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职能_政治论文

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职能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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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也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加入WTO日益临近,党的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从目前基层党建实践看,如何更好地发挥党的政治功能,是应该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这方面如果不能得以加强,势必影响党的根本建设乃至执政基础。

一、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的主要功能

政党是代表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并为维护其利益、实现其政治主张而共同行动的政治组织。政党的性质、特点决定了其最根本的功能是政治功能。

作为政党,总是有自己的政治纲领,并通过发挥政党的政治职能,履行自己的使命,最终实现自己的纲领。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制定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提出:“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一)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3页。)。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党“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广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利益而奋斗的政党”。“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一)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92页。)。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毫无疑问要在自己年处的环境和群众中,为实现党的政治纲领而履行应有的政治职能。

我们党在夺取政权之前,其直接的政治目标是通过组织领导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围绕这样的政治任务发挥自己的作用。1928年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明确指出党支部的任务,一是用“共产主义的鼓动和宣传”,在工农群众中“实行党的口号与决议,使工农站到党方面来”。二是以党的组织的力量,“为取得工农的一切革命行动的领导而斗争,努力工作以吸收工农参加中国的与国际的无产阶级一般的革命斗争”。三是“征收和教育新党员”,“在党员及无党工农中进行文化的和政治教育的工作”(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四)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473页。)。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重申了党的性质和政治纲领,指出党支部的任务是,“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实现党的主张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决议”,“经常注意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关心人民群众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生活。并组织人民群众来解决他们自己的各种问题”以及教育党员等。并要求党员履行“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和国内革命运动,”“向人民解释党的政策,”“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等义务(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十五)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132页。)。

在成为执政党以后,党的政治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通过全党团结一致地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领导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建设改革的各项阶段性目标,并逐步实现党的最高纲领——最终完全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

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重申了党的性质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目的,提出了“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阶段性任务。指出“党的一切主张的实现,都要通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人民群众中间的活动”,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把人民群众同党和党的领导机关“密切联系起来”,“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实现党的主张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决议”,“领导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等等。

1961年11月26日,中央在“中组部关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报告”的批示中针对不少党的组织“忙于领导经济建设,包办代替行政工作,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的倾向,要求予以纠正,指出“经验证明,这种做法并不利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反而降低了党的领导作用”(注: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上的报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实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心的转移,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即党在新时期的政治路线。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强调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实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四项基本要求。十二届四中全会确定企业实现厂长责任制以后,党强调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以后通过的党章中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定位,即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或政治核心作用、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党员和领导干部等基本职能。

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和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把党建成以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新的伟大工程”,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党的基层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努力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群众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注:《人民日报》2000年2月26日、5月16日。)。

2000年,江泽民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出这是总结我们党的70多年历史得出的重要的结论,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要全面抓好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去(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第806页。)。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政党是政治组织。政党的纲领和奋斗目标是由政党的性质决定的。无论是执政前还是执政后,政党的全部工作和努力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党要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并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包括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去加以实现。作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的基层党组织,其基本属性是由党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毫无疑问,政治功能应该是其最基本的功能。

二、政治功能不强是基层党建的突出问题

目前相当数量的基层党组织对于自己政治组织的性质和功能,思想上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忽视的倾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以及必须面临的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相适应,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更好地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图伟业的要求不相符合,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1、保证监督职能不到位

在新时期,党的工作的重心已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党在现阶段的主要政治主张,党的政治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党的建设、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都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而开展,这无疑是极其正确的。然而,这一要求是从全党工作的大局出发而言的,它包括实现这一目标的全面要求和保护措施,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依法治国方针、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经济社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等等。因此党的中心工作不能简单等同于社会各个层面、各种组织的具体经济活动。在围绕具体经济活动开展党建时,党组织应该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认真履行保证监督的政治责任,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得以贯彻执行。社会经济活动极为复杂,如果不是从全党工作大局来理解这一口号,势必会出现偏差。

一些基层党组织将经济中心简单的等同于单位的利润、效益,而不管这种利润和效益是怎样实现的。例如,有的地方和单位,靠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假贩假、偷税漏税、坑蒙拐骗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企业的具体利益。一些企业党组织对此往往无动于衷,有的党员负责干部甚至沆瀣一气、参与其间。有的企业把经济效益等同于经营者的收益,而不顾职工的应得收益,甚至以牺牲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有的基层党组织对此也漠然处之。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以为党的全部工作就是单纯地保证完成本单位的经济目标或行政任务,不能理直气壮地全面开展执政党基层组织应当担负的各项工作,忽视甚至放弃对干部、党员和群众思想的教育引导,一旦遇到思想政治上的风浪,诸如法轮功这样争夺群众的政治斗争,基层政权建设上的挑战,以及社会稳定方面的具体矛盾,等等,往往束手无策,其战斗力极为有限,有的甚至完全丧失。

2、把本职工作简单等同于为党做工作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要,往往局限于做好本职工作上,除此以外,再也不提甚至也不知还能提出什么要求。刘少奇在1951年党的执政之初就提出,今后将有更多的党员去从事社会职业,“而从事社会职业的党员,有许多人是不热心党与群众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在他们中间就常常产生一种单纯的社会职业观点”,这“减弱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是一种很大的损失”。正是“为了发挥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更大的作用”,所以在整党决议草案中关于共产党员标准的条件中规定:“每一个有社会职业的党员,除从事社会职业之外,都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的分配之下担负一种工作。否则,不能做一个共产党员”(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70-71页。)。

本职工作和党的工作的一致性,对战争年代的革命军队或职业革命家来说应该不是问题。在政治挂帅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其差异尽管存在但似乎不是很大。因为那种情况下党的政治职能高度强化(甚至出现严重失误),而且各方面目标、利益的一致性明显大于差异性。但在此之外情况就有不同。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的组织纲领曾明确提出,党员和连续四个星期不为党工作,就必须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这是有道理的。因为从事社会工作与从事党的工作毕竟不是一回事。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好社会各行各业的工作有利于这个大目标的实现,这也是基层党的工作所要着力的。但党的工作与社会职业工作的差异毕竟是存在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复杂多样,显而易见不能断言社会职业与党的工作的完全一致性。对于本职工作和党的工作的混同,正是忽视党的政治职能的表现。党员在社会职业工作中表现出色,这是在群众中具有威信的基础,民主革命时上海地下党就曾为此在党员中开展提高职业技能的“两勤”活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毫无疑问更要求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精益求精,为党和人民、为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但这是对党员的起码要求,是其能够影响和带领群众的前提,而不是党员标准的全部内容。目前党员在职业流动中,很受一些外资和私营企业的青睐,因为他们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敬业爱岗比较好,这当然值得自豪。但如果仅仅凭这一点,能成其为党员吗?

正是忽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职能,导致了相当多的基层党组织不对党员提出其他应有的要求:如党员如何去宣传和带领群众,如何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如何发挥党的政治影响力和增强在群众的凝聚力等等。当一个组织的成员不能充分认识自己所参加的组织的性质,以及自己的职责与组织总体目标的关系,这个组织的有效性就必然大打折扣。这不能不说是目前基层党建的薄弱环节和影响党组织战斗力的一大症结。

3、对待党员个人民主权利上的失当

作为政治组织的一员,党员既要履行必要的义务,同时也享有应有的权利。在党内,党员可以对党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可以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如果对党组织的决定有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目前党内在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享有和行使应有的民主权利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下大力气加以研究、改进和完善。但是,党员的民主权利应该在党内充分行使,而不能任意的扩大以致不恰当的行使。例如,在党外,党员不能任意发表与党的政治主张不一致的言论,党员在实际行动中,要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等等。然而目前一些党员在党外特别是各种社会活动中,往往有较强的个人意识,而缺少应有的政党意识。有的在群众中任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有的对于党组织决议,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在一些党外重要选举中更为明显。在党内选举中,党员完全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充分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而在党外,一级党组织依据法律和有关章程行使推荐干部职能,完全是一种政治行为,在这种基础上进行的重要选举,党员参与时应有清醒的政党意识。即使有意见,也应该通过党内的正常途径,向组织反映。但目前不少党员却缺乏这种政治意识。

党员在党外活动,往往兼有社会角色,需要接受社会某一方面的委托,代表某一部分群众或利益群体履行特定的义务,这是完全正当的。然而党员在社会上活动,无论是否受党组织的派遣,其政治行为,都应该体现党组织的统一意志,而不应有个人的绝对自由。我们党有六千多万党员,三百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成统一的整体,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这是我们党巨大的组织优势。如果党员各行其是,这种巨大的组织优势必然丧失,党就无战斗力可言。

上述问题之所以会相当普遍的存在,当然可以从党内政治生活如何改进完善上进行总结检讨,但它同时表明我们一些党组织在发挥自己应有的政治职能上是极其薄弱的。党员平时就缺乏这方面的熏陶和训练,关键时刻就有可能表现出某种离心倾向。

4、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工作缺乏热情

我们党是一个大党,党员在人群中占相当的比例,而且分布亦十分广泛,这种政治组织优势是非常宝贵的。但目前不少基层党组织往往难以物色党的基层干部和骨干。不仅地区中的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相当一部分不愿担任居民区党支部或党小组工作,在许多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也是如此,甚至为数不少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类似情况同样不唯鲜见。一些党员往往需要组织上反复动员做工作,才勉强接受。这对基层党组织健全组织、增强活动和战斗力,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按理讲,党组织本来就是政治组织,加入党组织就意味着拥护党的政治主张,愿意从事相关的政治活动,在实践中自觉地为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奋斗。党员要求入党,首先就应该具有一定的政治热情,有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冲动,以及有接受和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的准备。目前出现的这种状况,固然有基层专职党的工作者队伍因为政治经济待遇、以及体制改革对党务工作的地位等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也有基层党的工作相当部分都不是职业工作,而是兼职或者纯粹是一种义务的因素。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激烈,党员也要顾及自己的生计,这是应该予以理解的。然而不容回避的是,目前不少党员政治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缺乏应有的政治热情,甚至入党的初衷也逐渐淡忘或者开始改变。这种情况表现在党员身上,但也不能完全怪党员,这同一些党组织疏于这方面的教育有一定关系,甚至在发展党员时有的也不重视这方面的启蒙。因此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退化上。党的基层组织如果连自己的政党性质和根本特征都模糊的话,一般党员无此要求和愿望就不足为怪了。

5、与行政工作内容上重复、方法上混同

我们党在执政以后,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相当一段时期党政不分。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实行党政职能分开。但在一段时间内,由于各种经济和社会组织相对稳定,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上都与经济、行政组织并行设置,因此许多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党的工作时,不仅内容上与行政工作重合,方法上也往往沿用行政管理的运作方式。甚至还有的以为基层党组织就是管管党员,群众工作是行政和工会的事。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结构的多样化整合,基层党的工作在方式方法上开始了严重的不适应。行政工作一般靠行政组织体系构筑工作网络,靠规章制度来管理运作,靠各种奖惩措施鞭策激励。基层党组织原本完全可以与行政运行机制相互借助、融通。然而当外部条件和内部机制都发生了变化,原有的行政依托逐步失去或不再一如既往,不少基层党组织就难以适应了。而在研究如何作调整时,则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行政体制内保证参与的制度规定上,对探索研究基层党的工作新的途径和方法反而关注不够。笔者并不反对兼职,但把党的工作混同于经济工作、行政工作,甚至宣传工作淹没在企业形象和广告策划里,组织工作淹没在人事管理中,专职党务干部也热衷于行政事务,那种认为党的工作可以随便代替、基层党务干部可有可无的论调,于是更有了市场。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同样在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弱化和模糊上。作为政党的基层组织,应有自己特有的运作机制和内在的工作逻辑,诸如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始终重视依靠非职权影响力,建设强有力的、具有相当政治责任和工作热情的骨干队伍和党员队伍,把最广大的群众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等等,这是履行职能、实现党的政治主张和目标任务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方式。同样,对基层党的工作成效也不能简单地用经济或行政工作成效来评判。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适应所面临的新的客观形势,的确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三、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思考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数以百万计的党的基层组织,使之能够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战斗堡垒,是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和基层的实际情况,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笔者认为可以从这几方面着手。

1、增强执政党意识

要加强政党理论和政治功能的教育。理论上清醒坚定,才有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作为执政党的基层组织,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治原则,一定要有足够的认识。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党在新世纪的宏伟目标,是整体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党的改革主张,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的自身建设要求,是要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努力促进和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最大限度的将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自己的基本职能,克服那种满足应付上级布置工作和单纯的任务观点,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基层的实际,加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特别是要提出基层党的工作的具体明确的目标,以此去凝聚党员和广大群众。要真正成为基层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而不能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或某个经济社会组织的附庸。

要极大的增强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邓小平说:党“应该是统一的、有高度觉悟的、有纪律的队伍”。没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能顺利实现”(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68、271页。)。在社会经济利益多元化的条件下,作为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大党、老党,能否始终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党能否保持团结统一,具有强大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条件。因此,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包括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特别是在党内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落实党员的各种权利,推进包括党代会代表常任制等各种发展党内民主的有益尝试,调动和保护党员的政治热情。另一方面,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强调党的整体性。在需要保持党的统一意志的地方,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无组织无纪律的言行,坚决抵制那种无视党的整体性、对抗党的组织行为的错误倾向。只有分布在不同领域的党的基层组织和不同岗位上党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体现作为政治集团的统一意志和整体性,党组织的号召力、动员力、战斗力和制约力才能得到增强。要切实加强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江泽民曾指出:“在中国,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政治组织像我们党这样集中了那么多先进分子”(注: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上的报告》。)。这是我们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形成、巩固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基层党组织仍要进一步聚集社会精英,提高知识群体的政治素质,把最优秀的人才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和社会重要领域推荐。然而同样重要的是要始终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把现有的党员队伍带好。每一个党员,不管来自那一个领域、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认同党的纲领、奋斗目标、指导思想,确立理想信念;都必须拥护党在各个时期的政治主张,并为此而努力奋斗。这样的要求,在发展新党员时就必须认真进行灌输,经过充分教育;在党员入党以后,更应该经常不断地进行教育,帮助其与时俱进,使之始终保持先进性。

江泽民曾指出:“处于和平建设时期,广大党员分布在各个不同的战线上,到底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是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而且这样的标准要规定得简单明确,让广大党员好掌握,这个问题虽然也有了一些提法,但还需要继续探讨”(注:《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第2083页。)。党员从事的职业千差万别,如不明确规定党员的标准的特定内涵,而笼统的强调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际上是很不够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追求个人的才能和价值的实现,通过正当途径寻求更优厚的利益待遇,是党的政策所允许的。但在强化党员个人自由选择的同时,更需要党员不忘应有的先进性,防止他们对社会公共事务、对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对整体和长远利益漠不关心。这里十分重要的是,政治上拥护党的主张,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和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各项法律,密切联系群众、任何时候都要尽可能的维护群众利益,关注并维护党的整体利益和统一性,自觉接受并尽最大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党员队伍的战斗力主要不在于党员的数量,而在于党员的质量。随着基层党的工作兼职、活动业余的情况进一步发展,对党员的政治要求更高。因此,只有真正认同党的政治信仰,拥护党的政治主张,愿意自觉地为党的事业奋斗,才会有应有的政治热情,从而在群众中和自己活动的各个领域里,主动地、创造性地为党工作,提高党的政治影响力、渗透力,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而贡献自己的聪敏才智。

2、改进工作方法

在新形势下,能否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关键看党在基层的影响力,看能否将党的方针政策有效的贯彻落实到基层去。在我国,基层党组织在社会各个领域的设置,有宪法和一系列法律规章为根据。这是一个基本前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我国即将加入WTO的条件下,社会组织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企业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当然可以寻求在经济或社会组织体制内的途径,但是也不必刻意的去追求,因为我们不可能找到适应一切经济和社会组织的相同的体制或机制条件。因此,重要的在于要探索新形势下一切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不断总结新的工作方法。

党在基层的影响力首先要在与群众的关系上具体体现。党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靠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才能实现。而基层党组织是党与群众的桥梁纽带,群众往往通过它们来认识党。因此基层党组织能否发挥政治功能,首先要看与群众的关系如何,特别是:群众在想些什么,党组织是否了解;党组织发号召,群众是否跟你走。要做到群众与党同心同德,跟党走坚定不移,首先要靠党的路线方针正确。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政策要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建筑在广大基层党组织真正了解群众的疾苦和群众的情绪,并及时准确向党的上级机关直至中央反映上。同时还要靠基层组织正确的工作方法,从而使其真正落实。作为执政党的基层组织,并不具体代表某一部分人的特定利益,而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协调好各种利益矛盾。因此,在具体利益问题上必须相对超脱一些。但基层党组织又必须首先关心、维护和实现好自己周围群众的具体利益,特别是关心弱势群体,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克服困难、维护权益。要克服那种认为基层党组织一无权、二无钱,在帮助群众上无所作为、甚至一推了之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只有尽一切努力为群众服务,努力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宣传组织群众、团结带领群众才有可能实现。

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必须高度重视在各种社会组织中的作用。要牢牢把握对各种社会组织特别是基层群众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权,在方法上既领导引导、又不包办代替,充分支持其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在基层社会组织中,党的影响力往往要通过这些组织群体的领袖人物来实现。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就要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去影响他们。在具体操作上,除了让党员担当这种领袖人物外,许多时候需要基层党组织重视和运用党的统战工作的成功经验,与那些非党领袖人物(包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交朋友,用模范执行党的政策,帮助其了解党的政策主张,协助其依法搞好管理经营,真心帮助其排忧解难等方法感染他们,赢得其信赖和尊重。从而获得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的政治功能的必要条件。

基层党组织在工作方法上特别需要加强的,是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通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去实现党的工作目标,将越来越成为今后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的基本途径。因此,基层党组织一方面对党员的基本素质要有明确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只有在政治上、思想道德上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在工作业务上又具有良好的水准,才可能在群众和社会中建立威信。这是发挥党员影响力和感召力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对党员还要有明确具体的党的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要根据当时的客观需要和每个党员的实际能力与可能,适当地加以分配,并给以检查和指导。这里讲的适当,不仅在时间上,而且包括避免劳而无功的形式主义,否则必将挫伤党员的积极性。要通过党的工作,依靠分布在各方面的党员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宣传党的主张,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主张,同时又把群众的呼声和情绪准确的反映上来,帮助上级党组织正确决策,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从而真正保持党在基层各个领域的影响力。

准确把握党的工作的内涵,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大局开展工作,采用不同于行政工作而适合自己特点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这是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功能的重要途径。

3、调整组织体系

目前各种经济社会组织的多样性、变动性和社会性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要更好的发挥政治功能,必须发扬改革精神,以组织结构上的灵活设置和运作模式的不断创新与之相适应。由于社会不同群体利益上的差异性,以及改革开放条件下的新情况,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架构不能完全套用计划经济时期与各种经济社会组织的对应设置的办法,而应该服从于有利于党的工作开展等现实需要,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应变能力和管理能力。从已有的实践看,经济类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以行业归口设置更为有利。社会类组织中的党组织,归口设置或属地设置都有其合理性。而对于变动性较大的经济社会组织来说,属地设置具有全覆盖且便于就近管理的诸多优点。

目前的问题在于:一是要配强区域性的基层党组织。区域性的基层党组织面临的是变动快、类别多、社会面宽的特殊情况,要根据居住区、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特点(而不能仅仅局限于居民区特点),提出党的工作的不同要求,并给与分布在不同地方的党员以具体任务和正确指导,及时填补党的工作的“空白点”。因此在这类基层党组织中工作的党的基层干部,必须是素质高、能力强、善于整合属地政治资源的基层骨干,否则不可能胜任所担当的重任。二是试行隶属和挂靠两种管理模式。目前所有基层党组织在管理上都有相应隶属关系的上级组织。但由于政治事务往往与行政区域密切联系,而区域党组织基本都与地方的政权机构平行设置,因此非属地设置的基层党组织都应与区域党组织建立对应的挂靠关系,实行双重管理,以有利于党的政治资源的整合和发挥整体功能。三是要采用现代手段实施党员管理。针对党员流动性增强的实际情况,应逐步实行党员网络化管理的现代手段(目前绝大多数地区都已具备了这种条件)。党员流动情况通过网络化可以清晰的反映,党员的身份通过网络化也易于确认。党员流动到任何地方,都可以很容易的找到属地设置的党组织,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行使党员的应有权利,接受属地党组织的管理教育和所分配的具体任务。党员管理只有真正严密起来,那种想找组织的党员找不到组织、不想找组织的党员长期不暴露身份的情况才可能改变,基层党组织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政治职能。

在基层党组织的干部配置上,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基层党的负责干部的兼职问题。经济社会结构的多样化和变动性,决定了兼职从事基层党的工作有不可避免的增加趋势。基层兼职有利于党员进入各种社会组织,也有利于运用各种资源(包括行政资源、经济和社会组织资源)开展党的工作,为增强党的影响力、凝聚力服务。做好基层党的工作,关键在于要明确基层党的工作的内涵,而不在于具体人格化上的分离和融合。只要弄清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并且有能够正确衡量评价的标准和检验的适当途径,基层党的工作不仅不会被削弱,而且完全有可能比内涵不清的情况下做得更好。基层兼职在国有企业或其他公有企业,可以以党政兼职为主(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非公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可以以党群和部门兼职为主(如工会负责人以及力争进入其他管理部门甚至核心层);基层党的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党的工作岗位,可以在党员统一思想并经过选举的基础上,试行轮流制,以调动更多党员做党的工作的积极性。党的负责人在经济上必要时应给予一定的补贴。要研究基层党的工作和活动经费的合理渠道问题,努力改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件。

党的基层组织架构要有新构思、新尝试,但不论是何种探索,都必须保证党的工作在基层的广泛性、渗透性和有效性,加强党组织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有利于党在基层政治资源的整合,从而更好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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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职能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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