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群体主义价值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价值观论文,群体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探讨经济发展的动力系统,如果不上升到价值观层面显然难以取得透彻的理解。人们一般认为经济决策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即自利性动机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更进一步,获得人身自由的个人面临各种经济机会时能自主决策是保持经济活力的重要前提,由个人之间竞争的结果会导致整个国家的经济走向繁荣富强。基于此,一些学者便认为个人主义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唯一深层次动力。然而,从历史经验看,这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如果市场经济是现代经济最显著的特征,历史上存在多种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路径。有些国家,如德国与日本,在很大程度上是群体主义推动了经济的市场化与现代化。这些事实证明,群体主义价值观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深层次动力之一。我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浓厚的群体主义心理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建立与完善市场经济客观上需要我们在尊重与保护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弘扬群体主义利益。因此,立足于经济动力系统的角度,探讨如何以群体主义价值观为基础去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意义重大。
一、经济发展能否以群体主义价值观为动力源泉
作为现代工业文明的诞生地,英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个人主义为主要的推动力,其发展成就对其他国家有巨大的示范作用。我们能以此推断,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只能在个人主义价值观上产生吗?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说,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能在群体主义价值观上产生吗?从历史经验看,个人自利性动机与“利他”的群体主义都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激励力量。
1.个人自利性动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不是唯一推动力
一般认为,个人的自利性动机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这一观点随着“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深入传播而变得闻名遐迩。然而,我们想说的是,个人自利性动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不是唯一推动力。事实上,“利己”与“利他”从来就是人性中不可分割的两面,两者共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阿马蒂亚·森指出:“自利当然是一个极端重要的动机,而且许多经济和社会工作由于对这个基本动机的重视不足而受挫。但是我们每日每时都看到,人们的一些行动反映了明显具有社会成分的价值观,那些价值观使我们远远超出纯粹自私行为的狭隘界限。”(注:[印度]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中文版,260~26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人性的双重性反映在支配经济发展的价值观领域,主要体现为“个人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两方面。一般来说,“个人价值观”要受“社会价值观”约束,但两者即使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也不是一种此消彼长而是高度统一的关系。这种统一性表现在:任何个人的理性选择,只能是在一定的制度背景下的选择。而这种制度(含规范、契约等)正是人类为了共同生活(合群)而约束自利性的“社会价值观”的体现。说到底,制度、机构、规范、契约正是人类“合群性”的产物。没有这些,人类根本不可能形成社会。(注:夏振坤:《时代潮流中的中国现代化》,13页,武汉,武汉出版社,2005。)
2.“利他”的群体主义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激励力量
“利己”与“利他”行为到底能对经济发展起多大程度的推动作用很难一概而论,主要根据一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习俗等具体情况而定。不管怎样,可以肯定“利他”的群体主义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激励力量。事实上,判别一种行为动机是否能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激励力量主要取决于它是否有理智,而不是“利己”与“利他”行为本身。曼库尔·奥尔森认为,所谓“有理智”并不等于“利己主义”,“利他主义”也同样可能是“有理智”的。为阐明此观点,他设想了两种利他主义态度。其一是一种以观察得到的行为后果为基础的利他主义态度:设想某人是这样一种利他主义者,他认为应当关心他人的利益,愿意牺牲自己的时间及金钱来换取某种他观察得到的集体利益;换言之,该人的偏好在于考虑个人利益时首先考虑公共利益。这种利他主义并不意味着违背理智,也不意味着该人所进行的选择违反了以最大满意度衡量的价值观念或偏好原则。当任意两种商品或目标相互替换时,利他主义同样遵循正常的效用递减原则: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他取得的某种商品或所达到的某种目标增加,则用它取代另一种商品或目标的效用递减。其二是一种违背常理的另一种特殊利他主义者的情况:他无视可以观察到行为后果,而仅以自我牺牲为满足。我们可以发现,在此假设下,个人所作的每一次牺牲都会为他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尽管这种牺牲对集体的贡献是微不足道,对他也是无关紧要的。虽然这种献身型的或“康德式”的利他主义似乎并不常见,但它确实存在,而且有助于解释那些自愿对大型集团作贡献的行为(另外一种可能是:利他主义者所注重的效果不是可见的集体利益的增长,而是自信他所作的牺牲必然为他人带来某种幸福从而得到自我满足)。(注:[美]曼库尔·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经济增长、滞胀与社会僵化》,中文版,2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从历史经验来看,基于群体主义价值观向现代市场经济过渡也有取得巨大成功的先例。这个典型例证就是德日模式。德日模式是自上而下现代化和市场化的典型。在这种模式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政治力量比较脆弱,工业化、市场化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成长是在封建贵族和专制君主的领导下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方式来加以实现的。在国内外各种现代化力量的推动下,他们不得不按照现代市场制度的要求,废除某些旧的封建因素(如农奴制、行会制、各种封建关卡等),推行一些有利于资本主义市场制度发展的经济变革(如鼓励发展工商业、扩大公民的经济和政治自由、在政治上实行君主立宪等等)。但是,为了维护封建贵族和君主的传统特权,他们力图把这种变革控制在非常有限的范围之内,而不愿进行广泛彻底的经济和政治改革,从而形成了带有浓厚封建的军国主义色彩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终导致了法西斯主义的盛行。但这种模式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的改造,最终演化成了现代“社群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其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
二、群体主义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动力源泉
群体主义价值观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动力源泉,主要是因为它们之间具有相容性与协调性。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层次推动力之一,群体主义价值观显然有独特的作用方式。
1.群体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差别
值得强调的是,我们把群体主义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层次推动力之一,是因为本文所论的群体主义与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所推行的“集体主义”是有差别的。
过去推行的“集体主义”,是在国家主义泛滥、个性被极度扼杀的大环境下推行的一种以“集体”吞噬“个体”的价值观,是一种“大公无私”、“兴公灭私”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显然和经济发展与改革的内在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并已为历史所证明。
本文所论的群体主义,是一种社会契约性的集体主义。也就是说,作为一种“社会动物”的人,首先离不开社会的“共生性”,他的个人利益必须在社会公共秩序得以维系的前提下才可能真正得到尊重和保护。故,群体主义价值观是一种“利己”与“利他”共生的价值观:为了维系社会的公共秩序(利益),必须牺牲一部分人个人利益(与自由);同样,为了真正维系公共秩序,又必须尊重与保护合法的个人利益。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群体主义价值观具有相容性与协调性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与群体主义价值观之间的相容性与协调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第一,以群体主义价值观为主导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这一本质要求。经济发展可能导致社会个体的异化。为了把经济效率与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结合起来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价值观来说就只能以群体主义的价值观为主导。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以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这就要求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社会服务作为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并在这个前提下鼓励追求自身利益。这当然是一种以群体主义为主导的价值观。
第二,以群体主义价值观为主导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地分工与协作。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固然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利益主体和决策主体,但这种追求必须在所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遵守某种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否则,个人的理性行为可能导致社会竞争秩序的混乱(如低水平无序竞争导致假冒伪劣产品盛行,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秩序),从而也会反过来影响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获取自身利益。为了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文明、有序地运行,除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外,还必须发挥群体主义的调节作用。用群体主义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就是促使各经济行为主体遵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从而把竞争所产生的活力导入到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的进步与繁荣的轨道中去。
第三,以群体主义价值观为主导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从现代化理论来看,这不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自然形式,更不是一种‘强过渡’,而是经济发展落后国家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国家赶超型现代化。”(注:罗荣渠:《现代化新论——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42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邓小平同志曾讲到:“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超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322、1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显然,要追赶上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需要通过自上而下依靠“看得见的手”动员所需的各类资源,集中协调各种矛盾,以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这种以权威的力量来推动经济发展的思路需要有一种群体主义价值观与之配合。
3.以群体主义价值观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动力
与个人主义价值观有所不同,群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强调经济发展的整体性,其激励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动力源泉主要来源于以国家为载体的国际竞争。一些经济学家受到以个人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西方文化熏陶,通常认为:经济增长的动力只能来自于利己心的驱动,来自追逐私利的刺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缺乏内在动力机制,因为它否定利己心的合理性,排斥人们追求私利的行为。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该错误观点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没有真正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群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定位与相互关系。事实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来不排斥个人利益,而是为它规定了合理的追求前提与途径。二是对世界经济发展史缺乏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表明,经济增长的动力除了物质利益的刺激外,还来自精神领域的激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推动力之一正是将国家利益、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的群体主义精神,来自于经济主体的忘我精神与无私奉献。里亚·格林菲尔德指出:“资本主义精神就是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现代经济发展背后的伦理动力。”(注:[美]里亚·格林菲尔德:《资本主义精神——民族主义与经济增长》,中文版,73页,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4。)民族主义,说到底就是一种群体主义价值观。正是在这种价值观的作用下,对国民财富的意义与性质的理解进入了一个重要的新阶段,并以民族国家为竞争主体形成了一幅各国交替兴衰的画卷。
第二,精英阶层的抱负与理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繁荣昌盛的主导力量。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精英阶层——企业家——对于经济发展的主体性带动作用不言而喻。尽管在不同的阶段推动经济发展的源动力有所不同,但是,对经济增长的刺激及其反应都离不开经济活动的主角——人。根据经济发展史的考察,人类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及工业文明的发展时代,某类具有特殊性质的人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类人便是企业家。因为,相对于前工业文明时代的其他一切角色而言,企业家具有了一种根本不同的功能——他们是唯一全力以赴把创造财富当作天职的人。企业家们的大批涌现使整个社会从农业文明相对静止的状态摆脱出来,转而具有动态化的特征。动态社会正是现代社会的根本特征。(注:一些经济学家,如莱宾斯坦(Leibenstein,Harvey)认为,先进经济处于不均衡状态,落后经济则处于均衡状态。进一步研究可参阅其著作《经济落后和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理论的研究》第3章。)作为社会财富生产的主要组织者,企业家的作用举足轻重。他们不仅创造财富,而且引领时尚与精神。恰恰是这种精神,往往成为经济发展的持久推动力。我们过去认为,对自利的贪婪追求激励着企业家勤劳经营,从而客观上促进了经济繁荣。这显然是对企业家的一种偏见。事实上,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来看,很多企业家是基于抱负而工作,职业和利润不过是实现这种抱负的重要手段而已。如果企业家的个人抱负碰巧与国家的民族主义精神结合起来,往往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以美国为例,该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众多成就背后的深层次动机不是低级的贪婪,而是雄心壮志。洛克菲勒在其生涯即将结束之时,坦言道:“我没有发财的野心。单纯的发财牟利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我看到了国家的非凡未来,我想投入到使国家强大的工作中。我的抱负是建设。”正是试图在世界上出人头地的这种抱负,使经济发展的其他生产要素繁衍增殖,以至给美国带来巨大的,以往无法想象的财富。可以说,这种抱负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客观激励力量,其效能绝不亚于铁路、自然资源或资本。因为,成功的秘诀在于坚定不移的抱负,再加上创造性地利用现有资源的非凡能力。
第三,树立共同的奋斗理想是激发群体主义的重要方法。要把群体主义所蕴含的发展潜力发挥出来以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激励力量,就需要用一项共同关注的事业作为纽带把全国人民联系起来。正如邓小平所说:“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就一个国家而言,共同的奋斗理想显然是该国最大的政治问题。以中国为例,“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322、1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现代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事关中国人民的威望和声誉。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中国在现代化的旗帜下以整体加入国际竞争可能是今后一段时间激发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这是一种民族主义精神,是一种群体主义价值观。
三、群体主义价值观与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是一个后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赶超世界发达国家的紧迫任务。因此,首要的问题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并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出社会主义能集中力量干大事的优势。我们把群体主义价值观作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层次推动力之一,既符合中国文化传统和习惯,又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认为,要把群体主义价值观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起的激励作用有效地发挥出来,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群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
1.我国经济发展价值观中饱含浓郁的群体主义价值观
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中国基本上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缺少异质文化的、注重血缘和宗法关系的、强调群体主义与个人伦理修养的社会。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群体主义意识的形成与中国封建生产特点紧密相关。奴隶社会瓦解,农业生产作为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与家庭经济相结合而形成小农经济。小农生产的封闭性、简单循环重复性使得小农经不住天灾和大的社会震荡。小农的心态是恐惧的,恐怕周围的突然变化和不安全。他们无力主宰自己,需要把自己交给社会来支配。他们需要一个救世主!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有着天然的依赖思想和群体主义意识。长期以来,我国民众早已形成依靠群体生活的习惯,形成了在群体生活中维护自己利益的心理基础。例如,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中间组织缺乏,许多农民基于血缘关系的义务和便利,很容易把信任转移到同宗、同姓的强人身上,指望这些人保护自己,为自己和全家带来安全感和某些经济利益。
2.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效率低下是因为对集体主义的理解和运用方式不当
我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而是直接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迈入社会主义社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采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一穷二白”的起点出发,建立了庞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基础。然而,任何经济体制都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有自身的局限性。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和经济全球化浪潮扑面而来,计划经济体制似乎显得不合时宜,并且确实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经济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总结这段经济发展时期的经验,可知: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理解及其运用方式存在严重问题。计划经济的价值理想或目标是将整体利益放在首位,是从整体利益出发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本身不存在问题,但其运用方式上存在两方面的严重缺陷:一是把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完全对立起来,理解为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二是把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区别意识形态化,把它们当作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区别的主要判定标准之一。这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丑陋现状及社会顽症主要起因于“个人主义”盛行。在那里,“个人主义”几乎与“自私自利”、“目光短浅”、“贪婪”划上等号。相反,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主要来源于“集体主义”情操。“先国家后个人”、“先大家后小家”的意识有利于我们集中力量干大事。这些看法既不科学,客观上也导致了严重的极左思潮。它扭曲了集体主义的含义,要求人们无条件地遵循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原则,逐步形成了忽视人的主体性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事实证明,以这种价值观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导致了经济的低效率运行。留给我们的启示是:不能把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对立起来;更不应当以集体主义为幌子限制个性发展,集体主义不应成为实现个人价值的障碍。
3.群体主义价值观中的自由、平等与效率问题
追求自由、平等与经济效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终极目标。群体主义价值观与自由、平等与经济效率是相容的。个人自由是人类美好的梦想,但任何社会没有绝对的个人自由,因为任何个人所享有的自由不仅取决于自己的可行选择能力,也取决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及其他人的处境。群体主义价值观中的个人自由是一种经过适当修正的价值观,它是个人享受自由的现实形式,但条件是个人必须承认、相信并愿意接受维护公共秩序的需要。对平等的关注也是发展问题另一个关注的重点。在某种情形下,对其关注程度甚至强于对自由的关注度。因为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人们不仅关心自己的处境,也关心周围的邻居、朋友,甚至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们的生活。他们在一个相互比较的状态下定位自己的处境和满意度。正如托克维尔所说:“人们快步走向自由,在他们心灵深处,他们热切渴望的,不是自由,而是平等”。然而,平等与效率从来都是一对对立统一的范畴。绝对平等可能导致公正的贫穷,如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状况。拉开收入差距以突出个人贡献是保持政治经济运行系统具有活力的重要前提,却可能导致部分社会成员的不满。这里就有一个“度”的问题,即在平等与效率之间作某种平衡,既能使政治经济系统保持生机活力,也能把不平等控制在某个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这显然需要在坚持群体主义价值观的前提下用一种权威性的力量来加以平衡。我们提出一个概念——和谐的不平等——来协调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平等与效率问题。它是建立在这样一种价值观基础之上:即在承认利益的多元性和不同社会阶层差别基础上,寻找一种幸福观。这种幸福观以宏观理解是单维的,即以国家秩序良好和繁荣富强为满足;从微观理解是多维的,即每个人都能靠自身的努力获得与其地位相符的惬意生活所必需的那些合乎道德的现实物品。总之,在这样一个“和谐的不平等”的社会中,各阶层社会成员的生活都有了实质的改善和提高,从而达到一种多赢的局面。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在以群体主义为主导价值观的前提下协调好群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间的相互关系
群体主义精神在中国有着悠久的传统,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仍然需要以群体主义价值观为主导,发扬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促进经济和谐发展。同时,要在维护群体利益的前提下提倡追求个人利益以保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为此,我们可从指导思想和具体策略两方面来开展工作:
在理论层面上,我们提出“经济文化人”假设来协调和处理好人类的“利己”与“利他”双重动机。在中国,“经济人”的概念应被“经济文化人”的新概念所取代。这种“经济文化人”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每个人一方面天然地是他自己的利益的判断者,同时他又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心,在社会的协调下,他的行为可以相对地达到他自己的目的(合理利益);(2)每个人虽出于利己的考虑,在追求自身私利时不能不考虑社会的承受力和照顾他人的利益,否则他就不可能实现自己的私利;(3)每个人当实现其私利时,他必须给社会一定的回报,以稳定其既得利益和追求精神上的利益;(4)“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政府干预、法律约束、社会公约)相结合对每个人进行引导,使个人追求私利的行为同社会基本公益相协调,达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目标。这种“经济文化人”的假设,就是以“利己”与“合群”融合为一体作为本质内涵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期,则可能是以“乐群”为主导的状态。这种文化取向,我们称之为文化的社会本位论,它最适合当今的中国国情,既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又有利于集中配置资源,加快经济的发展。(注:夏振坤:《中国现代化与精神文明建设》,载《当代财经》,1996(7)。)
在具体策略上,要在保证群体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肯定个人利益,加强个人的主体性地位和促使个性发挥。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促成群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力求实现二者的和谐与一致。为此,要注意处理好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增强群体的凝聚力时要重视个人行为动机。任何一种价值观若要取得持久的激励效果,仅停留在煽动人们激情和狂热的理想层面是不够的,必须赋予其现实的利益考虑。群体主义价值观要得到群体成员的认可,并使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就必须考虑个人加入群体的动机。我们认为,通常个人出于三种动机自愿加入群体:其一,个人加入群体后所取得的收益大于他们个人单独行动所可能获取的收益;其二,可能希望得到群体的庇护,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和财富;其三,为群体中领导的个人魅力所倾倒,并以加入该群体感到荣耀。因此,要增强群体的凝聚力就必须在以上三方面有所作为。
第二,要在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的旗帜下把群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统率起来。抽象地说,经济发展最终要求人们思考、认识和行动的方式发生改变。就单个的个人来说,他们将必须改变对生活和工作的态度;特别是他们必须要努力、更有效率地工作,把他们的才智投入到更有生产性的用途中去。就群体而言,为了使社会进步,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他们必须更多地合作。这种理论的背后想必是这样一种信念:一旦大众认识到他们的状况,并被告之如何通过国家政策来改善其处境时,他们将作积极的反应,支持并参与贯彻执行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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