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通过对高速公路施工现状及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从提高合同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规范合同条文,注重细节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四个方面加强强化合同管理的方法与途径。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管理;问题;解决方法
引言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无论通车里程还是建设质量都是过去无法比拟的。施工合同管理作为施工管理的主要手段,在多数施工单位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这是在以后高速公路建设中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1、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中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管理缺乏足够重视和正确认识,履行合同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淡漠,因合同条款不规范、意思表述不清等原因引发合同纠纷,单方面毁约及随意终止合同的问题时有发生。
1.1合同管理体系及制度建设不完善,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部分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体系建设重视不够,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人员甚至分不清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的区别。更有的施工单位根本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具体操作流程不规范,导致对合同动态管理和执行跟踪监督不到位。有的施工单位虽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但执行不严,对己方该履行的责任在履行时大打折扣,缺少必要的审查和监督。部分施工单位法制观念淡漠,对合同法律效力和约束力认识不足,总以为合同就是一张纸,缺乏执行合同的自动力。合同管理人员不熟知合同法的格式及相关规定,未将施工合同管理纳入项目管理中。签订合同时忽视合同的法律性质,对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不透彻,为工程建设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有的甚至形成旷日持久的矛盾纠纷。同时由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种类繁多,合同条款规定比较细琐,因措词不当,认识和理解角度不同导致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1.2工程建设合同不规范,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工程建设方(甲方)多为政府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乙方)则多为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单位或由下属单位招聘的专业公路施工队。由于甲方是乙方的直接领导部门,利用行政权力随意干预乙方对合同的执行。往往在合同签订后开始施工时,甲方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合同的投标单价进行干预或对部分条款进行有益于己方的调整,而居于弱势的乙方只得委曲求全,造成合同订立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目前,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绝大多数条款是甲方方拟定,过多的强调乙方的义务,对甲方的约束条款偏少。特别是对甲方违约、违约赔偿等规定不够具体,也没有明确行之有效地违约处罚办法和违约金的金额,而对乙方的规定却十分严格。同时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尚不规范,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甲方随意抬高招标条件或随意压低工程造价。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在工程招投标中普遍存在,有的甚至对乙方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己的风险转移到乙方身上。由于僧多粥少施工市场处于买方市场,乙方为了获得工程施工权,不得已接受这些不平等条件。
1.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地理、地质和自然环境的变化,为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从而导致高速公路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是合同缺陷的补充,是乙方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但由于高速公路建设中行政干预过多,给乙方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困扰,乙方作为是受损害者正常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对政府的公信力带来严重损害。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十分重要。
1.4合同用语不规范、不严谨,合同条款不明确引起纠纷
在审阅合同时,乙方多根据以往示范文本审查,不对合同条款认真审查就仓促签订合同,很多涉及补价及临时增加施工项目在合同中规定不明确,导致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有些合同虽然条款全面,但内容只做原则性约定,不具备可操作性,特别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不具体或过于简单,因此产生合同纠纷,造成工程竣工不能及时结算,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了该合同的约束力能否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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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专业合同管理人才不足
高速公路建设合同管理涉及合同拟定、审核、签订、执行、监督等多个方面,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特别是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工程建设中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的严重不足,,直接制约着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强化合同管理的方法与途径
合同管理的缺失,对工程建设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规范,配套法规仍不健全。市场交易中施工企业与工程建设方的地位不对等,工程承包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存在。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淡漠,对甲方违约索赔未设专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后再采取补救措施,会造成在合同谈判中处于被动。因此,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一定要对合同进行逐条审核,发现缺陷及时请甲方补充纠正,乙方掌握违约索赔的主动权。
2.1提高合同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直接影响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工程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这一特点决定了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及造价管理知识。现实中在众多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设合同管理专业机构和专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多是一人多岗,无形中削弱了合同管理的力度。
2.2规范合同条文,注重细节管理
施工合同纠纷多产生于工程款结算中,合同对工程款拨付及工程设计变更单价审定、停工窝工造成损失的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等处理办法规定不明确。因此,施工方接受工程前必须对这些合同隐患逐一厘清,在合同中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具体化,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审核中发现因施工发生设计变更造成停工窝工,而合同中对此无明确规定应及时建议建设单位补充完善,消除日后发生纠纷的隐患。
2.3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提高对合同法律效力的认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框架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建筑单位与施工企业对合同法律效力及利用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认识,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
2.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依法索赔是法律授予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施工单位应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发,摒除畏怯心理,挺起胸膛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签订合同前要仔细研究合同,把每一条款的所表达的意思都吃透,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对不明白或表述不清楚的条款要放下面子,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合同纠纷。索赔时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采取有效地索赔策略,利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合同管理,既是关系公路建设质量,也是关系施工单位切身利益的大事,签订前必须认真研究,找出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补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工程实际加强合同动态管理,保证合同得以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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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高明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0
标签:合同论文; 合同管理论文; 施工单位论文; 工程建设论文; 高速公路论文; 甲方论文; 管理人员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