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的挑战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传统论文,电子商务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30(2001)03-0030-03
电子商务是指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商务活动,它包括网上信息、产品、服务及支付的所有交易。电子商务的核心是商务,只不过从传统的商务形式发展到了新的商务形式,即借助电子网络进行交易。电子商务主要包括三种交易形式,企业对企业(B to B)的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B to C)的电子商务,消费者对消费者(C to C)的电子商务。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扩展,全球信息化浪潮的涌现,电子商务获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在美国,上网的6900万人中有32%使用了电子交易方式,约有10%商品的销售是通过电子商务完成的,电子商务至少每年增长50%。1998年全球电子商务营业额达313亿美元,1999年达到710亿美元。预计其贸易额在未来五年内每年将达到3000亿美元。各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都十分重视,美国从1999年1月1日起,要求联邦政府所有对外采购均采用电子商务形式,这一举措被认为是“将美电子商务推上了高速列车”。日本在1996年投入3.2亿日元推动电子商务有关计划,1998年电子商务贸易额为650亿日元,2003年可达到3.16万亿日元,即在5年内增长50倍。英国政府则将电子商务及加强税收管理作为知识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任务,规定2000年-2001年实现90%的日常货物采购电子化。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国家公共通信基础网络为基础,以国家“金关”、“金桥”、“金税”和“金卡”四个信息化工程为代表。据统计,1998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不到1亿美元,1999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2亿美元,比1998年增长了一倍。到2000年3月底,我国从事消费类电子商务的网站达1100多家,预计到2001年将超过10亿美元。电子商务对我国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国信息产业部把电子商务同企业信息化、金融电子化相并列,作为国民经济信息化的三大重点之一。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上网计算机和上网人数迅速增长,其中上网人数正在每年以300%的速度增长,即将达到通常认为1000万的互联网产业起飞的基点;我国首套自行开发的电子商务CA安全认证系统已通过国家技术鉴定,并扩大试点范围;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框架已拟就。
电子商务开创了一种新的商业形式,对商业发展起促进作用:电子商务消除了传统商品贸易中物质、时间、空间对交易双方的限制,改变了某些企业在传统国际贸易下难以克服的区位劣势和竞争劣势;电子商务打破了信息传递的限制,使得信息集中而且公开,各种信息以一种全开放的形式存在于网络中,企业可以通过网络介绍自己的产品,宣传企业形象,使企业与消费者信息沟通更容易;电子商务以一种最大化网络方式将顾客、销售商、供应商和雇员联系在一起,使供需双方在最适当的时机得到最适用的市场信息,因而极大提高了供需双方的经济效益和参与世界竞争的能力。有关专家指出,电子化商业通常可以增加20%的收入,减少20-45%的成本支出和20-60%的资本投入。在传统的交易方式下,相对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中小企业受资金、人力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开拓海外市场的难度更大。许多中小企业虽有产品优势,但由于无力开拓市场,只能维持小规模经营。电子商务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世界范围市场需求,促进与其他企业合作,增强自己竞争力。据报道,过去两年中,美国小企业上网比例已由19.7%猛增到41.2%,2001年全美20%的中小企业将设立自己的网页,36%的企业将开展网上的销售业务。
电子商务的发展增加了交易机会,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简化了交易流程,改变了交易模式,带动了经济变革。传统商业贸易形态在电子商务的冲击下,面临严峻的挑战。
——传统的企业生产组织与经营方式受到冲击。电子商务是信息革命的产物,它是在虚拟空间进行的商务活动,通信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现代商业的供货能力、客户需求都发生了变化。人们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实现从原材料购买,到产品定购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贸易活动。电子商务的优点会使客户自然转向采用这种全新的经营方式的企业,因而每个商业组织都必须调整其组织结构与经营方式来适应这种变化。
——传统的政策、法规不适应新要求。现在各国的法律、法规是适应有纸贸易而建立起来的,它无法解决网络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一是证据方面的法律问题,即传统有纸贸易中的合同、订单、保险单、发票等书面纸张文件将被电子文件代替。如何保证这些文件的真实合法性和安全有效性,将是电子商务面临的重要问题。二是签字和认证的法律问题。各类合同、单据和法律文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方可有效,而采用电子商务的签字很难满足此项法律要求。为了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法律制度,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29届年会于1996年6月通过《电子商务示范法》,允许贸易双方通过电子手段传递信息、签订买卖合同和进行货物所有权转让。世贸组织于1998年5月19-21日在日内瓦召开了为期三天的电子商务会议,达成一项至少在一年内对通过因特网销售的软件和货物免征关税的协议。对世界各国来说,有必要加快立法步伐,修订有关贸易法规,为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提供行为规范和利益保障。
——物流配送方式发生变化。由于网上购物和在线销售的出现,消费者可以从互联网上直接选购自己需要的商品,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和网上零售商都可以建立自己的网站并营销商品,一部分商品的流通不再遵循传统商品的购进、储运、运销的业务流程运转,使传统的生产者——中间商——消费者的物流方式发生变化。物流配送开始向消费者末端延伸,不仅涉及商品配送体系的结构调整,也涉及到中间商职能的变化。传统商业中批发业、零售业将被直接选购模式所替代。
我国是在网络欠发达,电脑普及率低的情况下发展电子商务,我们面临的问题比发达国家多得多:如市场成熟度低,缺乏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金融服务质量差等。因此,在我国发展电子商务,除了要对传统商业经营方式、物流配送环节进行改造外,还要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法规的完善及安全认证上下功夫,以营造一个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传统商业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
1.打破行业管理体制,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引导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首先,要降低收费标准。过高的收费是制约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以上网费为例,目前我国国内互联网的上网费是美国的15倍,国际专线价格昂贵,DDN专线不但收取月基本费用,同时收取月租费,所以,降低收费标准,扩大入网人数,提高网络利用效率,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条件。其次,要打破行业管理体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信息产业的资源有限,现行的行业分割造成了信息产业整体管理混乱,资源紧缺与大量重复建设所带来的资源闲置并存,限制了资源的有效利用。以网络建设为例,邮电网和广电网,中国电信和联通网各自为政,外贸、海关、税务等政府部门各有自己的一套网络系统,大量的重复建设导致我国网络传输能力的利用率只有20%-30%,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再次,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统计资料表明,在1.5万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只有10%的企业基本实现信息化,20%的企业只有少量计算机,并且仅用于财务和文字处理工作,中小企业信息化程度更低。所以,企业要想更好地开展电子商务工作,必须要有效利用网络,更多地了解国内、国际市场信息,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产品和企业形象。
2.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电子商务带给世界全新的商务规则和方式,对现行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网络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各国都加快了电子商务法律制定步伐。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自1985年以来主持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国际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文件,包括:《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指南》,《统一电子签名规则》等。还有欧盟委员会于1997年提出的《欧洲电子商务行动方案》,1998年又颁布《关于信息社会服务行动方案》,1999年通过了《关于建立有关电子签名共同法律框架的指令》。这些都为规范欧洲电子商务活动制定了框架。此外,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都已经或正在制定电子商务有关法律。我国在电子商务立法上,目前除了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之外,尚无正式的法律文件产生。电子商务活动,是一项全球性的商务活动,各国制定的电子商务活动法,有可能会成为全球电子商务活动遵循的基本法律,因此,我国要抓住机遇,在电子商务立法上应赶快行动起来,以融入世界电子商务浪潮。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主要是及早制定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一是在有关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签字、合同原件、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及作为诉讼的可接受性方面,要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二是电子签名效力制度,指电子签名的适用范围、归属,电子签名的使用与效果等;三是电子商务监管制度,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上电子交易的监管,确定电子货币的发行单位、职权范围及责任,制定相应的制裁措施;建立打击网上犯罪的相关法律;四是制定统一的税收征管原则和管辖权公约。通过上述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3.推动物流配送体系社会化。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现代物流业发生很大变化,对物流配送的要求越来越高。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传统商业中的集中采购、分散销售,由中间商来完成的销售商品过程,改变为企业越来越面向分散的单个消费者,所以电子商务的物流更加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短周期的特点,组织物流的难度大,物流成本高。目前国外物流产业发展的趋势是通过建立统一的集约化经营的物流体系,将物流从原有的商流中独立出来,以规模经营方式降低物流成本。
中国传统物流业,由于受传统体制影响,运输、仓储、货运代理企业等物流各环节各自为政,互不越界,物流企业在数量上供大于求,网络利用率低。根据这些情况,当务之急是整合物流资源,可以采取“第三方”物流的形式,即专业物流公司从事的物流业,建立高效的物流体系。为此,要加强物流业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物流的信息化表现为物流信息的商品化,信息收集的数据库化和信息处理的电子化等,物流的网络化是指通过计算机通讯网络,将物流中心与制造商(或供应商),以及顾客联结成为一个紧密协作的整体,实现分散生产和集中送货,从而大大降低物流成本,这也使生产企业从传统物流中解放出来。
目前,国内贸易局准备在全国各大区的中心城市,选择符合现代商品物流配送基础条件的企业,建立30个现代化水平的物流配送中心示范项目,并培养和发展10个左右较大规模,具有全面性经营网络的专业物流配送骨干企业。
4.完善商业信息支付体系。我国目前缺乏满足电子商务要求的交易费用支付和结算手段,银行的电子化水平不高,安全性差,银行网之间相对封闭,尚未能承担支付网络电子交易费用的角色。所以要发展电子商务,必须完善商业支付系统,提高银行电子支付水平,建立一个安全的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卡支付系统。
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的确定,CA安全认证极为重要。当用户通过计算机在互联网上浏览购物时,需要相应的证书来证明商场和自己的身份,确保交易安全。这些证书要依靠一个独立的第三方认证中心(Certifieate Authorities,CA)来颁发。CA认证中心提供的软件能确保在网上购物的过程中通过信用卡结算时其有关信息(密码、帐户、身份证号码等)安全、保密。
电子商务的虚拟化、隐蔽化、数字化,打破了交易的时空界限,也使传统的税收制度面临变革。电子商务对征税对象,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等提出了新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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