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战略与城市化战略取向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论文,取向论文,城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734(2005)04—0022—04
中国的经济发展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因此,我国的发展战略问题关系经济发展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目前,城镇化战略和城市化战略是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本文在区别城镇化和城市化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成功模式,提出我国的发展应该走城镇化道路。
一、城镇化与城市化
目前,我国在“城市”和“城镇”的使用上比较混乱:(1)城市的狭义理解,只含市不含镇。(2)城市的广义理解,含市又含建制镇。(3)城镇的狭义理解,含市和建制镇。(4)城镇的广义理解,含市、建制镇,且含集镇。
对“城市”应作广义理解,《城市规划法》明确指出,“本法所指的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把建制镇纳入城市范畴。对“城镇”一般作狭义理解,与对城市的广义理解完全相同。若在研究城镇体系的形成和发育过程中向基层深化,会涉及到一般集镇,这时可对城镇作广义理解。
由于对城市和城镇概念的混淆,所以出现了“城市化”和“城镇化”两种译法,其实在英文中都是一个词(Urbanization)。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又译成“都市化”,由于我国大陆一般把都市理解为大城市,所以大陆不采用都市化的说法。如果大家对城市和城镇的含义认识比较一致,即广义的城市和狭义的城镇是相同的,那么,对城市化和城镇化就不会产生歧义。中国城市与区域规划学界和地理学界于1982年在南京召开的“中国城镇化道路问题学术讨论会”上,明确指出城市化与城镇化为同义语,并建议以“城市化”替代“城镇化”,以避免误解。但现在使用“城镇化”的说法仍相当普遍,在短期内还难以统一。我们也不强求统一,关键是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即:不能把“城市化”片面理解为主要发展大中城市,也不能把“城镇化”片面理解为只发展小城镇。
200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首次提出:“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为统一说法,与国家公布的正式文件的提法相一致,建议都使用“城镇化”。
二、城市化战略与城镇化战略的取向
鉴于对城市和城镇的内涵理解不同,相应的在城市化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两种战略思路:一是城镇化战略,一是城市化战略。一般来讲,城市化道路的选择是由其选择的战略所决定的。正因为这两种共存的战略思想使人们在对城市化道路选择的理解上出现了不一致的看法,直接影响着城市化的发展实践。城镇化战略与城市化战略在内涵上是有很大区别的,我们的理解是:城镇化战略是指通过兴办乡镇企业带动小城镇的发展,进而带动乡村工业化,推动城市化进程。其逻辑是:乡镇企业在当地的兴起带来了乡村工业化,由于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追求,乡镇企业逐步向消费者聚集的地带集中,促进小城镇发展;城镇的集聚功能和规模效益吸引大量非农产业向城镇集中,城镇工业兴起,推动工业化;受非农产业高工资的吸引,大量农民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增加,城镇规模扩大,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化战略是指通过现有城市规模的扩张、功能的完善以及大量新建城市的兴起,充分发挥城市的聚集效应、规模收益以及扩散效应,吸引大量农民脱离农业,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实现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促进城市化进程,带动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发展。具体而言,两种战略的区别如下:
(1)基础不同。城镇化战略实施的基础是:地域广阔,山区多,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经济发展水平低,国家财政有限;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分布分散;工业化没有起步或刚刚起步,工业与农业之间没有形成良性循环;城乡分割,城乡差别巨大,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力不足。城市化战略实施的基础是:交通运输、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程度的发展;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工业化已经起步,并进入中期阶段;在三次产业结构中,工业比重最高,第三产业比重其次,农业比重最低;城市作为经济发展中心、市场中心、信息中心、人员集聚中心的功能已经逐步显现出来,城市作为发展极的功能得到发挥。
(2)目标不同。城镇化战略与城市化战略的最终目标虽然都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但在具体目标方面存在差异。城镇化战略是在不引起人员大规模流动前提下,通过在当地兴办乡镇企业使农民“离土不离乡”,逐步向当地城镇集中,从而提高城市化水平。亦即:就地消化农民,使农民顺应城市。城市化战略则是通过城市数量、规模的扩张和功能的完善,吸引农民大规模进城,使农民彻底转变为市场主体,成为城市文明的推动者和重要组成部分,促进现代化进程。亦即:城市接纳农民,实现农民的现代化和整个国家的现代化。
(3)实施路径与内部机制不同。城镇化战略的实施路径是:乡镇企业——乡村工业化——小城镇——乡镇城市化。其中,工业化是根本动力,乡镇企业是关键,小城镇是中间环节。城市化战略的实施路径是:建立城市——产业向城市转移——农民大规模进城——城市规模扩张、功能完善——产业向城郊转移——更大规模的农民进城——城市群、城市带形成。其中,城市发挥了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首先是城市集聚效应使大量产业进城,从而吸引农民进城,城市规模扩张,当城市规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城市发挥扩散效应,许多产业从城市中心转移到城郊,引起更大规模的农民进城,进而发展成城市群、城市带。这里,产业转移在其中起关键作用,城市的集聚效应与扩散效应都是建立在产业转移基础上的。
(4)实施效果不同。城市化战略的塑造强化了城市这一发展极,推动了现代文明由城市向农村的传播和发展,同时,城市带、城市群的兴起和发展将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更充足的动力。城镇化战略解决了农民的就业、收入提高等问题,农民的市场意识、生活方式、文明程度得到城市文明的逐步熏陶,由农村包围城市,从而使得城市文明逐渐渗透,实现城市化。
由上可知,城镇化战略与城市化战略是两个不同的战略,关键是选择适合本国或者地区经济情况的发展战略。
三、我国有代表性的几种城镇化模式
改革开放以后,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我国城乡相隔离的二元经济结构,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兴起和农村人口的流动,加快了农村二、三产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步伐,此种背景也为农村小城镇的孕育、成长创造了必要的机会和条件,使全国各地的小城镇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由于全国各地的小城镇大多都依托行政乡镇建制和区域地理优势而兴起,因而也就形成了众多的类型。
以带动小城镇兴起和发展的主导产业来归类,可分为工业主导型、商贸流通型、旅游开发型、交通枢纽型,等等。在小城镇的空间布局上,表现出了“三多三少”的特点,即沿海及其他经济较发达地区多,西部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沿主要交通干道及交通枢纽区布局多,交通不便区布局少;大中城市周围布局多,偏远农村区布局少。以区域布局为例,据有关部门对中国小城镇区域布局的统计,在建制镇总量中,东部12个省市所占的比重,从改革开放初期的33%左右,上升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并一直稳定到1999年的44.6%左右,总量达到8560个;中部9省所占的比重,从改革开放初期的38%左右,之后陆续降低,1999年底的数量为5798个,占30.2%;西部10省市区所占的比重,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9%左右,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21%,直到1999年底才缓慢上升至25.2%,达到4826个。在小城镇发展模式上,近些年各地都在进行着积极的实践探索,并形成了具有代表意义的三大模式。
(1)“广东模式”。广东及包括部分东部沿海地区的三资企业、外向型工业企业的发展速度快,规模大,密度高,多数三资企业又布局分散,当地居民非农化形式是离土不离乡,就地市民化,同时,当地政府在三资企业相对密集的区域对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进行了规划与建设,从而构建起了小城镇的骨架。
(2)“苏南模式”。江苏省长江以南的一些地方,近些年来,以村集体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发展迅猛,许多乡镇企业及农村工业都依托于原有集镇或向小城镇聚集。随着乡镇企业规模的扩张和数量的增多,集镇规模和居住人口也随之增大,并逐步建成具有城市功能的农村城镇区域单位。
(3)“温州模式”。浙江省温州市是改革开放后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温州的小城镇建设主要是由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而推动的。温州人多地少,当地群众素有经商办企业的传统,在国家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政策的引导下,温州人瞄准市场需求,以个体、私营以及股份合作形式在交通便利的集市及家庭庭院建市场,上工业加工项目,逐步形成了产业发展的集中区。在有的乡镇,富裕起来的农民为创造二、三产业的优良经营环境和追求城市的文明生活方式,在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下,依照市场经济机制运行要求,以私人或企业为投资主体,建设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进而兴办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城”。形成了独特的小城镇发展模式。
四、我国应该实施城镇化战略
选择何种城市化战略必须与国情相结合。如果只是片面追求通过大城市的集聚效应,利用城市化战略并不一定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党的十六大也提出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条件下的城镇化。我国是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农村有大量的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而我国的大中城市的集聚效益和承受力相对薄弱,同时,我国又缺乏足够的资金加强大中城市建设,以容纳农村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发展小城镇,可以避免“大城市病”,让农村人口变为城镇人口,使之享受一定程度的城市文明,促进城乡融合,使城、镇、乡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
(1)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我国现有的市场关系、资本积累、工业化水平、经济结构体系、教育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等在全国范围内,尤其在农村还未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结构,各种经济关系和要素市场尚未完全发育,这就需要各地通过发展小城镇来孕育促成。而这一条件又是各大中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也是其规模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良性发展与体现的必要前提。否则,大中城市经济增长极的地位和作用将走向极端,导致城乡两极分化,最终亦使大中城市自身的发展受到制约。因而,中国城市化既要遵循城市化的一般规律,更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走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
(2)城市化的目的是实现现代化,就是要实现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从我国国情看,实现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中国,农业能否实现现代化,农民收入水平能否大幅度提高,农村能不能实现现代化,这是中国社会能否实现现代化的最大问题之一。而我国农业、农民、农村现代化遇到的一个最大难题则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如何转移的问题。当前,我国农村已出现1.2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专家测算,2050年我国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发展水平,需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6亿人,这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特殊国情。这样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若要依靠大中城市来吸收、容纳、消化,无论是从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现状还是其发展趋势来看都是不现实的。因此,在大中城市周边地区,在农村经济较发达地区,大力发展小城镇,形成区域经济发展中心、次中心,刺激区域市场体系的形成以及作为联合与大中城市经济联系的纽带,发展广泛的经济关系,创造各类就业机会,是我国城市化道路的现实选择。
(3)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乡镇企业的崛起与迅猛发展,使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具备了现实可能性。城镇的兴起与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一定发达程度的商品生产规模、供求、集聚规模,以及其所要求的交通、信息渠道、容量等,是城镇能否兴起、存在、发展的客观条件,这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应该看到,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我国乡镇企业已发展到相当水平,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极为现实的经济基础。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增长总量看,乡镇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职工人数已超过国有企业职工人数,总产值已占社会总产值的50%,这说明我国乡镇企业已发展到相当的规模,具备了供应与需求的相当的经济功能。同时,乡镇企业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也需要一定的社会组织结构来协调、引导、规范和提供各方面的社会服务,即乡镇企业发展需要小城镇的聚集规模效应和各类社会服务功能。
但在新形势下的城镇化具有几个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化的特点:第一,过去所说的城镇化只是人口向城市集中或非农业人口和非农业用地增加的过程,而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的城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城镇化。城镇化不仅包括人口和土地的转变,而且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明程度、价值观等的变更。第二,评价标准不同。过去城镇化的评价标准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在已经基本实现小康的基础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研究制定新的城镇化评价标准。第三,我们提倡的新型城镇化是在城镇与农村综合协调发展的城镇化。
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城镇化具有六个方面的内涵:第一,城镇化是城镇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第二,城镇化是产业结构转变的过程。城镇化使得从事传统低效的第一产业的劳动力转向从事现代高效的第二、三产业,产业结构逐步升级。第三,城镇化是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对投资者吸引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也是越来越多的国民在发展中享受实惠的过程。第四,城镇化是城市文明不断发展并向广大农村渗透和传播的过程。第五,城镇化过程是人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也就是城乡一体化的过程。第六,城镇化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城镇化的内涵、支撑体系及其测度指标都会有所区别。
收稿日期:2005—08—28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2004—GH—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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