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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工程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是预定目标最大限度实现的基础,组织协调也是工程监理需重点关注及强化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协调工作进行是否顺利,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各个子目标的实现,所以,在项目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需重视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积极地把组织协同的工作置于工程的所有阶段,保证工程建设在良好的施工环境、准确及时地协调关系下圆满完成。
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组织协调
引言
项目总监是工程组织协调工作的承担者,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其它单位等要素,这些要素之间互相联系,也互相制约。为了使这些要素能够有秩序地组成有特定功能和共同活动目标的统一体,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力量进行组织和协调,这个力量就是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心和领导者,因此在组织协调工作中,总监应自觉地始终处于组织协调工作的中心地位并积极地发挥作用。
一、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组织协调
(1)总监的工作首先需要先了解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每一位监理人员的性格和经历还有工作特点等才使得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帮助他们施展特长,尽量发挥其聪明才智。在工作安排上要职责分明,对其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予以肯定,对其工作中的差错要实事求是地调查了解,予以指出并帮助其改正。各人员之间在工作上要互相支持,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要及时调解消除。总监还应做好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各层次之间、各专业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使项目监理工作和谐、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项目总监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
1.监理单位总部之间的组织协调: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执行机构,项目监理机构除应执行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总监还应与监理单位总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接受监理单位领导层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执行监理单位总部制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各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监理单位总部的调度,经常向监理单位总部汇报工作,及时反映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必要时可请监理单位总部领导人出面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2.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指导的关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作为政府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与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的领导下,认真地执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地,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反映情况,接受其指导。总监应在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人加强联系,尊重其职权,双方密切配合。总监应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威慑作用,共同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与保证工作。
3.要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总监必须掌握现代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做到既懂管理,又会管理,体现出较高的领导艺术。具体表现在:勤奋敬业,以身作则;善于团结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善于调动每一个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善于言表,具有亲和力,要敢于管理、严于管理、和谐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监理部的团队力量,牢记“人心齐,泰山移”的理念,带领大家齐心协力把监理工作做好。
三、项目总监组织协调的目的
在工程中项目组织协调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安全目标,使其完美体现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创造良好的建设项目内部人际、组织关系以及与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良好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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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前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困惑
目前,在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一直不能有效的进行,项目监理机构所无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种原因:
(1)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当前,很多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中,不论中标的施工单位具有多高资质等级,其现场作业人员基本都是由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有些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最基本的进场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走形式,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根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最起码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周围的隐患和危险。有些机械操作人员根本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由于操作人员无视安全,再加上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不能及时的发现和整改,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
(2)监理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欠缺。监理从业人员,特别是总监,不但需要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还应懂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我国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时间较晚,很多监理从业人员都是从设计、施工、基建等行业转职而来,知识结构相对比较单一,对建设单位的各种不规范介入现象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没有进行坚决抵制;也有一些监理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抱着能少干就少干的态度,唯建设单位意见是从,从而加大了项目监理机构的责任风险。
五、工程监理进行组织协调时应注意的问题
(1)组织协调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工程监理在实际的组织协调工作时,保持中立能够增加协调工作的成功率。因此,工程监理应该尽量从自身的行为举止、立场上保持中立。一方面,工程监理工作人员需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杜绝监督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工程监理人员与参建方交往时,在行为举止上也需尽量保持中立和公共。这既要保证工程监理与参建方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也需要与各方关系上保持一定距离。若出现问题,工程监理人员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合同,对出现的问题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划清责任,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处理过程,需做到公正无私,无论人和事均一视同仁。工程监理只有在实际工作中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维护各方合法利益,才能让参建各方更加配合自身工作,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减少或者消除参建各方的矛盾。
(2)培训制度化。针对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的特点,总监应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员培训计划,可以采取总监授课、项目成员授课、专家讲座、现场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等方式,逐步提升项目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3)工作标准化。总监在工作之初就要把握全局,制定标准,力求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防止工作中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工作无序打乱仗的现象。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将为项目监理人员指引一条鲜明的工作途径,让各人清楚知道自己的工作目标与工作方式。
(4)管理例外工作。总监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例外工作原则,只管工作制度中没有规定的例外事件。凡已规定的,就按规定要求人负其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项目监理人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外,总监在处理例外事件时,要问三个问题:一是能否取消,如不能取消的,则把它程序化;二是能否合并,如能与其它工作合并的,则把它制度化;三是能否替代,如能用更简便的办法替代的,则把它标准化。采用这样的领导艺术,就能把例外的事件逐步纳入项目的规章制度内,做到忙而不乱,程序井然,工作效率自然也会得到提高。
结束语
由于我国实行工程建设监理时间并不长,监理制度的健全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应认识到监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实际落实。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使项目参与各方彼此沟通,相互理解,在项目总目标与各自目标之间寻求平衡,意见达成统一,从而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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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李金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7
标签:工作论文; 组织协调论文; 项目论文; 总监论文; 工程监理论文; 人员论文; 监理单位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