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中庸”——兼论思想政治工作对中庸方法的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庸论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重新审视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庸是儒家哲学、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由孔子创建,并经历代学者的阐释得以丰富和发展,成为儒家文化体系中的基本精神之一。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庸作为一种协调社会关系使之达到和谐状态的高级哲理,被历代统治者所重视,并运用于国家管理和处理国家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以求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国家统一。虽然由于阶级的局限,中庸在具体的历史运用中不可避免地沾染上某些消极因素,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排斥它、否定它,而应以现代的眼光重新审视它,挖掘其内在的合理因素,特别是其中所蕴含的深刻的辩证法思想。这不仅有利于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稳定与和谐发展,而且对今天的思想政治工作也不乏启迪作用。
一、中庸的内涵及现代价值
孔子曾感叹:“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1](雍也)可见孔子是把中庸作为最高道德标准来推崇的。但是这样一种在古代被誉为“至德”,备受推崇的精神,在近世以来却时运不济,人们一再把批判的矛头对准它,调和折衷、保守落后、乱和稀泥等一顶顶帽子都扣在了中庸的头上,以至于中庸成了不讲原则、明哲保身的同义语。直至这些年,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
中庸真的像有些人说的那样“不分是非”、“乱和稀泥”吗?如果我们从哲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考察,就会发现它内在包含的合理因素。中庸既非折衷主义、调和主义,也不是死板的教条,而是与辩证法相通的,是一种包含辩证思想的方法论。其要点是在对立面相互制约的统一中把握行为的“度”,它蕴含着“度”的思想和对立面统一、转化的思想,渗透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精神。
具体地讲,中庸思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尚“中”的思想。即推崇中正不偏。中庸是以中为用,即“执其两端,用其中”[2],意思是要把握事物对立的两端,但不是站在任何一端行事,而是权衡以用其中。在孔子看来,“度”之所在即是“中”,如何能做到“执中”、“适度”呢?孔子主张“无过无不及”,超过了度的“过”和未达到度的“不及”同样是错误的。但是所谓的“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它随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不同,即“君子而时中”[2]。孔子自称他与前圣伯夷、叔齐、柳下惠诸人之根本不同在于那些人拘于一隅,而他是“无可无不可”[1](微子),即不拘常规,不法常可,适时变通,以适应时势之变。孔子确实也是这样做的。在教学中,因材而异,“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1](先进);弟子问仁问孝,孔子因人而异,回答各不相同。这些都表明孔子讲究“时中”,灵活变通。可见,因时制宜,以行中道的中庸思想与教条主义、墨守成规是大相径庭的。
2.尚“和”的思想。即强调事物的和谐统一。“和而不同”是中庸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子路)。“和”就是要保持矛盾双方的和谐,使有差别的矛盾双方相互协调地共处于一个统一体内,这个“和”实际上就是中庸,它以承认差异和矛盾的存在为前提,强调包容矛盾双方。“同”则是指取消矛盾双方的差异,使之成为单一的、无差别的事物。“和而不同”所包含的具体思想内容就是:只有互相差别甚至矛盾对立的各种因素、各种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推动,保持统一和谐的状态,才能达到完美理想的境界。而要实现此目标,就要注意并把握矛盾双方和谐统一的度即“中”。在处理矛盾时,不是对矛盾的两端进行抑制,而是寻求结合点,采用适当的途径使双方的利益联结起来,从而实现协调发展。但是这种“和”也不是没有原则的,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和”,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时,则不能“和”了。正如孔子所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1](学而)可见,尚“和”与没有原则、不分是非的调和主义是根本不同的。
中庸作为哲学方法论的现代价值是不可否认的,这已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反复证明。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的“有理、有利、有节”等战略战术原则;在国际关系上,周恩来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求同存异”的思想;在国内经济方面,现在采用的“宏观调控”措施;在国家统一问题上实行的“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等都体现了中庸的基本方法论原则。可以说,中庸一直以来都在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广泛运用着,并且取得了许多好的效果。同时,也应该看到,正是违背了中庸的基本原则,所以革命和建设中也出现了许多“过”与“不及”的错误。所有这些都说明,中庸作为一种处世原则和方法,对于今天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都有着不可忽视的训诫和调节功能。
二、中庸方法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运用
中庸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正引起社会各领域的关注,同时也给当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诸多启发。当然,对于这一文化传统,我们不能原封不动地因袭照搬,而应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对其进行相应的转换,剔除其不适应现代化的观念。而对其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合理成分,如关于“适度”的思想和崇尚和谐的观念等,应继承和发扬,同时从唯物辩证法的高度对其进行新的阐释和改造,然后为我所用。这对于提高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将有所裨益。
(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要运用中庸艺术
首先,从事物的发展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观点来看,中庸强调“时中”、“权变”,认为“执中”并非固定一点而不知变化的“死中”。孔子说过“君子而时中”,这里的“中”就是随时势发展而顺应变化的“适度”。孟子对此作了更加明确的阐释,他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3](尽心上),意思是执中如果不知变通则必然导致一般原则的僵化,使之难以应付多变的社会生活,从而限制了原则本身的作用。这里“权”的基本要求就是对不同的情况作具体分析。对此,孟子又举例加以说明,“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3](离娄上),是说凡事要审时度势,灵活变通,从而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思想政治工作在实践中也应该注意因势利导,“通权”而“达变”。长期以来,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不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做到因形势变化这个“时”而执“中”,还是沿袭老一套,针对性不强,结果造成了思想政治工作和实际脱节的“两张皮”。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应走出无“权”的误区,根据时代的要求和形势的变化而丰富和创新工作方法,在因时、因地、因人、因事寻求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做到对症下药,从而取得好的效果。
其次,从事物的系统联系和协调发展来看,中庸提倡普遍和谐。它在理论上要求“和”入“中”肌,“中”入“和”髓,强调各种不同或对立的因素通过转化而达到整体和谐的最佳状态。孔子说:“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1](为政)意思是在为人处世中,君子能够听取多方意见,修正自己,从而达到明辨是非基础上的团结;而小人却不注重整体团结协作,而是结党营私。这与他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是一致的。为了达到“和”的境界,孔子阐明了许多道德规范,如“仁”、“爱”等。可以说,中庸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人际关系的平衡术,有着积极的方法论意义,也给必须发挥和谐人际关系及稳定社会秩序的凝聚力作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它不仅可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而且对于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种社会关系(领导关系、干群关系、群众关系),解决工作难题等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由于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矛盾的存在形式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思想政治工作也主要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在处理问题时,就不能夸大对立,而应通过包容对立面,在矛盾双方中寻找中介这种中庸的方法来加以解决,把矛盾限制在“度”的范围内,使双方处于互相接受的地位,从而达到协调关系、增进团结的“和”的目的。
第三,从认识的过程和全面的观点来看,中庸原则要求人们在思考问题时要坚持“两点论”,而谨防只见其一不见其二,陷入片面性。这就成了反对思想片面和僵化的有力武器。孔子曾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1](为政),意思是抓住矛盾的一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就会造成祸害。最好的办法是把矛盾双方联系起来全面考虑,以此之长,济彼不足,在相互结合中追求最佳的“中”的效果。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这就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对人对事都要坚持科学的分析态度,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要坚持全面性的思维原则,要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要分清主流与支流,权衡以用其中,而不能以偏赅全,混淆是非,攻其一点而不及其余。
此外,孔子在处理教与罚的关系时也主张取“中道”,他说:“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1](尧曰)这讲的就是教与罚的关系。孔子反对单纯使用惩罚的手段,反对不教而罚的“虐”、“暴”、“贼”,主张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惩治的前提,以惩治作为教育的补充。二者互取互补而立于“中道”。这也给思想政治工作处理教与罚的关系提供了可贵的方法。一方面,要经常对广大群众进行法纪教育;另一方面,对那些犯了错误又屡教不改的人也要严格执行法纪,同时仍要坚持耐心的说服教育,帮助其转变思想,重新做人。总之,教与罚要取“中道”,二者都不可偏废。
(二)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培养中庸思维品质
儒家在讲行为德行时强调“中行”,即不偏执,不走极端。如在言行举止方面,它所强调的“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1](述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等等,都体现了“执两用中”的方法论思想。儒家以此作为培养和选拔国家管理人员的标准,认为只有具备了这种素质的人才,才能在个人言行、待人接物、处置事物、思维决策等方面保持中正的方向,而不会出现“过”和“不及”的倾向。孔子最讨厌的一种人是“乡愿”,认为这种人是“德之贼”。言行不一,无一贯原则,曲意逢迎正是这种人的鲜明特点。
同样,今天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想胜任其职,免于“乡愿”之嫌,就要注意培养“执中”的思想品质。在工作中,要严慈交融,严而有爱,慈中带威。既严格要求,又倾注情感;既关心爱护,又不循私情。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凭感情用事,盲目随大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只有坚持刚柔相济这一基本思路,在自身的言行风范上力行“中道”,思想政治工作者才能发挥人格的力量,取信于人,从而更有效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