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主义的逻辑与局限性_个人主义论文

论个人主义的逻辑与局限性_个人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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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社会未出现以前,资本主义社会是迄于当时最复杂、最高级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曾就此做过深入的分析,他的有关著述至今仍是经典之作。“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即是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及其个人与社会之辩证关系的一种概括。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走向市场经济社会的历史转型之中。从而,它既已与西方的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相比较而存在,相竞争而发展,而且还将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共处于市场经济的境况之中,但是这种现实境况的共同性并未取消两种社会制度之间的意识形态差异。随着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个人的独立性空前增长,但亦进入到“物的依赖性”的极端形式的限定之中,因此,个人主义,作为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已从早先所具有的解放性因素,发展为今日起分解性作用的因素,虽然尚不至于式微,但积弊日深,已引起各方有远虑者的深切关注,近年来在西方社会兴起的以强调社区、社区联系和共同利益为同容的共同体主义这一思潮,可以视为对于个人主义之逆动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正是在对这些社会现象的观察当中,我们也逐步把握到个人主义之发展的固有逻辑及其走向反面的路径所在。

一、人的独立性与物的依赖性

从人与物的关系入手,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特征乃至在这个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的独特的理论贡献。他明确提出“人的独立性”与“物的依赖性”的关系问题,以此作为他的资本主义社会批评的基本架构,在这方面,他至今是不可超越的。

马克思在论及“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社会形态又不同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社会的一般特征”时指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中,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1〕在论述“商品形式的奥秘”时,他又指出, “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这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2 〕简括地看,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主要包括了以下两个基本点:其一,人的独立性以物的依赖性为前提,其“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乃是产生于“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的基础之上的;其二,物的依赖性之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特征,以致于这个社会中的人的关系必定被掩盖和制约于物的关系之下,而表现为物的关系之形式。因而,马克思说:“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异己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3 〕马克思是在与“人的依赖性”相比较的前提下论述“物的依赖性”与“人的独立性”的关系的。这一关系连同关系项本身均是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新质,而“人的依赖性”则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前者处于个人与社会之发展的较高阶段,而后者则处于一个较低阶段。

我们注意到马克思在作出这一理论概括时,还深入研究了北美资本主义的实际发展,认为美国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最现代的存在形式”。〔4 〕联系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现实,情况仍是如此。因此,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对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继续保持着广泛而有效的解释力。也正因为如此,在马克思之后,有很多思想家在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评论和批判中,都实际地采纳了马克思这一思想的某些因素,从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某些深入之处,但在思考的整体水平或实质方面则未能超过他。

卢卡奇、弗洛姆和贝尔作为资本主义的批评者,他们的思想值得特别注意。他们三人分别代表了本世纪初期、中期和晚近时期三个阶段。

卢卡奇是其中在思考上比较深入的一位。他以“物化”问题的理论形式对马克思的有关思想做了重新论述,并以此作为对资本主义进行革命批判的核心。他从马克思的论述出发演绎说,人的活动物化为物的活动,可以从客观的和主观的两个意义上去看,从客观上说,个人可以利用对客体的法则的认识为自己服务,但他不能改变或对抗这一过程;从主观上说,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地方,一个人的活动变得与自己疏远了。〔5 〕他还讲到甚至主体的“内心世界”亦被剥夺而融入客观的生产体系之中。〔6〕从而,合理化过程和劳动分工一起发展着, 其结果是技术的专门化,从而摧毁了任何关于整体的想象。卢卡奇围绕“历史和阶级意识”主题对物化问题的论述,具有相当的理论深度,其代表作《历史和阶级意识》因此而被誉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圣经”,引起多方面的注意,尤其激发了西方许多资本主义的批评者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兴趣。

弗洛姆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灾难以后,决心以人道主义救世,他从“为自己的人”和“健全的社会”两个方面入手,批评了现代资本主义对个人和社会的双重压迫。一方面,“我们的道德问题是人对自己的不关心。它产生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丧失了对个人重要性和独特性的意识,我们使自己成为外在于我们的目标的工具,我们把自己当作商品来体验,并把自己当作商品来对待,我们自己的权力和我们相异化”;〔7〕人不为自己与人逃避自由互为因果,互相补足, 其结果恰是人变得不独立、不自由,而成为物的依赖性之傀儡和附庸。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亦非健全社会,而是一病态社会,因为它仍立于人被人利用之基础上,资本所有者利用他人来获利;“人利用人的概念甚至也与利用他人或利用自己的问题无关。因为事实仍然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再是自己的目的,而成了他人或自身经济利益的手段,或者是非人的巨人——经济机器——的工具。”〔8〕总之是,一方面, 人不是他自己,人不是人,因为他把自己当作商品或物来体验、对待和评价;另一方面,社会也是病态的,因为它使个人不再成为目的,反而沦为手段性价值,成为经济活动的工具。因此,无论在个人方面或是社会方面,物化关系都是弗洛姆所批评的对象。

贝尔对于现代资本主义所进行的多方面研究一直处于令人瞩目的位置,其思想以“同马克思的对话”为特点,他本人亦乐于被人称作“后马克思主义者”。〔9〕在人与物的关系的理解上, 他的特点是把二者分别归属于两个不同领域。在技术—经济领域,是物的依赖性发挥着主要作用,全部活动按“效益原则”运转,其中的个人被当作物,即受到“角色要求”的调节,成为逐利的工具,从而个人消失在其功能之中。〔10〕文化领域,则是个人的独立性的王国,其特征是自我表现和自我满足,标榜个性化、独创性及反制度化精神,可能造成与前一领域所需的“角色要求”发生冲撞。〔11〕由于诸领域是相互断裂和彼此隔离的,因此,物的依赖性和人的独立性亦是分立的,这种分立关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冲突的格局。

上述三位思想家在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和批评中,虽在具体理解上各有特色,但其中基本的共同方面,即是他们都一般地把物的依赖性视为纯粹否定性的因素,视为与人的独立性相对立并对后者构成限制的因素,而且都一般地表示了一种人道主义的义愤,其中即使卢卡奇也无非如此。弗洛姆更是认为物的依赖性对个人和社会都构成限制和侵害。贝尔则索性把物的依赖性和个人的独立性分列为两个领域,使其各得其所,其间了无联系,实际上是对物的依赖性更为直截的否定,他们无一看到,物的依赖性既是一种否定性规定,亦是一种肯定性的规定性。物的依赖性,较之人的依赖关系(人身依附),曾经和仍然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它使人的独立性成为可能。这种物的依赖性,构成了人的独立性的前提和条件,倘若没有它,而只停留于人的依赖关系上,人的独立性之实现断无可能。虽然物的依赖性通过分工和专门化会使得个人的发展表现出某种片面性,但这种片面性毕竟是处于个人与社会的更高发展阶段上、具有更加丰富内涵的片面性,其基础是个人关系和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至于这种片面性因为所有制和基本制度的不同而成为可能或不可能,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在发展的早期阶段,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整体上受制于“人的依赖性”之规定,而未有根本分化,如果说在这时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在否定性的经济基础上,〔12〕个人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其全面性或更富于人性的幻像恰恰是以个人与社会发展的一个较低阶段为前提的,此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还不能以分化的形式出现。因此,“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空虚之中,也是可笑的”,这种态度,一如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物化现象所做的道德化批判态度,实际上是曾被马克思所批评为“浪漫主义观点”的一物两面。“资产阶级观点从来没有超出同这种浪漫主义观点的对立,因此这种浪漫主义观点将作为合理的对立面伴随着资产阶级观点一同升上天堂。”〔13〕上述思想家们亦脱离不了这种逻辑。

其实,在马克思看来,“物的依赖性”本身恰恰不是一条道德诫命,而是一件科学事实,也不是一个应当不应当确立的状况,而是人类历史发展到较高阶段才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根据马克思的理解,“物的依赖性”这一概念,有以下几层涵义:1,在资本主义社会, 人的活动及其产品均转化为交换价值,既以人身依附关系的解体为前提,亦以个人间相互的和全面的依赖为条件,个人之间的全面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和社会环境的主体内容;2,交换价值成为社会关系之中心价值, 普遍交换成为个人的生存条件,以致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第一次发生分化,人的关系表现为物的关系,不是表现为独立个人相互间的关系,而是表现为他们从属于物的关系;3, 物的依赖性克服了其实质为人身依附关系的人的依赖性,物的限制克服了其实质为个人在某种社会规定性中受他人限制的人的限制,而为人的独立性提供了前提;4, 在物的依赖性规定之下,或在其基础之上所生长起来的人的独立性,必然地以交换价值和交换活动从形式和内容方面所确立的平等和自由为自身规定。

由于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社会所造成的“物的依赖性”的第一次出现,人类历史成为世界历史,个人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生产和消费被置于世界市场之中,民族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14〕因此,“物的依赖性”之存在事实亦是对资本主义之历史正当性的确证。马克思和恩格斯以近乎赞美的口气谈到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5〕

马克思所分析的资本主义社会,既与以前各社会形态人的依赖关系相比较,又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个性相比较,其特点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个特点实际上也是以资本主义社会为开端的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因此,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或一般本质即是,人通过物来表现和实现,人和人的社会关系通过物和物的交换关系来表现和实现,它揭示的是人对物的依赖关系。这里的“物”主要指商品、货币、交换价值和商品交换关系等等。在这样的一般本质之下,则有两种特殊本质:在资本主义社会,物支配人,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以牺牲人的全面发展为代价;〔16〕在社会主义社会,向积极方向发展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乃是一种自觉的、合乎社会主义原则的、合乎人性的依赖。

西方人本主义思想家批评西方社会中的物化或异化现象,将其视同于“物的依赖性”,亦是混淆了市场经济之一般与资本主义之特殊的关系,反映在他们的理想中,或者以特殊取代一般,把社会主义作为比照,视作人道主义的乐土,或者以一般消解特殊,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同视为“控制体系”而予抨击,把人道社会的前景推向更为遥远的将来。其实质是停留于道德批判,终究不能立足于真实的历史辩证法基础之上。

二、作为极限概念的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从一个角度看,可以在物的依赖性与人的独立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中进行定义。因而它的基础即是以物对人的支配为特殊表现形式的物的依赖性。物的依赖性是个人主义的一般基础,只要有以物的依赖性为一般本质的市场经济存在,个人主义也就具有其生存土壤。而物对人的支配或统治之作为个人主义的特殊基础,这就决定了个人主义的本质属性,即它是资本主义价值观。个人主义所具有的双重基础或双重本质,决定了它的历史的正当性和不正当性,也决定了它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整体合理性和它在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部分合理性,换言之决定了个人主义必将在一定范围内和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存在。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这里所说的作为极限概念的个人主义,其涵义无非是指个人主义在理论层面正在失去其历史正当性或存在合法性,而在社会层面亦实际上日益从一肯定性存在走向一否定性存在,其发展既已越过按其积极意义来说的至高点,其消极意义在西方社会现实生活中大量表现而成为一种为害甚大的社会病。毋宁说,个人主义从一开始即是蕴涵了包括消极意义在内的诸多矛盾方面的统一体,其弊害于今为烈。

本来,从人的依赖性到物的依赖性,正是资本主义所实现的历史性进步所在,如前所述;个人主义的出现,即是对这一历史性事变的集中反映。因为建立在狭隘地域性联系基础上之人的依赖性,决定了在此种社会关系中必无独立的个人可言,而只有随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开端的市场经济的展开,在以交换价值为中心价值之物的依赖性的基础上,才能谈到人的独立性。“生产和消费的普遍联系和全面依赖随着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相互独立和漠不关心而一同增长,”〔17〕人变得似乎独立了,确实也比以前享有更多的独立性,“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18〕

但是,人仍然未能把社会联系真正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相反,“这种联系可借以同个人相对立而存在的异己性和独立性只是证明,人们还处于创造自己社会生活条件的过程中,而不是从这种条件出发去开始他们的社会生活,”〔19〕也就是说,物的依赖性本身还只是人的个性或独立性的一个前提,还不是其本身的一个内在方面。

因此,个人主义,一方面,它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反映,另方面,它又是把物的依赖性作为人的独立性本身,乃是对于这种非反思的“个性的自然”本身的一种理论反映。〔20〕从前一方面说,个人主义战胜了人的依赖性,而为进步学说,从后一方面说,个人主义重新降服于物的依赖性之绝对,而为退步学说,从前一方面到后一方面,即标志着个人主义从合理性到不合理性的跌落。在现代西方社会,物的依赖性发展为一种新的绝对,而至于“物对人的统治”,这恰与另一种制度情境下“人对物的利用”形成对照。

“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互相依赖的。但是,抽象或观念,无非是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21〕个人主义即是统治着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观念映现关系,但是资产阶级不提物质关系的统治,而只讲观念的统治,并把创造自由个性视作纯粹的意识形态事务,其实质是以观念关系掩盖物质的关系,根本地是以物质关系掩盖人的关系。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则以强化这种掩盖为其中心任务。

两极相通。西方社会把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发展为物对人的统治,则人的独立性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人的独立性只是这种“物性”(它包括物的依赖性,甚或物的独立性)的某种变形,而不是一种真正的自由。人的独立和自由以抽象的形式发展着(个人主义即是此抽象自由观的理论表现),人远未把社会关系置于自主控制之下,不是将其作为所由以开始有意义生活的前提和起点,而是以之为异己的和外在的规定性,与个性相适应的社会生活条件尚待创造。

上述理论推展还只是西方社会之现实情境的一种思辩表达。个人主义向来是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共同核心,这种情况在过去如此,现时代亦未有改变,相反它们以发展了的形式表现了这一点。新自由主义的个人自由权利与新保守主义的自由经济政策的相加,使个人主义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两种对立的学说中均获得了胜利。但是个人主义的作用是历史地表现出来的。因此它也受到历史的限定,如果说,个人主义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的话,那末现在它已到了其发展的极限,成为各种社会问题的明显根源。

第一,资本主义社会是对中世纪封建主义的否定,个人主义因此是作为一种解放力量而出现的。时过境迁,资本主义已发展至现代阶段,封建主义成为遥远的历史。个人主义既已失去其消极的对立面,则它自身的消极面即日渐显露出来。

第二,随着资本主义所导致的城市化进程的进展,居民来源复杂化,居住环境密集化,流动经常化,而破坏了传统邻里相对固定的密切联系,出现了“孤独的人群”的社会现象。

第三,自助个体日益发展,昨日的历史和明天的希望均被搁置和遗忘,社会共同体则蜕变为同类相聚的生活方式圈子,社会分解危险逼近。〔22〕

第四,个人主义危害早已有之,因为它本身就是一柄双刃剑,在维护个人自由的同时亦消弱了个人的社会环境和共同体的合法性,而此弊害在战后日渐显露,先是初期缺乏约束的个人主义的放纵和享乐主义的兴起,随后是近二三十年特别是冷战后随着个人主义的近一步发展,西方社会因丧失共同目标而沦入虚脱状态。

第五,在高度组织化生活的背景下,个人主义在物对人的统治之基础上生长起来。各种官僚的或生产的组织规定着资源(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配置和生活方式,操纵性社会关系支配着个人,被张扬的个人主义,其实传达了人为物役的精神意蕴,不是自由个性,而是日益扩张的个人的分立和分离,其结果是对社会团结的分解。

个人主义初起,对于它即有两歧的见解,或曰它是解放的力量,或曰它是社会解体的意识。美国人以其为进步的中心观念和美德之源,而法国人则视其为社会所必须付出的罪恶代价。但是,西方思想作为整体,如今亦处于过渡时期。现在连美国人也逐渐认识到个人主义是一种病态,它造成社会的分解和涣散。因此,越来越多的西方思想家都倾向于认为过分增长的自由形式,使社会分离力量不断增强。加拿大哲学家泰勒认为,个人主义终于导致一种“现代性的病症”,即濒临崩溃的边缘,它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个人主义,以个人为中心,限制社会生活,对他人和社会漠不关心;二是因此导致的“工具理性的首要性”;第三是总而言之,选择受到严重限制。〔23〕

但是,新自由主义合逻辑地自觉催动着个人主义,而一批有影响的新保守主义经济学家和思想家如哈耶克等人则为个人主义的经济制度提供坚决彻底的辩护,我们将要看到,唯有新生的共同体主义才是一种直指个人主义的新的哲学批判运动。

三、共同体主义的兴起及其象征

任何社会思潮的涌流都不是无源之水,近些年来西方社会内部对于社会需要和共同利益的理论兴趣的增长,可以视为是相对于极端个人主义的发展的一个逆动反应。从更早些时候起,以社会良心自命的许多知识分子就已经注意到个人主义的偏颇和极限性质,提出了与他人的共在,对他者的责任,对他者及周遭世界的关系以及交互主体性问题,这些都可以视作从某种意义上对于单纯个人主义观点的异议。个人主义的极限涵义不独为学者和专家所揭示,而且也引起了政治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关注。美国现总统克林顿在一项国情咨文中提出主张“机遇与责任并存”的新社会契约的设想,以此作为对个人主义极端化发展的一个矫正。美国政治家布热津斯基则在其新著《大失控》中指出,西方国家以消费主义为主要特征的文化生活模式却绝不可能向全体人类提供一个值得仿效并获得成功的有效方式,市场制度下创造的巨大财富,却使得占地球人口近十分之一的西方社会陷入“丰饶中的纵欲无度”,他们不是出于需要而是以自我满足为行事准则,以物质福利的要求为唯一的幸福,而未有自我克制则势必陷入价值相对主义,酿成精神危机,因此,“西方社会需要经历一场艰难的哲学和文化上的重新定向”。可以设想,这种“重新定向”必定是含有对于原有的对于个人需要和个人权利所做的个人主义解释之重新调整和定义。美国现代思想家贝尔则为了本国政治家们的观点提供了某种诠释,他接受并发挥了“需要”(Needs )和“欲求”(Wants)的传统区分原则。指出, “‘需要’是所有人作为同一‘物种’的成员所应有的东西。‘欲求’则代表着不同个人因其趣味和癖性而产生的多种喜好。……社会……满足必需要求,否则个人便不能成为社会的完全‘公民’。”〔24〕不过,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提出有关这一区分的思想时,是把二者区分为绝对需要和相对需要,认为后者无止境,而前者则不是这样。因此,个人主义的逻辑,是以具有相对性质的欲求(想要)置换具有绝对性质的需要,并进而把欲求(想要)原则规定为自我实现的原则,只求自我满足,而未有社会利益的观念,则必定沦为对社会构成分解威胁的因素。但是,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他接受并造就社会生活,个人主义必将受到客观辩证法的修正和否定,其偏至和极限在事实上已经引发了人们对与个人相对应的另外一极的兴趣的不断增长。近二十年流行于北美社会中的共同体主义( Communitarianism)即是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支。〔25〕

共同体主义以其对个人主义的彻底批评与否弃,以其与主流传统的不合,而成为在现代伦理学从个人伦理向社会伦理、从微观伦理向宏观伦理的发展中别具特色的一支。社会伦理的对象主要的不是单纯的“个人权利”,而是“社会正义”,其中,诸如社会政治理想及其价值合理性,社会制度或结构的正当合理性,社会价值的创造与分配的公平合理性,社会对个人权利的保障和个人对社会的合理期待之相互作用等等,都在社会伦理关注之列。社会伦理可以转型为宏观伦理,它亦不限于以“个人问题”为对象,而是扩展为对“社会问题”、“环境问题”、“生活问题”的探究。现代社会与生活实践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器官移植、堕胎、安乐死等问题及其相关的问题,是宏观伦理之理论论证的现实基础。以“社会伦理”而论,新自由主义、共同体主义和社会批判理论之三足鼎立,构成当今美国伦理学界的基本形势。虽然新自由主义中罗尔斯一派甚至以其“作为公平的正义”核心观念和义务论伦理学立场,试图克服极端个人主义之偏弊,但其自由主义之前提仍是个人主义的怂恿。共同体主义对新自由主义的挑战显示出北美社会哲学发展的两极分化状态,二者的对峙是多方面的,在价值观取向上则是作为共同体或群体的社会本体(我们)与作为个体的个人本体(我)的分立。以哈马斯的“商谈伦理”为代表的社会批判理论在其先行建立的“交往理论”前提下,通过“对话方式”建立一种建设性的共享境况,而介入新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的分立之中,并试图最终达到一种新的整合。但是社会批判理论经常因其根本立场上的暧昧性和理论形式上的抽象性,而被认为并未根本超出其所批判对象的根本立场,亦未在社会层面上表现出其广泛的积极意义。倒是共同体主义对西方社会的个人主义传统的否弃,表现出一种新颖的立场和鲜明的特色,并在社会层面产生普遍的现实影响。以“宏观伦理”而论,共同体主义否弃了把人作为一个封闭的孤立主体去理解的抽象立场,而代以基于同社会环境和周遭世界之相互关联中的现实的责任主体(不仅是权利主体),则伦理学可以被理解为第一哲学。至于在现时代时隐时显的新保守主义,却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坚持彻底的个人主义。只有共同体主义才是对个人主义的鲜明否定。

共同体主义对个人主义的彻底批评是深入至各个层面上的。共同体主义缘于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而被认为是“一种后自由主义哲学”,其锋芒所向直指“以罗尔斯为轴心的时代”。虽然罗尔斯的“正义论”也显示了“社会批判伦理精神和历史主义思维维度”的基本特点而为社会客观伦理的一种,但该理论仍以无约束的个人或占有性的自我为基石,而导入一种“占有性的个人主义”伦理,因而必予打碎而重建之。共同体主义首先从形而上学上批评说,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把社会视为一藉以满足私欲的工具性价值,也使诸个人自绝于传统而沦为无方向性人群之聚合,而不成为社会。从社会哲学上看,自由主义把个人自由置于社会历史的中心,把这种个人主义概念视作理解人们自己及其在社会中地位的理想方式,其结果却造成了社会生活的分解及其意义的消解。从道德哲学上看,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优先为中心的权利伦理学,其实是以牺牲共同的利益与价值为代价,必将造成权利与价值的对立,这一对立亦在实质上表现了个人取向与社会取向的分立与对置。

共同体主义以其完全不同于个人主义的理论构造而表现出明显的建设性。它不仅仅是对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直接否定,而且在否定之后有取而代之的基本纲领和建构措施,从大处到细节,俱备其详。简略来讲,在形而上学方面,反对空洞自我而强调社会情境,以之为人格同一性的现实内容,从而为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提供一种构成性概念框架;在社会哲学方面,实现了以自主个人向共同体的“主体移心”之转换,试图以某种新出的、特殊类型的“共同体主义”取代个人主义;在道德哲学方面,注重共同体内的联系与结合,以共同的善之价值伦理取代了个人利己主义伦理,“因为我决不能只作为个体寻求善或练习美德”,〔26〕毕竟道德只有在共同体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和现实的。

共同体主义的兴起不仅仅是一次相对于个人主义而言的理论上的嬗变,而且是一种别具象征意义的精神事件和社会思潮。

共同体主义总体而言无疑是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一个否定,但是,鉴于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已把个人主义推至新的阶段,即不是直接诉诸个人利己主义,而是在个人权利优先及其对最大可能限度自由追求的正当性之理论假设基础上,使个人主义与社会正义统一起来,因此,共同体主义对于个人主义的批判就不能再是一般地停留于对其消极意义的揭露和批判,而是要真正建设性地从深层次以共同体和普遍利益来取代个人权利优先这一理论基石。虽然共同体主义缘于个人主义发展之偏颇而强调社会整合一面,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对个人主义的一种救正和补充,即实际上采取“个人自由加公共利益”的立场,因此共同体主义的出现造成了在与个人主义相比较的态势下个人与共同体间的两极张力,这种张力在现代资本主义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的潜能未完全发挥出来以前,足以把资本主义社会维持在继续发展的态势之中。但是,共同体主义终究是西方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新质,它的兴起表征了单纯个人主义观点有悖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辩证法而必将造成社会弊端与危机此一事实,也从一个侧面反证了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观点和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之优于个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合理价值和历史必然性,因为在过去西方社会毕竟是个人主义的一统天下啊!

因而,共同体主义虽然还不能等同于集体主义,但在某种意义上包含有集体主义的成分。这不仅是因为它们都是对单纯个人主义观点的反对,以及对作为诸个人间结合之集体的强调;而且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作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互相比较的社会制度体系的意识形态表现,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也是两种在性质上根本区别的价值观;西方社会的个人主义在过去一直被作为整合其他价值理想的核心价值观,现在共同体主义试图改变西方价值观之坐标,替代个人主义而作为新的整合之中心,表现了资本主义在其发展面临重重矛盾与困境时努力寻找新的出路的尝试。即使这一努力在客观上并未根本超出资本主义的价值观范围,但毕竟是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可以设想这是一条希望之路,但根本的改造还在于坚决的走出——从资本主义制度体系中的走出,只有靠最彻底的社会革命。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主义即个人本位论,是以个人权利与利益为本位,把社会利益视为个人利益之加总,一个个的个人利益之外别无社会利益。集体主义即社会本位论,是以社会共同利益为本位,把个人权利与利益视为形成社会利益的基础,但不把社会利益归结为个人利益,由于人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存在物,因此,社会本位论的立场是以社会为本位,坚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结合。

因此,共同体主义的努力亦在客观上表现了与集体主义之理论主张大致相同的方向。可以把这一现象理解为共同体主义在客观上不自觉地遵循了社会发展的客观法则的结果。西方社会以资本主义制度为基础,虽然资本主义制度在现实生活中与社会主义同时并存,但它的产生时间早于社会主义社会,与市场经济时代同生共长,在社会存在形态的绝对意义上,资本主义低于社会主义,虽然现实中的社会主义的具体形态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了资本主义的未来发展方向,但资本主义试图克服其深刻的内在矛盾并从中走出,其根本出路却必然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其实,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必定遵循一些共同的客观法则,这种法则决定着社会如进化般从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着。

虽然共同体主义所理解的“共同体”(Community)一词, 亦多有歧义,甚至曾有社会学家区分了它的近百种含义,但其基本含义的一个重要方面仍是指为“我们感”所连结的一个具有共同历史传统的较小的生存单元。因此有批评说与马克思解放全人类的理想相比,共同体主义的立场保守并且狭隘,而缺乏一种前瞻性的标准,但这正说明了共同体主义拘于资本主义思想体系则难有真正富于建设性的结果。

而更为重要的是,共同体主义的兴起,说明西方社会在其现代背景下,面临个人与社会(集体、共同体)之间的价值观选择时,其个人主义决断陷入了困境,即使它不能根本放弃个人主义立场,但它再也不能无视共同体主义的存在及其价值了,总之,纯粹个人主义的观点肯定是不足以支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发展,反而要构成对后者的分解。虽然西方社会中的个人主义植根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土壤中,其中必有从根本性质上的亲和或兼容之处(我们还会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主义仍然在有限的意义上有其存在的某种必然性),但是单纯的个人主义观点或个人主义的极端发展,却必然造成分解资本主义社会之威胁,对此资本主义制度中人特别是其中的诸多有识之士也疾首蹙额。在个人主义发展的极限处,共同体主义甚或集体主义开始日益表现出其价值上的某种合理性。

注释:

〔1〕〔3〕〔13〕〔17〕〔18〕〔19〕〔20〕〔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04页,第104页,第109页,第107页,第103页,第108页,第108页,第111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8—89页。

〔4〕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42页。

〔5〕〔6〕参阅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中译本),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96—97页,第98页。

〔7〕弗洛姆:《为自己的人》(中译本),三联书店1988年版, 第223—224页。

〔8〕弗洛姆:《健全的社会》(中译本),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4页。

〔9〕〔10〕〔11〕〔24 〕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中译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5页,第26页,第27页,第22页。

〔12〕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703页。

〔14〕此处“文学”可作“文化”解。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6—87、27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277页。

〔16〕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4页。

〔22〕参阅贝拉等:《心灵的习性》(中译本),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32页。

〔23〕泰勒:《可靠性伦理学》(英文版), 哈佛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以后。

〔25〕有关共同体主义的研究,国外成果甚多,兹不列举一一。国内学界亦开始有译介和研究论文出现,可集中参阅:韩震:《公共社团主义的兴起及其理论》,《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 毛怡红:《当代西方伦理学基础的重建及其扩展》,《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万俊人:《美国当代社会伦理学的新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

〔26〕麦金太尔:《关于一种传统的概念》,《社团主义:一种新的公共伦理学》(英文版),华滋渥斯,1994年,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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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主义的逻辑与局限性_个人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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