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三角”贸易发展的协调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协调机制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国际贸易问题是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中最主要的问题。国际贸易既是衡量合作机制效果的标准,也是区域间乃至区域集团与外部世界之间连接的纽带和桥梁。
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成长三角”的国际贸易具体应怎样进行?国际贸易如何促进“成长三角”的经济发展?换句话说,“成长三角”的国际贸易是怎样发展的以及其理论基础为何?即需要寻求一种以发展为导向并能真正促使“成长三角”经济发展、从不发达跃入发达阶段的国际贸易理论(笔者称之为贸易发展理论)。
二、“成长三角”贸易发展(TDGT)的协调机制的一般内涵
TDGT的协调机制的实质是,通过牺牲参加区部分局部利益来谋取更大的“成长三角”的整体利益,最终使参加区更大的利益得以实现。其一般内涵如表1所示。
其中,TDGT的协调机制形式上的主要区别如表2所示。
对于特惠关税区以下的各种形式,根据GATT关税同一原则,“成长三角”的参加区只能是在参加国的国境以内,关境以外。尽管这七种形式排成了一种开放度由低到高的序列,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TDGT的协调机制都是经由这一序列发展起来,也不是说其将必定沿着由低到高的序列发展,最终达到政治同盟。理论只是对现实的概括与抽象,随着TDGT的深入和其协调机制性质的增加,势必还会出现新的形式。
表1 TDGT的协调机制的一般内涵
表2 TDGT的协调机制形式上的主要区别
注:○具有该性质 ●不具有该性质
三、TDGT协调机制的作用和障碍
1.作用
(1)TDGT协调机制会导致参加区及参加国间经济贸易的进一步相互依赖,加速经济生活国际化和一体化的步伐,加快国际生产力的发展。在相互依赖日益深化的现代国际经济关系中,参加国、参加区、企业之间存在着竞争,时常会出现矛盾或冲突,需要不断地通过各种形式加以协调和解决。由相互依赖到竞争和矛盾,由竞争和矛盾到进行经济协调,由经济协调到各国间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国际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就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一个方面的真实写照。
(2)TDGT协调机制有利于促进“成长三角”区内以及区内与区外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协调与合作之间既存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也存在相融的关系。经济合作开展之前需要协调,因为一方在这些生产要素方面有优势,而另一方在其它生产要素方面有优势,如何实现双方生产要素优势的结合呢?这就先要进行协调。经济合作开展之后,一方面会在具体进行过程中出现利益纠纷和各种矛盾,另一方面也需要不断地进行经济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因此仍然需要协调。
总之,“成长三角”国际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壮大有赖于TDGT协调机制。
2.障碍
由于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不同,对TDGT的协调产生了障碍。障碍的存在对TDGT协调机制的运行和积极作用的发挥有很大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
参加国和参加区从生产社会化向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出发,都有为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配置开辟道路的要求,这是进行协调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同时,由于各自的经济实力不同,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同,各方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也不同,在进行协调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分歧与矛盾。矛盾可能出现在TDGT协调机制的内部,也可能出现在TDGT协调机制与其外部之间,各级各类会议中也时常存在着矛盾。总之,经济利害关系决定着TDGT协调机制不可能得到一帆风顺的运行,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摩擦、斗争和曲折。
在协调的过程中,各方都力争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力争使协调的措施符合自己的利益。即使有时也表示关照它国利益,但往往要以对方让步或妥协为交换条件。当某些经济调节措施限制或妨碍某些国家的利益时,它们就会采取各种办法,来抵制乃至反对和破坏协议的执行,阻挠国际联合调节措施的实施。这就不能不削弱和限制TDGT协调机制作用的发挥。
对于TDGT,各方只能求大同,存小异,竞争和合作并存,以求增强“成长三角”的总体竞争优势。
四、TDGT协调机制的措施
“成长三角”的经济相对缺乏一体性,而经济一体性对“成长三角”的未来发展是必要的。为迅速达到一体性要求,需要地区内的政府和个人进行前所未有的广泛合作。这种合作具有很好的商务意义。一般需要考虑两种形式的合作:(1)通过扩大相互之间的贸易以及建立合资企业来进行工业发展的合作;(2)发展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
很明显,“成长三角”区内间以及区内和区外间具有广泛的合作前景。改善合作的最终结果,将使上述地区间的商务和投资联系加强。然而,各个政府首先必须认识到它们的角色。一些政府认为它们承担着促进具体的业务机会的职责,但是这并不是政府间机构的可行职责,或至少不是能被轻易实现的职责。政府(或授权的政府间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发展高效的商务和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2)为区域内的贸易提供便利;(3)协调基础设施的发展,必要时为关键基础设施提供资金便利。
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所需的许多步骤必须由各个政府单独完成,包括建立开展商务活动的法律框架、建立税制等等,这些都是投资环境的关键问题。各个政府可能会对这些政策加以控制,以防止相互不正当的竞争的发展。
其它需要双边或多边政府共同采取步骤:
1.单方面行动,使参加区内价格与国际价格看齐
只要价格扭曲存在,参加国之间以及与世界市场间的贸易就会低于实际应有量。很明显,这种问题只能通过各国单方面的行动来解决。然而,尽管行动是单方面的,获利却是多边的,因为这将提高“成长三角”对外界投资者的吸引力,导致更大的投资、更有效的企业经营和更多的贸易。
2.商讨贸易协定的合作
(1)简化海关规则与运输规定。
(2)简化区内商业往来的签证手续。
(3)在银行与金融服务方面,政府首先应考察自己的边境贸易规则和双边及多边协定,必要时应对其进行修正,以便边境金融交易系统化。政府也应鼓励区内的商业银行提供便于进行贸易的服务,如货币兑换、通过区内银行的直接代理关系进行境外汇付、通过远处的大城市的中央储备银行避开迂回的路线。如果因缺乏服务导致对贸易的阻碍,则政府需考虑在短期内对银行提供帮助,以建立这些服务。
总之,当讨论贸易规则与条件时,政府应遵循子公司原则:有些事情应在单一参加区内实施,有些应为双边进行,还有些则必须在多边合作的基础上实施。
3.促进基础设施的合作
(1)通讯规划方面。
高效的通讯网络的发展对促进地区内的贸易和投资极为关键。然而,早期跨境的联系很少并且经常不起作用。从促进投资与贸易的角度来看,很明显,从通讯系统的发展中可得到巨大的效益,并且保证这些设施尽快发展是基于整个“成长三角”计划的利益的。资金则可从现有的公共通讯当局以及外国投资者那里获得。关于通信的总体协调,将由一个能象认识到现有电信集团的潜在收益一样,能够认识到电信系统的发展所带来的广泛收益的多国高级政府组成的集团来实施。
(2)交通运输方面。
运输条件的改善对于货物运输竞争力的提高是很重要的,但良好的运输联系也同样是重要的(包括空中旅行)。运输设施应该是在竞争和需求的驱动下发展的,但同时也需要政府间的协调。这种协调应该在合作进行可行性研究、共享有关需求和未来发展计划的信息得以很好完成的情况下进行。“成长三角”贸易发展迫切需要运送货物的运输工具能在系统完善的条件下自由进出。这就要求不仅管理和协调是要完善的,而且也要为穿越国境的运输工具制定公平的交通使用费用。政府在协调这些费用时要达到两个目标:第一,当一个国家的运输机构的费用与邻国有本质不同时,要制止这种不公平竞争;第二,保证一个国家不通过不合理的、不能补偿道路使用成本的道路使用费用,这一费用旨在对与另一国的贸易进行补贴。
(3)电力规划和建设方面。
“成长三角”加速的贸易发展将产生对电力需求的迅速增长。其它地区的经验表明,对电力需求的增长速度大约为GDP增长速度的两倍。建造新的发电厂、输电线路和配电设备将是“成长三角”最大的基本建设投资之一。因此,实现那种能带来可行的经济规模的集发电、输电、变电于一体的系统,或能使这些部门协调发展的系统是很重要的。为了增加内部资金来源,随着向扩大的电力系统不断地提供资金,最终将不可避免地要改革现存的价格机制。然而,这些步骤又必须在地区内得到协调,以免发生地区内的临时性的扭曲。
(4)航空权力方面。
航空旅行在地区间以及地区内部是相当困难的。这种困难、所需的时间和成本都是对贸易和投资的明显的阻碍因素。应该协调该地区允许航空的权力,以及鼓励国际线路进入“成长三角”区和在地区内发展业务,这都不需要政府的任何支出。协调将是特别重要的,因为一些线路将涉及飞越几个国家的权力。
(5)空中交通控制方面。
随着“成长三角”空中交通的增加,为了发展航空服务,协调该地区三个国家间的空中交通控制系统是非常重要的。这里需要政府的投资,一个协调良好的航空控制系统会产生很好的收益。
4.在联合发展规划方面的合作
从“成长三角”的形成可知,三个相关国家既已同意一起合作来发展“成长三角”地区,这就给它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因此,给“成长三角”一把“竞争的利刃”,来同其它自由贸易区或特殊经济区竞争,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显然,这把“竞争的利刃”就是联合发展规划。
5.在信息共享方面的合作
增强“成长三角”区内的官员们相互间的交流很有必要。许多相关项目应该是联合可行性研究的结果,以使严格的需求供给信息能得到共享。在双边或多边协议中,相互不信任在所难免。如果有一个好的交流机会和场所,通过信息共享,相互不信任将会在良好的愿望下容易得到解决。各方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若信息获取不完全或相互间沟通不足,将会出现经常性的撕毁协议,进而使各方之间产生偏见和不信任感。
民间交流项目可以在促进对邻国(地区)的熟悉方面起积极作用。其中包括互派旅行人员和学者,也可能包括学生的互派或着眼于邻国的语言强化训练。相互访问已经证明是一个能进一步实现贸易发展的基本方式,而上面这些也只不过是这一概念的延伸罢了。
6.在投资促进方面的合作
基于“成长三角”的吸引力,该地区将从合作促进“出口导向型”外国投资方面获得相当大的收益。这些促进应该强调:充足的资源赋予;成本低廉的基础设施发展;承诺向周边国家进行敞开的贸易;贸易便利等。经过调整的投资促进方式应有助于消除外界关于“成长三角”不稳定的概念,并且使外国投资者始终相信该地区是富有竞争性的投资场所。这样的促进手段对于吸引对该地区的投资和同其它地区竞争是至关重要的。
吸引新的投资最值得考虑的一点就是“成长三角”的投资安全性。提供安全的第一步就是出台一个无风险的《外国投资法》。事实上,“成长三角”的每个参加区一定都颁布了吸引外国投资的法规。然而,仅制定一个好的外国投资法规不能保证外国投资者对那个法规有信心,当务之急是迅速增强外国投资者在关于该地区投资制度稳定性方面的信心。一个值得考虑的方案是投资保障计划,它能补偿“国家风险”,而不是“商业风险”。这种计划应该由该地区的所有政府共同起草。这将不仅能增加计划金融方面的安全性,而且也会表明该地区所有国家的承诺。通过推出一个联合保证,将给外国投资者提供一个明显的信号,就是如果某个政府想背弃所有政府起草的外国投资框架,该地区的其它政府将共同对其施加压力。
7.在贸易发展政策方面的合作
确保能进入市场,在两点上是很重要的:首先,进入邻国市场对于紧密的经济合作以及三个相关国家的经济一体化是至关重要的;第二,既然所有参加者都知道“成长三角”的发展战略是出口导向增长,那么就应尽可能保证其进入主要的世界市场。
要想解决后者,就要获得最惠国的待遇,而最惠国可得到关贸总协定(GATT)的最佳保证。采用依靠已有的国际贸易协定的方式,也是促进“成长三角”贸易发展的最好办法。因为GATT明确地要求透明度(例如,贸易协定对外界是明确而清晰的),并且谴责贸易官员自行决定贸易的做法。
8.在产业联系方面的合作
产业联系是指在不同的产业部门和服务性企业之间长期的、正式的、协约性的联系。如果“成长三角”内的企业之间联系过少,那就表明分工较少,由此也就很少具有竞争优势。由于“成长三角”各参加区都被赋予不同的资源,因此,在大规模的联系和一体化中,应存在一个有效率的产业结构。换句话讲就是,为了能有一个有效率的产业结构,很有必要去发展这样的联系和结合。通过这样的结合,才能从生产要素互补中获益并增强竞争优势。这些联系和结合是:
(1)容许规模经济的存在;
(2)对技术转让提供一条容易和及时的道路;
(3)提供更多的基础设施投资;
(4)更多利用竞争优势;
(5)鼓励更长期、更大规模的资本投入;
(6)鼓励周边国家之间签订长期协议;
(7)创造更多的企业和商业的“副产品”。
各国政府应努力创造这样一个环境:鼓励而不是约束上述这些联系和结合。
*本文得到中—加管理教育网络支持项目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批准号:79560004)和博士后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