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电影发展现状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现状论文,我国论文,数字论文,电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数字电影技术的不断发展,整个电影产业都将面临着一场巨大的变革。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中的阐释,“数字电 影是指以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的故事片、纪录片、美术片、专题片以及体 育、文艺节目和广告等,通过卫星、光纤、磁盘、光盘等物理媒体传送,将符合技术要 求的数字信号还原成影像与声音,放映在银幕上的影视作品”(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 总局:《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2002年8月颁布。)。现有的数字影院系统由节目 源、胶片转数字处理与制作、数字发行版制作、发送与传输、影院的接收与放映系统和 加密等环节构成。数字电影的现有类型包括大量的胶片转化为数字形式存贮放映的电影 作品、直接数字拍摄和制作的电影(采用高清晰度电视HDTV电影数字摄像机摄制而成), 可以预见,后者所占的比重会逐渐增长。
数字电影应用广泛,它不仅是传统电影、电视的补充载体,还可以应用于课件制作、 产品演示节目、多媒体编程、网络视频节目广播等方面。有关专家预言,在10—15年内 数字电影将替代传统的胶片电影,在欧洲BKSTS年会上,预测未来10—15年内全世界将 达到12500家数字影院。(注:顾正保:《中国电影发展的里程碑:13家数字影院即将放 映数字电影》,《影视技术》2002年第7期。)
随着微电子和计算机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美国德州仪器(TI)公司的DMD(数字微镜技术) 、DLP(数字光线处理技术)以及其他技术的研制成功,使得传统电影技术正在酝酿着一 次根本性的变革,电子显示技术将有可能取代胶片成为影院放映的基本载体。目前数字 影院的建设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电影发展的方向。2000年8月,全世界只有10个国家29个 城市拥有37家数字影院,发展到现在已经超过100家,其中2/3分布在北美,1/3分布在 世界其他地区。全世界目前已生产了40多部数字电影,有9大制片公司生产数字电影, 有10多个后期制作公司安装了供后期校色用的数字电影放映机。美国波音公司计划在两 年内在北美及其他地区建立上百家数字影院。(注:顾正保:《中国电影发展的里程碑 :13家数字影院即将放映数字电影》,《影视技术》2002年第7期。)
我国数字影院的发展,已成为世界上除美国以外发展最快的国家,在不到半年的时间 ,建成了13家数字影院(北京的中影电影院、华星电影院、北京剧院、新东安影城;上 海的环艺影城、永乐电影城、大光明电影院、上海影城;广州的中华广场电影院;深圳 的南国影城、太阳广场电影院、华夏艺术中心;成都的王府井影城)(注:顾正保:《中 国电影发展的里程碑:13家数字影院即将放映数字电影》,《影视技术》2002年第7期 。)。这些影院配备的数字放映机分别是美国CHRISTIE和比利时BARCO公司的产品,服务 器采用美国AVICA公司A500产品(包括杜比公司DMA8声音适配器),并安装了KU波段卫星 接收天线,配备了挪威TANDBERG专用卫星接收机(注:孙苏川:《我国数字广播和数字 电影的进展情况》,《现代电影技术》2003年第5期。)。具有从卫星下载数字电影节目 和实时播放高清电视节目的能力。这些设备为影院提供了增值服务的手段,如实时播放 体育比赛、文艺演出、颁奖活动、远程教育、会议以及插播本地广告等等,从而改变了 传统影院单一的放映电影的模式,实现了向实时、多功能、多渠道、全方位经营模式的 转变。随着数字电影的发行和放映,我国已初步建成了数字电影制作、传输、发行、放 映的体系。
数字电影目前在我国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是数字电影的主管 机构,负责制定数字电影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负责数字电影片的审查等工作,同时 也是积极推动数字电影在我国发展的主要力量。
数字电影应当由取得总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的 单位摄制。
数字电影所涉及的行业管理规范,有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有行政法规、法规 性文件,有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工作文件,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 政府规章。产生规范和管理作用的还有一些通知和政府机关的工作文件。从行业部门领 域来看,涉及信息、公安、安全、广电、工商、税务、版权、出版、教育和科技等等诸 多部门。应当明确指出这种状况不利数字电影产业的发展,甚至有些所谓的“规范”已 经严重地阻碍了产业的发展。政策的法律化和法治化系统工程应受到高度重视,对于一 些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法律问题,可以提升为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可以联 合制定颁布工作性文件,减少或合并审批程序。行业自律性组织的作用应当得到充分地 发挥,以切实解决行业自律性规范的权威性和自足性,确保规范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可以对数字电影技术的发展进行规范,推动普及。现行的技术 标准是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2年8月7日颁布的《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随 着实践中新问题的不断涌现,也面临着修订与补充。
除此之外,业界与各行业联盟的力量也应受到关注,例如2003年9月,由联想集团、上 海高清、美加科技三家公司发起了世界第一个数字影院的国家级推动组织——中国数字 影院产业发展联盟,希望借此加强技术研发,促进标准建设,国家管理加之行业联盟与 自律,必将推动数字电影的发展。
制约数字放映技术普及在技术上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由于它没有与胶片放映的兼容性 ,而且目前在经济利益上,得益主要还在制片方。利益分配不合理是制约数字放映技术 推广的因素。同时,到目前为止,数字放映在某些方面还没能超越35mm胶片的画面质量 ,数字放映设备的成本也很昂贵,使得现阶段影院在数字化过程中不可能马上获益。
从2000年度北美地区大的放映机生产厂家销售量下降、传统影院的增速明显放缓的情 况就不难看出,影院经营者已经注意到了放映数字化趋势。国外一些知名公司正在寻求 一种商业运作方式,争取多家合作,采取分担投资的模式,以大力促进这项技术的普及 ,这种模式也可为我们提供借鉴与启发。
随着数字放映在国际上迅速发展,国家广电总局已将建立一条数字放映示范院线列入 了“十五”规划。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已在国家科技部正式立项,进行《电影放映 全数字化示范工程》的研究开发(注:楚泽洋:《数字电影放映技术在中国的研究与进 展》,《影视技术》2001年第10期。),研究适合国内电影数字放映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
由于数字电影的高技术含量,它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目前讨论得比 较多的就是数字电影的著作权问题。如何进行数字电影的著作权保护面对许多新问题, 例如进行数字转换处理后的著作权属于谁?电影作品的数字化是否产生新的著作权?数字 转换过程中的裁剪和处理、校正和修复是否恰当?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明确数字电影的著 作权问题一是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为合理传播、使用这些 作品提供了法律依据。例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摄影作品,著作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未经许可的胶转磁不得作为数字影院 的节目源。其他一些经常被人们忽视的问题,例如其他节目源的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 等都值得关注。
数字电影的发行采用光盘、数字磁带、卫星或网络等多种传送方式,在传输、存储、 发行过程中,会面临严重的盗版问题,应特别注意防范。加密技术是数字影院系统中的 一个重要技术,贯穿于数字电影的发行放映,成为数字影院发行管理和防止盗版的技术 手段。权限管理与水印技术也是防范盗版的有效手段,在数字影院服务器中采取多级别 用户权限管理水印技术是将某些数据暗埋式地叠加在图像或声音中,通常不会被察觉和 被删除。除此之外,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发现盗版的源头,打击盗版行为。
数字电影是电影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它的发展也是与电影行业各系统密不可分的,在 继续实施与发展数字电影的基础上,同时应重视其研究,既要和国际接轨,又要结合我 国电影工业和民族文化的特点,增强国际竞争力,开拓新型电影市场,保护、规范我国 电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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