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中国文学的前沿--新时期以来一些少数民族小说的解读_文学论文

走向中国文学的前沿--新时期以来一些少数民族小说的解读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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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少数民族长篇小说”?同属长篇小说的小说为什么要称之为“少数民族长篇小说”?其意义究竟在哪里?因了约定俗成的缘故,所以某些思路或概念的“合理性”,也很少获得一种置于宽阔视野下的更接近文学特质的追究。其实,小说就是小说,小说是不分民族的:凡卓越的小说,只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在我看来,小说批评尽可以淡忘作家的民族属性,也不必过分强调题材的特别性——只有在诉诸传记性批评或某种文化批评时,我们才可能涉及作家的民族生活经历及题材选择所隐含的某些文化诠释。正如藏族作家阿来在谈到他的《尘埃落定》时所说的,藏族人的生活“并不是另类人生”。又说:“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它们让感情承担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别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引自《落不定的尘埃》,载《小说选刊·增刊》1997年第2辑)实际上,当我们阅读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或进入那个由作家的生存体验及想象力营造的虚构世界时,所关注或最终感受到的,也正是“人的过程”与人的命运,以及由此而生长的仍然与人或人类的生存处境相关的联想及启示。

我想,这不仅是一种体现了我的小说观念的阅读感受,同时也是或应该是一种作家们尽力接近小说、并把小说当作小说来创作的追求。至此,一切约束及人为的设定都可能消失或淡化;无论是阅读还是创作或是批评(评估),都将享受充分的自由。

在中国的长篇小说格局中,少数民族长篇小说除了自身的独特性之外,也具有与整体趋势维系同步的特质,或者说,置身其中而不能不发生相互的影响及碰撞。也许因了传统与文学沿袭的缘故,少数民族的长篇小说创作一向显得相对薄弱,而且到了八十年代中国长篇小说开始重新起步的时候,少数民族长篇小说仍然给人以滞后之感,但到了八十年代末,情势则呈现出一种喷薄的转机——霍达(回族)的《穆斯林的葬礼》、张承志(回族)的《金牧场》、孙建忠(土家族)的《死街》、朱春雨(满族)的《血菩提》等,都是八十年代末的作品。到了九十年代,优秀的或比较好的少数民族长篇小说更是纷至沓来,如阿来(藏族)的《尘埃落定》、央珍(藏族)的《无性别的神》、吴恩泽(苗族)的《伤寒》、庞天舒(满族)的《落日之战》、布和德力格尔(蒙古族)的《青青的群山》、蔡测海(土家族)的《三世界》、赵雁(满族)的《空谷》等。特别是,在中国长篇小说的创作数量出现前所未有的急剧膨胀的情势下,少数民族长篇小说不但没有被湮没,反而显示了独特的创作实力或潜力——在我提及的相当有限的长篇中,就有着真正体现了当下中国长篇小说创造性及艺术水准的优秀作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虽则少数民族长篇小说创作在新时期起步较晚、且又少有这一领域的民族文学传统,但它奇迹般地站立到了中国长篇小说世界的前沿——倘若我们乐意细想,其中的“合理性”也是不难捕捉到的。譬如说,正因为起步较晚,启示、借鉴或选择的余地,也可能显得更广阔更丰富更多样一些,而少有长篇小说创作传统的缺憾,也许可以转化为一种少有束缚的优势。尤其是,长期置身其中的民族生活所必然造就的心理的或精神气质方面的独异性,以及那种源远流长的包括表达方式在内的诸多传统文学因素的浸染与滋养,则以认为是一种得天独厚的具有多种开发可能的“资源”——关键在于自信,在于意识到其间可享用的价值。

我们应该承认同步性:独特性是在同步发展中显示出来的。就同步性而言,少数民族小说创作与“文化寻根”思潮的关系(或受到这一思潮的潜移默化),可以说是最深刻最持久的。“文化寻根”思潮的出现,是八十年代中期最重要的文学事件。它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在政治色彩浓重的控诉文学、伤痕文学、反思文学之后,小说创作自己给自己设定的一种深化,或一种审美出路。尽管具有“文化寻根”倾向的小说创作,仍然在沉思各式各样的民族生活的处境,但它更注重“人的过程”或人的生存状态,或更注重“心史”或人的精神景况及情感方式的演变。也可以说小说创作中的“文化寻根”所波及的(追问或怀疑),是那种沉积于人的灵魂之中的沿袭因素,历史的或现实的——但它与作家目光中的社会进程休戚相关。而“文化”之于少数民族生活(也作为长篇小说的题材对象),具有无可比拟的鲜明性,以及那种可供比较、可供捕捉与剖露的独特性。因此,对于少数民族长篇小说创作来说,“文化寻根”思潮的介入,并产生持久深远的呼应或潜移默化中的心灵共鸣,也就显得很自然也很必然。我想,不管作家是否承认或是否自觉地意识到,作为创作事实——作品所传达所透露的,就是这样一种过程。

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少数民族长篇小说创作的共同特征或近似的恩情追求,便是从更深的层面上反省民族传统及与传统相关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并不是一种单一的或只体现某种倾向的精神状态,而是一种复杂多元的、体现了各种沿袭因素的传统精神的汇合。它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这种反省民族传统或“民族精神”的审美态度,正是“文化寻根”思潮的最重要的特点。当然,反省还不仅仅是反省,也不止于那种少有文学张力的一般追究……

这种以反省为重要特征或重要追求的少数民族长篇小说创作,自然不可能“千篇一律”,其中有以历史生活为题材对象的,如《死街》、《伤寒》、《落日之战》等,但更多的是以历史生活为主体,兼及(或延伸)到当代生活的,或在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中实现小说的思情寓意,如《穆斯林的葬礼》、《尘埃落定》、《无性别的神》、《血菩提》等。但即便是在以历史生活作为题材对象的小说中,我们仍然可感觉到现实的影子。现实是历史的继续,而反省历史也就是追究现实——历史与现实是没有界限的:无论是民族传统还是民族精神,它们本就是一种历史的馈赠。正如马克思所说:“……不仅五官感觉,而且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穆斯林的葬礼》诞生于八十年代末,据说是当代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中第一部成功地表现了回族人民的历史和现实生活的长篇小说”。尽管作品没有提供新的富有冲击力或引人注目的小说艺术因素,但它经由平实朴素的叙述,在浩大的时空规模上勾勒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余年的兴衰变迁,以及三代人所遭遇的艰辛与不幸。小说之所以成功或赢得了反响,原因倒不在于作品细微地描写了穆斯林的习俗或“回回”的来龙去脉,也不在于作品很内行或极富耐心地传达了玉雕艺术的历史知识及文化意味,而在于人物的命运与命运的悲剧性——无论是新月的命运,还是韩子奇、梁亦清、梁君璧、梁冰玉等人物的命运,其中不仅包含了丰富的思情容量,而且还让人从命运的沉落中感受到一种沉重思考,或一种民族生活沿袭所可能产生的对于“人的过程”的作用。这种作用是堂皇的,几乎是不可抵抗的——无辜的新月是怎样走向“葬礼”的?而梁亦清、梁君璧的人生命运,难道不可能有另外一种结局么?至于韩子奇是不是血缘意义上的“回回”,也许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终生所置身的包括精神方式在内的生存环境……在这里,感情及氛围的浸染是难以消解的。不言而喻,作品所反省所沉思的,绝不止于一个民族所携有的传统或精神状态,也在于或主要在于由此而对整个社会进程作出属于自己的独特回眸或理解,并让人领悟到,任何形态的固守都可能造就不幸、悲哀乃至自我摧残。这部作品的旋律,既不是歌颂也不是揭露,而只是一种关于人的命运的诉说,或一种为生存也为精神而无法抛弃的思考。

人类不可能憧憬悲剧,犹如谁也不会憧憬为一个天真活泼的生命举行“葬礼”。可悲剧总是与人类结伴而行——作为价值体现,我们从少数民族长篇小说中感受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景况,或不仅仅关于少数民族生存际遇的描写及感叹。但《伤寒》的作者吴恩泽在其《创作手记》中道出了一种“真实”,那就是“地域和文化的双重边缘,使我们灵与血经受着他人无法想象的双重熬煎”。我想,这便是处于偏僻或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生活的独特性了——虽则是经受着“双重熬煎”的人生,“并不是另类人生”。而《死街》的作者孙健忠则以无比沉痛的心情写道:“莫良卡梯,我们共同的祖先,你能否给我们一种权利,让我们来审判这个民族!”无论是“伤寒”还是“死街”,都是灾难的比喻或象征,但作品描写了怎样的灾难呢?《死街》的叙述对象是一条街的逐渐走向死亡。“街”自然不仅仅是“街”,而是一种精神归宿的载体,或一种关于民族性格的自我警醒——小说在所谓的“送葬仪式”之后结束,但在“送葬仪式完成以后,囿于多少年形成的习惯,人们又都抬起头来,久久地、久久地望天,呆呆地、呆呆地望天。望天望天望天”。望见了什么吗?“没有”——谁也没有。寄希望于“天”的等待只能是落空了,但习惯于“望天”的窝坨街的人们,仍然没有觉醒,仍然浸泡在听天由命之中。于是,我们听到了小说最后的叹息:“呜呼,窝坨街。”无奈中隐含着悲愤的感慨。《伤寒》写的是“化外川”的百年沧桑,是四大氏族——黑堡乌氏家族、猫东塬万氏家族、南红崖武氏家族、西关岭胡氏家族的兴衰流变,人物众多而波澜壮阔,色彩斑斓而灵气涌动,但命运——人的命运,氏族的命运,仍然是这部长篇小说的主轴或“主旋律”。小说家何士光在《伤寒》的“代序”中说:“如果我们不是过于苛刻,不把史诗认定得过于神秘,那么就毋宁说,这正是史诗一般的。”然而,这“史诗”仍然是悲剧性的。作为一个时代的终结,即便是很坚韧的“民族精神”,也难以改变命运跌落的颓势,或者说,再风云的人生也是要“圆寂”的,更何况是那种处在“双重边缘”的“双重熬煎”中的命运。但在这命运的跌落轨道上,我们还感受到了什么呢?我想,孙健忠的“审判”的说法,同样适用了我们对《伤寒》的判断,因为只有人的精神才能体现这种“地域和文化的双重边缘”,而承受“灵与肉”的“双重熬煎”的,也不仅仅是“我们”,而且是或更主要的是一个民族的生存处境及精神状态——无论是主子还是奴才,也无论是土匪还是修女……在众多人物的命运流变中,我们都可以感悟到一种反省意识的存在,一种从历史进程中梳理“民族精神”或“民族性格”的审美冲动。这使我想起了朱春雨的《血菩提·跋》中的一截“总结”:“唯有反省意识能够激励人性自觉,这在农业社会里可能诱发宗教的回归,在发达的人类地区则是促进人格升华并发挥个体创造力的力量。反省对象无疑是历史而不会是别的,昨天的行为永远是今天的行为的参照依据,丢开今天去想明天也是枉然。”显然,这也是他创作《血菩提》的一种原动力——在这部长篇小说中,他把昨天、今天与明天融汇交错,把生存旅程的美与丑一齐端了出来,而目的则在于重审……

不难察觉,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之后,特别是随着作家思想的解放及新的叙述语言的逐步成熟,少数民族长篇小说的创作再不是往昔那种一味地赞颂所谓“新的生活”的牧歌。当然,生存方式的变化是一种事实,但变化中的沿袭也是一种事实。何况,作家的目光也不能仅仅停留在生活的表层。于是,他们渴望重新审视与自己相关的民族生活——那同样是一种从遥远时代开始的拥有丰厚历史文化传统的生活。重审与反省都是痛苦的,但因了爱的驱动,或因了热爱自己民族——那种源自血液的鞭策,作家们乐意或不得不承受“上下求索”的熬煎之苦。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也因为爱,才使这些少数民族作家开始检索自己的民族走过的苦难旅程,并开始细细剥离“民族精神”的外衣,同时也使他们在“哀其不幸”的长叹中承受现代生活难于想象的多重痛苦。《死街》、《伤寒》是如此,《穆斯林的葬礼》、《血菩提》乃至我将谈及的其他小说,也是如此。他们的抒写或创造,便是一种明——我想,阅读者们是能感受到叙述背后所涌动的情与思的。

我之所以推崇阿来的《尘埃落定》与央珍的《无性别的神》(文学界疏忽了这部小说),抑或也与人的命运有关。先说《无性别的神》,主人公央吉卓玛是作品的贯穿性人物,她是贵族德康庄园的二小姐(《尘埃落定》的主人公则是二少爷)。作品的一切描写,都是经由二小姐的目光而获得实现的,如上层贵族的习俗风貌、典章制度,乃至饮食服饰之类,但真正使作品具有魅力的,是关于二小姐的充满了意味的描写——央吉卓玛小姐是心地善良的姑娘,她的眼睛是美丽的,而美丽的主要成分是她对于看到的一切都可能产生一种好奇,一种怀疑,一种追问,或一种不合时宜的质询。这样的“美丽”使她受到冷遇,甚至是受到“打入另册”的歧视。她在德康庄园、帕鲁庄园、贝西庄园之间迁徙流浪,始终处于寄人篱下的状态……她那种爱好怀疑与追问的性格,也许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命定,所以命中注定要与贵族生活中的各种陋习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往往是看不见的,或是在某种貌似关怀的阴谋中完成的。我想,这也是一种对于传统、对于“民族精神”的重审或反省。这部小说显示了作者出色的感觉才能,以及那种把感觉转化为文字的创造性——二小姐的生活很少有阳光明媚的时候;她几乎一直生活在昏暗与愚昧的笼罩之下,而作者的描写往往使读者产生出一种发霉的行将溃散的感受。在这里,“审判”与感觉的描写是一体的。不过,《无性别的神》的价值绝不止于“重审”或“反省”,因为更重要、也是更接近小说艺术的价值,在于作品经由二小姐而实现了一种“人的过程”的描写,或通过这一过程而凸显了人性的冲突,或者说,善与恶的冲突,正是在二小姐的目光与心灵被摧残的感受中被揭示的。这一过程冷酷而缺少温情。从天真的少女开始,最终遁入空门,而一心佛事的归宿又是她母亲的精心安排——无论是二小姐还是二小姐的母亲,心路的旅程都是真实的,都能赢得读者的心灵呼应。实际上,这种冷酷的缺少温情的人的处境,在人类生活的过去与现在始终存在着、沿袭着,而因为怀疑或追问的天性,最终遭受磨难的事实,更是一种人生或人类生活的普遍现象。“二小姐”可能成为一种人性生长或“人的处境”的文化符号,而不仅仅是那个藏族姑娘,或那个遭受心灵创伤的“二小姐”。

也许是受民族文化及文学传统的滋养,少数民族作家大都拥有一种诗或诗的意象性把握的才能。“死街”、“伤寒”之于小说叙述是一种意象。而“穆斯林的葬礼”、“落日之战”都是一种意象性的理解及表述。当然,诗或诗的意象性把握,绝非一般意义上的抒情或煽情,而是一种感悟的穿透力,一种跨越具象而从整体上感受世界的才能,同时也是一种实现“言外之意”并造就境界的审美方式。阿来的“尘埃落定”,以及其间所隐含的“落不定”的寓意,本身就是一种诗或诗的意象性的传达。与《无性别的神》一样,《尘埃落定》也是可以当作诗来读的,虽然小说所描写的藏族生活不完全一样。《尘埃落定》经由一个精神原乡的“文化亡灵”,或一个历史进程旁观者(也是参与者)的“记忆”,即通过主人公“二少爷”——“我”的富有人性本相的讲述,让人从诗意的传达中真正感受到了一种历史进程的生动性,一种社会嬗变的起伏,一种命定的循环,一种人的生存景况或生命形式(“人的过程”),一种永远使智慧与愚昧处于失衡或模糊状态的命运规则,甚至是一种沉重的历史与现实相碰撞的声音。显然,小说所描写的麦其土司由兴旺而衰亡的故事,仅仅是承担小说寓意的复杂载体,而那种充满意象张力的描写,也只是抵达彼岸的途径——小说的题旨审意多元而丰富,但首先是关于命运的形象解释:人的命运,历史的命运,社会群落的命运,文化精神的命运,乃至政治阴影笼罩下的亲情或爱情的命运……但归根结底,仍然是人的处境:辉煌的或黯淡的,也可以说是命定中的不命定,不命定中的命定;神的安排毕竟有限,最终还是人自己造就自己!

“人的过程”之于小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一过程囊括了小说所要传达或应该接近的一切。记得波伏娃曾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即女人处于“第二性”的地位,但女人又是成为女人的。其实,这里所体现的逻辑既适合于女人,也适合于男人,即人都是“成为”的,而不是天生如此,即便是具体的人物,其最终的模样与个性都是“成为”的,或是过程才使他“成为”现在的精神状态。在《无性别的神》中,二小姐之所以遁入空门,并如此决绝地告别了原先的生活,这是一种“成为”,而这种“成为”便是“人的过程”。真正写好了或本相地揭示了“人的过程”,也就跨越具象而成为诗意的小说。《尘埃落定》的二少爷,他的小厮,以及新教的传播者,都各个具有自己“成为”的过程。我们一定记得那个二少爷的小厮尔依,他是行刑人的后代,并注定要成为行刑人的继承者——起初他觉得“杀人是很痛苦的”,且明白被杀的人里面也有冤枉的,但到后来,便滋生了“亲自动手”的渴望,直到他“苍白的脸上浮起女孩子一样的红晕”。他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这个生动的渐进过程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尔依与另一个小厮索朗泽朗一样,他们是由人变成“下人”的,是由不自觉走向自觉的,直至最初的人性被自己遗忘,而占据人性的是奴性,乃至犬性。至此,我想一切关于“文化养成”、“文化寻根”或人的处境之类的设想,在这里被激活了,并成为有血有肉有精神走向的形象化过程。

孙健忠在说了“让我们来审判这个民族”之后,又说:“不,我们应审判人类!”

这,也许是少数民族长篇小说创作最重大的收获——由“人的过程”而揭示“人的处境”(包括“人的精神处境”),不仅剖露与反省了民族生活的心路旅程(或心灵史),而本相地让我们窥见了人自身与“我们”(不分民族)的际遇及命运——若问是什么才使少数民族长篇创作抵达了中国文学的前沿,很明确:这便是!

我不想在这里再谈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所谓“民族特色”或“文化特色”,我曾以克雷洛夫寓言里的影子来形容“民族特色”,即不以此为意,影子总会紧跟你;一步也不会离开你。至于“文化”的概念,早被一些不怎么明白“文化”的人狭隘化或庸俗化了,以为习俗之类的描写便是“文化”,或便是“民族特色”。在我看来,这早已是一个不再需要强调的问题了——在我们读到的那些优秀的或比较好的少数民族长篇小说中,哪一部没有自己的“特色”?无论是“民族特色”还是“文化特色”。张承志曾这样描述过自己的“母族”:“后来,回族在中国每一个角落都定居下来,娶妻生子,体质上逐渐与中国人混血相融,人们不易区分他们了。一两代人之后,在强大的汉文明同化之下,他们忘却了自己曾讲过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及中亚各种语言——他们不仅失去了故乡,也失去了母语,变成了一种信仰的中国人。”这不就是一种“特色”,或一种“文化”的标志么?与其他少数民族生活的描写相比,只是更困难就是了。但在张承志的那些值得称道的传达回族生活及精神处境的小说中,我们还是感觉到了。于是,我想到,凡少数民族长篇小说的作家(很多还是“双语作家”,即在母语之外还通晓其他民族,如汉族语言的作家),写的大都是自己民族的生活,而自己又是这一民族的一员,只要接近了小说,创造了小说,还有必要去独独追求或寻找所谓的“特色”么?“特色”在哪儿?就在作家的心灵深处,只要是从那儿流淌出来的,便一定拥有自己民族的“特色”。

(原载199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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