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族社会学研究_民族社会学论文

论中国民族社会学研究_民族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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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和民族问题是自人类文明开始出现、人类各群体开始相互接触即存在的最古老的问题,也是当今最敏感的世界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之一。随着全球性贸易市场的发展和国际人口流动,不论是发达工业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前苏联集团国家,各国的种族冲突和民族问题不但没有弱化,而且有不断升级的趋势,并且在内外政治、宗教势力的共同作用下,威胁着许多国家的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导致武装冲突甚至区域性战争。社会学是关注社会变迁、研究社会问题的具有很强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当今社会发展的客观形势也必然使得社会学家们越来越关注对于种族、民族问题的研究。

民族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研究领域,在欧洲和美国的许多大学里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最初是作为一门课程开设,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逐步发展成为欧美各大学社会学系中的一个专业方向,形成了从社会学视角和方法来研究种族和民族问题的特殊领域。

美国全国性的社会学会里设有十几个专业委员会,其中一个是“种族与少数民族研究”委员会。在每年的美国社会学年会中,至少都有一个分会场来讨论“种族与少数民族研究”的专题。在美国社会学会1990年编辑印刷的"Teaching Race and Ethnic Relations:Syllabi and Znstructional Materials"(Second Edition)(注:Americ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 ed,Teaching Race and Ethnic Relations:Syllabi and Instructional Materials (Second Edition).Washington,D.C:ASA Teaching Resources Center,1990.)中,介绍了全美国37所大学有关民族和种族研究的课程大纲,但这仅是各校开设民族社会学课程的一小部分。欧洲许多著名大学的社会学系也设有这一专业方向。从这几个方面可以看出这一专业方向的发展规模。在国际社会学界里,种族、民族研究这个专业领域经过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在理论上、方法上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系统和特点,并且形成了自己的一些传统研究领域和专题。

中国社会学学科的发展自20世纪50年代初期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一度停顿,直至70年代后期才开始着手筹备这个学科的重新恢复。自80年代以来,许多在50年代之前就有一定基础的社会学传统研究领域如社会发展理论、家庭婚姻、劳动、人口、社会分层、犯罪和越轨、社会组织、企业变迁、社会福利与保障、社会心理学等等在新的条件下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相比之下,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学者对于民族问题研究的规模和社会影响还是很有限的。中国解放前虽然一些有社会学专业背景的学者从事过少数民族的研究(如李安宅、吴泽霖、费孝通、林耀华等)[1](P292-299)、[2](P142),但是在理论和方法论方面尚未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研究领域。民族社会学这个专业在西方各国兴起于60年代前后,在当时的条件下也没有能够被及时地介绍到中国来,所以,这个专业直至80年代后期还没有在我国真正形成。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人口具有相当的规模,民族自治的地域占全国陆地领土的64%,我国在民族关系方面存在着许多复杂和敏感的问题,无论从我国几千年的历史还是从当代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的经验看,民族问题处理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国从事民族研究的学者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度缺乏与国外学术界的交流,对国外民族社会学理论和方法方面的新发展了解不多,所以非常有必要将国外研究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方法介绍到国内来,以促进国内的研究工作和提高研究的学术水平,并且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民族社会学逐步在中国社会学的领域内发展成为一个新的专业研究方向。

一、西方民族社会学的主要内容与方法论特点

大致地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民族社会学研究文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族群关系演变的宏观理论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是戈登(Mition M.Gordon)于1964年出版的《美国人生活中的同化》(注:Gordon,Milton M.,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在这本书中他系统地回顾了自美国建国二百年来处理民族关系的社会目标的演变阶段和每个阶段的特点。他认为,美国处理民族关系社会目标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叫"Anglo-conformity"(盎格鲁—萨克森化),以强化早期移民主体盎格鲁—萨克森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中心;第二阶段叫"Melting-pot"即熔炉;第三阶段叫"Cultural Pluralism",即文化多元主义。在这些讨论中,贯穿了对于族群关系的宏观理论分析和对于民族融合—同化的模式与变量的讨论。

另外一本较有影响的是由格莱泽(Nathan Glazer)和莫尼汉(Daniel P.Moynihan)于1975年主编的《民族》(注:Glazer,N and D.P.Moynihan,eds,Ethnicity.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5.),这本文集中各篇的作者都是美国学术界研究种族、民族问题的著名学者(包括Talcott Parsons,Milton M.Gordon,Donald L.Horowitz,Harold R.Isaacs,Daniel Bell等),从各个角度特别是从宏观理论方面讨论了人类社会的种族和民族问题。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的史密斯(Anthony D.Smith)于1991年出版的《民族认同》(注:Smith,Anthony D.,National Identity.Reno:University of Nevada Press,1991.)则是90年代从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上讨论民族与民族关系的力作,从西欧和东欧地区族群和社会演变的历史来探讨"Nation"在各个地区和不同文化中的实际含义以及"Nationalism"在今天人类社会中的作用。其他如雷克斯(John Rex)和梅森(David Mason)主编的《种族与族群关系理论》(注:Rex,John and David Mason,eds.Theories of Race and Ethnic Relation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等,也是目前各大学民族社会学专业常用的基本教科书。

进行这方面研究工作的主要是偏重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学者。

(二)关于族群分层及其演变的宏观分析

这种结构比较研究的理论基础是把社会学的“社会分层”理论应用于研究种族、民族关系。如辛普森(George Eaton Simpson)和英格尔(J.Mition Yinger)合著《种族和文化的少数群体》(注:Simpson,C.E.and J.M.Yinger,Racial and Cultural Minorities.New York:Plenum Press,1985.),这本书各个时期的修订版由Plenum Press定期出版。这类研究主要利用美国的普查和各类抽样调查资料系统分析美国各个族群在教育、职业、收入、通婚、宗教等各方面的宏观发展状况以及美国政府关于种族、民族政策执行的效果,体现了美国人在研究取向的实用主义态度和研究方法上的实证精神。

许多西方社会学家认为,族群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族群成员之间的体质、文化认同使族群很容易成为社会动员的单位,所以这些利益冲突有时以族群矛盾的形式表现出来。[3](P7)如果族群之间没有明显的社会结构差异,族群矛盾就会被控制在文化领域而不会危及整体性的社会结构。根据普查和大规模抽样调查所提供的这些系统具体的统计资料,社会学家们可以大致勾画出一个国家各个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及其演变。从事这类研究的主要是具有社会学、人口学学术背景并擅长统计方法的学者。

(三)关于人们族群认同及其演变的微观分析

在拥有大量移民的美国和部分西方国家,移民及其后裔在文化及族群认同方面上的转变成为部分学者的研究专题,例如沃特斯(Mary C.Waters)于1990年出版的《族群选择——在美国的认同选择》(注:Waters,M.C.,Ethnic Option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主要通过系列的个案访问,从被访者(多数为族际通婚的后裔)的访谈记录中来理解和分析他们在族群认同方面的变化、困惑和做出选择的原因。有些研究的核心问题是被访者的自身族群认同,有的是族群成员日常的社会网络,从事这类研究的大多是带有社会学、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学术背景并擅长访谈方法的学者。

(四)关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族群关系的专题或个案的实证研究

常见的研究专题包括:(1)语言使用;(2)人口迁移;(3)居住格局;(4)族际通婚;(5)民族意识;(6)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分析(如历史因素、社会制度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宗教组织、个别事件、政策因素)等等。关于这些专题的大量实证研究,在规模上始终是西方民族社会学研究文献的主体,而且经常使用跨区域比较研究、历史变迁研究等方法。如从人口学角度系统研究族群差异和民族关系的有比恩(Frank D.Bean)和弗里斯比(W.Parkr Frisbie)共同主编的《种族、民族群体的人口研究》(注:Bean,F.and W.Frisbie,eds.The Demography of Racial and Ethnic Groups.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8.),从政治组织和政治冲突角度来研究族群关系的有霍洛维茨(Donald L.Horowitz)于1985年出版的《冲突中的族群》(注:Horowitz,Donald L.,Ethnic Groups in Conflict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5.),而研究城市族群居住格局的经典则是托伊伯(K.E.Taeuber and A.F.Taeuber)于1968年出版的《城市中的黑人》(注:Taeuber,K.E.and A.F.Taeuber,Negroes in Cities.Chicago:Aldine Publishing Com.1968.)。这类对于不同专题的研究成果大多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在学术刊物上。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族关系各有特点,发展的进程也有各自不同的主导因素,所以因地制宜地选择在当地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专题,可以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该地区民族关系的核心命题和关键的影响因素。总的来说,只有在大量的实证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民族关系演变的宏观理论才有可能建构。

从学科建设特别是课程教学的角度来看,民族社会学这个专业方向的主要内容可以大致归纳为八个方面。这八个方面是:(1)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2)民族及族群观念形成与发展的理论;(3)多民族社会的民族关系发展目标;(4)民族集团的结构性差异分析;(5)衡量民族关系的主要变量;(6)民族关系专题研究;(7)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的演变;(8)政府的民族政策对民族关系的影响。这些方面兼顾了理论、方法、专题研究和应用性的政策分析。学生了解了这八个方面的内容,对于民族社会学这个专业方向就能够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根据教学的需要,我们把在北京大学开设“民族社会学”研究生课程的主要英文参考文献,组织研究生翻译校对后汇编为《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一书(注:马戎编: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于1997年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供国内关心民族社会学的同仁作为参考。

研究民族的学科很多,如民族学、人类学、人口学(如不同民族地区之间的迁移)、历史学(民族史与民族交往史)、政治学(不同民族在政治结构中的地位、政治外交史等)、民俗学(比较不同民族之间文化、宗教的差异)、经济学(如民族经济交往的类型及发展方向)等等,它们都涉及到民族的研究。我把民族社会学在研究对象、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等方面与其他学科的不同之处,总结为十个特点:(1)强调现实而非历史,即主要关注现实的民族问题;(2)强调民族集团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各个民族集团自身;(3)注意结合个人与集团两个层次;(4)比较注重各种因素的综合研究;(5)在尽可能综合和忠实地描述的基础上,力图解释种种关系的形成与发展;(6)注意吸收、借鉴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手段;(7)注重实证研究;(8)结合政策研究;(9)结合区域发展研究;(10)关注一国在其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关系总的发展趋势。以上这十个方面大致体现了社会学研究的侧重点和研究方法的特点。

二、中国民族社会学目前的研究工作

如果我们参考上面提到的西方民族社会学研究文献的四个主要部分,可以清楚地看到目前国内的研究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一)民族社会学关于族群、族群关系的理论

民族理论涵盖的范围包括“民族”定义、民族意识的产生和传递以及民族关系演变理论等内容。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的民族定义、族群关系理论(或称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主要受前苏联意识形态的民族理论(特别是斯大林观点)的影响,很难说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系统理论。要想真正建立和发展以中国历史和国情为基础、同时也能与国际学术界接轨的族群理论,我认为需要对与我国民族问题密切相关的三个理论与实践的来源各自进行深入和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试图综合这三个方面中符合今天中国国情的内容和思想,逐步创立中国的民族社会学理论体系。

这三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来源是:

1.中国历史传统上处理民族关系的理论和方法。中国传统的儒、道、释学说中关于“人种”、“类”有它们一套说法和看法。如“非我族类”、“蛮夷”等。它关于非汉族、非中原的其他边缘地区民族和部落的文化,有一套称谓、一套观点。它有包容的一面即所谓“化内”,认为这些种族是可以为中原文化同化进来的,即“有教无类”,而且对他们采取一种相对比较平等的态度;同时对所谓“化外”则采取明显的歧视态度。另外,由于中国特殊的地理位置,长江、黄河流域的文化是整个东亚地区发展最早的,中原王朝对周边各族各国的态度是与这种地理文化结构分不开的,是一种同化的、安抚的而非侵略的政策和策略。因为这些地方人口稀少,地域广阔,对中原王朝形不成真正的威胁,如果发动侵略战争,就涉及派驻军队等一系列问题,而经济上并没有什么收获,得不偿失。因此这种态度与欧美国家对待殖民地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费孝通教授把我国几千年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族群关系,从理论上总结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4],这些传统对今天的中国不能说完全没有影响,可能这种方略仍然有符合实际的地方,必须为我们了解和借鉴。但是,中国的历史有其特殊性,“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也只能适用于理解中国的族群关系。而且,随着近代帝国主义的侵略和中国的对外开放,中国的族群关系也必然会受到境外因素的影响。

2.欧美各国关于民族和族群关系的理论。欧美社会学界关于民族关系的宏观理论,主要集中于一个多民族国家处理族群关系的社会目标。如我们前面提到的戈登(Milton M.Gordon)关于美国民族关系发展的“三阶段理论”,还有赫克特(Michael Hechter)的著作《内部殖民主义》(注:Hechter,M.,Internal Colonialis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5.),该书针对一个多民族国家内部发达的核心地区与欠发达的边缘地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两种理论,一个是扩散模式(diffusion model),一个是内部殖民主义(internal colonialism)。欧洲各国的学者们也在结合来自前殖民地的异族人口和外来工人的发展状况,努力探讨族群关系的社会目标和政策框架。这些工业化国家的族群问题,与现代化社会的产业结构、社会组织、政治制度、文化演变等密切相关,有关的理论探讨对于我们今后理解和分析中国的族群关系,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但是,西方工业化国家特别是移民国家(如美国)的族群理论,不能说是带有全球共性的民族理论,反映的只是这些西方国家的国情。

3.前苏联的民族和民族关系理论。前苏联的民族理论与共产主义发展历史阶段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前苏联意识形态体系中关于民族问题方面最关键的有两个方面的理论,一是区域自治,一是从形式上的平等过渡到事实上的平等。由于各种历史原因,自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苏联如何制定其民族政策,它准备如何规划和指导境内民族关系的发展,其理论和方法对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很大。这方面的文献,特别是斯大林的著作,对于研究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形成及其对建国后我国政府处理民族关系具体政策的影响,都是极为重要的。总的来说,前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基本上体现的是位居欧亚大陆的俄罗斯的民族关系的格局和发展历史,加上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的意识形态,应当说也是一个局部的而非全局性的民族理论。

1985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康纳(Walker Connor)的书:《马列主义理论战略中的民族问题》(注:Connor,W.,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Marxist-Leninist Theory and Strateg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该书收集了从苏联最早的有关文献(包括很多谈话记录)以及中国共产党从江西时期开始一直到他写书时所发表的很多资料,并加以考证和详细的论述。书中以苏联、中国、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越南为例,首先提供各国民族关系的旧貌,再论述现在的执政党(各国共产党)是如何制定其民族政策的(这里边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在这些政策指引下,其各自的民族关系演变成怎样一个新的格局,以及现在这种关系格局所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尽管该书的观点不一定正确,搜集的资料并不很全面完整,但却是在西方出版的比较详尽的论述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策略的一本书,可供参考。

目前,西方的民族社会学家们主要的研究对象还是本国的种族和族群冲突,他们对于俄罗斯、中国等地域各民族的发展历史、文化传统和族群关系演变的研究仍然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我们真正能够从以上这三个方面充分吸收理论营养和智慧,总结出能够涵盖各个地域族群关系的更为宏观、能够概括出人类族群关系的带有普遍共性的族群理论,那么我们不但可以为中国的民族社会学在世界学术界争得一席之地,而且有可能超越目前西方民族社会学,为人类的学术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关于族群关系演变的理论,与“全球化”、现代化的社会结构理论等社会学宏观理论也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对于社会学的理论发展也将会做出贡献。

(二)关于族群分层及其演变的宏观分析

应当说,我国各级政府的正式统计资料中很缺乏以民族为单位的经济和社会统计。在每次全国人口普查完成之后,政府会公布一些以民族为单位的关于年龄、性别、产业、职业、教育水平、婚姻状况等方面的基本数据。除此之外,各年度的统计资料都是以行政区划分(省、市、县)来进行统计的,无法对各地区的民族分层情况进行分析。其他年份开展的各种抽样调查也没有公布过以民族为单位的统计资料。当然,对于一些相对属于单一民族的行政地区(如西藏自治区总人口中藏族占96%),以行政区划单位统计的数据可以粗略地用来代表该地区族群的情况,以进行推算和比较,但这些比较毕竟是很粗略的分析,达不到科学研究的要求。在这个方面,我们只有寄希望于我国的统计部门在今后能够重视以民族为单位的社会与经济统计,并且能够向我国的社会学家们提供有关的统计资料。如果政府部门或国家支持的社会科学基金能够拿出相当大的资金来支持以少数民族为主要对象的大规模抽样调查,这也将是政府年度统计或普查数字的重要补充,而且由于政府年度统计或普查问卷只能涵盖相当有限的项目,为了开展深入和系统的专题研究,这些抽样统计调查是非常必须的。

只能在这样的条件下,我国的社会学家在我国族群的社会、经济分层及其演变的宏观分析方面,才有可能作出与西方社会学家们相同的研究成果。

(三)关于人们族群认同及其演变的微观分析

在这个领域,我国的民族社会学者有大量的研究工作可以去做,这些工作可以具体地从三个方面入手。

1.从历史文献中寻找和分析中国古代、近代人们对于“族”、“民族”这些群体划分的定义、思想和应用。所有的历史文献都是由当时的政治家、学者、思想家、文人所撰写并流传下来的,直接反映的是作者个人的观念和思想,间接地(通过表示认同或批评)也反映出当时社会上流行的观念和思想。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的韩锦春、李毅夫两位学者编辑了《汉文“民族”一词考源资料》一文(注:韩锦春、李毅夫编:《汉文“民族”一词考源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理论研究室印,1985。),是在这个方面已经做出的极有意义的工作。但是这个材料所收入的资料范围还比较小,我国古代、近代大量文献中的有关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同时对于这些文献的摘录资料没有进行分析。此外,所包括的范围除了直接涉及“族”、“民族”这些词汇的文献外,对于实际上涉及族群分野、族群认同方面观念的文献(如对于“华夷”的论述、对于各个历史上少数族群的论述)也应当在我们的考察范围之内。在这个方面,今后还有大量细致的文献检索、整理、分析工作需要去做。

2.对于当前社会中不同情况的人头脑中的“民族”概念和自我族群认同,进行访谈调查。如长期在汉族地区生活和工作的少数民族,长期在少数民族地区生活和工作的汉族,与少数民族没有接触的汉族,与汉族没有接触的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通婚的男性或女性等等,这些处于不同情况的人们对于如何看待“民族”、看待自己与哪个群体的认同,很可能会有十分不同的观点和想法,而且这些观点可能在他们一生中不同的时期,随着自身经历的变化而有所转变。详细地记录下与他们的交谈,分析各种观点和它们的实际含义,分析产生各种观点的外部和内部条件,分析他们观点转变的过程和影响因素,并且把不同人、不同群体的情况相互进行比较,这些分析将十分有助于我们从个案和微观层面来理解人们的“族群”观念和他们的群体认同。

3.在第二个方面主要指的是在国内进行的访谈,访谈对象都是我国公民,他们生活在同一个社会制度下,经历过相似的社会变迁和社会运动。第三个方面是与长期生活在国外的华人、留学生进行访谈,他们目前生活在另一种社会制度里,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与中华文化传统很不相同,但他们或多或少都保存了中华文化的“根”。与他们交谈,了解他们对于“族群认同”的观念和演变,对于理解国内人们的“族群”观和认同观,可以从另一个侧面提供参考系。

这与美国学者对于移民的访谈研究在方法上是相近的。一个人远离自己的“祖国”和“母体文化”,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不得不适应、接受甚至努力“融入”另一种陌生的文化和观念体系,融入另一种社会结构,对于这种感受和转变的记录和分析无疑是很有价值的。而且,我们会发现,对于移居国的主导文化,来自不同文化传统的移民的接受速度和抗拒心理也是不同的。在美国,来自西欧的移民肯定比华人移民要更快地适应,来自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移民与来自大城市的汉族移民在适应美国文化方面的表现可能也有不同之处,这些不同角度的比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确定哪些是中华民族在族群观念和认同方面更为基本的东西,哪些是汉族具有而我国少数民族并不具有的东西。

以上这三个方面的研究在进行过程中,可以相互补充、相互启发、相互融合,从而在微观层面和感性层面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中国人(汉族、少数民族)的“族群”观和认同观。

(四)关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族群关系的专题或个案的实证研究

这部分应当是我国民族社会学在当前的发展阶段最需要开展,也比较容易作出成绩的研究工作。在专题或个案的实证调查研究中,涉及的地域或人口范围可大可小,涉及的研究专题可宽可窄,涉及的历史时期可长可短,采用的调查研究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使用的定量统计方法也可深可浅,这些都可以视研究者的学术背景、专业训练、知识积累、研究兴趣等而具体确定,有很大的自由度。以目前我国从事少数民族研究的学术队伍的实际状况来看,在今后一个时期中,应当是最被广泛采用的研究方法。

对于具体研究专题的选择,我们可以参考西方民族社会学在这些方面作出的学术传统和经典研究。我们考虑,有六个专题可以集中反映民族关系的主要方面,可供研究者优先选择。

1.语言使用。这个研究专题的实地调查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1)调查地区不同族群成员使用本民族语言及其他民族语言的情况;(2)人们学习其他民族语言的主要途径(学校课程还是日常接触);(3)人们使用各种语言的场合(家中、学校、一般社交场合、正式官方场合如法庭诉讼、政府会议等);(4)政府的语言政策(包括学校中教学语言的政策)及其在人们生活中的实际影响;(5)不同代际在语言学习和使用方面的差异;(6)少数民族语言的演变及其对现代化社会的适应(词汇和语法的变化)。以上这六个方面可以从不同角度揭示在多民族地区各个族群在语言使用方面的基本状况(Pattern),说明其变化的原因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示未来的发展方向。

语言是各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的交流与融合是文化交流与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戈登1964年提出的衡量族群融合的七个变量中,第一个就是文化融合(acculturation)或译作“涵化”。所以关于语言使用的调查是研究民族关系的一个最基本的研究专题。

2.人口迁移。人口迁移会直接导致一个地区内各民族人口相互比例的改变,增加对迁入地区自然资源的压力,导致各族群在生存与发展机会方面的竞争,而这种经济利益的竞争往往与群族之间在政治权力方面的竞争以及文化冲突结合在一起。所以在研究民族关系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调查人口迁移对族群关系的影响:(1)移民的数量、迁入时间和迁移形式(个体、家庭、群体、政府安置等);(2)移民的行业、职业结构;(3)移民的社会和经济组织形式;(4)移民整体收入、内部分层结构跟当地居民之间的比较;(5)移民对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地区总产值、居民总收入以及学校、医院、对外贸易的影响);(6)移民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社会交往。通过对于这些方面的调查,我们可以分析人口迁移对于一些移民规模较大的地区(如有大批汉族迁入一个非汉族地区,或是大量B民族人口迁入以A民族为主体的地区)的族群关系所造成的影响。

3.居住格局。居住格局是社会交往客观条件的一部分。社会交往简单说可以分为几个方面,如人们在学习场所、工作场所、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居住场所等场合中的交往,其中之一就是居住场所里各民族的居住格局,即各个族群在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空间分布模式(各族群在空间上是否相互隔离,各族群成员是否彼此聚居。这是美国人调查研究城市族群关系的基础性专题。在具体的调查分析中,美国学者提出定量计算的 "Index of Dissimilarity"(“分离指数”),这个指数通过各街区民族比例与总体民族比例的差别计算得出,直接反映了在居住方面种族、民族隔离的程度,并间接反映了该地区民族关系的状况。通过不同时期的追踪调查,我们还可以了解到族群空间居住格局的历史变迁以及探讨造成变迁的原因。

4.族际通婚。这是度量民族关系最重要的变量,也是戈登提出的衡量族群融合的七个变量之一。只有通过大规模的通婚和混血后裔的产生,族群才会逐步实现血缘的融合。我们在调查研究时,要特别注意把个体通婚和规模通婚作为两个不同的层次既区别开来又要相互结合。在族际通婚方面可以开展调查的方面有:(1)通婚的绝对和相对规模;(2)通婚发生的时间和社会背景;(3)通婚中是否有性别选择或事实上的性别倾斜;(4)通婚者群体与非通婚者群体在各方面(年龄、教育程度、行业、职业、家庭政治地位和经济水平、是否移民)的结构性比较;(5)在两个以上族群共同居住的地区,在族际通婚中有无族群选择;(6)通婚后所生子女在族群身份认同方面的选择;(7)政府对于族际通婚的政策;(8)家庭或社区对族际通婚的态度;(9)混血子女在个人发展机会方面与各族群非混血子女之间的比较;(10)鼓励或阻碍族群通婚的各项因素(宗教、语言、生活习俗、族群偏见、交往机会等)。通过对民族集团间通婚的实际情况的调查,通过对与异族结婚的人员的家庭背景、个人经历与社会经济状况的分析,并把族际通婚人员与族内婚人员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归纳出影响族际通婚的各种因素,并可以从当前这些影响因素的状况和变化来预测今后族际通婚的前景。

5.民族意识。民族意识是人们后天生成的,是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场合,人们的认同意识会在不同的层次上强化或弱化。这个专题的研究与前面提到的第二个大方面(微观层次的民族意识调查)是一致的。我们可以有计划地选择有代表性的调查地点和调查对象,对于当前社会中不同情况、不同背景的人对于“民族”的概念和自己的族群认同,进行访谈调查。我们在进行访谈调查时,需要结合场景的变化和人们的社会经历来确定人们民族意识的内容与程度,分析这种意识产生的根源及刺激因素。

6.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分析。我们可以把这些因素大致划分为六大类:

(1)民族集团之间历史上的关系对现今关系的影响,或称为历史因素。民族间过去是否长期融洽或争战,历史上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人员的交往方面是什么情况,会影响现今的民族关系。

(2)社会制度的异同(社会因素):如印度的种姓制度和家族传统对于不同阶层之间的交往肯定有限制。刚解放时西南地区一些民族的社会发展形态和社会组织形式也与汉族地区有很大差别,这些差异对于族群之间的沟通、交流和经济、社会整合无疑有着重要的影响。

(3)经济活动类型的异同(经济因素):如汉族的传统经济活动是农业,蒙古族是草原畜牧业,回族善于经商,当他们相遇共处时,这种差异在土地和其他资源的利用等方面无疑是有影响的,并进而影响民族关系;国外的吉普赛人和犹太人也都有传统的经济活动。这种族群在一定行业或职业上的集中或倾斜,甚至形成某种意义上的经济结构中的“族群分工”。

(4)文化、宗教、语言、习俗方面的差异(可笼统地称为文化因素),对于一些民族而言,宗教因素特别重要,而且与生活习俗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些文化因素在各个族群中的强弱程度不同、持续性也不同。对于它们如何具体影响一个地区各族群之间的交流,需要深入地进行专题调查研究。

(5)个别事件(偶发因素)有时会强烈刺激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关系,如印度针对锡克族的“金庙事件”和甘地总理被刺明显恶化了印度的民族关系;我国历史上和近期发生的民族冲突也会对当地的民族关系留下负面的影响。同样道理,一些体现了民族团结的事件和人物的出现,也会对当地的民族关系带来正面的积极影响。

(6)政府政策对民族关系的影响(政策因素)。这个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作用显著并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专题。政策既包括立法(如《民族区域自治法》),也包括各种政策,如干部政策(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使用)、经济政策(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等)、文化教育政策(如宗教政策、语言文字政策、学校制度等)及处理个案的一些具体政策等。毫无疑问,在一个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国家,政府的上述政策将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各民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民族集团之间的关系。

以上这些专题或个案调查研究将会为我们提供详细和深入的研究素材,有助于我们分析形成当地民族关系现状的原因,并进而分析预测未来民族关系的演变趋势。这些都是我国民族社会学工作者在现阶段最需要开展的工作。西方社会学界对于族群关系的宏观理论,是在大量专题调查的基础上积累、提炼而产生。同时,这些基础性调查结果也是我们检验宏观理论是否符合本国实际的试金石。一个学科只有经过基础性知识的大量积累和不断检验淘汰,才能为理论总结奠定基础。专门从事理论研究的人,在任何学科中都只能是少数,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的主体始终是从事具体实证研究的人员。

三、我国民族社会学专业的发展前景

在我国目前社会学界,包括各大学里的社会学系和专门的社会学研究机构中,以民族社会学为主要研究方向的专业人员数量很少。目前在大学的社会学系长期开设“民族社会学”课程的大概只有北京大学一家,力量非常薄弱。现在各个综合性大学(民族院校除外)每年招收的学生当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很低,毕业后仍然愿意从事民族研究的学生就更少了,各校开设课程的情况也反映了这种客观现实。除了本身来自少数民族或曾经长期在少数民族地区生活过的人之外,人们一般地对民族问题不太关心。所以报考民族社会学这个专业方向的学生和愿意从事这个领域教学工作的教师都比较少,这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个专业方向始终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我国长期从事民族问题研究,并且近年来表现出对民族社会学有强烈兴趣的,主要是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综合性大学、民族院校和研究机构。这些机构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在理论和研究方法方面主要受到50年代以来传统民族问题研究的影响,也受到民族学、人类学等传统的影响,其中有些院校目前正在筹建社会学专业,但是要在这些院校建立和发展社会学这一学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从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基本课程的建设起步。但是我们在与这些院校师生的接触过程中,感觉到他们很有兴趣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民族和民族关系,也很有兴趣建立“民族社会学”的专业方向。将来我国“民族社会学”学科研究队伍的建设,很可能主要依靠各少数民族地区(五个自治区和甘、青、川、滇、贵等省)的综合性大学和民族院校的支持。

在这些地方发展民族社会学,具有三个方面的有利条件:一是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民族文化保护、族群关系是当地的大事,地方政府非常关心少数民族的发展和民族问题的妥善处理,设立这一专业和开展民族社会学的研究工作会在各个方面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二是在这些地区的院校的学生和教师中,不少人关心民族问题的研究并且有在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的经历,所以在这些院校开设民族社会学课程、组织有关研究课题并发展专业学术队伍,在人力资源上具有很好的条件;三是这些院校位于少数民族地区,日常生活中便可以接触到多民族文化的交流,到基层开展调查活动也非常便利,这就为民族社会学的研究工作和长远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由于有了这三个有利条件,今后在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综合性大学和民族院校建立的社会学系专业设置中,民族社会学很可能成为一个重要的领域。此外,由于汉族学者当中关心民族问题和民族研究的人数比较少,中国的“民族社会学”研究队伍中,今后可能少数民族学者会占据一个较大的比例。这与国外的情况大致相似,在美国从事民族社会学研究的,有相当比例是少数族裔的学者如犹太人、拉丁美洲后裔、黑人、华人等。

在对外交流中,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来中国从事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文化调查研究的国外学者,大多是汉学家或者是人类学家,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不是国外社会学界的主流,虽然我们从他们那里能够学到很多东酉,但是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民族社会学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方面,他们能够向我国学者提供的知识毕竟是有限的。在这些方面作出较高学术成就的,是那些主要研究本国民族关系的学者,而他们往往不了解中国,对与中国学者的交流也缺乏动力。我国学者在今后的研究中需要加强国际比较研究,把中国的案例与其他国家的研究文献进行比较,同时把自己较好的研究成果用英文发表,这样就能够使对方感到在交流中有所收获,提高对方与我国学者进行交流的热情,推动与国际著名学者的实质性学术交流。

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加强,形成了一个世界贸易市场,所有的第三世界国家在这种形势下也先后进入了“现代化”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个国家都在经历着自身传统文化价值观念的不断修订,权力和利益分配的不断调整,社会组织的不断转型等触及社会深层结构的剧烈变革。在这些变革之中,一个多民族国家内的各个民族之间,由于各自文化传统、发展基础、发展条件的不均衡,肯定会出现文化的再造、心理的困惑以及利益的矛盾与冲突。这就使今天各国的民族关系,与以往历史中在时空上与其他地区、其他社会相对隔绝时期的民族关系问题很不一样。而且外国的文化影响、经济渗透和政治干预在一些国家内部的民族关系方面也在发挥重大作用。

我国当前正面临着改革不断深化的重大历史关头,结合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这一系列涉及体制改革、经济发展的战略与利益分配、人员的流动、文化冲突等方面的社会变迁,来调查分析这些变迁对各地区民族关系造成的影响,是中国民族社会学的重要内容。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其人口规模、地理分布、宗教传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各异,与汉族的交流与融合程度也很不相同,他们居住的各个地区在自然资源条件、经济基础、发展条件方面也各不相同。我们的目的,是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民族的共同繁荣,为达到这个目的,需要根据各地区各民族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其发展的道路,而且在出现问题时要及时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社会学家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这方面贡献力量。社会学不是“象牙之塔”,正如费孝通教授所说,我们的知识来自于群众的实践,来自于实际调查,也应当运用这些知识为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服务。

无论从理论的地域涵盖面上,从基础理论核心命题的拓展上,还是研究方法的多学科结合上,我们正在进行的“民族社会学”学科建设都有它特有的价值;无论是与国外的民族社会学比较,还是与国内已有的从事民族研究的学科比较,它都有新的特点。这个学科专业方向的发展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有着光明的前景,也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学生和研究人员投入到这个领域的研究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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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民族社会学研究_民族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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