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措施、新经验、新成果-国家文明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的典型经验-建立长期工作机制,扎实深入地推进文明城市建设_领导责任论文

新措施、新经验、新成果-国家文明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的典型经验-建立长期工作机制,扎实深入地推进文明城市建设_领导责任论文

新举措 新经验 新成就——全国文明办主任培训班典型经验摘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培训班论文,创建活动论文,长效论文,深入开展论文,扎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1年以来,河南省许昌市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广大群众居住环境不断优化,生活质量显著提升。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从2005年至今,许昌市实现了由“河南省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河南省文明城市”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三次跨越发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得益于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得益于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认真总结这些年的创建工作,一条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建立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属地管理、民意调查、新闻发布、督查奖惩、资金保证等一整套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用制度调动方方面面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促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为切实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保证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我们建立和完善了组织领导机制。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长任指挥长,市文明委主任和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11人任副指挥长,市文明委主要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共21人为成员的高规格创建指挥部,定期研究创建工作,部署创建任务,听取情况汇报。指挥部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创建工作指导、协调、督查暗访和重点工作的组织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都建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建指挥部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创建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地、本部门所承担的创建任务。市、县(区)两级创建领导机构对全局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衔接,相互配合,不留空当。二是实行例会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指挥部办公会议,重点解决事关创建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创建办主任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部门、单位相互配合事项。每两周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阶段工作。每周召开一次办公室人员工作例会,总结安排近期具体工作。不定时召开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等,安排布置临时工作。创建总体工作实行每月一点评、两月一发布、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三是领导调研督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仅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经常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还不断深入创建工作一线,了解掌握创建工作进展,督促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坚持每周不少于两次深入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创建工作一线,调研督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二、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层层分解创建目标任务

为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制定和健全了目标责任机制。一是明确创建目标。2002年,我们制定了《许昌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发展规划》,确定了从2003年到2011年,要实现从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到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2008年,根据许昌创建工作实际,我们又重新制定了《许昌市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在巩固提高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成果的基础上,经过三年努力,力争2011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同时,明确了三年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并把210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量化细化到相关的4个县(区)政府和市直46个部门。二是强化目标管理。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都把创建工作列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指标一起签订责任书、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市、县(市、区)、乡(镇、办)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单项和总体工作完成时限,实施五定一究(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实施责任追究)。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暗访通报制、有奖举报制、阳光公示制,奖惩兑现,赏罚分明,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三是落实责任主体。根据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项创建任务的职能部门,逐级明确创建责任主体,将创建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单位。我们把全市创建责任分为五级主体,即:市创建指挥部为一级创建主体,负责对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市创建办为二级创建主体,负责对全市创建工作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总结排名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为三级创建主体,负责对本地、本部门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落实一、二级创建主体下达的创建目标任务;县(市、区)有关乡(镇、办)和市直部门二级机构为四级创建主体,负责辖区和单位自身所承担创建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社区(村庄)、基层队(所)及具体创建人员为五级创建主体,负责所承担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上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所承担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各级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下级对上级责任主体负责,切实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县(区)、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个人,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创建工作责任主体明确,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局面。

三、建立属地管理机制,发挥基层组织的主创作用

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创作用,解决创建工作中市直和县(区)创建标准不统一、管理“两张皮”等突出问题,我们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实行了创建工作属地管理机制。一是划分管理范围。许昌市城区由魏都区、许昌县城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城区组成,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我们划分了以上四个创建工作属地化管理区域。各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包括中央和省驻许单位、市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业、学校、医院、部队等,在区域政府及其乡(镇、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共同参与承担创建工作任务。二是明确职责权限。市创建指挥部赋予县(区)政府和办事处充分的创建工作管理职权,在管理区域内履行指导、管理、监督、检查、批评曝光等各项创建工作管理职能。县(区)和办事处创建办工作人员可以进入辖区内的各级单位和各类场所进行检查督导,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和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办验收。三是强化工作管理。辖区内的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和创建工作责任分工,自觉服从属地政府及办事处的指导和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和不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的单位,在属地政府管理权限范围之内的,属地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戒;对于市直和驻市单位,属地政府可建议上级单位对其进行组织处理和责任追究。属地化管理机制实施以来,县(区)和办事处共批评曝光市直单位27个,通过建议,上级组织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市直单位12个。属地化管理的实施,强化了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责任,调动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创建积极性。

四、建立民意调查机制,体现创建为民宗旨

为切实体现创建为民宗旨,把创建工作的发言权、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参与创建工作、评判创建成效,我们积极探索建立了民意调查机制。一是制定民调指标体系。以全国文明城市的考核标准和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为民创建的实事好事为主要内容,结合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编制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合理适用、易于评价的民调指标体系。根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将民调指标体系分为长期测评指标和临时测评指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主要指标为长期测评指标,经常性的开展测评;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为民创建的实事好事为临时测评指标,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测评。二是科学组织实施。市统计局制定具体的民调实施方案,向责任单位和市民群众公示,做到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每双月的中旬,组织民调人员深入街头、游园和社区,对长期测评指标开展问卷调查,下旬进行结果汇总。对临时测评指标,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临时编制,随机测评,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测评项目。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市创建办和市统计局对每两个月进行的民调情况统计汇总后,依据民调得分,排出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工作名次,在全市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进行发布。对民调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并把归纳出的三类问题逐一分解到责任单位,细化工作责任,限定完成时间,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到位。对民调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未按照整改时限和要求进行整改的地方和单位,依据创建工作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给予通报批评,实行效能告诫。

五、建立定期新闻发布机制,推动创建活动常态发展

为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我们长期坚持了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制度。一是坚持定期发布。从2001年开始,我们就坚持利用每双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召开全市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每次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所有的市级领导全部出席会议,各县(市、区)的党政一把手和相关领导,市直及驻许单位的主要领导,承担创建任务的乡镇、办事处和社区的负责同志共500多人参加会议。创建新闻发布会是我市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力最强的专题新闻发布会,至今已经连续召开48次。二是解决突出问题。新闻发布会上,在总结点评前两个月创建工作,安排部署下两个月创建任务的同时,重点点评和解决当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出入市口、城中村改造、环境保护、私搭乱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并公布创建工作民意调查排名结果,后进单位领导当场上台作表态发言。三是注重跟踪问效。新闻发布会后,各新闻媒体都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会议相关内容,重点公布创建工作民意调查排名情况和创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市创建办等部门督促创建责任单位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2008年的6次新闻发布会上,共发布创建工作存在问题125项,经创建办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督促整改落实121项,暂时未解决的4项问题为跨年度的城市建设项目,今年上半年将全部落实到位。

六、建立督导奖惩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为充分调动创建责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我们建立健全了督导奖惩机制。一是实施专业督导。具体分市创建指挥部、市创建办、县(市、区)和市直职能部门、乡(镇、办)四个层次进行专业督导。如各级创建办督导组对各参创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查访中发现的问题进入督导台账,以“日督导、周通报”的方式,对督导情况进行公布,对问题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并及时向群众反馈。二是加强社会监督。我们在积极发挥市民群众督导团作用的同时,着重发挥市老干部城市管理督导团的监督指导作用。督导团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创建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活动,如交通秩序整治、五小门店治理、农贸市场改造等活动,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008年,老干部城市管理督导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教育活动2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000多人,提出意见建议126多条,进入决策的建议16条,督促解决的问题117个,有效地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严格兑现奖惩。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下发了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和创建工作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根据每两个月的民意调查和年度综合考评,对创建工作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效能告诫。2008年,全市共有100个单位、358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发放奖金160多万元,同时通报工作不力单位31个,效能告诫创建工作过错单位17个,追究创建工作过错责任干部22人。

七、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奠定创建工作物质基础

创建文明城市既是一个不断教育的过程,也是不断投入的过程。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保证。为奠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创建活动中,我们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捐助等多种方式,积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科学合理安排使用上级和本级财政拨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公共、公益事业项目的建设。二是认真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创建活动中我们注重城市经营,通过城市部分基础设施经营权的出租、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一系列措施,为改造老城区、建设东城新区,筹集了资金,探索了城市发展的新路子,实现了城市投入、产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三是动员社会各方面出资。利用招商引资、单位出资、群众捐资等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搞好创建活动。八年来,我们先后累计投资100多亿元,建成了环城快速通道、市区污水管网环通等215个城建重点项目。高标准建设了5条城市景观路,新建、扩建城市道路113公里。联片开发老城区,旧城改造67万平方米。开发建设了20平方公里的东城新区,城市建成区面积从30.6平方公里扩大到63平方公里,城镇化率由2001年的22%提高到目前的37.5%。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3.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3平方米。城区游园面积五年内扩大了10多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城市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城市品位的不断提升,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良好的创建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开展,使我市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取得了令人振奋的突出成绩。八年来,许昌市先后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等荣誉称号。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国民经济连续六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和质量,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8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062亿元,比上年增长12.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1.61亿元,同比增长23.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4.7亿元,增长32.1%,主要经济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位居全国较高水平。

许昌市虽然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一些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与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河南省委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央文明委和河南省文明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把创建活动向广度和深度推进,争取早日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实现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跨越。(注:文中图片由河南省许昌市文明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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