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生活消费领域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居民生活论文,领域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全面推行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以来,经济增长速度大大加快,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588.1亿元上升到1994年的438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1978—1994年的16年间, 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44%,这样高的增速是世界其他国家所少见的。经济的繁荣发展,必然使中国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大大增强。我国城乡居民年平均消费水平逐年提高,1979—1993年的14年间,居民消费水平的年平均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为7%,1993 年的消费水平为1978年的2.775倍。在消费能力增强的同时, 我国居民消费领域的其他方面也在发生变化。进入90年代以后,这种变化更为显著。
一、消费领域不断扩大与丰富
我国居民消费领域素有“三大件”之说,70年代的“三大件”指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80年代的“三大件”指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进入90年代以后,“三大件”的涵义更为丰富,对于高收入阶层,也许是汽车、住宅和高级家具,对于中等收入阶层,也许是指空调机、微电脑和电话机。总之,社会上流传多年的“三大件”之说,现在很难有明确的涵义和统一的标准。我国居民的消费领域在不断扩大与丰富,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耐用消费品如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拥有量已接近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80年代末的水平。参见表1。
表1 每百户几种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的国际比较
中国城镇居民 英国 日本
(1993年)
(1987年)(1988年)
电视机 115.38(其中彩电79.46,黑白电视机35.92)97.699.3
洗衣机 86.36
84.699.3
电冰箱 56.68
97.698.6
资源来源:(1 )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 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2)国家统计局编《国际经济和社会统计摘要》, 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
二、一部分消费领域显性化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成年的社会成员几乎全都被限制在严格管理的“单位”之中,农村有人民公社,城镇有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尤其是在城镇,“单位制”高度发达、完备,大型一些的“单位”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这个小社会包括食堂、学校、卫生所、幼儿园等等。单位成员的生老病死由单位大包大揽,许多消费,如住房、医疗、托幼、教育、保险等均隐性化为由单位承担。这种单位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其弊端:一是限制人才流动,二是给单位带来沉重的负担,三是缺乏竞争的氛围。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全员劳动合同制全面推广以来,“单位制”逐渐解体,随之而来的是原来由单位负担的相当部分消费逐渐显性化。其中有些完全转为个人承担,有些转为企事业组织与个人分担。
(1)医疗卫生消费领域的显性化。在农村居民中, 部分地区实行医疗卫生合作制,即由农村居民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医疗费给医疗卫生合作机构,可享受免费医疗的待遇。但大多数农村居民没有被纳入医疗卫生合作制,仍需自费去医院诊治。在“单位制”下的城镇居民,绝大多数能享受公费医疗,即由单位负担其医疗费用。近年来,我国对医疗卫生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主要改革方向是实行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医疗费用由企事业组织与个人共同承担,医疗卫生的消费占人均生活费支出的比重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参见表2。
表2 我国居民医疗及药品费用占人均生活费支出的比重(%)
1981年1985年1990年1992年1993年
城镇居民0.92 1.21 2.01 2.19 2.69
农村居民 —
2.38 3.25 3.66 3.52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有关数据制作。
虽然医疗卫生的消费占人均生活费支出中的比重在逐年增加,但与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相当大。例如,在美国的家庭中,医疗消费支出占人均生活费支出的14%;法国为13%;日本、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均为10%,均高于我国〔1〕。 这说明我国的医疗费用相对低廉,也说明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2)住宅消费的显性化。在我国农村, 住宅消费所需费用是由农村居民自己承担的。在城镇地区,拥有私人住房的居民很少,在“单位制”下,住房由单位提供,个人只需交纳很少的一点房租。因此,在“单位制”下,住宅并未真正进入消费领域,仍属于由国家提供大量补贴的一种隐性消费。参见表3。
表3 我国居民住宅消费占人均生活费支出的比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
从上表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在住宅方面的消费很低,尤其是房租占人均生活费支出的比重仅为百分之一左右,与水电燃料(含煤气费)合计所占比重也很低,大大低于农村居民的百分之十左右。这种城镇居民低房租的状况制约了我国住房建设,导致城市居民有一部分处于住房拥挤甚至无房可住的窘迫状态。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农村居民在住宅方面的消费是比较适中的。参见表4。
表4 房租、 水、 电、 煤气占消费支出比重的国际比较(%)(1980—1985年)
美国 日本 英国 法国 意大利 巴西 阿根廷
房租水电煤气比重 18171717 14 119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编《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比较统计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第70页。
由单位提供低租金住宅的计划经济下的住房制度正在向提高房租、个人购买住房的住房制度转变。我国自1995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安居工程”,计划要建成低价(约为1000元/平方米)住房1.5 亿平方米。因此,住宅消费将逐渐显性化,城镇居民的住宅消费占人均生活费支出的比重将会有较大的提高。
(3)养老、失业保险消费的显性化。在“单位制”下, 城镇职工端的是“铁饭碗”,无失业之虑,也无退休养老之忧,因此在城镇职工的消费预算中从未列入交纳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金。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养老金和社会保险的支出在全年生活费支出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例如,美国城市居民家庭全年生活费支出中,养老金和社会保险的支出所占比例高达8.08%(1986年)〔2〕。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由国家对职工的“生老病死”大包大揽的模式将转变为: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房相结合。职工退休后不再到企业领退休金,而是到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养老金。至1994年底止,国有企业已全部实行了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的市县级统筹和省级统筹,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至3%。此外,参加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已达6000万人以上。我国农村地区也在积极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自1991年搞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至1994年底,已有约1000个县市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加入保险的农民有3500万多人。199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宣布:中国1995年以城市为单位积极试行以养老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养老、失业保险费用作为一项消费支出将会显性化。
三、我国居民消费生活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温饱型消费方式仍占我国消费方式的主导地位。 从整体上看,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方式仍属于温饱型,即人均生活费支出的大部分用于吃饭、穿衣(两项占60%以上),离小康生活水平(一般应为50%以下)尚有一定距离。将我国居民的衣食消费支出占人均生活费支出的比重与一些发达国家作一比较,就可发现我国居民的消费生活方式还属于温饱型。参见表5。
表5 衣食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比重的国际比较(%)(1980 年—1985年)
美国 日本 英国 法国 意大利 韩国 巴西
食品所占比重
13161216 19 3535
衣着所占比重6 6 6 6 8 610
衣食合计
19221822 41 4145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年版。
(2)陷入困境的文化消费。文化消费,也可以称之为精神消费, 在人们的消费生活方式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文化消费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在我国居民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逐年大幅度增加的同时,文化消费水平并未同步增加。文化消费似乎成了被人们遗忘的角落。据世界银行1992年的《世界发展报告》对120 个国家的人口综合素质水平评分,我国人口素质综合得分为23分,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分,居世界第56位。 这种状况与我国居民的文化消费有密切关系。参见表6。
表6 我国居民文化消费状况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在关数据制作。
从表6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的报纸、图书的数量在逐年增长, 但增长速度远低于居民消费水平的年平均增长速度(7%)。 每万人中拥有的电影放映单位、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则出现萎缩,出现负增长。参见表7。
表7 我国每万人拥有文化艺术事业单位数(个)
1978年 1990年 1992年 1993年 1993年为1978年的倍数
电影放映单位 1.2045 1.2785
1.1416
0.9534
0.7915
艺术表演团体 0.0327 0.0245
0.0235
0.0229
0.7005
文化馆
0.0285 0.0258
0.0247
0.0245
0.8615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有关数据制作。
(3)八千万农村贫困人口与一千万城镇贫困人口。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界定,所谓贫困是指物质生活困难,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以接受的最低标准。所谓贫困线是指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阶段的条件下,维持人们的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费的物品和服务的最低费用。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我国的贫困问题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公开提出来。改革开放之后,贫富悬殊逐步扩大,贫困的存在被视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并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1984年,国家统计局正式按下列程序测算农村贫困线:首先根据营养部门专家的意见选择最低热量摄入,其次选择合理的食物消费项目和数量,然后结合调查得来的相应价格水平,计算出最低食品支出,最后,用最低食品费用支出除以合理的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所得商即为贫困线。按照这种计算方法,1984年,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119.73元,再除以60%,得出贫困线为199.6元。在此基础上, 根据农村物价指数的变化以及农村居民自产自用农副产品计算价格的调整情况,相应测算出1985—1992年各年的贫困线。而对于1978年,则根据1984年确定的食谱,采用1978年相应食品的混合平均价格,计算出贫困线为100元。 详细情况参见表8。
表8 1978—1992年我国农村贫困状况
年份 农村人口(万人) 贫困线(年人均收入:元) 贫困发生率(%) 贫困人口(亿)
1978
80320
100
30.7
2.50
1984
84301
200
15.1
1.28
1985
84420
206
14.8
1.25
1986
85007
213
15.5
1.31
1987
85713
227
14.3
1.22
1988
86725
236
11.1
0.96
1989
87831
259
12.1
1.06
1990
85590
3009.40.85
1991
90525
30410.4
0.94
1992
91154
3178.80.80
资料来源:唐平:《中国农村贫困标准和贫困状况的初步研究》,《中国农村经济》1994年第6期。
从表8可以看出,1978—1992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由2.5亿下降到0.8亿人,减少1.7亿人,平均每年减少1214万人。1985—1991年,国家重点扶持的331个贫困县,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已由208.6元提高到377.7元,增加了169.1元。已有45%的贫困县人均收入超过400元,其中21%的县超过500元。
长期以来,人们心目中的贫困问题似乎只发生在农村。但是,随着通货膨胀的加剧及分配不公问题的出现,一些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这样,城镇居民的贫困问题开始显化,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1988年,劳动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提出了一个职工生活困难的标准:特大城市人均月生活费收入不超过50元者,大中城市不超过45元者,小城市和县镇里不超过40元者。按照这一标准,1989年由全国总工会组织了全国12省市职工家庭生活状况的调查。根据这次调查,“贫困职工占职工总数的6.73%,其中人均生活费收入低于30元的特困职工,占职工总数的2%。以此推算,在全国1.4亿职工中,约有942 万贫困职工,其家庭人口约为2760万人,占1988年城镇人口总数的13.74 %(贫困发生率甚至高于同年农村贫困发生率的11.1%),其中,特困职工280 万人,其家庭人口约为1036万人,占1988年底城镇人口总数的5.16%;如果加上1988年城镇社会救济人数720万人, 处于贫困状态的城镇人数则有3480万人,约占城镇人口总数的17.3%〔3〕。
也有学者按照国际通行的五等份分组法,将占10%的最低收入户组定为困难户,并认定其中占5%的更低收入户为贫困户。根据1993 年城镇居民家庭调查资料,测算出我国城镇居民中约有370万户的1200 万人处在贫困层,贫困标准为1130元/人·年(94.2元/人·月);困难标准为1355元/人·年(113元/人·月)。 在通货膨胀和就业不足的打击下,不仅已有的贫困居民生活条件日趋恶化,而且不断有新的居民进入贫困层。这当中,无收入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离退休职工、下岗妇女最容易成为贫困层中的新来者。由于有些企业长期停发、减发或拖欠退休金,使相当一批离退休职工难以得到基本生活费(大城市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中小城市不低于100元)。
总之,改革开放10多年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国毕竟属于发展中国家,贫困问题仍然是我国社会现代化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八千万农村贫困人口和一千多万城镇贫困人口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数字。我国解决贫困问题的对策分为两部分,对于农村地区,采用国家扶贫的方式, 列入国家《“八五”扶贫攻坚计划》的贫困县共592个。这些贫困县中的贫困人口占全国8000万贫困人口的70%以上,其他贫困人口由各省和地方扶持。对于城镇地区,主要是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行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社会退休金统筹等制度。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缓解我国的贫困问题。
注释:
〔1〕参见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编:《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比较统计资料(1990)》,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第70页。〔2〕参见国家统计局编:《国际经济和社会统计摘要》, 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第336页。〔3〕参见张建国:《1989年贫困职工生活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吴寒光主编:《社会发展与社会指标》,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年版第259 —2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