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如何开放市场和组织特别行政区-秘鲁、巴西和墨西哥_国民待遇论文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如何开放市场和组织特别行政区-秘鲁、巴西和墨西哥_国民待遇论文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如何开放市场和举办特区——秘鲁、巴西、墨西哥三国考察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界贸易组织论文,墨西哥论文,巴西论文,成员国论文,秘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秘鲁、巴西和墨西哥这三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开放市场和举办特区的经验告诉我们: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的全国政策统一,并不妨碍一国在某些地区建立特区,更高标准地对外开放;特区要率先在与国际惯例接轨上下功夫,走全国今后要走的路,就会真正“特”下去

今年3月份,由国务院特区办研究室与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深圳市外事办公室联合组成的国民待遇课题赴拉美考察组,分别考察了秘鲁、巴西、墨西哥三国,就其对外开放政策,入关后实行国民待遇的情况及其特区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国实行国民待遇和开放市场的现行基本政策

(一)秘鲁。

秘鲁对外开放较晚,尽管1951年就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但真正开放却是始于1990年藤森执政。藤森上台后,为振兴经济采取了多项措施:

1、自由贸易政策。

①降低关税。简化以前的多级税率为现在的两级税率。97%的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为15%;只有3%的商品,主要是家用电器、鞋类及手制皮革等,其关税税率为25%。

②改革海关制度,拆除非关税壁垒。取消对进口商品实行的许可证管理,只按照国际惯例执行一些诺如卫生标准、质量标准等,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降低了整个进口成本;取消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管制,任何公司,包括内资和外资均拥有进出口权,可以自由选择贸易方式和销售市场。

③鼓励外国资本进入秘鲁。秘鲁宪法和外国投资促进法明文规定,外国投资者享有与国内投资者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外国投资者来秘鲁投资不再要求获得审批,与国内投资者一样,注册后即视为秘鲁本国公司,享受完全的国民待遇。允许外商投资所有经济领域,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外资企业还可与政府签订一个十年不变的税收稳定协议。

④资本市场完全放开,取消对外汇买卖的限制,实现货币自由兑换。中央储备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调整外汇平衡。外国投资者获得的利润可自由汇出。

⑤放开价格和工资,由企业自行确定。公共服务价格也完全放开,取消所有的政府补贴。修改劳工法,明文规定企业可以自由雇佣劳工,允许外资企业雇佣其本国劳工。

⑥开放国内市场后,对民族工业没有特别的保护政策,让国有企业和内资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只加强对倾销和不正当竞争的监督和管理,设有专门的保护竞争和知识产权委员会。

⑦鼓励和扶持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等经济特区的建设,使特区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吸引外商投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政府管理职能。

实现开放市场转变后,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明显减少,只制定和调整经济、金融和贸易政策,政府逐渐把精力放在搞好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提高国民素质和促进社会发展方面。

在经济生活中注重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民间组织参与管理经济,减轻了政府全面管理经济的负担,并且有利于克服政府的官僚、低效和腐败现象,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效率。

3、秘鲁开放市场取得的显著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其成效首先表现为通货膨胀的恶化局面得到有效抑制,经济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外汇储备增加,吸引外资势头喜人,就业机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但秘鲁在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民族工业,导致国民经济体系处于不稳定状态,技术消化和提高存在障碍,国内企业的竞争力难以得到根本提高。

(二)巴西。

巴西对外开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67年建立马瑙斯自由贸易区。进入90年代,逐渐把特区的开放政策推向全国,现在已基本开放国内市场。

1、鼓励外国资本进入本国。除银行、通讯、矿业等领域由国家垄断经营外,其他领域对外资开放。外国资本进入巴西享受国民待遇,无论是外商独资企业还是合资企业,均视为巴西公司。

2、巴西政府一贯采取有限度的市场开放政策,有限度地使用直接控制和许可证管理。1990年后已大大减少直接控制的商品种类和许可证管理范围,进口商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也降至12%。随着国内市场的开放,政府已放开进出口经营权,允许任何公司和个人经营进出口贸易,特别是鼓励从事进口业务,以满足国内市场的巨大需求。

3、设在特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外资企业,其产品可以在国内市场销售,只需补交进口原材料12%的关税,形成以市场换取先进技术,并有利于先进工业移植国内的局面。

4、由一国的对外开放向共同市场发展。1995年元旦,由巴西、阿根廷、巴拉圭和乌拉圭四国成立南锥体共同市场,四国的商品可在区内自由流通,而对共同市场以外的商品则征收统一的关税,形成一个大的自由贸易区。

5、建立自由贸易区,以较多的优惠政策和较高的开放度,吸引外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马瑙斯特区就是成功的典范。此外,政府还从1988年开始,积极支持在每个州设立出口加工区,以发展外向型工业。

6、巴西在经济工作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如70年代举借外债过多,偿债能力不足,外债规模超出正常水平,通胀长期居高不下(1994年7月1日执行新的货币政策后通胀被有效控制),经济发展速度下降。另外,政府办事效率低下,腐败现象较为严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贫富悬殊,也导致许多社会问题。

(三)墨西哥。

墨西哥的开放历史较早,1960年就建立了出口加工区,但真正开放国内市场,则是在1986年墨西哥加入关贸总协定之后。

1、墨西哥有成功的出口加工历史,政府鼓励出口的政策非常明显,已先后三次公布关于鼓励出口加工的法律。在出口加工方面不存在地区倾斜的优惠政策,而是由于历史原因,使得出口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美墨边境,且出口加工业的产品占整个墨西哥出口总量的一半。除了鼓励出口加工业发展外,政府还有一项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所有企业从事加工出口的计划,称为PITAS计划。目前已开始允许出口加工业和PITAS计划的产品销往本国市场,这主要是为了扩大就业和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但内销时,无论是产品还是原材料均需补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2、墨西哥正式加入关贸总协定后开始较全面地对外开放,大幅削减关税,基本取消进口许可证,现在仅有汽车、医药等约占进口1%的商品需要进口许可证。

3、墨西哥一向鼓励外国资本投资,新的外国投资法明确鼓励外商投资本国服务贸易领域,例如银行、保险、商业、贸易等。但是,外资在市场准入方面仍有一些限制,如石油、电力、邮电、铁路和港口等基础行业和基础设施由国家专营,某些领域如交通运输、汽油零售和广播电视等只允许墨西哥人或墨西哥公司经营。外资公司依法在墨西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即可视为墨西哥公司,基本享受国民待遇。

4、与美国和加拿大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而成为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之一,这使墨西哥的开放步伐加快,吸引了大批外国资金和技术,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在自由贸易区内,美、加、墨三国的商品可以自由流通,而对区外的商品征收统一的关税,成为区域性经济共同体。

5、过份依赖外资,经济恶化。墨西哥在加速对外开放过程中,不注重提高本国的竞争力,过分依赖外资,在出现连续巨额贸易逆差的形势下,把引进外资作为弥补国际收支的手段。其结果是,过早开放金融市场吸引了大量国际游资,一旦国际银根抽紧,造成资本大量外流,汇率贬值失控,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整个金融体系遭到破坏,也严重地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二、三国经济特区的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

三国之中,墨西哥办特区最早。1946年墨政府通过自由港法之后,相继建立了5个自由贸易区和墨美边境出口加工带,其中,墨美边境出口加工带最具特色。为了解决原输美劳工的就业问题,发展地区经济,墨政府在1961年制定了边境发展计划。1965年又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出口加工区。由于适应了当时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工业转移的需要,加上邻近美国这一独特的地理优势,出口加工区迅速发展起来,80年代达到高潮,形成了沿墨美边境长2000多公里、宽约20多公里的边境出口加工带。现该区的制造业约占全国的37%,主要行业有汽车及其零配件、电器、电子及其零配件、服装业。

三国之中,巴西的马瑙斯特区综合性最强。马瑙斯是巴西北部亚马逊州首府。1957年联邦政府提出建立马瑙斯自由贸易区的计划,到1967年正式建成,总面积1万平方公里,分为贸易、工业、农业三个区。马瑙斯已成为巴西重要的制造业中心。巴西全国的电视机、摩托车、钟表、玩具,基本上都是马瑙斯生产的。马瑙斯的旅游业兴旺,过去5年,共接待境外游客100万人。其商业活动也特别活跃(法律规定,国内旅客可以一次从马瑙斯免税携带3000美元以下的进口物品进入内地),曾被巴西人称为“购物天堂”。1994年马瑙斯国民生产总值达200亿美元,工业销售收入约为80亿美元。

除马瑙斯外,巴西政府在亚马逊地区其他四个州也都设有特区。1988年,联邦议会又通过新宪法,规定全国18个州每个州都可以建一个出口加工区,政策20年不变。

三国之中,秘鲁建特区历史最短,但发展迅速。秘鲁正式设立特区是在1990年7月藤森执政之后,是藤森政府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1991年11月,秘鲁议会通过专门的特区法,将经济特区分为四类,即工业(出口加工)、旅游、商业和经济开发,并对各类特区的政策作了具体规定。现有商业特区1个、工业特区6个、旅游特区1个,其中已建好正式运作的有塔克纳商业特区和伊洛工业特区。

在考察中,我们发现墨、巴、秘三国特区的一些特点:

(一)办特区目的明确。

墨西哥兴办墨美边境出口加工区,目的有三:一是该地区离中心市区过远,运输不便,日用品短缺,允许当地居民从邻国美国免税进口部分生活用品,可以方便当地居民生活;二是由于美国在50年代末改变了外来劳工政策,墨不能继续向美大量输出劳工,办出口加工区借以解决这部分输美劳工的就业问题;三是为了改变工业发展片面地集中在几个主要城市的不平衡状况,发展落后的北部边境地区经济。

巴西办特区的目的,也是为了发展落后的北部地区经济。巴西北部为亚马逊热带原始森林,经济落后,私人资本不愿涉足(1964年98%的私人投资集中在巴西东南部沿海)。为了吸引国内外资本,发展亚马逊地区经济,联邦政府决定在亚马逊五州设立经济特区。经过近30年的发展,亚马逊地区目前已成为全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1970~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8.5倍,而同期整个巴西才增长了11.4倍,另外耐用消费品和资本货物年均增长35%)。

秘鲁设立特区,目的也很明确。四类特区,有不同目标:出口加工区和旅游特区分别是为了增加就业机会和发展旅游业;商业特区主要建在边境地区和丛林地带,目的是发展边境贸易;特别开发区是为了发展某一特定地区的经济。塔克纳特区就是要利用其邻近智利和玻利维亚的地理位置,发挥国际货物中转功能,成为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和地区发展中心,带动秘鲁整个南部边境地区经济的发展。

(二)利用了独特的地理优势。

墨美边境出口加工带利用的是邻近美国这一独特的地理优势。美国拥有目前世界最大的消费市场。墨美共同边界漫长,水陆交通便捷,进出口货物48小时内即可交货,在此搞出口加工,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秘鲁的塔克纳特区和伊洛工业区利用的也是地理优势。这两个特区都位于秘鲁南部边境,虽然常年干旱,沙漠、戈壁滩随处可见,但都位于太平洋东岸,南美大陆腰部,秘鲁、智利和玻利维亚三国在此交界,是玻利维亚、巴拉圭、乌拉圭、巴西、阿根廷通向太平洋的重要通道,在此搞中转贸易和出口加工具有独特优势。

巴西的马瑙斯利用的是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马瑙斯位于亚马逊平原,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都异常丰富,且巴西经济较为发达,国内市场巨大。联邦政府正是利用廉价的土地、国内市场以及整个拉美市场的诱惑力,辅之以优惠的税收政策,来吸引国内外资本在此投资的。

(三)特区的启动依靠优惠政策,与其他地区相比,开放度更高,政策更优惠。

墨西哥法律规定,临时进出口原材料、包装材料、机器设备及其零配件、集装箱、卡车用于出口加工,免征进口税、增值税;这些免税品临时进口期限:原材料、包装材料最长不超过1年,集装箱、卡车一般不超过20年,机器、设备没有时限;进口和出口可以通过不同的口岸进行;进口产品可以有一定比例内销;特区范围内,居民可限量购买进口日用消费品。

与墨西哥相比,巴西的特区政策显得更优惠。在马瑙斯特区,工业用地地价每平方米仅0.90美元,为区外地价的1/50,且使用年限不限;就地消费或复出口的商品,免征进口税;免征工业产品税;经当局批准,企业举办前10年免征所得税,并可向亚马逊投资基金申请到不超过计划总投资50%的贷款;马瑙斯生产的所有消费品都免征45%到55%的销售税,对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则100%免税;企业产品可大部分销往巴西国内市场。

在秘鲁的塔克纳特区,所有产品只付10%的关税(特区外为15%和25%),免销售税(特区外为18%);总价值2000美元以下的进口货物,可以免检进入特区;区内居民每年可以购买总值不超过3000美元的免税进口商品;国际货物可以保税中转。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土地、水电、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外,巴、墨两国还对特区产品更多地放开内销市场。在巴西的马瑙斯特区,制造业的零部件、原材料可以从巴西国内购买,而生产的产品可以绝大部分销往巴西国内市场。1994年,占马瑙斯总产量90%的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墨西哥法律规定,出口加工企业的产品,补税后可销往国内市场,内销比例逐年扩大,1995年内销比例为60%,到2001年可100%内销。

(四)中央政府赋予特区法定功能和地位,具体管理上各具特色。

无论是墨西哥、巴西,还是秘鲁,在正式建立特区之前,都先由国家立法机关颁布专门的特区法,对特区的目标、功能、政策作出详细规定,地方政府和特区管理当局只是依法执行,无权作出变更。如果某项政策需要调整,也只能由中央政府通过立法程序进行。

在特区具体管理上,三国又是三种体制。墨美边境出口加工带绵延数千里,有600万人口,大小城市20余座,因此墨对该地区的管理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相结合,以中央直接管理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巴西又分两种情况:亚马逊流域5个州的特区,均由直属联邦政府管辖的马瑙斯自由区管理委员会这一行政机构统一管理;出口加工区则由地方州政府直接管理,联邦政府只设有一个由总统挂帅的“出口加工区全国委员会”,不直接管理。秘鲁实行的是混合型管理,在中央设有由政府主要部门的代表、私人企业协会代表、中小企业代表和特区代表组成的国家特区管理委员会,在地方设有由中央政府部门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私人企业代表组成的管委会。特区则由管委会聘请总经理实行企业式管理,其中有些特区是由管委会委托私人机构经营管理的。

除了政府对特区的管理外,目前巴西各州正在筹建出口加工区协会。这个协会是各出口加工区自己组建的民间组织,目的是代表所有出口加工区的利益,就某些政策与政府协商,作说服工作,秘鲁的特区管委会,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此种意义。

关于“二线”管理问题。马瑙斯、塔克纳两特区由于有天然屏障阻隔,无需设立“二线”。墨美边境出口加工区则无“二线”可言,因墨新的法律规定,在全国各地只要是从事出口加工,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全国出口加工业都集中在墨美边境,只是因为离原料市场、销售市场近。巴西各州的出口加工区,则都设有围墙。另外,三国都允许一定量的小额进口商品,从特区免税自由带入内地,管理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五)存在地区政策平衡问题,面临着新的挑战。

巴西这一矛盾比较突出:联邦政府给予北部特区的优惠政策,被认为造成国内不公平竞争,受到圣保罗等南方地区的强烈反对,因此联邦议会通过新宪法,将于2013年取消北部特区的政策优惠。墨西哥新的出口加工区法,实行的是行业倾斜政策,不是地区倾斜,这一矛盾因此得到缓解。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要求的原产地规则,到2001年,凡不是在本国全工序生产的产品,将不被视为原产地产品,协定的其他国家可对该产品征进口税。据此,墨美边境的出口加工区对美免税进口复出口的优惠政策已丧失。它们只有通过利用目前的基础条件,增加全工序加工产品,参与协定国内部的竞争。秘鲁的特区也面临着全国高度开放,特区如何进一步“特”的问题。其中塔克纳特区还面临着邻近的智利北部伊基克特区的强大竞争。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是一种普遍趋势。

秘鲁所有的经济领域都对外资开放,所有外资均享有与本国企业相同待遇。巴西除通讯、金融和矿业要求外资必须与内资合资经营(内资要占51%以上股份)外,其他经济领域也都对外开放,所有外资均享有与本国企业相同待遇。在墨西哥,除石油、电力、通讯、铁路、港口不允许外资进入,银行业外资不能超过30%的股份,保险业、租赁业外资不能超过49%的股份这些限制外,其他经济领域外资均可自由投资,享有与本国企业相同待遇。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尽力吸引外资,竞争激烈。为此,我国扩大外资的投资领域,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势在必行。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15年来,实际利用外资达79亿美元,注册“三资”企业12000多家,外资在经济生活中已占有相当比重,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在市场准入、投资领域等方面还有许多限制,实际经济运行和管理中也有一些低于国民待遇的问题。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不仅是进一步吸引外资,特别是国际大财团和大型跨国公司的需要,也是深圳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需要。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率先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完全必要。

(二)对外开放,必须同时加快改革步伐。

秘鲁和墨西哥的情况较为典型。秘鲁藤森政府在对外高度开放的同时,对内大刀阔斧地推行改革,提高政府效率,转换企业机制,使得经济出现转机。墨西哥的情况似乎相反,对外开放程度虽然很高,但长期以来形成的依赖美国的思想严重,对内改革不足,内资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弱,经济危机四伏。由此看来,对外开放必须同时加快改革的步伐。

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受到的国家保护较多,经营机制不够完善,国际竞争力较差,不改革就很难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对外开放也就无从谈起。深圳特区如要率先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就必须加速进行各项改革,减少内、外资企业的政策区别,使所有企业处于相同的、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尽快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有利于国家工业体系的建立和壮大。

秘鲁立足于国际贸易的比较利益理论,用自己的资源和初级产品参与国际市场交换,工业基础薄弱,交换处于不利地位,但由于人口只有2000多万,国土面积较大,资源较丰富,这种交换在某种程度上还可持续。巴西的工业体系(民用)较为完整,但许多部门是外资在支撑,民族工业较差,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汽车生产被美国通用、福特和德国大众、菲亚特四大公司垄断,协商价格和产量,造成国内汽车价格高昂。墨西哥则过分依赖外资,基本是美国资本、技术和部分市场与墨的人工、土地等生产要素组合,发展后劲不足,自力更生能力差。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多,资源少,人民勤奋,科技研究开发能力雄厚。市场广阔,所以既不能象秘鲁靠资源交换,又不能完全靠外资支撑,把市场拱手相让,而是要立足发展大工业,建立完备的工业体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有利于国家工业化,形成良性循环,才能真正增强国力。

(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继续办特区不矛盾,深圳市要加快开放步伐。

拉美三国都是关贸总协定和新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都办有特区。其中,墨西哥的特区是在其入关之前兴办的,秘鲁和巴西的特区是在入关之后兴办的。三国均表示,今后还将再办一些特区,并把现有特区继续办好。可见,建立经济特区与关贸总协定并无冲突。

一段时间来,内地以及特区少数干部群众,以为一旦复关,经济特区就不能再办了,因而对特区前途信心不足。这是一种误解。关贸总协定要求的全国政策统一,只是为了防止一国某些地区政策开放度达不到总协定的最低要求,并不妨碍一国在某些地区建立特区,超过总协定要求更高标准地对外开放。

由此看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与办特区不矛盾,而且提出了在新的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办好特区的问题。深圳特区作为全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改革的试验场,要探索特区如何率先与国际市场接轨,率先开放市场,实行国民待遇等问题,为全国提供经验。

(五)深圳特区要在如何率先与国际惯例接轨上寻找突破口。

巴西的马瑙斯和墨西哥的北部边境特区的特殊政策,若干年后都将被取消。考察组带着浓厚的兴趣与两国政府部门讨论了这个问题。马瑙斯当局认为,到那时,一是特区现行的某些特殊政策将随着全国的开放而扩展到全国,变为一种普惠,特区仍享有这些政策;二是经过几十年的扶持,特区已有了良好的基础,有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即使没有了政策优惠,也有足够的能力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墨西哥政府对此也充满信心。他们认为,由于达成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全国将更加开放,不是特区的政策被取消,实质上是全国在向特区靠拢。

我们认为,对特区的特殊政策要作具体分析。这些政策,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给予特区用以扶持其发展的,实质上是一种优惠待遇;一类是国家给予特区用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质上是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前一类,除了税收优惠,目前特区享有的这类特殊政策已不多了。特区更多地享有的是后一类特殊政策,这后一类特殊政策严格地说不是什么优惠,而是超前于全国向国际惯例靠拢的先行试验,特区走的是全国今后要走的路。这类政策国家不仅不会、也不可能取消,而且将会随着全国的改革开放逐步向全国普及。深圳经济特区经过十多年的国家政策扶持,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国家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不大可能,因此今后必须在如何率先与国际惯例接轨这一问题上做文章,寻找新课题,抓住关键性、战略性的问题作为突破口。例如放开外资企业部分产品的内销市场,对外商开放进出口贸易和商业批发零售业务,放宽部分投资领域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在特区内对外国公民的服务价格实行国民待遇等。特区“先行一步”探索路子,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策到位很有指导意义。特区探索路子的过程,也是增创新优势的过程。

(六)要把改善投资环境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

巴西的马瑙斯不如圣保罗、里约热内卢的地方,在于基础设施、地理位置。也正因为如此,巴联邦政府才在那里建特区,给予优惠政策加以扶持。2013年这些优惠取消了,马瑙斯是否还会有今天?因此,马瑙斯当局一直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作为战略任务来抓。

秘鲁政府也非常重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政府重点管好民众普遍需要的教育、卫生、法律、司法、国家管理和基本设施建设这些社会基础工程,并强调技术优先、教育优先,强调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力,就不可能有高的生产力。

深圳作为一座新兴的现代化城市,一定要注重自身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建设,注重人的素质的提高,注重营造与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相适应的政治、经济、社会运行机制。只要有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无论特不特,深圳都将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七)特区工业的基础地位不能削弱,出口加工的优势仍然不能丢。

15年来,深圳的工业获得了巨大发展,也兴办了一批较大的工业“三资”企业,但象巴西马瑙斯工业区日本本田摩托车制造厂那样大规模的外资企业还很少。今后深圳在发展战略上,还是应该注重发展工业,特别是发展一批大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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