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积极参与抗日运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救国的原因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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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期间,海外华侨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已为史学界所公认。海外华侨为什么能够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在过去的论著中只强调抗日战争的正义性和华侨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而对其他方面的原因则注意不够。笔者认为,华侨与祖国休戚与共的关系、爱国侨领的作用以及国民党政府的侨务工作,在推动华侨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中,也起了重要作用。

一、祖国的兴衰存亡,与侨胞利益休戚相关

移居海外的中国人,大多数是因遭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而不得不背井离乡的劳动者,也有一部分是以自由身份外出经商或做其他事情而定居海外的。

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已经与东南亚一带有所往来。南朝时期,新加坡等地已有华人定居。尤其是到了封建经济繁荣、国内强盛的唐朝,由于对外贸易的发达,中国人到东南亚、西亚地区定居的日渐增多。他们受到居住地人民的欢迎和尊敬。而华人也深感自己有繁荣强大的祖国而十分荣耀。自盛唐之后,到海外谋生的华人日渐增多,其地位与盛唐时期相比所差无几。据《宋史》载:“中国商人至者,待以宾馆,饮食清洁。”又据周达观撰《真腊风土记》载:“往往土人最朴,见唐人颇加敬畏,呼之为佛,见则伏地顶礼。”这些记载不仅说明华人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十分和谐而友好,也反映了华人仍然深受当地居民的尊敬和爱戴。甚至到了衰败的时朝、闭关自守的清朝,由于中国仍是当时亚洲最强大的国家,华人在海外的地位,虽然不象盛唐时期那样风光荣耀,但总的来看,仍处于比较受敬重的地位。

历史进入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逐渐强大起来,曾经繁荣强盛的中华大帝国却危机四伏。英国资本主义为了满足对外扩张和掠夺的强烈欲望,于1840年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战后,随着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侵入中国的同时,大批的中国人也象奴隶一样被侵略者掠买、胁迫、诱拐或绑架到异国做苦工。从1851年到1875年,被外国侵略者掠买出国的华工数剧增为128万人,其中,被贩往南北美洲和西印度群岛的约有50万人以上,前往东南亚地区的将近65万。①这些华人从被掠卖之日起,便开始了牛马般的奴隶生活。

去海外谋生的华人,从事各种艰苦的生产劳动或经营商业、开发种植园和矿区、修筑铁路等,与居住国人民共同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由于他们寄人篱下,祖国又不断遭受战火的洗劫,所以始终饱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的压榨和歧视,不仅所经营的企业会被随时裁撤、吞并,甚至还被驱赶和屠杀。如1882年美国官方曾以华侨区不卫生为借口逮捕了大批华侨。后来,美国国会还制定了排华法案。一时之间惨案迭起,“华侨被惨杀,被集体赶走,住所和财产被焚烧或抢走,不可胜数。”②1900年檀香山美国当局以检疫为名,又把华人住区全部烧光,华侨财产损失惨重③。据估计,1800年至1925年,以“契约劳工”的形式出国谋生的华工约300万人,有1/3即100万人丧失了生命,另30万受伤致残,死伤两项合计共130万人,约占总数的43%④。成千上万华工的遗骸弃置异国他乡而无人过问。可见祖国的强弱存亡,直接关系着华侨在异国的处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与他们福利至大。

由于祖国长期积贫积弱,海外华侨倍受欺压和虐待,孤立无援。他们期盼祖国强盛,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作侨胞的强大靠山,改变他们在异国受凌辱、受压迫的悲惨处境。但是历史跨入20世纪30年代之后,祖国又屡遭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海外华侨受到极大的震动。他们遥望故土,密切注视着战局的发展。“九·一八”事变,在国民政府不抵抗政策的约束下,数十万中国边防部队,置东北的大好河山和300万同胞于不顾,步步后撤,直至丢了整个东北,这是中华民族的奇耻大辱,“是全国一致伤心悲痛的国难”。海外华侨闻悉后极为悲痛,正如韬奋先生在《经历》一书中所讲:他们“在国外羞于见人”,“后来马占山将军起来抗战了,……他们突然恢复了做人的光荣”。“七七”事变,中国迎击日本侵略者的全面抗战从此开始,这一举动震撼了世界,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华侨在异国扬眉吐气,奔走相告。“八·一三”事变,日军侵占上海,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严重关头,此时积聚在侨胞心中的炽烈的爱国情感便象火山一样迸发了。他们振臂高呼:“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祖国的存亡,就是华侨的存亡”,“宁可为祖国牺牲,不愿看着祖国沦亡而偷生。”⑤于是在各侨居地立即掀起了轰轰烈烈地抗日救亡热潮。

海外华侨从自己的切身体验中深深感到,没有强盛的祖国,也就没有他们在海外的一切。只有祖国的强盛与解放,才能把自己从民族歧视的悲惨命运中拯救出来。祖国的成败荣辱、兴衰存亡,与他们休戚相关。这正是海外华侨尽力支援祖国抗战的强大动因。

二、爱国侨领的组织、领导及率先垂范作用

海外华侨人数众多,居住分散,长期以来,华侨按地区组成了各种社会团体和职业团体,各社团的领导人,都是由当地政治地位较高、经济实力雄厚的华侨担任。这些侨领不仅爱国有素,颇具声望,而且有政治远见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整个抗日救亡运动中,他们始终站在斗争第一线,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抗日战争爆发后,海外华侨提出了“爱国高于一切”的口号,他们在民族大义的前提下,消除了隔阂,加强了团结。各地侨领便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立即把分散的侨胞组织起来,使其形成一个组织严密,力量雄厚的坚强的爱国团体。“七七”事变的当晚,纽约著名侨领司徒美堂联络、组织纽约全市侨团立即召开特别会议,决定成立“华侨救济总委员会”,援助祖国抗战。当“七七”事变的消息传到南洋时,南洋华侨便自发开展募捐活动,救济祖国难民。这时南洋侨领陈嘉庚先生认为:“如成战争,关系国家民族存亡”,“筹款当有相当计划”⑥。在他的倡议组织下,于8月15日成立了“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委员会”,这是南洋地区成立的第一个抗日救亡团体。为了统一步调,更好地援助祖国抗战,1938年10月,在印尼侨领庄西言、菲律宾侨领李清泉和陈嘉庚的联络、组织、倡导下,又成立了南洋华侨抗日救亡斗争的最高组织——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简称“南侨总会”)。推选陈嘉庚为主席,庄西言、李清泉为副主席。这是华侨跨国跨地区成立的抗日救国总机关,在南洋华侨史上还是第一次。其他侨居地,在当地侨领的组织、领导下,也成立了类似的抗日救亡机构。据1939年统计,海外华侨建立的各种抗日救亡团体有2181个⑦。这是华侨社会大团结的显著标志,也是海外华侨援助祖国抗战坚实的群众基础。

各地侨领还指导侨胞正确地处理与侨居地政府之间的关系。当时的南洋各地除暹罗外,均属英、法、荷等国的殖民地。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南洋各地殖民政府对华侨的抗日救亡运动加以种种限制、干挠和破坏。陈嘉庚先生便号召华侨要顾全大局,避免与当地政府发生摩擦,不可作轨外行动,以免让敌人找到可乘之机,要在遵守当地法律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这种有理、有利、有节的灵活斗争策略,充分显示了陈嘉庚先生的政治眼光和高超的组织、领导才能。

各地爱国侨领既是抗日救亡运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又处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推动着整个华侨社会。他们在义捐、购买救国公债等各项活动中,无不率先垂范。南侨总会主席陈嘉庚先生发表演讲时说:“我们如果终日只知赚钱,不知救国,纵然发了财,但是做奴隶,做亡国奴,发了财有什么用。”⑧他还讲:“从社会拿到的钱,要用之于社会,用之于国家民族。”所以,抗战一爆发,他首先带头购买了10万元救国公债,又自以常月捐2000元至战争终止。当武汉合唱团到南洋公演筹集抗日经费时,陈嘉庚先生以5万元购买入场券一张,以示表率。南侨总会副主席李清泉先生带头购买40万元救国公债⑨。在其临终时,还嘱其子女将他购买的公债全部献给祖国,将遗产中的10万元美金捐给国内救济难童。被侨胞誉为“至死不忘救国的爱国侨领”,菲律宾华侨为了纪念他,又捐集40万美元,汇交祖国救济难童⑩。巴达维亚侨领、筹赈会主席丘元荣,出钱出力,成绩卓著,除自己带头捐款数十万元之外,还发动了捐献奎宁丸运动,创造了良好成绩。南侨总会副主席庄西言、闽侨募捐主任侯西反等众多的爱国侨领也慷慨解囊,带头捐输。在他们的带动下,抗战头4年,南侨总会筹交给国民政府的钱约4亿元(11)。

纽约华侨筹饷总会主要负责人司徒美堂和侨领阮本万为筹集500万美元购机救国(12),不怕劳苦,四处奔波,侨胞深受感动,捐款数额迅速增加。旧金山华侨商会主席邝炳舜,仅劳军一项就捐款10万美元(13)。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爱国侨领以身作则的模范带头行动,深得华侨的尊敬,在华侨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号召力,在相当程度上带动了整个华侨社会捐输工作的深入发展,使华侨社会不少上层人物慷慨解囊、输财助战,广大贫困的侨众节衣缩食、贡献祖国。

爱国侨领在反投降、反分裂、维护国共团结抗战活动中更是冲锋在前。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汪精卫集团公开主和,陈嘉庚先生闻知后,于1938年10月向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发出了“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的电报提案,开创了国外华侨公开反汪斗争的先例。1938年底汪精卫集团公开叛国投敌后,又是陈嘉庚先生率先以“南侨总会”的名义致电南京国民政府,请求下令将汪精卫等“通辑归案,以正国法而定人心”(14)。在他的带动下,南洋各地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汪集会和游行,仅马来亚参加这一活动的就达170万人之多,甚至在南洋的“每一个地方都布满着反汪的空气,每一个侨胞都充满着反汪的情绪和对抗战前途的坚强的信念。”(15)充分体现了侨胞对汉奸卖国贼的无比痛恨和对祖国抗战事业的热诚。

1940年底,国民党顽固派加紧策划第二次反共高潮,美洲侨领司徒美堂闻知后立即代表10万洪门侨胞向国共两党拍来急电,呼吁“国共两党继续抗战,以挽救垂危祖国之命运”(16)。

1941年1月,皖南事变爆发,国共摩擦达到高峰,国民党政府在政治上的倒退日益加剧。进步的抗日团体、报刊、书店横遭摧残,特务横行,进步人士频频失踪,白色恐怖笼罩着大后方。广大华侨为此极为悲痛。陈嘉庚先生代表南洋侨胞立即发出通电,呼吁:“消弭内战,加强团结”(17)。菲律宾侨领余清箴发表谈话称:“侨胞最希望于祖国的,是国内团结的日益加强”,“痛恶任何细小的分裂消息。”(18)接着各华侨团体也纷纷召开紧急会议,发表宣言、通电,各华侨报纸也发表社论和评论,揭露国民党顽固派制造皖南事变的罪行,呼吁加紧团结,反对分裂,坚持抗战到最后胜利。马来亚华侨学生1008人,也联名写信给国民党政府,坚决“反对内战,反对投降妥协”(19)。在南洋各华侨聚居地,到处都能看到反对内战的标语,随时都能听到反对内战、一致对外的呼声。

1941年7月,新加坡华侨在纪念抗战4周年时,发表了致蒋介石的一封公开信,表达了海外华侨反对妥协投降、拥护抗战到底的决心,又是陈嘉庚先生领衔在信上签名。在他的带动下,签名者达10万之众,成为声势浩大的侨众爱国运动,这对支持国共团结抗战、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在抵制日货、开展对敌斗争和国际统战工作等各项活动中,也充分显示了侨领的组织领导才能和模范带头作用。

在各地侨领的组织领导和带动下,整个华侨社会抗日救亡运动深入发展,各地侨胞从富商大贾到生活清贫的工农侨众、小商小贩乃至一贫如洗的乞丐、舞女、和尚,从白发苍苍的老人至刚刚懂事的幼童等各个阶层及各种年龄的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不投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来。可见,爱国侨领的组织、领导和模范带头作用是海外华侨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的强有力的重要因素。

三、国民政府比较重视侨务工作,对华侨起来参加抗日救亡运动起了促进、鼓舞作用

为调动海外华侨参加抗日救亡运动的积极性,国民政府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华侨的工作。

努力提高华侨的政治地位和维护华侨在海外的切身利益,是国民政府侨务工作的重要方面。1931年12月,国民政府公布了《侨务委员会组织法》。翌年4月,正式将侨务委员会改隶行政院,并任命侨领庄西言、陈嘉庚、胡文虎等为侨务委员。1932年4月,国民党召开国难会议,共出席代表412人,其中海外华侨和侨界知名人士占18人(20)。国民政府吸收华侨直接参于国事,调动了他们参政的积极性。1938年国民参政会成立后,华侨中先后被聘为国民参议员的有庄西言、陈守明、李尚铭、李清泉、胡文虎、陈嘉庚、邝炳舜、司徒美堂、李文珍、许文顶等20人(21)。华侨被聘为参政员,使他们有了发表自己政见的场所和机会,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参政的勇气和信心。

国民政府的这些举措,使海外华侨的政治地位得以提高,对调动他们参加抗日救亡运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为维护华侨在海外的权益,国民政府曾多次制定保护海外华侨权益的法令和条例。1935年10月,国民政府立法院制定了《工人出国条例》,并由国民政府公布,侨委会根据这个条例精神又制定了《募工承揽人取缔规则》和《出国工人雇佣契约纲要》等,禁止外国人以“卖猪仔”的方式招募华工。上述法令规定:如有私自募工出国或以欺诈诱惑方法募集工人的,须受处罚,并赔偿工人损失;出国工人在出国前必须与雇主或其代表人订立雇佣契约。契约内必须写明:工人类别、雇佣期限、工资待遇、每日工作时间、是否有生命保险和抚恤金等项。各项议定是否合理,必须由侨委会批准。法令还规定:雇主对待佣工,应与所在地工人平等,并应一律同等享受国际间优待工人的办法,不得歧视;侨委会或所在地的中国领事馆,派人到佣工工作地视察,雇主必须开诚接纳等。这些法令公布实施后,海外华工的权益并非都能获得绝对的保障,但国民政府比较详细地制定和实行这些法令,必定在立法和政令方面相当程度地维护了出国华工的权益。国民政府为维护海外华侨权益所作的种种努力,唤起了海外华侨对祖国荣辱存亡的深切关注,进而激励他们以顽强的毅力、坚定的步伐、勇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的洪流中。

筹集抗战资金,是国民政府侨务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了筹集更多的抗战资金,抗战一爆发,蒋介石便致电海外各华侨救国团体:“海外月捐,增加长期抗战力量,所关至巨,各地侨团务必努力促进,藉收实效。”(22)侨委会也发出通电,要求海外华侨推广月捐,以补充抗战财源。并强调,凡“未举行常月捐之地方,务于适合当地环境下,从速会同当地侨团,参照马来亚、菲律宾常月捐先例,妥订经常劝募办法,及早施行,并将进行情形,随时具报。其已举办常月捐的地方,仍仰继续努力”(23)。为更好地管理华侨义捐资金,国民政府还在陪都重庆设立了专门分管华侨义捐的办事机构,为其工作的全面展开提供了有利条件。

“八·一三”事变的当晚,侨委会发出“元电”,翌日又发出“寒电”,呼吁“全世界华侨,一致起来,挽救祖国”。其后又发出《为全面抗战告侨胞书》,“鼓励侨胞,输财出力,贡献政府,以为长期抗战之准备”(24)。侨委会、外交部、海外部还会同决议,将国内国民节约运动扩展到华侨中去,随即将“节约大纲”寄发各侨团,号召海外华侨节约救国,输财助战,以增加抗战资金。

为在华侨中募集更多的公债,抗战爆发时,国民政府成立了“战时公债劝募委员会”,由蒋介石、孔祥熙分任正、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24名中,有陈嘉庚、庄西言、胡文虎、陈守明、李国钦等著名侨领和侨界知名人士。国民政府还颁布了《救国公债条例》、《救国公债募集办法》、《购募救国公债奖励条例》等。国民党中央海外部还多次派人到欧美和南洋华侨中劝募公债,由于工作做的较为认真、细致,国民政府发行第一期救国公债5亿元,海外华侨就认购了一半以上(25)。同时,国民政府还设立国外银行,吸引侨汇,取得良好成绩。

由于国民政府从各方面加强对华侨的工作,抗战八年,海外华侨为祖国捐款达13亿多元(26),侨汇95亿元以上(27),购买救国公债仅从1937年到1942年就达11亿元之多(28),还捐献了大批的救亡物资。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不可低估的经济力量。

进行救侨护侨工作,是国民政府侨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南洋各地相继沦陷,不仅侨汇中断,有些难侨也陆续返回祖国,仅柳州一地在短期内就有三、四万人回国,救侨护侨工作刻不容缓。1941年1月3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紧急时期护侨指导纲要》,同年4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侨委会常委谢作民等14人的提案——《制定统一方法切实护导侨民以应付敌寇南进案》。1942年1月,行政院又颁布《国外战区侨胞紧急救济办法大纲》,并分饬西南各省政府分别组织紧急救济委员会,在广东、广西及云南等地设立侨民回国临时招待所,在广西、广东等处设立归侨村,按排归侨的生活。

在国民政府的指导下,侨乡各地相继成立了救侨护侨的组织机构。重点侨乡广东、福建以及广西等地于1942年初先后成立了“紧急救侨委员会”,由省政府主席亲自担任主任委员,积极开展救侨护侨工作。云南、贵州以及陪都重庆等地也设立了紧急救侨护侨的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各地区救侨会之下设置办事处,具体办理救侨事宜。在各办事处之下,又分别成立护送站、招待所等,同时还派出救护队、医疗队,协助各站,从事救护工作。国民政府还先后拨出救侨专款1亿元,重点侨乡省份还发动了献金救济归侨同胞运动。据统计,广东救侨会在1942年上半年救济归侨66万人,支出救济金406.9万多元(29)。截止1943年2月,福建省救侨会接待归侨27.2万多人,发放救济费162万多元(30)。对归侨中无家可归者和一般技术员工,除给予救济费外,还按其所长分别予以介绍工作或组织他们进行生产自救。针对各地救侨护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1944年5月,国民党五届十二中全会又通过了《请政府切实救济归侨、侨眷、侨校侨生案》,指令政府必须采取更积极妥善的措施,以保证归侨、侨眷和侨生生活的稳定。之后,国民政府在原来救侨护侨工作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采取较为具体的措施,使救侨护侨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国民政府采取的救侨护侨措施,虽然还不能完全解决归侨以及侨眷所面临的各种困难,但他们总是得到比较妥善的安置,有了相对安定的生活。国民政府在国家财政经济最困难的时期,采取相应措施开拨出专款安置归侨,救济侨眷,这不能不使华侨意识到祖国对海外游子的关怀和爱护,从而进一步激发了海外华侨强烈的爱国热情和积极支援祖国抗战的决心和信心,有利于他们更广泛更积极地参加抗日救亡运动。

国民政府还通过侨委会、外交部、海外部、驻外使馆等组织机构,对华侨做了大量的抗日宣传和组织工作。侨委会还先后成立了现代华侨出版社、华侨通讯社,并办有《侨务特刊》、《华侨动员》、《华侨先锋》等刊物。这些刊物都辟有华侨动态、华侨战线、专题报导、国际要闻等栏目,随时报导侨胞爱国运动的发展状况、募捐成绩、感人事迹以及祖国人民抗日战况,不仅加强了祖国与各国华侨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了解,而且激励侨胞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援助祖国的长期抗战。

另外,国民政府在指导华侨建立抗日救亡团体、组织华侨参军参战以及吸引华资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总之,抗战期间,是国民政府执政以来侨务工作最活跃、成绩最显著的时期。正是由于国民政府比较重视侨务工作,使海外华侨进一步体会到抗战前途与祖国的命运与他们在异国的处境息息相关,从而增强了他们心向祖国的团聚力,激发了他们热爱祖国、支援祖国抗战的热情。而过去出版的一些论著往往不能科学地反映海外华侨的抗日救亡运动与国民政府侨务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我认为海外华侨能够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对祖国抗战的贡献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国民政府的侨务工作和政策,这一点是必须充分肯定的。

综上所述,海外华侨之所以能够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是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运动中,广大华侨毁家纾难,贡献祖国,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和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立下了不朽的历史功勋。

注释:

①③陈旭麓:《近代中国八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7、432页。

②黄绍湘:《美国通史简编》第338页。

④陈翰笙:《华侨出国史料》第4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72页。

⑤⑦(1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

⑥(14)陈嘉庚:《南侨回忆录》新加坡南洋印刷社1946年版,第42、73页。

⑧南侨筹赈总会:《南侨正沦集》星洲新南洋出版社1948年版,第109页。

⑨⑩(24)《现代华侨》第1卷第2-3合刊第21-22页,第1卷第6-7合刊第45页、第2卷第5期第3页。

(11)南侨筹赈总会:《大战与南侨》新加坡南洋出版社1947年版,第47页。

(12)(13)(15)(17)(18)《新华日报》1940年11月21日,1941年2月27日,1939年9月17日,1941年3月6日,1941年1月19日。

(16)《新中华报》1941年2月20日。

(20)(26)《华侨革命史》(下),台北正中书局1981年版,第725、705页。

(21)根据台北正中书局1981年出版的《华侨革命史》(下),第725-730页中国历届国民参政员名单整理得出的数字。

(22)(23)《华侨动员》第19期第3页,第11期第3页。

(25)《近代中国》第20期第24页。

(27)林金枝:《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1页。

(28)《华声报》1985年8月20日。

(29)《华侨与侨务史料选编》(2),广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47页。

(30)1943年6月《福建省救侨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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