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必须解决的10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问题论文,企业兼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铁砧铁锤必居其一—竞争的必然
企业兼并是市场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不可避免的产物,不是小孩过家家,你想过就过,不想过就走。刚刚开始经济布局的时候,社会经济空间还比较大,允许你干你的,我干我的,可以没有兼并行为。好比围棋开盘,你在左上角下个黑子,我在右下角下个白子,井水不犯河水。可是到中盘以后呢,棋盘上差不多都布满子了,我要把这个白子下下去,就必须把对方的黑子吃掉。这就是说,当竞争到一定的时候,我这个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兼并别人,不兼并就发展不了。你说我既不想兼并别人,也不想被别人兼并。当你这么说的时候,也许后面一只手伸过来,就把你兼并了。你不当铁砧就要当铁锤,不当铁锤就难免当铁砧,二者必居其一。
买一个现成的皮鞋厂—双方有利
有人说,既然兼并真的不可避免,那么兼并是对兼并者有利呢,还是对被兼并者有利?其实这好比两口子结婚,究竟对老公有利呢,还是对老婆有利?应该是对双方都有利。企业对外扩张有两种办法:第一是铺新摊子—新建企业。我原来有一个皮鞋厂,现在有一定的余力了,想再建一个皮鞋厂。第二是兼并,买一个现成的皮鞋厂,稍加以改造,就能成为一块“新领地”。与建造一个新企业相比,兼并对兼并者至少有4条好处。其一是投资少。如果你要盖一个皮鞋厂,可能要花1000万块钱。可是你如果买一个现成的皮鞋厂,这个皮鞋厂因为亏损难以为继了,它卖不了1000万,可能300万,或者50万就卖给你了。其二是周期短。新建一个厂从买地开始,一直到出产品,恐怕没有三五年完成不了。当初决定要建厂时皮鞋很好销,等5年以后皮鞋市场早变了,可能原来打算赚钱的计划就变成赔钱的计划了。如果买一个现成的企业,从签字收购,然后加以改造,可能半年就拿出产品来了,市场情况比较容易把握。其三是线路畅。买一个现成的企业,同时也就把它的采购和销售网络买过来了。此外,还有人员、动力、供水、供电等都是现成的,有一定保障,与市场的联系基本畅通,无须临时“接线”。其四是风险小。在投资少,周期短,线路畅的情况下,风险自然就小。对于被兼并者来说,当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时,他的前途一般只有两个:要么破产,要么被兼并。破产是当企业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走投无路又没有别的办法时可采取的最后一条出路。企业要摆脱破产的命运,就希望寻找到一个兼并者。而兼并者为了兼并后的效益,就必须付出代价来改造被兼并者。于是,被兼并者通过产权有偿转让会得到一笔收入,同时还会得到一笔改造资金。譬如说: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一家企业被上海市的一家企业兼并了,无非是资金从上海流到了石家庄,上海人不可能挖地三尺把石家庄这个厂连根拔起,请齐天大圣孙悟空帮助他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搬到上海去。这个企业还在石家庄,还向石家庄市纳税,吸收的工人还是石家庄的姑娘和小伙子,仍为石家庄增添市场繁荣。对被兼并者来说,兼并是一种摆脱破产命运的选择,是一种改造自身的机遇,显然是一件好事。
别人兼并我也兼并吗—目的要明确兼并的目的必须明确,有人说反正别人兼并我也兼并,结果企业就这样把自己搞垮了。也有些企业领导人兼并目的不合理,他说我这个企业目前属于科级,我这个厂长只相当于科长,如果兼并了3个企业以后就是县团级企业,我就是县团级干部了。还有的想通过兼并把自己提高到地市级,结果他就不量力而行了。
合理的兼并目的究竟应该有哪些呢?对兼并者而言,应该是扩大企业的规模,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改善自己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合理利用资金,产生更多利润;改变经营方向;争取优惠条件。
对被兼并者而言,如果是困难企业,他们为了避免企业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导致破产而往往寻求兼并。如果是一个优势的企业,通过被兼并可以大大提高企业股票的价格,在股市上有一个非常好的表现。还有一种情况,兼并双方都是发展不错的企业,兼并企业拥有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手段,通过兼并以后的整合过程,使被兼并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得到一个提升。通过兼并,企业在引进资金的同时也引进了技术,引进了市场,引进了管理,它就能够更上一层楼。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强调一下,就是不要怕当被兼并者。有句俗话叫做:宁当鸡头,不当牛尾。有些领导人怕自己的厂子被兼并以后自己当不成厂长当不成党委书记了,因此拒绝兼并,丧失了被兼并的机遇。
“才郎”还是“豺狼”—选准对象
兼并者要选准被兼并者,被兼并者也要选准兼并者。好像先生们找对象要选准姑娘,姑娘找夫君也要看清楚这个“郎”是“才郎”,还是“豺狼”。你可不能开玩笑,不能马虎。要选准对象,也就是说要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跟目的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讲,你买的企业一定不要有未了结的诉讼,绝对不要找一个有潜在的债务包袱的企业。它告诉你欠银行5000万,但没有告诉你它还欠另外一个工厂5000万。你买过来以后发现,原来还有一个企业也是债权人,结果你又要多还5000万的债,那就很被动。所以对兼并者来说,兼并搞得好是一幅美景,搞得不好就是一个陷阱,一个无底深渊。被兼并的一方在选择合作者的时候,首先要考虑这个企业是否有良好的市场形象,企业是否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产品是否有较强的竞争能力,能否使被兼并者有一个比较好的归宿。有的劣势企业被兼并以后发现兼并者并没有什么实力,它是一个皮包公司。它在兼并前说得天花乱坠,而企业一旦归它以后,它却没有钱改造这个企业,找不到出路。劣势企业本来就很虚弱,在错误地委身于人之后会垮的更快。所以,被兼并者一定要谨慎。但这应该是一种积极的谨慎,就是说,你要认真挑选你的“郎君”,而不能简单地说“我终身不嫁”。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市场分析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里特说过: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因为第二次过河的时候,原先的水已经流走,新的水又来了。而市场变化比流水还快,瞬息万变。瞬息万变当中有机遇,也有风险,所以要进行很仔细的市场分析。市场分析当中,特别要注意自己所处的市场位置以及兼并对象所处的市场位置,以及它的发展趋势。你不能只从表面看问题,觉得这个企业不错,就买过来投资改造一下赚钱。殊不知你买的是一个“夕阳产业”,买过来不久它在市场上就没有任何地位了,那你的损失可就惨了。如果你买的那个企业是跨行业的,也就是跨行业兼并,那就更需要仔细调查研究,进行市场分析。
你还有获得能力吗—产权定价
购买企业的产权虽然要考虑成本,但是并不完全按它的成本定价,为什么呢?因为投资者买一个企业是为了生产经营,是为了创造利润。如果这个企业不能生产,或者是生产反而赔本,那它就没有任何产权交易价值了。企业产权的定价应该以该企业获利能力为基础,乘上适当的系数,这是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一个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当然还要考虑到企业的地理位置、企业的产品发展潜力、企业在今后整合当中还有多少可利用的价值等等因素,但是,最基本的因素就是企业的获利能力。
目前国企产权交易当中有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许多人都把成本价格放在第一位,结果阻碍了产权的交易。西德跟东德合并后,当时西德不少企业购买东德企业时实施的是“一马克成交”,即一个企业一马克就卖出去了。成交之后,这个企业吸收了买者的资金,既增加了就业,又繁荣了市场,对全社会都有利。
流动不等于流失—观念问题
思想认识当中第一个大问题就是,企业兼并和企业拍卖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在有些人看来,国有资产卖掉了,不就是流失了吗。他没有理解,卖也是一种交换行为。卖出的是国有资产的实物形态机器、设备、厂房;收回来的是这些国有资产的货币形态,是两千万、三千万元人民币。这些国有资产在买卖当中并没有流失,不能把流动看作流失。而真正的流失是国有企业大面积、高数额的亏损。一个困难企业长期亏损,落后面貌得不到改造,要改造又没有资金、能人、技术和市场。如果有人买它,挽救了它,这个企业就起死回生了。它这一笔资产从不能发挥效益,变成能真正发挥效益,能赚钱了,对全社会不是很好的一件事吗。有段时间,我国国有企业的亏损总额每年是1800多亿元,平均每天亏5个亿。这每天5个亿的国有资产由于亏损而跑进了阴沟,某些人看不见。面对一些国有资产由于拍卖、兼并而盘活了,他反倒认为是流失。这种认识显然是站不住的。
不要包办婚姻—政府角色
企业兼并究竟是企业行为呢,还是政府行为?既然叫“企业兼并”嘛,就应该是一个企业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政府在企业兼并当中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其角色就是维护秩序,维护法制,防止不正当竞争,防止垄断。政府在企业兼并当中要做的工作主要就是保护正常的兼并环境。有时候企业信息不灵,买主找不到卖主,卖主找不到买主的情况,最主要的渠道就是到市场上去找企业兼并中介机构。如果政府在这方面有信息,也可以提供给企业,但不能代企业作决策,不要越俎代疱,不要强行命令,不要包办婚姻。
失业不可避免—经济规律
我们有的企业被兼并了,而兼并者并不需要原有企业的全部职工,那就难免会有一部分职工会从他现有的岗位游离出来,产生一部分失业人口。我想关于失业的问题,实际上要正确认识它在市场经济发展当中的地位。过去在60年代,我们老是沾沾自喜地说,我国没有失业者,而那些资本主义国家有失业者。后来打开国门,才看到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中虽有失业现象,生活水平却很高;而我们虽然表面上没有失业,生活水平却很低。两相比较,我们要哪一种?当时有民意测验选择答卷,许多人都选择前者。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也选择了前者。实际上,一定比例的失业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是生产力高速发展的必要条件。历史已经把这样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国外那些民族能够承受10%的失业率,中华民族能不能承受这样一个失业率?我想为了前进,我们也要能够承受10%的失业率。当然,我说的10%是个大概。这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一个条件。我相信中华民族有韧劲、有决心承受10%的失业率的冲击,渡过最困难的
一关,这样就会得到健康的发展。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是不采取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我们已经有了失业救济制度,有了失业安置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既需要制度上有保证,又需要在思想上有所突破,在失业问题上千万不要持消极态度。
只优惠国有企业—所有制歧视
现行政策规定: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被兼并者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其银行贷款可以停息挂账5年~7年。这种政策是很值得质疑的。诚然,为了减困,为了帮助被兼并企业走出困境,给些优惠是可以的。这里的错误在于只优惠国有企业,只有国有企业兼并它才享受这种优惠;如果是一个非国有企业来兼并这个国有企业,则不能享受。这就是一种所有制歧视,这种政策把企业按所有制分成三六九等,表面上看好像是保护国有企业,保护国有资产,但是效果并不好。现在有一些国有企业比较困难,而另一些国有企业特别困难,于是它的上级领导就想办法让比较困难的企业去兼并特别困难的企业,以便谋取政策优惠。这就诱导了一种新的弊病,使得没有兼并能力的国有企业也去当兼并者,其后果当然很糟糕,最后必然导致更大的资产损失。这种做法好比是把定时炸弹的指针拨到了7年以后,今年损失如果是2亿元的话,到7年以后损失可能就是20亿、200亿,甚至可能是2000亿。矛盾积累将引起更加剧烈的震动,对社会安全威胁甚大。所有制歧视政策本意也许是要保护国有企业,保护国有企业的职工,实际上则是害了国有企业,害了国有企业的职工。所有制歧视政策,同时也阻碍了有能力的私营企业去兼并国有企业。好多私营企业很想收购国有企业,但是面对限制政策又望而却步。这种政策环境实际上不利于私营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政策对头,企业兼并的代价会小一点;政策不对头,企业兼并的代价就必然会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