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马太效应”与旅游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太论文,旅游业论文,效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旅游业被誉为二十世纪的经济巨人,现已成为世界上发展势头最强劲的产业。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制定自己的经济发展规划时,几乎无一不把旅游业考虑进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旅游业的高速发展对缩小发达国家或地区与贫困国家或地区的差距应视为一种历史的必然,但在实际发展的进程中,也还有着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拉大差距的态势存在,使得人们在对旅游资源的认识和开发、对区域经济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现象实际上就是常说的“马太效应”。
一、“马太效应”在旅游业中的表现
“马太效应”源于《圣经》中“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对已富有的人,还要给予,使之锦上添花;而对于一文不名的人,即使有了一文,也要强行夺走。”概言之,富者越富,贫者越贫,日趋分化。“马太效应”曾被美国科学社会学家墨顿应用于分析科学共同体和科学家的成长。他认为,当某些人或团体一再获得有利条件和奖励的时候,优势就逐渐积累起来了,这使他们获得了更为有利的条件。相反,未能获得者则处于不利的地位,相对地说,他们变得愈来愈贫乏,成为一个在知识生产中默默无闻的人、一个科学中的“无产者”。(注:[美]杰里·加斯顿著:《科学的社会运行》(顾昕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年5月版,第163页。)
为什么在科学发展中、科学评价中会出现上述效应呢?墨顿的学生乍克曼通过对美国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的社会影响作了分析、并列举了大量事实来证明这种科学上的“马太效应”,他将产生这种效应的原因主要归结为人们的社会心理因素(注:[英]J.D 贝尔纳著:《科学的社会功能》(陈体芳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41页。), 也承认有科学发展自身的规律可循。
在科学发展中存在着“马太效应”,如果说它表现在科学共同体中科学家们受到不公正的评价和压抑,从而使得在某些情况下,一些科学上的富有者也是“盛名之下,其实难符”。而一些未成名者在他们的知识产品、才能的评价上往往则要花很多力气去争取科学界和社会承认的话,那么,在旅游业中我们则认为它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步性。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旅游业,它是社会环境中若干现象的综合反映,它虽有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又受控于经济的运行规律,即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就旅游来说,可以认为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而决定了它的高层次的性质,无论是“旅”还是“游”,都有明显的文化属性,但从旅游产业来看,它又明显表现为经济的属性。经济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资本的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前提,即经济增长的前提。贫困地区若完不成资本的积累,旅游业必然要受到制约,如从整个世界的发展情况来看,在十九世纪中叶,无论是国内旅游还是国际旅游都有突破性的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和产业革命的影响分不开的。“旅游”(TOURISM )一词也在此时才问世。到本世纪六十年代,经济基础雄厚的西方国家开始形成所谓的富裕社会,人们收入的增加和支付能力的提高对旅游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无疑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刺激作用,由此可见,旅游业在相当程度上遵循着“钱能生钱”这一简单经济原则。抛开经济因素来谈论旅游业,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都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历史发展的不平衡,使得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跳跃式的发展,相反,落后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业只有靠自身的积累以求发展,因而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第二,投资主体的高选择性。一般认为,资金、资源与人是区域发展的三大基本要素,资金是把资源变成商品的基本条件,因此筹资、投资方向与投资结构决策是旅游开发投资决策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中,投资的主体主要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银行借款、个人投资、外国投资等,对于某一旅游地的开发,根据其旅游资源的地理位置、规模效应、市场前景等综合因素,投资的主体当然都有着极其明显的动机和目的——或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两者兼顾。便决定了投资主体的高选择性,这样,一些资源优势明显,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便获得了更有利于发展的条件,如我国在开发张家界旅游区时,中央政府投资修建机场、交通网;南京秦淮河的旅游开发建设基础设施方面也进行了财政拨款,并且从近期中央政府投资方向来看,投资重点仍在条件优越的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桂林、南京、苏州、西安几个重点城市,50%的旅游资源开发投资放在这七个城市与地区。同样,地方政府在辖区内也大致遵循中央政府的原则。以个人投资主体来看,在旅游业上,不少投资者都是精于老谋深算的,就外资而论,基本上不投于基础设施建设或某个旅游区的初级开发,个人投资主体主要把注意力放在有利可图的经济发达、政府优惠的地区,政府和个人投资者的这种高选择性当然是一种正常的经济行为,但是这种难以避免的运行机制、无形中对“马太效应”起了催化作用,加大了两极分化,也造成了某些旅游地容量失控,密度加大,而一些旅游地资源则难以开发,制约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第三,旅游资源开发上的基本环节错位。要开发旅游业,无疑要加强旅游开发工作。如前所述,山于投资的高选择性,造成了旅游区域开发的不平衡,从主观上看,旅游决策者、规划者、管理者的文化素质,价值取向等因素和投资渠道多元化引发的无序状态和失控状态,势必造成忽视旅游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从客观上看,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受投资状况,旅游密度、文化氛围等因素的影响,也势必形成特有的产业特征。如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旅游业中出现的对景区开发的城市化,项目开发的低层次,以及一哄而上的游乐宫热等现象,早已引起了新闻媒介的批评,如去年五月一日《光明日报》、五月二十九日《中国环境报》、五月二十日《文汇报》及前不久的《经济日报》等均有文章予以披露。显然,在旅游开发中,若无对旅游目的地的长远的开发规划(以及具体的项目规划)、不把旅游发展规划视为该地区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的部分、旅游业也就成了无本之木。同样是为了发展旅游业,为了招徕游客,经济发达地区但旅游资源相对匮乏,就会朝项目开发的低层次发展、以至有悖于旅游业自身的特性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必然。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曾报道过的四川丰都的“新鬼城”、湖南某地的“李闯王建筑”等都事倍功半。而落后状况则有旅游目的地一开发便大批兴建高级娱乐设施等,以至资金无法回笼,失去了旅游作为产业的意义。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旅游业中的“马太效应”拉大了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时间差、规模差、效益差。即加剧了国家或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并且在深层次上制约了人们对旅游资源的全面认识,强化着旅游业的“脆弱”这一特性,以致造成人们观念上的混乱,在一定的程度上甚至对旅游业的发展起着误导的作用。
二、“马太效应”产生的社会因素
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经济现象,“马太效应”产生的社会因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我们认为,它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
首先,政策倾斜是“马太效应”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及地方的政策制定当然都是建立在加速经济发展,适应本区域的客观条件的科学基础上的,但是针对特殊的时期和特殊的条件,又不可能绝对平均地考虑到各地具体情况。有条件地对某些地区进行一些政策性的倾斜,从远景上看,这是照顾全局的宏观调控手段,某些地区给予倾斜的政策优惠,使当地旅游业与经济一同腾飞,但对贫困地区,如中西部地区却没有这种政策来注入活力,旅游开发战略上的失误,导致一些地区往往拔苗助长,欲速不达,结果得不偿失。
其次,投资方向也诱导着产生“马太效应”。旅游业是资金与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且投资往往受政治、经济等环境的影响,风险很多,因此,投资主体都很重视对投资环境、投资盈亏与结构分析。如前所述,国家为了整体利益和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一般都把资金投向开发潜力大、具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区,而个体投资则把盈亏和环境因素作为重要前提条件,导致资金流向落后与旅游业不发达地区,虽然这些地区在引进投资用于旅游开发上创造了优越的投资环境和采取了减少投资资金成本、简化投资程序、减少经营成本及投资担保等诸多措施予以激励,但旅游业的特殊性往往使其事倍功半而陷入恶性循环。
再其次,就是由旅游者的心理因素产生的“马太效应”。一般来讲,旅游者就是离家外出到异地他乡旅行的人,他们外出往往都有一种好奇心理,或为了得到某种赏心悦目、或为了得到某种目的,如探访、科考、购物等,而他们确定的目的地的吸引物又往往是通过多种媒介作用得以确立和强化的,这些媒介除了如报纸、广播、电视、展览、小说等工具和手段外,旅游者本身也是重要的媒介,起着传递信息的作用,如同有机化学反应中的诱导效应那样(注:诱导效应即由碳原子组成长键:Cn-C4-C3-C2-C1-r及为取代基团(R)对C1影响最大,对Cn 影响最小。),这样,在旅游业较发达、开发较早的地区,不断产生着这种“诱导效应”,以至于这种“效应”还会影响其旅游动机和审美情趣。我们似乎可以四川乐山大佛的“睡佛效应”、贵州织金洞的“陈复礼效应”和河南姜里城“天外客效应”(注:参见陈传康:《众神之车和姜里旅游开发》,载《旅游学刊》1993年第二期。)略见一斑,但落后地区,山于旅游资源的开发难以成规模,即使存在一定规模,旅游者的“诱导效应”实际上也将其淡化,对旅游者来说,起不到吸引物的作用,更谈不上“回头率”。
三、“马太效应”在旅游业中的意义
“马太效应”虽然首先用在科学共同体当中,来作为对科学承认之差异的一种解释,但它确是一种社会现象而普遍存在于各个方面,用墨顿的话来讲:“他们甚至并未阅读过马太的原著,目前这一名著的‘效应’可能几乎为任何人所引用。”因此,正确认识旅游业中的“马太效应”,对于我们深入了解“旅游业”这一文化经济现象下的特殊产业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在制定旅游开发发展战略和规划上都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旅游开发中,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本区域,依靠现有实力,实行“滚雪球”方式发展。
正如前面述及,旅游开发的前提是以高品位的旅游资源作为保证,但资源优势并不等于经济优势,这种转化,及产出又必须要以投入作为保证。实践告诉我们,一个旅游地的初级开发往往因投入的难以得到而无法启动,这在不发达地区表现更为明显。因为开发的高品质旅游资源往往多又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这就需要规划者、管理者、决策部门正确理解产业特征,既要以旅游的社会效益为前提、经济效益为基础,使两者和谐,保障其可持续发展,又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既要看到“见效快、收益高”的优势,同时还必须看到发展旅游首先需要投入这个前提条件,尽管投资少,但绝非可有可无。至于一般常说的“以旅游养旅游、滚动发展”的方针,则在政府扶持下,使其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后,才有可能以旅游养旅游、进而滚动发展。因此地方政府需要有比较灵活的政策支持,千方百计把解决资金投入问题立足于自身。近年来,不少地方就实行了“以旅游养旅游”的政策,将一定时期内的景区收入,全部已投入到景区的后续开发中;有的地方通过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动社会各方面支援旅游开发,如河北赞定县境区的公路、邮电、通讯、缆车等,就是县政府发动有关部门投资和社会集资建成的,景区几年来投入的6000多万元资金,由社会化渠道自筹和从各方面引进的占了98%,而国家的投资只占总投资的1.67%。四川青城山的后山开发资金来源也主要是通过招商引资,各部门投资和农民集资。由此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贫困地发展旅游业,必须弃掉“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克服客观存在的马太效应,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但并不是说这是唯一的出路,采取必要的措施争取国际组织及国家基础投入,创造环境引进外资的参与,仍是不发达地区旅游开发解决财力的重要途径。
其次,正确认识马太效应产生的客观基础,可使我们在制定战略规划和景区建设中将资金的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以克服主观性、避免盲目性。
由于马太效应的存在,加剧了不发达地区旅游开发引资的难度。有限的资金筹集,可谓“来之不易”,这就需要在制定规划上的战略时必须从实际出发,保证其合理利用,实现滚动作用。如在战略上必须优先考虑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优先考虑开发程度低或基础设施项目,优先考虑具有具有“拳头产品”作用的项目等等。这些项目的确定都必须建立在对旅游资源的科学评价、对开发效益的可行性分析、对开发项目的有效管理基础上,切忌凭一时兴起凭长官意志的主观行为,这非但使其极有限的资金失去“银根”作用,甚至还可能得不到经济效益产生的同时,以牺牲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为其代价使当地人们对旅游产业产生抵触情绪而使社会环境恶化。近年来,许多景区或开发地一哄而起的房地产热、娱乐宫热、缩微景观热、宾馆餐饮热、索道缆车热等,其微薄的收入、压价竞争已到了“资不抵债”的边沿,我们是否可从中得到某种启示。因此,决策、规划部门必须在战略上谨慎考虑,充分合理地利用和开发旅游资源,在内陆和经济落后地区更是如此,这都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如西北五省旅游业的现状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这一点,从公布的1996年各省国际旅游创汇收入排名来看,陕西省列第29位,新疆列第21位,甘肃、青海、宁夏排名分别倒数前三位。(注:参见《西北五省旅游业透视》一文,载《旅游学刊》1997年第6期。 )西北地区落后的旅游经济背后,却是其丰富而奇特的旅游资源,但在开发利用上却受到自身地理条件的制约,基础设施落后。此外,各地在开发时的盲目性导致旅游项目缺乏深度与广度,各个景点缺乏有机组合,使得本来富有特色的旅游资源流于平淡。实际上这样的结果同样是加大了“马太效应”的力度。因此,旅游开发本身是一项专业化较强的工作,必须遵循其自身特有的发展规律。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进行开发立项时必须聘请专业人员协助进行资源考察、市场分析、选定项目、避免盲目性、破坏性开发,以保证其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最后,充分认识马太效应,还可使我们更好地把握和遵循旅游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加深对这一产业的深层次认识。
马太效应的产生在旅游业中是一种必然现象,如前所述,它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上的客观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的,从辩证的思维来看,它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消极的影响,但也有积极的一面。正确认识马太效应的客观性,可使我们在发展旅游业中对开发决策、管理上向科学化、合理化方面提出高标准、高要求,使其更有效地、更健康地发展。目前,旅游业正以迅猛的速度超前发展、掌握旅游产品的特征、克服马太效应看来是实现其作为支柱产业战略目标的关键和必然。总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旅游开发实践中克服马太效应,首先在观念就不要停留在“是蛋生鸡还是鸡生蛋”这样的经院哲学上,而必须把思维方式、开发手段、管理模式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化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才是克服马太效应的有效方法。按照1995年10月世界旅游组织(WTO)在其召开第11届全体会议上提出的, 一个国家政府旅游主管部门(NTO)在旅游业中所起的作用经历了三个阶段,(1)开拓者阶段,即在旅游发展初期,(NTO)大量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 并制定旅游业发展的长期远景规划;(2)规范者阶段,即旅游业逐步兴起, 投资主体对于参与旅游业经营的兴趣与日俱增、市场情况复杂化;(3 )协调者阶段,即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赚取外汇,资金回笼的同时,其负面效益日趋明显,这一阶段(NTO )主要在各方之间进行协调,注重包括社会效益在内的旅游业整体效益。严格地说,我国旅游业尚处在上述三个阶段中的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资金缺乏已成为我们旅游业向深层次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加上一些地方在引资和开发上的不规范性,这种矛盾更日益明显暴露出来,多渠道地建立旅游发展基金,如向旅游企业征收一定比例的旅游发展税、发行旅游发展债券、推行股份制集资方式等,这恐怕是克服马太效应,增强旅游后劲的有效途径。
综上所述,马太效应的产生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它必然要反映到旅游业中来,只要充分认识其内在特征,对于人们更深层的把握和运用旅游发展的规律,科学地论证、有效地开发旅游资源,使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