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的发展,促进工程项目的逐渐在增多,但环境保护问题却随之日益严峻。工程环境监理是环境保护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质量也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环境保护管理中工程环境监理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实现在工程建设中对环境最大限度的保护、最低限度的破坏、最强力度的恢复,实现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做到“三个最”和“一个实现”。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体系,促使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本文就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中的作用及前景展望展开探讨。
关键词:工程环境监理;环境保护管理;作用;发展前景。
引言
对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而言,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比较重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及竣工以后的项目环保验收工作,这就导致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常常被忽视,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防止这一问题的发生,我国也开展了一系列的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对于一些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过程的工程环境监理。下面,文章就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并以及自身在工作中的体会,浅谈一些不太成熟的看法与建议。
1、环境监理的工作特点
现行环境监理机制包含的工作内容主要有:环保工程、措施和设施的可行性环境监理,施工行为的环境达标监理,项目批建符合性监理,环保“三同时”监理等。根据实践可知,建设项目在实际设计、建设中,常出现各种不同程度的变更(较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从环境监理的角度看,多数变更内容都有分解性差、宏观性强的特征。现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机制是在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才开展的,在环保监管上属事后监管。环境监理是在整个项目建设期全程介入的监管,某种程度上是把整个建设期划分为多个较短的时间段,并在每一时间段工作完成后,开展对该时段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查工作,并提出整改要求。通过采取这样的办法,使原来大时间跨度的一次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查得以按施工进度分解,是对建设项目变更内容分解性差的有效、合理应对。环境监理对象及其变更往往具有较强的宏观性,导致环境监理在实际工作中,组织协调工作的工作量较大。环境监理需要对项目施工现场及各处施工环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有效的把控;特别对于大型建设项目或建设内容复杂的建设项目,各种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众多,施工高峰时各施工企业集中施工,现场甚至有施工人员上千乃至上万。且当环境监理发现问题需要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必要措施时,因不具备下令停工的职权,也不具备对整改措施/设施的建设进度、使用材料、施工质量、建设规模及点位等进行有效、全面管控的职权。同时,建设单位往往因考虑工期、投资等因素,对环境监理提出的整改要求较为敷衍应付。故而,环境监理与各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间的沟通、组织协调的难度大、要求高,对专业知识的要求也较高,常涉及工程管理、环保工程和土建工程知识门类多等。
2、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分析
2.1、生态环保与污染减排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中会设置大量的生态项目,对于某些敏感地区所存在的生态环境,工作中会将它们作为重点并实施特别生态环境保护,例如建立环境监理小组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排放的各种生产生活废水、弃渣、噪声、粉尘废气等进行监督严控,例如设置弃渣点、实施洒水抑灰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发出噪声扰民等。总的来说就是要在实践过程中有效减少工程建设污染排放,加大对敏感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生态环保恢复,做到植被复绿的同时也保证工程环境与周围环境达到协调统一的效果。在实际的工业相互污染防治过程中,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还需要确立特别重点生态保护项目,撰写环评报告书等等,主要是督促工程企业要做到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再基于实践施工状况来引入环境监理工作机制,保证环境保护与相应配套设施能够实现相互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内容,并通过试生产来形成工程环境监理与主体工程施工运行的相互契合,真正起到污染减排,生态问题防治的作用。
2.2、有效提升环境保护管理质量与效率
由于传统环境管理工作中受到环境管理人员数量以及专业技能水平等的限制,难以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也难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而导致在正式投入使用之后才能发现其中的缺陷,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这无疑增加了项目的投资成本,也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引入工程环境监理,能有效提升环境保护管理质量,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与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管理工作人员的压力,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环保监理项目部定期和不定期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的施工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既能实现对施工过程的良好监督,又能促进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效率与水平的提升。此外,通过工程环境监理,还可对排污管道的铺设、雨污分流等一些隐蔽工程进行监管。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供相关建设材料,以便环保部门能采取更具效率性与针对性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预防各种问题的发生,以免耽误工程工期进度。
2.3、为企业提供环境保护技术及增值服务
通过引入工程环境监理,企业可得到专业而有效的指导,尽量避免破坏环境的问题发生,即使在发生问题后也能寻找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在建设过程中,项目中的隐蔽工程易出现问题,且出现问题后整改难度较大、资金重复投入造成浪费,工程环境监理单位通过指导企业建设符合要求的排水系统,可避免出现问题及问题整改带来的投资浪费。另外,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可以依靠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分析提出改进后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并提交环保主管部门,为企业解决环境保护技术问题。
2.4、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工程环境监理可以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工程项目决策提供参考。当然,它也会为工程建设过程设置两大重要监管节点:试生产批准以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两项工作都要融入到工程环境监理过程当中,配套建设过程实现“三同时”环境保护流程,并做到对环评批复要求的逐一说明与落实,最后提出对工程项目中所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与相关建议。再一点,工程环境监理也能够实现对项目试生产期间生产状况的有效分析,阐述项目实际与环评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然变故,并提出应对建议。总体来说,要保证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与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环境核准技术的双重有效,做好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双保险”。
3、工程环境监理在未来发展的前景展望
3.1、加强建立规划化的管理体制
可以说,近几年的工程环境监理行业取得了飞跃式的发展与建设,越来越多的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出现在市场中,逐渐受到了工程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工程环境监理总体发展时间较短,其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仍旧有许多地方需要不断的改进。因此,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加强做好内部建设工作,对工程环境监理人员进行专职技能知识的培训教育,加大对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对实际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从而逐步提高我国工程环境监理水平,促使工程环境监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工程环境监理目前相应的工作规范、标准还不够完善,对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范围、深度等还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认识。因此,需要逐步修订出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实现工程环境监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这是工程环境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根本。
3.2、重视业务的完善及拓展延伸
首先,工程环境监理人员应实施事前建议、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做好全程监督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工程环境监理单位要想不断提升业务的服务能力及水平,就必须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与学习观念,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且全方位的服务。比如,在前期为客户提供有关咨询建议;在合同签订之后,工程施工之前做好环境评估工作,提出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合理监管,及时发现建设期间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在施工结束之后,监理人员还应做好检查工作,并对其进行环境评估。其次,不断拓展工程环境监理业务的内容与范围,提升市场开发力度,扩大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服务的范围,并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协助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做好监管工作。
3.3、发挥工作技术优势,为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分担压力
在未来,国家环境保护部应该加大对环境保护管理的力度,特别是不断强化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发挥其工作固有技术优势,让其能够承担的管理内容与工作责任越来越多。例如,对重点污染行业工程项目的准入制度改革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在各个领域行业中的全面实施,同时也包括臭氧层物质生产与消耗型企业的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调查。在确保上文所提到的“三同时”的基础上来持续提高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技术要求,满足工程调查进度,基于环境保护主观部门来提出更多技术要求与监管内容,为绿色工程建设提供更多技术服务内容,协助施工企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等来做好一系列的监管工作。
3.4、重视培养专门的环境保护监理人员
目前,我国工程环境监理单位虽配备了一定的监理工作人员和监理工程师,但其中大多数人普遍缺乏工程环境评价经验,有些根本没有从事过相关环保工作。然而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环境保护知识素养,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正的建议。所以,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必须重视环境监理人才的培养。比如开设相应的专业培训班,并设立不同层次的环境监理资格从业考试,提升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激发监理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在各大建筑类与法律类高校开设工程环境监理专业课程,并提升工程环境监理行业的准入门槛;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应规范有关考核制度,提升自身要求,加强日常考核力度,从而保证监理队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引进高技能、高素质、专业的工程环境监理人才,或者在监理单位内部挖掘潜力,以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高水平的监理工作队伍,保证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逐步提升工程环境监理水平,为生态环境建设打基础。
4、优化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4.1、适应新形势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积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强调要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这是新时代环境保护的新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研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如发展运行高效的生态保护机制,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地方环境立法工作应当结合当前国家立法工作发展脉络,明确立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民众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各自义务及其相关的法律责任。二是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监管体制。三是要通过立法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四是在地方立法中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
4.2、注重环境考核问责机制的建立
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针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按照环境要素质量的要求,对地方政府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全面的考核与问责,才能在符合环境规律与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可操作性。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则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责任主体的明确。也就是说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负责本地区环境保护的质量。(2)考核主体的明确。环保部门作为代表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促进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效率的有效提升。(3)环境保护标准的完善。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完善的环境质量保护标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4)环境质量监测力度的加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在制定完善环境监测制定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的力度,确保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的顺利进行。(5)监督管理力度的加强。环保部门必须按照要求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
4.3、建立部门联动、跨地区的环境管理协调机制
由于多部门具有环保执法职能,特别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散在若干职能部门,为消除交叉、推诿等现象,在积极主张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法律的同时,应建立环境监察协调协作机制,使管理资源共享,管控效果一致,权责明晰,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针对大气污染、流域水污染、海洋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等环境问题具有很强的地域空间整体性,不受行政辖区界线的限制特点,特别是一些市级经济区,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城际连接带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建议成立跨区域的环境管理协调机构。
4.4、加强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职责
经过调查研究发现,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检测体系等都是在浓度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建立的,正是因为浓度排放具有限制性强且易于实现等各方面的特点,所以其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由于针对浓度排放限制所使用的手段与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具体措施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建立完善的浓度排放限制手段,促进浓度排放限制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通过加强执法力度的方式,确保浓度排放限制工作的顺利进行;(2)如果浓度排放控制已经符合要求,但是环境质量仍然无法达到标准和要求的话,则必须采取限制排放总量的措施,根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实施切实可行的浓度总量排放控制措施;另外,各个地方政府必须加强所在辖区环境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控制浓度排放的总量,才能在满足地方环境保护质量要求的同时,确保地方环境保护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仅能有效保证工程项目得以顺利、高效进行,还能较好地解决生态环境建设及环境污染问题,以促进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促进工程环境监理相关业务的拓展延伸,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监理人才,从而提升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中实现、稳定、健康发展,继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亮.高速铁路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方案探析[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3.
[2]常杰.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中的作用及前景展望[J].环境与发展,2017,29(08):228-229.
[3]喻靓.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中的作用及前景展望[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31):149.
[4]常杰.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中的作用及前景展望[J].环境与发展,2017,29(8):228-229.
[5]喻靓.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中的作用及前景展望[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31):149-149.
[6]尚宇鸣,张宏安,燕子林等.小浪底工程环境保护与环境监理[J].人民黄河,2014,22(2):38-39.
[7]徐亮.高速铁路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方案探析[D].西南交通大学,2014.
论文作者:叶祖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13
标签:环境论文; 环境保护论文; 工程论文; 工作论文; 力度论文; 项目论文; 浓度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