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再论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摘要:恩格斯历史合力论借用牛顿经典力学中力的平行四边形定律为理论模型来表达唯物史观的深刻思想,所运用的合力、分力、力的平行四边形及对角线这些自然科学的概念背后都有着深刻的历史观内涵。历史合力的产生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必不可少的历史条件,即单个人意志的存在和单个人意志之间为争夺有限的物质产品而呈现为冲突的状态。这两个条件同时也限定了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的理论效力,在原始社会的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的低级、中级阶段里,由于单个人意志的不独立,氏族土地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仍然占主导地位,因而这一理论并不普遍适用。从原始社会野蛮时期的高级阶段直到共产主义实现前的阶级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占主体地位,阶级斗争充当着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是普遍适用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单个人意志的冲突状态消失,从而使得恩格斯这一理论并不适用。

关键词:唯物史观;合力;阶级;经济因素

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中,合力由分力合成,合力、分力均有特定的思想内涵。合力的原始含义有二:历史结果和各个人意志的融合。分力的含义,在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的表达文本中,意指“单个人的意志”。合力与分力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分力是量,合力是质,但相对于更高一级的合力来说,原先的合力又是量,这样不断地演化,构成整个人类历史的进程。合力作为历史结果,具有相对稳定性,否则,历史就变成瞬息万变、不可捉摸的了,从而在历史观上陷入相对主义的漩涡。合力在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的理论模型中,是指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这条对角线是一个既有方向又有大小的矢量,具体指向哪个方向,其力的大小如何,这些取决于形成合力的两个分力的方向和大小,因此,分力与力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即合力)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从平行四边形及对角线这一理论模型来分析历史合力论思想的适用效力,具有形象、生动、具体、直接的效果。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到底是普遍适用于一切人类历史时期还是在特殊历史时期有效,理论界暂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笔者试图对此问题作一探讨。从理论模型出发来探讨合力的效力问题,实际上就是思索两个分力之间的夹角有没有可能等于零,从而导致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消失。需要强调的是,形式上的模型的思索一定要以现实的历史为依据,如果不加澄清,变成纯形式的思辨,则有悖于历史合力论思想的唯物史观性质。

一、历史合力论思想的理论模型及喻意

合力由分力合成,合成的法则是牛顿经典力学中的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合力也好,各分力也好,均是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矢量。在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中,两个分力要求作用于同一个点上,它们方向不重合,之间的夹角为0-180°之间。从物理学的意义上讲,力的合成,最大值为两个分力之和,而不可能更大,最小值为两分力之差也不可能更小。但在人类历史领域中,两分力形成的合力大于两分力之和或小于两分力之差的情况并非少见。因此,恩格斯用力的平行四边形模型或公式,只是一个喻意,来借以传达唯物史观的思想。历史合力是由历史分力(单个人的意志)合成,而总的合力或总的平均数,就是历史,或叫历史结果,既可指向为历史进步的方向,也可指向为历史倒退的方向,历史进步或历史倒退的程度、速度,取决于两不同分力之间的力量对比。

合力与分力之间既是绝对又是相对的关系。合力在性质上不同于分力,合力是分力合成时发生了质变的产物(大小和方向均与分力不同)。一个分力代表着单个人的意志,合力则代表着至少两个分力(两个单个意志)冲突后产生的结果。同时,合力相对于更高层次的合力来说,其在性质上仍然是一个分力,可与其它的合力再合成一个新的合力,这样层层递进,直到形成总的合力,也叫总的平均数而暂时告终。在这层意义上,合力与分力也是相对的,最后形成的总合力,即总的平均数,也不是绝对的,而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历史结果,在历史中可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或分水岭意义的历史事件,但其很快会被新的合力所取代,因为历史中个人意志的冲突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历史永远没有一个固定的结果,而是体现为历史车轮的滚滚向前,生生不息。

收集茅草的工具叫大耙。大耙一般有九爪,搂耙时九爪抠到土里,搂了草叶草茎倒也无大碍,问题是草根也被耙爪抠出来,导致的结果,就是沙地更严重的沙化。

恩格斯阐述历史合力论思想的文本中,有且只有一处用到力的平行四边形,出现在《恩格斯致约瑟夫·布洛赫》:“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1](p605)这便是学者认定恩格斯采用物理学中力的平行四边形模型来借喻其历史合力论思想的主要依据,是将自然科学领域里的力的平行四边形定律运用于人类历史领域,以此来形象地表达历史结果也是由不同的社会力通过不同的方式、途径,最终融合而成的,这个结果就是历史合力。很明显,历史领域的不同的社会力(或分力)虽然也有大小和方向,但却无法用自然科学的计数法来表示,因此恩格斯所说的“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只是个隐喻。力的平行四边形是指称历史活动中互相交错的力量,指单个人的意志互相交错,彼此发生冲突、产生影响。由于在历史活动中存在着的是许多单个人的意志,因此也就存在着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力的平行四边形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历史活动中单个人的意志相互冲突的过程。此处需要注意,要形成一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至少需要两个意志,一个单个意志是无法形成合力即平行四边形的。不同的意志好比不同的力的矢量,方向和大小不一样,但均参加到同一个历史活动中,施加其影响于同一个历史事件,但各个意志所追求的目标又有所差异,这样才会出现意志的相互冲突,形成合力即平行四边形。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中,每一个平行四边形的结果又可看作一个分力,当作一个复合的单个意志参加到更高一级别的相互冲突中去,形成高一级的力的平行四边形。这互相交错的最终结果是形成一个总的合力,各种意志冲突的结果见分晓,但历史短暂停留后,又向前发展。合力不断产生、融合并向前涌流的过程,构成整个人类历史的曲折画卷,但其本质,乃是人的活动。

两组患者治疗前的各项指标无显著差异(P<0.05),而在治疗后组间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2。

单个人意志的出现与互相冲突是同一个过程,单个人意志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其与其他个人的意志之间会发生矛盾。对于这一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给予了回答:“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相互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2](p163)因此,单个人的意志也即单个人利益是在分工的前提下出现的,但马克思恩格斯此处所讲的分工是特指的,即分工就是私有制的同义语:“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2](p163)私有制出现后便有了个人意志及其相互之间的冲突,那么我们能否就此否认共产主义社会就会没有单个人的意志(单个人的利益),并且彼此之间不会发生矛盾呢?旧式分工之下,必然会出现劳动的异化状态,因此旧式分工必然和私有制天然地联系在一起。新式的分工只有私有制消灭之后的共产主义社会才会出现。私有制消灭后,单个人的意志并不会随之消失,仍然会存在,其消除的是单个人意志彼此之间的冲突、斗争,其中最典型的是阶级斗争会消亡。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个人意志会以其他的方式彼此相互作用、影响,合力仍然会存在,但不是体现为单个人意志之间的冲突状态。单个人的意志背后的实质是个人在物质财富上的占有情况,即个人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其冲突的目的根本上是为了实现其物质利益,说得更确切,是满足最终的经济利益。冲突的最后结果恩格斯表述得很明白,是谁的愿望、目的都不能完全实现,出现的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情况,可能是距离有的个人意志更近,距离另外的个人意志更远,达到完全与个人意志重合的情形只能在理想中存在,或纯思维的历史中存在。而不管最后的结局如何,这一结果归根到底是由不同意志背后的经济情况决定的。虽然历史结果是以谁的愿望都不能完全如愿的偶然性体现出来,但这种偶然性背后所体现着的,仍然是历史规律的必然性,是经济因素归根到底的必然性通过偶然性开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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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的存在是一个事实,如果把合力理解为历史结果的话,那么这种历史结果无时无刻不在现实社会中发生着,除非否认历史的客观性,否认人类社会的存在,否则,就实际上承认了历史合力的存在。我们的任务,则是为其存在条件寻找依据。历史合力何以可能?等于是在问个人意志的冲突何以可能,只要有个人意志的冲突出现,那么历史合力就一定会形成,只不过有时形成得快,有时形成得慢些罢了,那么这时候,恩格斯阐述历史合力论思想的文本中细微的字眼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强调了“无数的单个愿望和单个行动的冲突”,“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1](p254)在恩格斯致布洛赫的信中,突出强调了“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每一个意志”、“任何一个人的愿望”、“各个人的意志”。[1](p605)这些表述的含义是前后一致的,强调的是历史合力(即历史结果)是由单个人的意志相互冲突产生的,需要有单个人的意志的存在,并且各单个人的意志之间存在着冲突。冲突就是斗争,就是矛盾,而且具有一定的激烈程度,否则就不应该叫冲突而叫交互作用或影响了,这突显的是在阶级社会里单个人意志之间的矛盾往往是通过不可调和的阶级斗争的冲突方式来解决的。我们应该从唯物史观中进一步分析单个人意志出现的条件是什么,导致单个人意志之间彼此冲突的根源是什么,单个人意志反映的实质是什么,其冲突的目的和结果又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等等。

二、历史合力何以可能的条件追问

在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的研究中,不同的提问方式能够体现对此问题思考的深度与广度。康德式的提问方式运用于历史合力论思想的研究中,是十分恰当的,可以说正好切中了历史合力论思想的现实性维度。康德开启了哲学史上哥白尼式的革命,康德式的提问方式也开启了哲学上思维方式的革命,具有重大的影响。康德理论理性批判的总问题是“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受其启发,在历史合力论思想的研究中,合力是否存在?合力为什么存在?此类提问方式实际上并未切中历史合力论思想的要害,笔者在此所探讨的问题是:合力何以可能?追问构成历史合力的条件。联系到前面的分力、合力、力的平行四边形及对角线问题,此处也就是要探讨两分力构成一个合力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和前提,也即是力的平行四边形的构成、对角线的出现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恩格斯在阐述历史合力论思想的文本中并没有提到对角线一词。学者依据恩格斯所借用的力的平行四边形理论模型,必然地推论出力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是符合逻辑推理规则的,不会偏离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的初衷,因为有力的平行四边形存在,也就必然会有对角线。许多单个人的意志冲突形成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也就意味着会有无数条对角线。从这一理论模型来看,对角线就是指合力,是对历史合力的一种形象、具体、直观的表达,其优点在于更清晰地看到历史结果的性质及影响的大小,便于让读者理解历史合力的含义。

个人意志的冲突是以实践的方式出现的,个人意志的相互融合就是个人的实践活动,纯粹思辨的个人意志实质上也是对历史问题的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索,可以起到思想启蒙的作用,但如果不以实践的方式体现出来,则这种意志无论其在多大程度上观照了人的自由和现实问题,都是无法实现的乌托邦。这点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过论述:“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2](p134)一旦离开了实践,对思维的真理性的探讨(不管其有真理性还是没有真理性的探讨),都跟现实无关。历史合力论思想也是如此,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来探讨人的意志的冲突及其结果,也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在这点上,实际上我们涉及了一个关于历史合力论思想中的一个元问题,即历史合力(或合力)的本体论地位问题。李延明教授对此问题的回答带有很大的启发性:“既然力必须发生在施力物体与受力物体即实体之间,那么恩格斯所说的‘合力’就只能发生在具有意识的实体——人与人之间。”[3]合力中的力一定指实体性的存在,更确切地说是物质性的实体存在,历史合力即在人与人之间产生,意志的冲突背后本质上是物质利益的冲突,意志背后的基础是不同的个人或群体、阶级在历史上的地位和权力,意志的冲突形成的合力即历史结果只能通过人们的感性活动来实现,即通过实践来实现。合力的产生、形成过程,以及合力形成后的走向,均得依靠于实践。合力在实践中产生、形成、发展,离开实践,便没有合力,更不存在所谓的个人意志的冲突,就如同力的平行四边形及对角线一样,离开了其背后的历史史实或历史事件,只停留于纯形式范围内的考查,不免会落入历史合力论思想诘难者的窠臼之中。

对力的平行四边形及对角线的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质上就是在研究历史合力论思想本身。诸如对角线的喻意,对角线形成的条件,对角线的方向、长度问题,乃至对角线是从何时开始出现,以及是否会永远存在,有没有可能消失在历史的地平线上等等问题,均是学者研究过或正在研究的问题。

对恩格斯用以表达历史合力论思想的力的平行四边形公式及模型的研究不能盲目进行,在物理学领域内,力的平行四边形原理有详细的理论阐述,而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思想,应始终将力的平行四边形及对角线与具体的历史事件、历史过程联系在一起。恩格斯借用力的平行四边形模型只是起到更形象、更直接阐释历史合力论思想的作用,理论模型的功能不在于模型本身的内涵,而在于模型所用以表达的理论或思想。力的平行四边形模型是形式,而其中蕴含的唯物史观的思想是内容,是根本,这是历史合力论思想研究中应严格遵照的一个准则。分力、合力、力的平行四边形及对角线,均与个人意志有着紧密的联系,一个分力就是一个意志,合力就是个人意志冲突的结果,力的平行四边形的产生过程就是许多单个人的意志冲突、融合的过程,对角线就是个人意志融合后产生的平均数,即历史结果。个人意志的冲突是以什么方式参与到历史活动中去并发生影响、产生出历史结果的?纯粹思辨领域的个人意志能够引起历史领域内巨大的社会变革吗?

通过上文的分析,历史合力何以可能的条件便呈现于我们眼前,这里主要由两个条件构成,一个是单个人意志的存在,一个是单个人意志之间为争夺有限的物质产品而呈现为冲突的状态。此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单个人意志的出现始于原始社会的解体,单个人意志之间的冲突在原始社会解体后漫长的阶级社会里必然会存在,直到阶级消亡为止。在此基础上,我们来探讨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的适用效力问题就十分明朗了。

共产主义社会里个人意志仍然存在,个人仍然占有并试图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物质利益,“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2](p416)由此可以看出,共产主义社会里不仅不阻止个人对物质财富的占有,相反,却能够满足每个人对物质财富的充分占有。正因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人的意志都是一种自由状态,单个人的意志并不会妨碍彼此的物质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实现,这与阶级社会里人的不自由或一些人的自由是牺牲另一些人的自由为代价的状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一差别从根本上说,是根源于二者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所引起的物质财富的充足程度不同。在阶级社会里,生产力的不发达状态产生的是物质产品的不充足状况,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个人都试图去最大化地满足自身的物质利益,以期达到经济上的自由状态,尽量多地占有经济利益,这必然导致另一部分人的愿望无法实现。而共产主义社会则不同,高度发达的生产力能生产出充分涌流的物质财富,如此丰富的物质资料全部用于满足单个人的需要而不会成为旧式分工制度下用于积累的资本,单个人意志的需要,或者根本上的单个人的经济利益的需要代替了私有制条件下的单个人的经济利益的冲突。需要是共产主义社会里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需要当然是存在的,但单个人之间不会出现经济利益上的冲突,建立在产品经济和高度自动化生产方式下的单个人,是意志自由的独立个体。正像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描述的异化劳动消除后人的劳动变成了一种自由的享受的状态那样:“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已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2](p165)单个人意志冲突消除的那一天,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那一天,当然,到那时,社会历史运动仍然是受客观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规律制约的,而真正的问题却在于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们始终都处于生产力的不充分发达状态。

在阶级社会里,单个人的意志之间的矛盾是通过冲突、斗争的激烈形式体现出来的,因此只要存在着单个人的意志,那么单个人意志之间的矛盾就永远存在。在消灭私有制后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单个人的意志之间的矛盾会以缓和、协商、谈判、调解的形式体现出来。这并不意味着在阶级社会里这些缓和的方式不起作用,但对历史所起作用最大的是以冲突方式存在的阶级斗争。私有制是产生单个人意志的根源,有了私有制同时便产生了单个人的意志,但单个人的意志不会随着私有制的消灭而消失,因为在人类历史进入文明时代之后,对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精神等条件的追求是每个人所共同具备的,只不过在不同的文明阶段,所从属的群体不同或社会总体的物质条件发达程度的不同,导致个人意志在表达形式、追求目标、实现结果上都存在着千差万别,但却不能否认单个人意志的存在。即使单个人的意志以“无意识”或“群体无意识”的方式体现,也不能从根本上否认其存在。单个人意志冲突的目的从根本上说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以最大化程度来满足个人的物质财富的占有欲。在人类文明阶段里,这种对物质利益的满足程度,只有通过联合为共同体的形式才能实现。但在私有制条件下的个人联合,最终会形成阶级,阶级斗争的结果是达到不可调和状态而产生国家,国家便是共同体的最高形式,在阶级社会里,一切形式的共同体都是虚幻的,也就意味着只能满足社会中作为统治阶级的个人意志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欲而不能满足作为更广大的被统治阶级的个人意志在经济上的利益要求。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过深刻的论述:“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2](p199)被统治阶级亦会形成个人意志的联合,与统治阶级形成冲突,尖锐的利益对立最终会引起革命,在无产阶级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之前的一切革命的结果不是要从根本上消灭产生个人意志冲突的根源——私有制,因为革命后旧式分工仍然存在着,只不过意志冲突的结果是经济利益从一部分人手中转移到另一部分人手里,以新的阶级统治代替了旧的阶级统治,阶级本身并未消亡。人类实际上从奴隶社会一直到资本主义社会为止,均是呈现为这种为了在社会中夺取对最终的物质财富的占有而上演的阶级之间的相互厮杀、更替的似自然状态的盲目性。阶级斗争以激烈方式产生,其最终的结果必然会导致谁的愿望都无法如愿以偿。然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p422)也就意味着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单个人意志之间的冲突将消失殆尽,真正的属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时代将来临,并使人类最终摆脱必然性通过表面上的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似自然状态的盲目性,而步入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历史时期,“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4](p3)

2.1 两组患者治疗前的一般资料比较 治疗结束时,托伐普坦组有30例患者托伐普坦服用剂量为15 mg,17例患者服用剂量为30 mg。结果(表1、表2)显示:两组患者年龄、性别、NYHA分级和抗心衰药物治疗等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三、历史合力论思想的适用效力

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的适用效力问题,学者们进行了长时间的探讨,均无统一结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其适用于所有人类历史时期,是人类社会普遍适用的规律;一种认为其只适用于特殊的人类历史时期,即共产主义之前的人类史前史时期,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分力的夹角将不存在,力的平行四边形及对角线消失,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思想也不适用。国内学术界争论此问题最典型的,自然属20世纪90年代初期张一兵教授与窦晓东教授围绕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所展开的那场争论。张一兵教授主张不应当将历史合力论变成在马克思历史观中表达个人活动的作用和价值的一般原则:“因为恩格斯的合力说不是适用于一切社会历史过程的一般规律,而是人类在特定历史时期中活动的特殊情境。”[5]在恩格斯阐释这一思想的经典文本中的确说到过“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1](p605)“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到现在为止”[2](p649)……所以张一兵教授主张恩格斯所阐述的历史合力论不适用于共产主义社会,除此之外的历史时期,都适用。“到目前为止”与“到现在为止”意义相同,均意指自人类社会出现以来直到资本主义发展到19世纪90年代为止,其间分别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在每种社会形态中,历史发展均呈现为一种似自然状态的盲目性,直到共产主义社会,历史发展的这种似自然状态的盲目性消失,单个人的意志与共同的意志之间的冲突消失,单个人意志即是集体意志的表达,“人不再是‘看不见的手’的玩偶,人就是必然的合力,那个神奇的平行四边形将消失在历史的地平线上”。[5]窦晓东教授并不同意张一兵教授所持观点,他主张:“详细观察一下‘合力说’,我们不难发现,它是表述社会规律和个人活动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的,而且是普遍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6]窦文主张历史合力论思想是普遍适用于一切社会历史时期的普遍规律,似乎是有一定道理的。人们不可能完全达到对社会规律的把握,人们可能会按照共同意志去创造历史,但人们的意志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而同一,仍然会产生不同的单个人的意志,形成合力。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们实践水平达到高度发达的程度,社会生产实现自动化水平,人们认识、理解并利用社会规律的能力达到很高的水平,可以有效地发挥历史规律的积极作用为人类服务,从而最大程度上避免、预防社会规律的负面效应,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完全掌控了社会规律,更不能认为社会规律是从属于人的,社会规律依然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窦晓东教授得出的结论为:“到了共产主义这个人类发展的‘自由王国’,社会规律仍然存在的,不同的个人意志仍然存在,‘合力说’也就仍然适用,力的平行四边形决不因为‘自由王国’的到来就消失在历史的地平线上。”[6]持相同观点的还有河南农业大学青年学者刘歆立,他在其著作《恩格斯历史合力思想新论》中有这样的阐述:“任何社会的存在都是以人的活动为前提和条件的。而只要是有人活动的社会,就逃脱不了恩格斯所提出的‘合力’法则。即便是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亦是如此。区别在于这两种社会形态里,异向力量的相互交错可能为无限地趋向于同向的力量的相互交汇所代替。”[7](p50)

对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适用效力的研究,一定要立足恩格斯阐述这一思想的文本,尤其是不能遗漏文本中重要的字眼及词汇,否则,便会出现理解上的偏差。关于这一伟大思想的适用效力的探讨,首先应弄清楚马克思唯物史观历史规律的适用效力,因为历史合力论思想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历史规律基础之上的,历史合力的形成既要符合历史运动的一般法则,又是历史规律作用的结果。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历史规律要分别对待,比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规律,则是普遍适用于一切人类历史阶段的铁的定律。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规律,其前提是要有上层建筑的存在(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因此在阶级还未出现和已经消亡的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里,则不适用。至于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的规律,前提条件是在阶级社会里表现为必然性,无阶级的社会里,历史的发展不再以阶级斗争来呈现,而表现为其他形式的动力。历史合力论思想的理论域也不例外,笔者前文对历史合力何以可能的条件的思索,目的也是为探讨这一思想的适用效力服务的。除此之外,还得从恩格斯文本中挖掘“单个人意志冲突”的含义,什么时候有单个人意志,单个人意志出现后是否消失,单个人意志是否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是彼此在利益上是冲突的,单个人意志的利益冲突是否会走向消亡。立足于以上方面来分析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的适用效力,是笔者的基本思路。

前文笔者给出了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中历史合力何以可能的两个条件,二者缺一不可:第一,单个人意志的存在;第二,单个人意志之间为争夺有限的物质产品而呈现为冲突的状态。在原始社会里,可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里的生产方式都会有所不同,个人、家庭、部落、氏族中的财产关系也发生着变化。在蒙昧时期里,“土地归部落公有,而住房则为居住者共有”。[8](p380)生产力水平的低下,还不足以产生剩余产品,因此此时的原始人并不是独立的个体,他们必须以集体为载体,个人的利益无法突显出来,当然也不存在单个人意志。进入野蛮时期后,经历了三个阶段。野蛮时期的低级阶段里,“虽然土地为部落公有,但耕地的占有权这时则被承认属于个人,或某个集团,成了继承的对象。联合在共同家族里的集团,大多数人都要属于同一个氏族,而继承法也不会容许耕地脱离氏族占有”。[8](p382-383)因而在这一阶段里,人们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直接消费,即使有了剩余产品,也只是偶然的个别现象,从根本上说不允许个人的物质利益从集体中脱离出来。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里,由于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1](p176)因此“个人财产显著增加,个人对土地的关系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土地仍然是部落公有”。[8](p387)分工是私有制的代名词,因此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便出现了社会阶级的两大分裂,分裂为主人和奴隶,有了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划分。但由于这种原始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仍然占主导地位,土地和房屋在绝大多数氏族和部落里归集体所有,个人无权处置,因此,这一阶段所出现的阶级分裂也并非是普遍现象。在已经出现了阶级分裂的部落里,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何以可能的两大条件便同时满足,因此存在着单个人意志的冲突,并使得个人的愿望不能如愿以偿,但这不是这一历史时期的主流,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个人意志的不独立,个人对氏族、集体的依赖不能突显出其对物质利益的占有欲,条件仍然不具备。进入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后,出现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商品生产随之出现,奴隶制便是出现在这一阶段上,这一阶段的财产关系较之野蛮时期的中级阶段,发生了质的飞跃:“在这一阶段的末期,包括各个种类并且为个人所有的巨额财产,由于定居的农业、手工业、对内的商业和对外的贸易而到处都可以看到,但是,旧有的土地共有制除了部分的情况以外还没有被个人所有制取代。”[8](p389)可以看出分工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个人所拥有大量财产的情况在野蛮时期的末期随处可见。但此时旧有的原始土地公有制还没有完全被土地的个人私有制所代替,这时我们可能将此阶段归结为私有制全面代替原始公有制的临界状态,此时人类历史正处于原始社会解体,奴隶社会到来的前夜。虽然个人意志的冲突在许多领域出现,但由于土地公有制还没有完全被私有制取代,并且在少数一些领域内这种旧有的公有制生产关系还占主导地位,所以我们仍然不能得出在此阶段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思想就完全适用,但绝大多数情况之下是适用的。人类历史进入文明时期开始,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占主导地位后,我们可以说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思想是符合这一历史时期的绝大部分领域的,但即便如此,也并非任何领域都存在单个人意志的冲突状态,因为在文明时代里,原始的旧有的公社制也并没有彻底消除,但这并不妨碍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普遍适用自奴隶社会以来的人类历史阶段。因此,历史合力论思想普遍适用,是可以上溯到原始社会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历史合力论思想在生产力不发达、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普遍适用的,“因为在既有的历史之中,由于生产力水平发展的不足亦即物质生活资料的匮乏这一根本性的原因,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分工和私有制的存在,个体的愿望之间的互相冲突总是不可避免的”。[9]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有限,决定着物质资料的不充分涌流,人的自由程度则是有限的,人所面对的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与危机也十分突出,私有制本身既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生产力不充分发展的产物。当生产力达到高度发达的水平,物质资料、物质财富充分涌流时,私有制、国家也会消亡,那种异化状态下的社会分工必会被一种更高水平的自由选择的新式分工所代替。当然,阶级消亡,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也随之消失,人生活在一种自由状态中,这便是共产主义社会。这里便产生了如下的疑问:在共产主义阶段,私有制和国家消亡,单个人意志就能完全达成一致,彼此之间的冲突状态不复存在了吗?笔者一贯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单个人的意志依然存在,单个人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欲和实际上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依然是正当的,但由于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不存在利用一些人在经济上的占有来剥削另一些人的情况,因此单个人意志之间的冲突状态也就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单个人意志的需要,而且在产品经济的生产关系条件下,每一单个人的意志的需要都是可以满足的,但单个人意志的需要仍然是推动共产主义社会前进的动力,财富依然只有唯一的来源,那就是劳动,此时是自由自觉的劳动即异化消除之后的劳动。如果个人的需要都不存在的话,历史发展的主体动力将不复存在,人的个性及个性的解放也不存在。如果沿着这种逻辑分析,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到底是完全实现了自由,还是又重新返回到自然状态中去了?真正的共产主义社会,不是历史的终结,而恰恰是真正意义上人类历史时期的开始。但有一些问题不能忽略,那就是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一个单个人的意志之间总是存在着差别的,因为每一个个体的个性均不一样,因此每一个个体的需要也存在着差别,但单个人的意志不再以冲突的激烈方式体现,不再为了个人、集团或阶级的利益而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而是每个人均能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人类利益结合起来,不同意志之间以协商、谈判、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分力之间的夹角越来越小,逐渐趋近于零,但永远都达不到零的一种临界状态,但单个人意志之间的冲突消失,因而不能认为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思想在共产主义社会也是普遍适用的。

在课堂教学中间,穿插投票/问卷活动,让学生即时进行课堂讨论,把生硬的课堂提问,变成有趣的小游戏,让学生保持学习的兴趣和好奇心。通过这些活动的发起,让学生掌握知识点,加深对于课程的重难点的理解和记忆,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图5展示的是课程投票问卷与选人示例。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李延明.实体与关系:社会的不同维度—从合力的组成说起[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10):46.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张一兵.恩格斯社会历史观“合力说”之新解[J].现代哲学,1991,(2):51-53.

[6]窦晓东.恩格斯社会历史观“合力说”探析—同张一兵同志商榷[J].现代哲学,1992,(1):41-45.

[7]刘歆立.恩格斯历史合力思想新论[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5.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9]王南湜.历史合力论新探[J].南开学报,1995,(3):50.

On Some Key Issues in Engels’ Theory of Historical Resultant Force

HU Zhaoqi

(Center for Economic and Ethical Research,He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Zhengzhou,Henan 450000,China)

Abstract:The theory of historical resultant force put forward by Engels borrows the parallelogram law in the classical mechanics put forward by Niudun as the theoretical model to express the profound thought of materialist historical view,there are profound historical view connotations behind these natural science concepts:the resultant force,the component force,the parallelogram of force and the diagonal line.The emergence of historical resultant force needs simultaneously to satisfy two essential historical conditions,namely,individual will existence and the state of conflict in order to compete for limited material products between individual wills.These two conditions also limit the theoretical validity of the theory of historical resultant force put forward by Engels,in preliminary and intermediate stage of the period of obscurity and barbarism of the primitive society,the productive relationship of clan land public ownership still dominates due to the non-independence of individual will,accordingly,this theory is not universally applicable.From the high stage in the period of barbarism of the primitive social to the class society before the realization of communism,the private ownership of means of production occupies the main position,the class struggle acts as the direct driving force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thus the theory of historical resultant force put forward by Engels is universally applicable.In communist society,the state of conflict in order to compete for limited material products between individual wills will be disappeared,thus Engels’ theory is not applicable at that time.

Key words:materialist historical view;resultant force;class;economic factors

中图分类号:A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19)04-0110-06

收稿日期:2019-05-3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及当代价值研究”(编号:17BZX12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马克思历史进步论思想及当代价值研究”(编号:2020-ZZJH026)

作者简介:胡招祺(1978-),男,湖北孝感人,哲学博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责任编辑:余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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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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