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市场急呼退货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们出版业实行的分工制,使出书与卖书之间存在着两个较为明显的对比与反差:一是很多获奖书、国际图书博览会所陈列的图书难以在多数书店门市部中陈列销售;二是我国每年出书10万个品种,扣除教学用书也有数万种之多,但全国一般大型书店门市部所陈列的图书品种一般只在1~2万种,大多数县城书店门市部只有几千种。上述两个对比与反差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现有图书流通体制是以销货店为主,销售的图书首先要买下来再去卖,销货店要承担库存积压以及资金风险
□退货制的优越性表现在:谁出书谁承担风险,谁负责任。它可以优化图书选题,优化出书结构,避免和减少重复、雷同和浪费;能够真正解决买书难、卖书难的问题;可以控制出版规模,遏制关系稿和买卖书号,抑制办出版社的热度;有利于打破贸易壁垒,冲破地方保护和封锁,消除划地为牢的行政区划管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图书大市场;有利于协调自办发行与发货店多渠道发行之间的矛盾,使征订发行达到有序化
□今天实行退货制的可行性表现在:出版社已经具备了全面实行退货制的经济实力;许多出版社和书店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有为出版社提供服务的代理商、中盘商;有完备的法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图书发行行业就购销形式改革的探索一直持续不断。近年来,书业界一大批具有远见卓识的人士无不大声疾呼,出版界的领导也多有著文,包括一系列政府性的文件也都大力倡导推行寄销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及寄销制的逐步推广,笔者认为,今天,在图书发行业中提出退货制应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在商品经济不断推行、不断发展的今天,实行退货制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应当大张旗鼓地呼唤其出台了。笔者认为加快退货制的普及,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发行业被动的局面。
一、退货制的必然性
我国发行业沿用多年的征订包销制是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产物,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必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它也必将发生变化。今天,出版业飞速发展,图书不断丰富,买方市场已经形成,书如漫天飞雪,出版社遍地都是,作家、作品过剩,那些过去被看得很神秘的永久性的产品——书籍,倾刻间变得短命了。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沿用一个业务员填订单征订包销的体制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的需要了。
近年来图书市场的巨大变化有目共睹,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是订数暴跌,每况愈下的惊呼随处可闻,很多出版社推出的新著全国新华书店的报订数仅是两位数、一位数,甚至是零,这种局面说明征订包销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近年来整个出版界最为关注的问题是我国出版业飞速发展,出书品种每年达10万种之多,在世界上也算数的着的。然而在图书市场中却难以看到其中的大部分品种。笔者认为这一问题的成因是目前我国出版业实行的分工制。分工制使出书与卖书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对比与反差。
——我国出版界每年举行多种形式、不同门类的图书评奖活动,以“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和中国图书奖为代表。那些获奖的图书无疑是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图书,是出版成果的具体体现,也是作为积累文化、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精神文明成果。我们把这看作出版业水平的第一个层次。
——在我国已经举办过数次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各个出版社所陈列的图书无论出书规模、印装质量都已渐渐与国外的出书水平缩短了差距,各个出版社充分展示了他们的能力和能量,这部分图书代表了我国当前的出版印刷水平。这是第二个层次。
——第三个层次。每年一度的全国书市和订货会,各发货店、出版社陈列的图书也代表着每年出书的规模和质量,总量多,品种齐全。
——现有全国新华书店门市部陈列销售的图书品种,一般说是适销对路的,但其无论从图书的品种、质量,与订货会的品种、与博览会的品种、与获奖书目之间都有较大差距。如果说这是第四个层次,那么从第一个层次到第四个层次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很多获奖书、国际图书博览会所陈列的规模恢宏的图书难以在多数书店的门市部中陈列销售,读者难以见到,这是第一个对比。
我国每年出书10万个品种,扣除教学用书也有数万种之多。另据调查,全国各出版社和发行所可供书的品种也在5万种以上。 但全国一般的大型书店门市部所陈列的图书品种一般只在1~2万种,3 万种以上的门市部已很稀少,大多数县城书店门市部陈列的图书品种只有几千种。这是第二个对比。这使得大多数的图书难以和读者见面,因此出现了买书难的局面,也就是读者想买的书见不到。
上述两个对比与反差的根本原因在哪里呢?其要害是我国现有图书流通体制是以销货店为主,销售的图书首先要买下来再去卖,销货店要承担库存积压以及资金风险等。
我们再来看一下国外书业的状况。以美国、日本为例,大型图书批发商可供图书的品种都在30~50万种左右,甚至高达70万种之多。在美国、日本,大中型书店陈列销售品种过10万的比比皆是,丰富的图书品种显示了他们的出版实力,而他们图书品种丰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实行了退货制,零售商不承担风险,卖不掉的图书可以退货。
图书是特殊的商品,它比任何生产、生活需要的产品更为复杂,一本书里所包含的信息和知识远远超出任何一个生产、生活产品。因此,读者的需要、图书的订数,经销者是很难预测的。对于图书的市场状况,在出书品种比较少的时候尚可进行测定,而在上万个图书品种当中靠一纸订单来确定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要以试销、委托销售为内容的退货制作为保证,才能使更多的图书得以展销,丰富图书市场。
二、退货制的优越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图书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今天,可退货制已悄然兴起,各大出版社尤其是部分有实力的出版社对批发销量大的书店已经在实行可退货、寄销、经销包退等购销形式。可退货制的推广已经在改变着中国图书零售业的面貌和格局。
退货制的优越性首先表现在谁出书谁担风险,谁负责任,它可以优化图书选题,优化出书结构,避免和减少重复、雷同和浪费。
出版者对所要出版的书稿最有发言权,他应该了解所出书的读者对象和市场状况,同时进行周密的市场调查,而不应依赖于发行者的一纸订单。出版者也应该对他负有权利的书稿承担风险,这也符合权利、义务、利益均等的原则。出书要担风险,要负责任,因此对出版选题就应相当慎重,应了解同类书的出版情况,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和雷同。
其二,退货制能够真正解决买书难、卖书难的问题。
我们今天说的买书难、卖书难并且提出所谓“瓶颈”问题,其要害是要买书的人见不到卖的。要想出版社大多数的图书和广大读者见面,必须要有退货制做保证,给销货店以利益,使他们解除后顾之忧,真正丰富图书市场。在较长一个时期内,包括一些知名学者、领导和社会各界,都在非难“小辫子专政”问题(即订货人员报数、说了算),试想,销多销少,由一位业务员来确定,是不可能准确、周到的,尤其对于许多读者分布散、乱、少的图书,更难以把握。因为卖书者考虑问题的角度毕竟和出书者不同,当本人较长时间从事着出版社的工作时,也曾大惑不解,一本较好的书为什么订数那么少,埋怨书店不识货。而当我又亲身从事书店的工作时,感受又不同了。在我国图书流通中,推销的对象都是针对销货店,不注重向读者进行宣传。销货店为了防止积压,只有少订少进或者不订。所以只有以退货制做保证,才能消除人为的因素,流通才会畅行无阻,市场上才会出现公平竞争,才能真正检验一本书的优劣。至于销量多少,则应该取决于图书的质量和读者的需要。
曾有不少人问过我,一本书印得很少,全国几千个书店每个店卖两本书不就都卖掉了吗?他们忘记了图书需求是由读者作为最终检验者的,读者是否需要是一个难以把握的问题,因而寄销、试销和退货制必不可少,大量图书和读者见面了,我们才能评价一本书真正的好与坏。
其三,退货制可以控制出版规模,遏制关系稿和买卖书号,抑制办出版社的热度。
出书首先要有投入,卖不掉书即收不回成本,无人买的书等同废纸。有了这个原则,那么就可以使现在在我国批准制下的出版社得以适度的控制。凡是要办出版社,必须要有资金,书只有卖掉后才有收益,卖不掉就要承担经济损失。这样一个基本关系,可以使现有的出书热、关系稿得到有效遏制,有利于我们国家的出版事业由数量增长阶段向优质高效阶段的转移。
其四,退货制有利于打破贸易壁垒,冲破地方保护和封锁,消除划地为牢的行政区划管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图书大市场。
出版界同仁都认为应该消除贸易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然而在实际中,规定本版书销量、限制外版书的做法以及利用行政手段推销图书的做法屡见不鲜,这对于建立开放的、统一的图书大市场无疑是一个不小的阻碍。退货制的实行将使这一切迎刃而解,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将得以建立。
其五,退货制有利于协调自办发行与发货店多渠道发行之间的矛盾,使征订发行达到有序化。
目前为了占领图书市场,各种推销形式、推销手段一齐拥向销货店,把图书推向销货店即完成任务,因而发行所与出版社自办发行之间你争我夺,矛盾时有发生,造成不规范的图书市场行为。实行退货制,这种矛盾就可以得到协调,因为卖不掉的图书最终要退货,那么规范图书发货折扣、规范市场行为都将成为可能。
三、退货制的可行性
推行发行体制改革十多年来,寄销制一直难有发展,出版界疑虑重重,其中有很多原因。那么今天实行退货制的可行性有哪些呢?
其一,人们一直在疑虑,退货制势必会给出版社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这是勿庸置疑的。然而随着出版事业的发展,大多数出版社已经不再是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皮包商了,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经济实力,一部分出版社已经在实行着可退货制,其库存总量相当可观,当然这其中也有不尽合理的库存,但就总体讲,我国的出版事业和30年前、20年前、10年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今天,出版社销售过亿者比比皆是,利润过千万的也很多,它们已经具备了全面实行退货制的经济实力。当然也有部分出版社经济实力削弱了,但在国家统一经济政策的扶持下,实行退货制应有利于实行优胜劣汰,以使出版资源向实力强、质量好的优秀出版社集中,优化出书结构。
其二,我们长期习惯实行计划经济下征订包销的形式,总认为退货制当中有很多难以操作的麻烦。实际上近年来我们许多出版社和书店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实践,已经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对此加以总结和推广,就可以为我们全面推行退货制打下有利的基础。尤其是计算机管理的推广和应用,使整个发行业的管理在实行退货制这样所谓麻烦的情况下成为可能。特别是国家规范和培育图书市场以来,我国发行业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较大的批发商、代理商尤其是连锁店的出现,将使这种管理更加条理化,实施退货无需面对几百、成千个销货店,有较大的中间商代理,有连锁店总部的统一协调,退货、进货都将成为新形势下不十分复杂的管理方式。
其三,退货退给谁,谁负担经济损失。那就要贯彻利润风险等同的原则,谁出书就退给谁,谁获取最大的利润就退给谁。出版社是出书者,又负担总发行,那么退货就应该退给出版社,损失就应该由出版社承担。如果是由发货店代理的,那么退给出版社的书就应由发货店负责退货,出版社担负经济损失。如果一本书被发货店买断包销了,那么退货损失都应由发货店承担。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退货制必将为代理商提供用武之地,代理商也将为退货制提供服务和保证。在退货制实行的过程当中,为出版社提供服务的代理商、中盘商必不可少,退货制的出现必将促进中盘商的发展,出现新的分工,人们再也不能简单地说取消中间环节,出版业将产生新的格局。
其四,当然,退货制也不是盲目订进、随意退货的,它是以市场为依据,由主分、订、添相结合的体制。尤其退货制的核心应该是以合同制为保证的,合同制无疑要规范退货的时间、数量、结算、退款等一系列问题,它是法制完备情况下实施的一种购销形式。况且,谁都知道,效益来自销售,没有销售就没有效益。任何销售店都不会寄希望于这种“无效劳动”的退货。
当然,我们现在所大量发行着的教材、政治读物、时间性强的学习文件等,应继续维持计划征订包销的形式,这是无需探讨的。
退货制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图书流通规则,在我们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整个商业流通都在逐步应用,退货制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了。既然我们认定它是市场经济下流通体制所必需的,那么就应该以行政立法或者制定具有法律效力行规的形式来规范退货制的原则,以使之尽快在全国推广。退货制在图书流通领域里推行不会给出版事业造成灾难性的麻烦,相反,它只会带来图书市场的极大丰富和出版业的活跃、发展、繁荣。它必将给我们带来辉煌的前景。
我们期待着!
标签:图书市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