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记评林》看明代文人的叙事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记论文,明代论文,文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史记》在史学与文学两方面具有的重要价值,在学界已成定论。然而,近年有学者指出,《史记》作为文章写作的典范,其文学价值是在明代古文辞派的倡导中被发现的。①在此之前,对《史记》的研究以续补、训释居多。唐代重注音释义,出现了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宋代史评、史论渐多,②多评论《史记》中人物,而且多为单篇之论,散见于各种文集中。③明代弘治、正德以后,李梦阳、何景明、李攀龙、王世贞等“前后七子”倡言复古,“文主秦、汉”,④将《史记》视为文章写作的“法式”。⑤由于这些古文辞派的相互倡和,影响之大,“操觚谈艺之士翕然宗之”,⑥《史记》因此广受重视。另一方面,王慎中、唐顺之、归有光、茅坤等唐宋派文人,在力主“文宗欧、曾”⑦的同时,也承袭唐宋古文家的传统,对《史记》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例如王慎中撰《史记评抄》,⑧唐顺之作《史记选要》,归有光著《评点史记例意》,茅坤亦著有《史记钞》,等等。其中唐顺之《史记选要》多达一百三十卷,茅坤《史记钞》亦达九十卷。凌稚隆《史记评林》所列此时文人以《史记》为专题的著述,包括“题评”、“选要”、“评抄”、“考要”、“发微”等等,多达十四种,至于散见于明人文集中有关《史记》的评论,则更是不胜枚举。正是在这一文化语境中,出现了《史记评林》一书。
此书由明人凌稚隆辑校。凌稚隆,浙江吴兴人,生卒年不详。清人闵宝梁编纂《晟舍镇志·历任》载:“凌遇知,更名稚隆,字以栋,一字际叔,号磊泉,邑庠生入太学,授北直隶鸿胪寺左寺丞。”⑨《晟舍镇志·艺文》载明人范应期所作《凌磊泉传》,称其“于世无所嗜,独嗜班、马二史。”⑩《晟舍镇志·著述》载其所著,有《春秋左传评注测义》七十卷、《史记评林》一百卷、《汉书评林》一百卷、《五车韵瑞》一百六十卷、《汉书纂》八卷、《史记纂》、《皇朝名臣言行录》十卷、《春秋评林》、《文选评林》、《三才统志》等。(11)此外,《明史·艺文志》载其著《名公翰藻》五十二卷。
稚隆编《史记评林》,与其父兄均有关系。他在《史记评林·凡例》史提及,其父凌约言(12)曾撰《史记评钞》,(13)稚隆“怅其未备”,遂“博搜群集,凡发明马《史》者,辄标识于别额”。经亲友相助,日积月累,终成此书。(14)凌鸣喈《重刊〈史记评钞〉序》亦提到《史记评林》与《史记评钞》的关联:“先藻泉公辑《史记评钞》,于司马氏之学,博综条贯,惟恐阙遗。……后绎泉(15)、磊泉二公更广搜群籍,集其大成,为《评林》一书。”(16)据《晟舍镇志·著述》,凌迪知也有《史汉评林》一百三十卷。(17)
《史记评林》主要辑录历代诸家对《史记》的评论。关于其收录范围,凌氏《史记评林凡例》有如是说明:“太史公《史记》批评,古今已刻者,惟倪文节《史汉异同》、杨升庵《史记题评》、唐荆川《史记批选》、柯希斋《史记考要》;其抄录流传者,何燕泉、王槐野、董浔阳、茅鹿门数家。若杨铁崖、王守溪、陈石亭、茅见沧、田豫阳、归震川数十家,则又搜罗而出之,悉选录入兹刻。更阅百氏之书,如《史通》、《史要》、《史钺》、《史义》唐宋确论,《史纲辨疑》、黄东发《日抄》、邱琼山《世史正纲》、《日格子学史》之类,凡有发明《史记》者,各视本文,标揭其上。”(18)关于此书之编辑与刊刻时间,凌氏《凡例》称:“肇于万历甲戌,讫于今丙子冬”,即始于万历二年(1574),完成于万历四年(1576)。书前有江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许中行于万历五年(1577)八月所作序,此时盖为刊刻年份。此后数年,福建晋安人李光缙(字宗谦)增补王世贞、李攀龙、焦竑等人评点人《史记评林》,再予刻印。此增补版前有黄洪宪(1541—1600)《叙李生增补史记评林》一文。文中提及万历十三年(1585)黄氏“奉天子命典试”时,始得李光缙,不久,李光缙持《增补史记评林》来谒,并请黄作叙。据此推测,增补版付梓,当于此后不久。《史记评林》收有明代八十五家评语,加上李光缙所增补九家,共计九十四家,堪称明代文人评《史记》之集大成者。(19)
日本学者高津孝注意到,《史记评林》中很多评语是接近文学批评,或具有文学意义的,这些批评旨在发现和阐释《史记》作为文章范本的意义。(20)他特别提到,其中古文辞派更加重视《史记》作为文章典范的意义,而唐宋派古文家(如唐顺之、归有光等)则由于重视八股文式的文章结构分析,因而对《史记》的结构较为关注。(21)尽管高津孝尚未就此论点展开论证,从笔者对《史记评林》的阅读中,感觉这样的论点是成立的。无论是古文辞派或是唐宋古文派,其解读之重点虽有所不同,但在品评《史记》时,将其作为文章典范来讨论这一点上则是相同的。
然而,这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在阅读过程中发现,《史记评林》所收明人评语中,有的已注意到《史记》在叙述人物与事件方面所具有的价值与意义。此一价值与意义,并不局限于文章之结构,它或许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涉及明人对于如何叙事这一文学性质的批评视点和批评方式,这些批评视点与批评方式背后隐含的,是批评者关于传统作品叙事的观念。如果将这些观念与金圣叹、毛宗岗、张竹坡等人的小说评点联系起来看,或许可窥探到两者间的某种关联。本文基于这样的设想,试图从《史记评林》(以下简称《评林》)入手,来讨论明代文人关于叙事的这些观念。
一、“文章之法”与“叙事之法”
所谓“文章之法”与“叙事之法”,前者主要指作品如何遣辞用句,后者主要指作品如何构成叙事。两者在涵义上,或许有部分的相互重叠之处,例如,当人们提及某个作品的“叙事之法”,有时可能意指作品在叙事过程中的遣辞用句,甚至篇章结构。然而,两者的差异性却是明显的,也是主要的:前者涉及的对象,既包括议论文,又涵盖叙事文;后者则主要涉及叙事文。《史记》中的人物纪传,如同《左传》中的故事那样,已被公认为是中国早期叙事文的代表。明代文人将评论目光聚于该书时,表现出他们既对《史记》作为文章典范之特征的赞同,又对其叙事建构方式的欣赏。
如前所述,明人将《史记》视为文章典范,其品评重点,自然脱不了《史记》在遣词用句等方面的运用。他们常常将此类用法称作“文法”,亦即“文章之法”。首先,凌稚隆在《评林》中引述其父凌约言《史记评抄》论《史记·周本纪》的一段评语,从中可见出其对于《史记》“文法”的关注。此段评语论及《史记》关于周幽王宠爱褒姒故事的叙述特色,然而,凌约言却视之为《史记》“文法”之范例:“太史公叙事,每一人一事,自成一片境界,自用一等文法,观此叙褒姒一段可见。”(22)这里所谓“文法”指的是什么呢?凌约言接着列举其中一段文字予以说明:“‘布币而策告之,椟而去之,莫敢发之,发而观之,裸而噪之,既龀而遭之,惧而弃之,执而戮之,哀而收之,见而爱之。’此文法之一也,后可以例观矣。”(23)此段评语中,凌约言列举《史记·周本纪》中“……而……之”的句式运用,并将之视作“文法”之范例,可见此段评语,重点在评论《史记》中句法运用的特征。在《史记·匈奴列传》中,凌约言亦采用了类似的论点:“按‘其畜’一段言畜产,‘其俗’一段言俗尚,连用五‘其’字起,而中以‘其天性也’一句断之,句法长短,章法参差,是太史公着精神处。”(24)这里所言“句法”、“章法”,亦显示出评者将《史记》视作文章,并予以传统的“文法”之评。其次,《评林》于《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引述明人柯维骐的一段评语:“太史公各传,文法各异。《哙传》迭用‘先登’字及‘斩首若千级’字;《商传》则迭用‘以’字,《夏侯婴传》则迭用‘兵车’、‘趣攻’、‘疾战’字,《灌婴传》则迭用‘疾力’、‘疾战’字。斯子长文章之妙者也。”(25)此段引文中数处提及“迭用”某字,亦指《史记》善于遣辞用句一类的“文法”。在《评林》的辑评中,像这样论及“文法”者还有很多,如《史记·项羽本纪》引唐顺之《史记选要》评语:“着‘河北之军’一句,是断文法”,(26)亦从“文法”着眼。又如《史记·高祖本纪》引杨循吉语:“此叙斩蛇,转笔法。”(27)再如《史记·平原君列传》引杨慎语:“迭用四‘先生’字,与《檀弓》‘沐浴佩玉’句法同。”(28)无论是“断文法”、“转笔法”,或是“迭用四‘先生’字”,在这些概念使用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明代文人评论《史记》时,十分注意其“文法”、“字法”、“句法”、“章法”等表现特征,概括言之,它们都是明代文人关于《史记》“文章之法”的讨论。一如前面所言,以“文章之法”论《史记》,实基于明人将《史记》视为文章典范的批评立场。
然而,我们同时亦注意到,明代一些论者在评点《史记》时,明确地用到“叙事之法”这一概念,由此显示出他们有时候能跳出“文章之法”的批评视角,开始关注《史记》在建构人物纪传时,所呈现出的作为叙事文体的特征。例如,司马迁于《史记·高祖本纪》开端,叙述了吕公善相面,识刘邦将为贵人,遂以女(后来的吕后)妻之这样一件事。对于史迁这段叙述,《评林》引录了凌约言的评语:“观此文,伸缩起伏,简洁严明,而叙事之法,亦具于此矣。”(29)此段评语,主要指涉吕公慧眼识刘邦之过程,并为刘邦日后显贵埋下伏笔,所评焦点是司马迁对此故事之布局,亦即对于事件叙述的谋划,这就是凌约言所称的“叙事之法”。从凌氏此评中,我们所看到的,已不单纯是遣辞用句的批评视点,而是含有关于怎样建构一个叙事的批评视点。凌氏其实是将《史记》作为叙事作品,而非单纯的文章,来予以评论的,并且肯定了《史记》这段叙事之特征及意义。此论所显示的批评视点,与毛宗岗、金圣叹等人对小说叙事的评点,有着相似之处。
在明代评点诸家中,较为重视《史记》“叙事之法”的是杨慎。他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一段评语,显示出他十分关注《史记》在叙述中如何建构事件的来龙去脉。《史记》此段叙及陈涉称王后,滥杀来访之佣耕旧友,导致“故人皆自引去,由是无亲陈王者”。(30)这件事本是陈涉生前所为,却被史迁放在陈涉死后,以补叙的方式呈现给读者。杨慎对史迁这样的处理作了充分的肯定,称其“既叙陈涉发难之颠末,又原其所以败之故而申言之,叙事之法也。”(31)在杨慎看来,史迁作这样的补叙,有效地解释了陈涉之所以失败的原因,两者间因此相互呼应,对于陈涉兴亡过程的完整叙述,有其正面意义。
对“叙事之法”的关注还见于杨慎对《史记·曹相国世家》的评点。《史记·曹相国世家》开端历叙曹参跟随刘邦屡建战功。杨慎于此处评道:“按此与《绛侯世家》及《樊郦滕灌列传》叙战功处,同一凡例,纪律严整,可为叙战功之法。”(32)此处所谓“同一凡例”,是指《史记》叙述曹参、周勃、樊哙等传,均从汉高祖刘邦“初起”之时、他们跟着刘邦打天下叙起。而且,诸传在历叙这些将士之种种战功时,文字都很简略,快节奏式概述,粗线条式勾勒,而非“鸿门宴”那样的细节描述。这或许就是杨慎所说的“纪律严整”。杨慎在对数篇人物传记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它们在叙述人物战功方面,采用了相似的叙述模式。此种评语的重点,亦在于《史记》如何建构人物与事件的叙述,而非仅仅是在遣辞用句上。
凌约言与杨慎的评点说明,明代已有人注意到《史记》不仅是一部重要史书,也不仅是文章典范,而且是重要的叙事文学作品。因此,《史记》如何建构对人物与事件的叙述,成为他们评论的一个焦点。“叙事之法”这一观念被有意识地、反复地用到,显示出评点者对于《史记》在叙事文学传统中的价值与意义的重视。
不仅如此,明人另一些评点中尽管未用“叙事之法”之术语,但其评点内容却表现出对《史记》叙事方式及其重要性质的关注,这一点与今日的叙事学批评视角有某种相似之处,尽管两者并不完全相同。首先,《评林》于《史记·项羽本纪》中,征引了明人陆瑞家的一段评语:“鸿门时,项肯舍汉;鸿沟时,汉却不肯舍项。故项王为夫差,汉王为勾践。”(33)此评值得注意之处在于,它将《史记》关于项羽与刘邦之间关系的叙述,同春秋时期吴王夫差与越王勾践之关系的叙述作一对应式比较,显然看到了两组人物及事件在叙述方式及叙述主题上的相似性:骄兵必败,能屈而后能伸。其次,这两件史事在叙事方式上的相似性,亦为另一位明代文人李光缙(即《评林》增订者)所注意。他在《史记·项羽本纪》中的另一处提及:“项羽之待汉王,犹夫差之待勾践。夫差之仇怨也恕,勾践之仇怨也酷。项羽之负约也小,汉王之负约也大。”(34)尽管李光缙的品评焦点与陆瑞家有所不同,然而他们共同指出的是,《史记》在处理吴越春秋与楚汉相争两件相隔两百余年的历史事件时,采用了相似的叙述方式。我认为这样的论点,是源于他们从“叙事之法”而非“文法”的立场与角度来品评《史记》。此外,很多明人在评点中指出,《史记》对于人物与事件的叙述,承袭了《左传》的叙述模式,他们将此叙述方式称作“左氏法”。杨慎在《史记·魏世家》中便这样评道:“书韩赵伐魏,既叙其事,而断论于后,左氏法也。”(35)凌约言于《史记·宋微子世家》中也有类似评论:“既详叙宣公立弟颠末,而又设为君子之言以结之,此左氏法也。”(36)关于“左氏法”与《史记》的关联,笔者将在后面稍作讨论。这里援引杨慎与凌约言两段评语,旨在说明两点:(1)他们眼中的“左氏法”,即“既叙其事,而断论于后”等等,其实指的是《左传》所采用的叙事方式;(2)他们对于《史记》沿用《左传》叙事方式的评论,表现出他们对《史记》“叙事之法”的关注。
综上所论,“文章之法”与“叙事之法”两种批评视点并行运用,乃明代文人评点《史记》的一大特征。从整体上看,此两种视点之并行运用,或许可被视为叙事文学批评史上,(37)人们的批评视野由过去注重“文章之法”,开始转向注重“叙事之法”。明代以前,文人对《史记》的研究兴趣,重点在其史学价值方面。就现存诸家注本而言,以南朝宋裴骃之《史记集解》、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三家注本成就最高。(38)三家注本之于《史记》,主要在对其文字之音义、人物事件、天文历法、典章制度等方面的训释,以及对其体例的评说。另一方面,唐宋时期提倡古文运动的韩、柳、欧、苏等八家,提倡学习先秦、两汉古文,其中包括《史记》。他们对于《史记》的评论,主要在“文章之法”或文章风格上。柳宗元《报袁君陈秀才避师名书》称:“太史公甚峻洁”,(39)此“峻洁”两字是他对《史记》作为文章的看法。韩愈未对《史记》有直接评论,唯《新唐书·柳宗元传》提及韩愈曾评柳宗元之文曰:“雄深雅健,似司马子长。”(40)所谓“雄深雅健”,亦间接表达了韩愈对于《史记》文章风格的看法。
讨论《评林》关注“叙事之法”这一论题时,或许会使人联想到唐代刘知几《史通》一书,因为其中将“叙事”专列一篇,予以论及,而且书中还提出“《左氏》为书,叙事之最”的看法。(41)然而,若仔细考察《史通》所论,则可见刘氏所关注的,仍是传统的“文章之法”。首先,刘氏将裴子野《宋略》与王邵《齐志》两书作比较,认为“江左事雅,裴笔所以专工;中原迹秽,王文由其屡鄙。”刘氏并不同意当时人“誉裴而共诋王氏”的倾向,他认为此两书“并长于叙事”。(42)在这里我们看到,刘氏所言“裴笔”“专工”、“王文”“屡鄙”,实际上未脱离“文笔”或“文章之法”的讨论范围。其次,刘氏又提出:“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并认为从《尚书》发踪,至《春秋》变体,皆“贵于省文”,“文约而事丰”。(43)这样的讨论,仍源自于“文章之法”的批评视野。其三,刘氏提到“叙事之省,其流有二焉:一曰省句,二曰省字”,并且认为“省句为易,省字为难”等等,(44)这些看法的关注焦点,仍在于遣辞用句上面。若将刘氏《史通》所论之“叙事”,与《评林》中明人所论“叙事之法”相比较,两者间的差异是相当明显的。其四,研究《左传》者,已注意到刘氏《史通·杂说上》的一段评论:“左氏之叙事也,述行师则簿领盈视,叱聒沸腾;论备火则区分在目,修饰峻整;言胜捷则收获都尽,记奔败则披靡横前;申盟誓则慷慨有余,称谲诈则欺诬可见;谈恩惠则煦如春日,纪严切则凛若秋霜;叙兴邦则滋味无量,陈亡国则凄凉可悯。或腴辞润简牍,或美句入咏歌,跌宕而不群,纵横而自得。若斯才者,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卓绝。”(45)对此段引文,曹道衡先生曾评论道:“尽管涉及到了文字的形象性问题,但还是着重于史传散文的写作而言。”(46)我觉得曹先生所言,亦视此段引文性质和讨论焦点为散文写作之法。
从事《史记》研究史的学者认为,始开评论《史记》风气的是宋代文人。(47)然而究其重点,主要在对《史记》所叙历史人物的重新评价上,例如王安石《读孟尝君传》对于“孟尝君能得士”之传统看法的质疑等等。(48)此外,苏洵曾论及《史记》、《汉书》善于将“不可以文晓而可以意达”的人物与事件“悉显白之”,并指出其“显白”的方式有四种:“其一曰隐而章,其二曰直而宽,其三曰简而明,其四曰微而切。”(49)据苏洵本人的解释,所谓“隐而显”,是指《史记》对一些人物的生平行事,采用了“本传晦之,而他传发之”的方式;所谓“直而宽”,例如《史记》叙述苏秦、北宫伯子等人生平行事时,直叙其恶,而在论赞部分,则肯定其长处,“不使独蒙恶声”;所谓“简而明”,例如史迁作《十二诸侯年表》,篇名十二国,实叙十三国。因吴国用夷礼,故篇名弃之。又因吴王“阖闾霸盟上国”,故表中叙述之;(50)至于“微而切”,苏洵则以《汉书》为例,指班固表列王侯,将天子亲封之王侯与王莽伪褒宗室所封之王侯加以区别,并对后者以异姓视之。以上四种方式中,后两种类似于“春秋笔法”,前两种实兼“文章之法”与“叙事之法”之特征,然亦仅此一例。
到了明代,文人对于《史记》的评论,尽管一方面仍承袭前人论其“文法”或“文章之法”的视点,另一方面,却愈来愈多地涉及《史记》对于人物与事件的叙述方式,一些评点甚至直接使用“叙事之法”的概念,来讨论这些叙述方式,由此显示出一种较为新颖的、注重《史记》“叙事之法”的批评视野。尽管这一批评视野还说不上多么完整或具有理论性质,却也表现出对于《史记》作为叙事文学作品之价值与意义的关注与肯定。对于“叙事之法”的关注与评论,是明代评点诸家于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贡献。
这样一些对《史记》“叙事之法”的关注与评论,还使我们联想到明末清初文人对当时流行于世的小说作品的评点,以及两者间可能具有的关联。事实上,在热衷于评点《史记》的语境下,明代一些文人开始注意到《史记》之叙事对于传统小说的影响,因此,也逐渐将其批评视野延伸到《史记》与小说之关系这一方面。首先,他们中的一些人认为,小说是史学衰变的产物。署名“绿天馆主人”者在《古今小说叙》中称:“史统散而小说兴”。(51)署名“笑花主人”者所作《今古奇观序》亦认为:“小说者,正史之余也。”(52)这些论点强调小说与史传有着密切的关联。其次,将小说与《史记》视为同一传统,并将两者等而观之,这样的看法,在明代文人中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同。嘉靖年间李开先在《词谑》一书中便提到:“崔后渠、熊南沙、唐荆川、王遵岩、陈后冈谓:‘《水浒传》委曲详尽,血脉贯通,《史记》而下,便是此书。’”(53)此五人皆是弘治、嘉靖年间进士,并在朝廷为官。其中崔铣(初号后渠)为弘治十八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官至南京礼部右侍郎;(54)熊过(号南沙子)乃嘉靖八年进士,累官祭祀郎中;(55)唐顺之(著《荆川集》)举嘉靖八年会试第一,先后改庶吉士、翰林编修;(56)王慎中(初号遵岩居士)为嘉靖五年进士,官至河南参政;(57)陈束(号后冈)乃嘉靖八年进士,官至河南提学副使。(58)而且,五人中的王慎中、唐顺之、熊过、陈束四人,曾被时人誉为“嘉靖八才子”之列。(59)他们对于《水浒传》与《史记》关联的看法,在当时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后的万历年间,袁宏道《听助先生说水浒传》一诗称:“少年攻谐谑,颇溺《滑稽传》。后来说《水浒》,文字益奇变。”诗中所言,亦明显地将《史记》与《水浒》相提并论,并对两者同样给予正面评价。明代署名“天都外臣”者,(60)在其所作《水浒传叙》中,将《水浒传》与《史记》相比较,认为《水浒传》“如良史善绘”,其中“警策”之处,与《史记》叙述“最犀利者”“往往似之”。(61)署名“李贽”者,在其所撰《忠义水浒传叙》中也特别指出:《水浒传》是作者“发愤之所作”,与司马迁的发愤著书一脉相承。(62)。
正是在人们将《水浒传》等小说与《史记》一类正史作比较观照的语境中,出现了金圣叹、毛纶及毛宗岗父子、张竹坡等较为成熟的小说评点家。金圣叹归纳《水浒传》十五条“非他书所曾有”之特色,虽冠之以“文法”之名,然而其中多条特色实为“叙事之法”,例如“草蛇灰线法”涉及小说叙述结构,“背面铺粉法”指人物形象之对比描述,其他如“正犯法”与“略犯法”、“极不省法”与”极省法”、“欲擒故纵法”、“横岭断山法”、“鸾胶续弦法”等,皆涉及小说中人物与事件之关系组合。毛氏父子评点《三国》,归纳出十三种“叙事之妙”,其性质实亦相同。张竹坡评点《金瓶梅》,归纳出一百零八条读法,其中亦多涉及小说的“叙事之法”。(63)
金圣叹、毛氏父子、张竹坡等人在对小说的诠释过程中,建立了随章逐回的评点方式。《评林》中对《史记》的评点,亦采用随纪逐传的方式进行。(64)这种方式在更早时期文人对经史之注疏传统中,并不罕见;然而从文学批评的角度看,分章逐回地评点《史记》的“叙事之法”,与金圣叹等人的小说评点,性质十分相似。《评林》成书早于金圣叹、毛氏父子、张竹坡等人的小说评点,其中所评,虽不如后者对小说评点那样成熟,可是在展现叙事文学批评的视野方面,他们是一脉相承的。
在《评林》之后,金圣叹、毛氏父子、张竹坡等人小说评点之前,已有人开始评点并出版《水浒传》、《三国志演义》等小说,然而,与金圣叹、毛氏父子、张竹坡所评相比较,他们不如金、毛、张氏批评成熟。明万历二十年(1592)问世的双峰堂余象斗评点本《三国志传》,(65)从其现存残本来看,所评部分多就小说人物及事件作串释,重点在于提示作品“叙述了什么”,而非“怎样叙述”。(66)另一部是明万历年间余象斗刊本《三国志传评林》,(67)从其现存八卷残本可见,所“评”部分亦是对作品人物及事件的串讲式解释,并未如后世金圣叹、毛氏父子那样,对小说的叙事特征作出说明。(68)又有余象斗校评《京本增补校正全像忠义水浒传评林》,万历二十二年由余氏双峰堂刊行,(69)其中多为评人评事,(70)然而却有对小说所引诗词作评,比前面《三国志传》之评有所进展。(71)明代万历年间出版的容与堂本《水浒传》,署名李卓吾评点之真伪尚有争议,(72)而且其中很多评点,仍系对人物及事件的评论;惟其中一些评点偶尔涉及叙事法批评之性质,如“这回文字,种种逼真”、(73)“叙事处亦欠变化”、(74)“临了以梦结局,极有深意”(75)等等,然而,亦远不如金圣叹等人所评之系统和深入。
二、“正体”、“变体”之辨与典范的确立
《史记》中的人物纪传,所叙述的是具有连贯性和先后顺序的人物生平行事,此为叙事文之一般特征。然而,明代文人在评点《史记》时,却注意到其中某些传记呈现出与此不同的特征。例如,司马迁在叙述某些人物传记时,有时会引入大段议论,有时又会将一些评语穿插于前后两段叙述文字之间。明代评点者将《史记》中的这一现象称作“变体”。然而,在这种所谓“正”、“变”区分的背后,实已蕴含了明代文人对于“文体”观念的探索。
这方面显著的例子见于他们对《史记·伯夷列传》的评点。本传文字并不长,对伯夷、叔齐生平行事之叙述亦极简略,这或许与年代久远、司马迁掌握史料的缺乏有关。然而重要的是,本传以议论开端,殊不同于其他传记开端即叙生平之常态。而且,叙述生平仅为其中一段,不足二百二十字,于整篇传记篇幅中,不足百分之三十,其余全是议论。这种现象在《史记》中较为罕见,(76)因此受到明代评点者的注意。其中林希元对此有这样的评论:“此传就伯夷出处上生一议论,与列传不同,盖变体也。”(77)另一位明代文人茅坤的评点与林希元所论相似,同时对何谓“变体”又有了更清楚的说明:“以议论叙事,传之变体也。”(78)当林希元、茅坤察觉并指出,《伯夷列传》这种叙述方式与《史记》其他众多列传不同,并将之视为“变体”时,可以据此逆推,他们对何为与之相反的“正体”,当有自己的看法,尽管他们尚未明确地给予说明。
另一个例子是《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其中叙及屈原虽被怀王流放,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紧接其后,司马迁即发议论,批评怀王“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此不知人之祸也”。此议论后,又继续叙述令尹子兰“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79)作为叙事文的常态,一系列事件之间必须具有连贯性才能构成叙述。(80)可是,司马迁将一段议论插入两段叙事之间,从而导致这样的叙述效果:在前后两段叙事之连贯性受到阻隔的同时,那种臧否人物的议论色彩得到强化。这样的纪传叙述,同样被明代一些文人视作“变体”,例如余有丁称:“序事未详,中间杂以谕断,与伯夷传略同,盖传之变体也。”(81)茅坤亦对此持相同看法,他称司马迁为屈原作传,是“以议论行叙事体”。(82)
其次,明代一些文人不仅对《史记》之纪传有如此“正”、“变”之区分,而且对于《史记》之非纪传部分,若涉及叙事与议论交织使用之例,他们亦用同样的标准视之。杨慎在评点《史记·平准书》末端“太史公曰”一段时,便是这样做的。他说:“《平准书》先叙汉事,而赞语乃述自古以来,而微寓词于武帝。叙事之变体也。”(83)若论《史记》的常态结构,其末段“太史公曰”多以议论行文,表达司马迁对前面所叙人物或事件的看法。可是,《史记·平准书》从“汉兴”叙起,最后的“太史公曰”一段却从“高辛氏之前”述起。本该以议论行文的“太史公曰”或“赞语”,却被司马迁改以倒叙行文,杨慎将此视为“叙事之变体”。这一点,与前面林希元、茅坤、余有丁等人划分“变体”的批评视点是相同的。
既然评点者多次提及《史记》中“叙事之变体”或纪传之“变体”,那么,什么是与此相对应的“正体”呢?虽然明代评点者尚未对此作过明确说明,然而从一些评点中仍能推断,这种“正体”当是“先叙事,后议论”的行文结构。
早在宋代,李涂评论《史记·伯夷列传》时就曾指出:“传体前叙事,后议论,独韩退之《王承福传》叙事议论相间,颇有《伯夷传》之风。”(84)此说将“前叙事,后议论”视作《史记》纪传之常态结构,并指出韩愈《王承福传》如同《史记·伯夷列传》那样,其“叙事议论相间”的行文方式不同于这种常态结构。李涂这样的看法,已经含有视“前叙事、后议论”为《史记》“正体”的意思。
李涂的这一看法,在明代人评点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和发展。本文前面已谈到,杨慎曾指出《史记》有“叙事之变体”。这里再来看他如何将《史记》与《左传》的叙事法加以联系,并在强调《史记》继承《左传》叙事法的同时,指涉了《史记》“前叙事,后议论”之“正体”或传统。前文已引述,杨慎在评点《史记·魏世家》时,称其“书韩赵伐魏,既叙其事,而断论于后,左氏法也。”(85)这里所谓“既叙其事,而断论于后”,亦即“前叙事,后议论”之意。再如《史记·秦本纪》,叙秦缪公三十六年,率军大败晋国后,追悔三年前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导致秦为晋所败之往事。明代另一位评点者张之象就于此处评道:“既叙悔过之事,又为君子言赞之,此左氏法也。”(86)相似的论点还见于凌约言对《史记·宋微子世家》的评点:“既详叙宣公立弟颠末,而又设为君子之言以结之,此左氏法也。”(87)这里所谓“君子言”或“君子之言”,指的是《左传》在一些人物与事件的叙述之后,有时会以“君子曰”引出一段议论,表达叙述人对于前面所叙人物或事件的评论。(88)当张之象、凌约言等人将此种行文结构称作“左氏法”,其实已将之确认为《左传》叙事之“正体”;而当他们强调《史记》于叙事之后,用“太史公曰”来“断论于后”,也就间接地确认了“前叙事,后议论”乃《史记》之“正体”,确认了此一“正体”乃《史记》承袭自《左传》的叙事传统。众所周知,《史记》开创了纪传体通史体例,以人物为中心,叙其生平主要行事,此为后世“正史”所效法。然而,从文学批评的立场看,正是《史记》这种“先叙事、后议论”的结构方式,被明人确认为叙事文之“正体”,这就是我们在《评林》诸家评点中所看到的情况。进而言之,在确认《左传》与《史记》一脉相承之叙事传统的过程中,明代评点诸家不仅提出了《史记》作为叙事文的“正体”、“变体”之别,而且还确立了以“前叙事,后议论”为叙事文之“正体”的典范性质,因为当他们这样来解释这种传统与“正体”时,已经含有将之视为典范的意味。《评林》中有近百家明代评者,其数量之多,评点规模之大,显示出明代文人对于《史记》的关注,同时也表明他们对于《史记》作为叙事文典范性质的确认。
或许有人认为,明代评点诸家所论“变体”,是仅对《史记》或传记文章而言,并非泛指叙事文学的“变体”。然而,如果我们承认《史记》不仅是史学名著,而且是中国早期叙事文学作品的代表,则不难理解明人对于《史记》“正体”、“变体”之辨析,对于理解中国传统的叙事文学之文体性特征,亦具有意义。因为《史记》所代表的这种文体性特征,不但为后世的“正史”著作提供了写作范本,而且也对后世小说之叙述建构产生了很大影响。唐传奇中的很多作品,在叙事之后,每每结以“君子曰”或“太史公曰”式的议论,如《柳毅传》、《南柯太守传》、《谢小娥传》、《无双传》、《虬髯客传》等,亦多遵循了“先叙事,后议论”的常态式叙述结构。“三言”中很多故事的叙述也是如此,叙事以后,常以“有诗为证”作为叙事人对人物事件的议论,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陈御史巧勘金钗钿》、《新桥市韩五卖春情》等。这种“有诗为证”的议论式结语,同样以大同小异的方式,出现在《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金瓶梅》、《儒林外史》、《红楼梦》等长篇章回小说中。这些事实可以说明,《左传》、《史记》一脉相承的“先叙述,后议论”之“正体”,不仅是纪传文章之主要特征,而且也成为传统叙事文学作品之主要特征。因此,明代人对《史记》叙事“正体”与“变体”的区分与讨论,也就对于理解包括小说在内的传统叙事文学之特征,具有了普遍性意义。
作为本文结论,明代《史记》评点诸家运用“叙事之法”这一批评新视野,强调了《史记》作为叙事文的价值与意义。他们对于《史记》“正体”、“变体”之分辨,显示出对于叙事文体性质的关注。由于这样的关注,《史记》的文学性质及其典范地位得到彰显与确认,并由此丰富了我们对中国叙事文学传统的理解。
注释:
①高津孝:《明代评点考》,章培恒、王靖宇主编:《中国文学评点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89页。
②于亦时:《史记评林前言》,见凌稚隆辑校,李光缙增补:《史记评林》第一册,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影印明万历年间刻本,1998年,第1页。吉川幸次郎甚至认为,在明代复古派将《史记》尊为古文经典以前,此书流传并不广泛。见吉川幸次郎著,郑清茂译:《元明诗概说》,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6年,第237页。
③宋代文人关于《史记》研究的专书寥寥无几。如洪迈著《史记法语》八卷,侧重于《史记》语词之研究,《四库全书总目》称其“备修辞之用”(见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卷65,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78页);王应麟撰《史记正误》一卷,亦重在史料之考证;倪思著《迁史删改古书异辞》十二卷及《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旨在比较《史记》与《汉书》两书之文字异同;其后刘辰翁据倪书,作《班、马异同评》,亦主要讨论班固删改《史记》之得失。另有周京撰《史记音辨》,已佚。据其书名,亦应在声韵讨论一类。
④张廷玉等撰:《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7307页。
⑤李梦阳:《空同集》卷6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91年,第15页。
⑥⑦张廷玉等撰:《明史》卷287,第7307页。
⑧凌稚隆辑校,李光缙增补:《史记评林》前附《史记评林引用书目》。
⑨⑩(11)闵宝梁编:《晟舍镇志》,见《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第24册,上海:上海书店,1992年,第1017、1176、1091页。
(12)凌约言,字季默,号藻泉,明嘉靖十九年举人,官至刑部江西司员外。其著书尚有《汉书评钞》等。见《晟舍镇志》第1004、1057、1090—1091页。
(13)按,《史记评钞》书名,凌稚隆《史记评林凡例》作《史记抄》,《晟舍镇志·著述》作《史记评钞》,当为同书异名。见凌稚隆辑校,李光缙增补:《史记评林》第一册,第124页;《晟舍镇志》,第1090页。
(14)凌稚隆辑校,李光缙增补:《史记评林》第一册,第124页。
(15)凌迪知,字稚哲,号绎泉,稚隆兄,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按,见《晟舍镇志·进士》,该书第1008页作“嘉靖二十五年丙辰诸大绶榜”,第1058页作“嘉靖丙辰进士”。考丙辰乃嘉靖三十五年,非二十五年。又,该书第1004页将“凌迪知,见进士”序年置于嘉靖三十四年之后,可佐证。
(16)《晟舍镇志·著述》,第1090页。
(17)《晟舍镇志·著述》,第1092页。关于凌稚隆生平及其《史记评林》成书与其父、兄之关系,承蒙复旦大学黄霖教授惠示史料来源,特致谢意。
(18)凌稚隆辑校,李光缙增补:《史记评林》第一册,第119页。
(19)就全书而言,《史记评林》所收评者上起晋代,下迄明朝,共一百四十九人,其中明代评者八十五人,加上李光缙增补九人,共占总数的六成三。参见《史记评林姓氏》,凌稚隆辑校,李光缙增补:《史记评林》第一册,第127—135页。唯于亦时《史记评林前言》称:据不完全统计,本书征引历代学者之说一百五十多家。见《史记评林》第一册,第1页。
(20)(21)高津孝:《明代评点考》,章培恒、王靖宇主编:《中国文学评点研究》,第91—92、93—94页。
(22)凌稚隆辑校,李光缙增补:《史记评林》第一册,第225页。以下所引《史记评林》文字,除另有说明外,皆出自此一版本。按凌约言,(明)王世贞为其作有《南京刑部郎进朝列大夫藻泉凌君墓表》,见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94,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第9页。
(23)《史记评林》第一册,第225页。
(24)《史记评林》第六册,第283页。
(25)《史记评林》第五册,第856页。
(26)(27)(29)《史记评林》第二册,第15、84、80页。
(28)《史记评林》第五册,第330页。
(30)(32)《史记评林》第四册,第542、637页。
(31)按《史记评林》此本脱一“也”字,据日本明治二年(1869)鹤牧修来馆翻刻本《增订史记评林》补。
(33)《史记评林》第二册,第33页。按,陆瑞家,《明史》无传,凌稚隆《史记评林姓氏》未列何朝人。考浙江兰溪市“兰溪文化网”称其生活于明隆庆年间,“慕古好学,于乡宅建‘万书楼’,贮书十万余卷。”见http://www.lxwh.gov.cn/ryjb.htm(2007年8月6日)。又,《兰溪市志》第七章称:“万书楼,在今厚仁乡后陆村。明陆震之孙陆瑞家所建,藏书10万余卷,已废。”见兰溪市志编纂委员会编:《兰溪市志》,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634页。
(34)《史记评林》第二册,第60页。
(35)《史记评林》第四册,第361页。按,“断论于后”一语,此本作“断仑于后”,据日本明治二年鹤牧修来馆翻刻本《增订史记评林》改。
(36)《史记评林》第四册,第19页。本文将在下文列举更多的此类例证。
(37)这里将《史记》批评史视为传统的叙事文学批评史之一部分,实因《史记》不仅是中国早期重要的史学名著,同时也是中国早期叙事文学之重要代表。如同《左传》那样,《史记》在人物与事件之叙述建构上,所建立的种种叙述模式与叙述主题,对后世的叙事文学作品,特别是长篇章回小说,有着重要影响。相关评论,可见金圣叹之评《水浒传》、毛宗岗之评《三国志演义》等书。
(38)按,三家注“其初各为帙本,北宋始合为一编”。见《四库全书总目》卷45。
(39)柳宗元撰:《柳河东集》卷34,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47页。
(40)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168,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142页。
(41)刘知几:《史通·模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7年,第4页。
(42)(43)(44)(45)刘知几:《史通·叙事》,第11、11—12、13—14、2页。
(46)曹道衡为孙绿怡《“左传”与中国古典小说》一书所作序文,见孙绿怡:《“左传”与中国古典小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页。孙绿怡在该书第9页也认为,刘氏此论是从史著的特点或文章作法的角度来评论《史记》的。
(47)张新科、俞樟华等著:《史记研究史及史记研究家》,北京:华文出版社,2005年,第112页。
(48)王安石撰:《临川先生文集》卷71,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756页。
(49)苏洵著,曾枣庄、金成礼笺注:《嘉佑集笺注》卷9,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32页。
(50)司马迁撰:《史记》卷13,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09页。
(51)冯梦龙辑:《古今小说》,《古本小说丛刊》影印明天启年间天许斋刊本,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3页。
(52)抱瓮老人辑:《今古奇观》,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页。
(53)李开先著:《词谑》,见《历代诗史长编二辑》第三册,台北:鼎文书局,1974年,第286页。
(54)崔铣传见《明史·儒林传一》,《明史》卷282,第7255页。
(55)熊过传见《明史·文苑传三》,《明史》卷287,第7371页。
(56)见《明史·唐顺之传》,《明史》卷205,第5422页。
(57)王慎中传见《明史·文苑传三》,《明史》卷287,第7367页。
(58)陈束传见《明史·文苑传三》,《明史》卷287,第7370页。
(59)同列为“嘉靖八才子”者,尚有李开先、赵时春、任瀚、吕高等人,见《明史·文苑传三》,《明史》卷287,第7370页。
(60)沈德符《野获编》称“天都外臣”乃汪太函(道昆)托名。见其书(《续修四库全书》117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卷5,第16页。
(61)施耐庵、罗贯中著:《水浒全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第1826页。
(62)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见《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初编》第17辑第1册,台北:天一出版社,1985年,第1页。
(63)当然不可否认,明末清初的这些评点家,多次论及作品之“开阖”、“犯”、“避”,又与“文章之法”相关。
(64)或许原本诸家评者中,未必每人均照此随纪逐传方式予以评点,凌稚隆编辑《史记评林》时,则有意以此为统一体例。
(65)此本二十卷,二百四十则。残本四卷,其中卷十一、十二,英国牛津大学图书馆藏;卷十九、二十,英国博物院藏;另有卷七、卷八,剑桥大学图书馆藏(题署同于牛津、英国博物院藏本,惟易“余象乌”名为“余世腾”)。页面格式:上评,中图,下文。见《三国志传》,《古本小说丛刊》第23辑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
(66)如卷十一“评荀彧推病”:“知曹操有杀害之心而推病于寿春,后自恨而死。彧之忠心诚贯日月也。”见《三国志传》,《古本小说丛刊》第23辑,第2册,第685页。
(67)高津孝《明代评点考》称此为万历二十二年刊本,见章培恒、王靖宇主编:《中国文学评点研究论集》,第95页。此本残存八卷(卷一至卷八),日本早稻田大学藏,有中华书局《古本小说丛刊》1991年影印本。从现存八卷残本看,每页上刊评语,中为插图,下为正文。评语内容分“音释”、“释义”、“考证”、“考异”、“评”、“补遗”、“补注”、“断论”。其中“音释”对作品中的字词作音义之释;“释义”对字句意思作解释,亦包括人名地名职官名称训释(“考异”与此略同);“考证”旨在交代人物事件的来龙去脉。
(68)例如卷二“评吕布收郿坞”条,有“吕布领兵收郿坞,失走董贼四爱将,他日又是大患”。又有“补遗”部分,系参照其他史料,对小说人物或事件作补充说明。又卷三“评吕布感泣”条:“吕布看书感泣,而玄德终是怜之,真可谓不乘人之危。”同卷“评曹昂射死”条:“曹操为一女色,使长子曹昂身死于乱箭之中,可见理欲不容并立。”“断论”亦具评论性质。如卷二“断论”:“此是日磾先见之明”。见《三国志传评林》,《古本小说丛刊》第23辑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144、220、258、146页。
(69)参见高津孝:《明代评点考》,章培恒、王靖宇主编:《中国文学评点研究论集》,第95页。
(70)如“评高俅”、“评史进”、“评让位”、“评放二人”。见《水浒志传评林》卷一,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6年,第7、10、1、13页。
(71)例如卷一有“评诗句”:“二首中意味,乃平常句语,未见妙处。”又如“评诗”:“此一首诗,略尽《水浒》中意味。”见《水浒志传评林》卷一,第2、7页。
(72)有学者认为,万历三十八年(1610)刊行之容与堂本《水浒传》中的“李卓吾批评”,实为叶昼冒用李卓吾之名所作,见高津孝:《明代评点考》,章培恒、王靖宇主编:《中国文学评点研究论集》,第96页。
(73)《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卷25,见《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初编》第17辑第4册,台北:天一出版社,1985年,第12页。
(74)《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卷66,见《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初编》第17辑第11册,第13页。
(75)《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卷100,见《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初编》第17辑第16册,第18页。
(76)按,这样的议论,不包括《史记》纪传中引录之人物文章著述。
(77)(78)《史记评林》第四册,第813、809页。
(79)(82)《史记评林》第五册,第538—540、533页。
(80)参见王靖宇著:《中国早期叙事文论集》,台北:“中央研究院”文哲所筹备处,1999年,第4页。
(81)余有丁于此处还解释道,这种叙述中加插议论的行文方式,与前述《史记·伯夷列传》一样,是因为“伯夷、屈原,太史所重慕,故详论之。”见《史记评林》第五册,第539页。据《明史·神宗本纪一》载,余有丁曾于万历十年六月任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见《明史》卷20,第268页。
(83)《史记评林》第三册,第688—689页。
(84)《史记评林》第四册,第809页。关于李涂,凌稚隆《史记评林姓氏》列其为宋代人,见《史记评林》第一册,第129页。
(85)《史记评林》第四册,第361页。按,“断论于后”一语,此本作“断仑于后”,据日本明治二年鹤牧修来馆翻刻本《增订史记评林》改。
(86)《史记评林》第一册,第297页。
(87)《史记评林》第四册,第19页。
(88)其例可见《左传》之隐公元年、三年、四年,桓公十二年,庄公十四年、廿二年,僖公九年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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