Agency Problems and Residual Claims,1983。

⑦参见David Mayers Cliffrod W.Smith Contratual Provisions,Organizational Structure,and Conflict Control in Insurance Markets 1981 David Mayers Clifford W.Smith Ownership Structure Across Lines of Property Casualty Insurance,1988。

⑧这里的人寿和年金产品不包括投资连接和万能产品等新型寿险。

⑨参见Hansmann Henry The Organization of Insurance Companies:Mutual versus Stock,1985。

⑩参见Rothschild Michael Stiglitz Joseph Equilibrium in Competitive Insurance Markets:An Essay on the Economics of imperfect information,1976。

(11)Smith和Stutzerde认为低风险者和高风险者会比较分红保单和非分红保单中获得的利益,从而得出一种均衡的状态,又结合分红保单同相互保险的内在一致性得出这个结论。参见Bruce D.Smith Michael J.Stutzer Adverse Selection,Aggregate Uncertainty,and the Rule for Mutual Insurance Contracts,1990。

(12)参见Fama Eugene F.Michael C.Jensen Agency Problems and Residual Claims,1983这个论断的理由是投保人在相互公司的权益(或者说相互公司的负债)没有公开交易的二级市场,而投保人对其权益的赎回必须建立在对权益个合理估价的基础上,所以当相互公司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具有二级市场的金融资产时,合理估值的条件才能满足。

(13)参见American Council of Life Insurance 1992,1994,1995,Life Insurance Fact Book。

(14)判断某一产品对管理者的依赖程度可以从损失率波动状况,经验数据充分与否以及稳定性如何,保单标准化程度如何等方面进行,这点在前文中已有较为详细的说明。

(15)参见Hansman Henry The Organization of Insurance Companies:Mutual versus Stock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ization 1985。

(16)参见Williamson Managerial Discretion and Business Behavior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63。

(17)生产边界可定义为,在给定投入下最大可能得到的产出组合,或给定产出下最少可能的投入组合。

(18)参见Swiss Re.Are Mutual Insurers an endangered?Sigma No.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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