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以人为本 城市空间塑造 目标取向 本质回归 人的主体性
1.城市空间本质探析
1.1城市空间的本质
城市空间的主角是人,人在动态地使用空间。换句话说,即城市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人是城市的主体,城市的发展是人的主体行为的结果(马武定,2005)。由此可以得出,城市空间的本质是为人的生活与活动提供物质场所。弄清楚了这一点,对于城市空间塑造的目标取向就应该很明确了,即以人为本。
1.2 城市空间塑造的目标取向
人是城市空间的主体,那么城市空间塑造的目标应当放在满足人的各个层面的需求上。
一是满足人的物质需求,物质需求是人最基本的需求,反应到城市空间上,主要可以拆分为安全、效率和多样三个方面,例如城市广场上必要的遮阳、避雨、座椅、照明等基本设施的设计及具体安排等。
二是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国际现代建筑会议第十小组(Team10)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人际关系结合思想:“认为城市的空间形态必须从生活本身的结构中发展起来,城市和建筑空间是人们行为方式的体现,城市规划工作者的任务就是要把社会生活引到人们所创造的空间中去。”[ 程里尧. Team10的城市设计思想[J]. 世界建筑,1983,3.]
三是满足人的社会需求,公平与和谐是人作为城市主体的社会需求,体现着人们的利益和双边关系。城市设计作为调控和分配城市空间资源的一种机制,有责任也有义务保障社会公众及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受侵害,社会公众也有权利进行意愿表达,自身利益维护并参与生存、生活空间塑造。
1.3 以谁为本
不以个人主体为本——城市空间塑造中出现的越来越多的宽马路、大广场、宏伟轴线,究其根本原因,一方面是受平面几何美学影响过深,另一方面是城市决策者依据个人好恶或政绩要求导致城市空间塑造目标与其本质的偏离。这种个人的“精英的理想模式”并非城市空间塑造的本质追求。
不以某些集团主体为本——以开发商等利益集团为主导的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主要推手之一,他们是城市空间塑造的直接“投资者”,因其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该集团主体往往忽视了除经济外的历史、文化等因素,实际上这种行为直接或间接地侵占了公众的利益,因此,他们并不应作为城市空间塑造的根本。
以社会公众主体为本——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设计,公共利益始终是其法制基本价值观的核心内容,而公共利益的主体社会公众作为城市空间的直接使用者和城市空间塑造的服务对象,理应成为其目标取向的本质所在。
2.“以人为本”的必要性及迫切性
2.1现状问题——未 “以人为本”
城市空间尺度异化——为了经济效益,城市的许多居民建筑容积率相当高,人的居住空间拥挤狭窄,生存质量大受影响;另一方面,城市滥用大尺度的问题也十分严重。
人文关怀重视不足——在旧城改造中很多历史古迹和极具城市特色的空间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同时,由于缺乏对原有市民生活习惯、活动方式等的深入考察和研究,很多曾经一度繁华的街区在改造后丧失了原有的活力,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性也因此遭到人为割裂。
公众话语权缺失——在西方,增长联盟受制于社会的约束,如果权钱结盟以牺牲过多的公共利益、社会利益作代价,则市民可以通过选举来拆散现有的权钱同盟,而代之以新政府(张庭伟)。中国则缺少这样的机制或市民委员会来有效地保障公众的话语权与参与权,正由于公众意愿未能有效传达,往往使得城市空间塑造结果与公众现实需求相背离。
2.2 城市空间本质属性的回归
人是城市空间的主体——首先,人是城市空间塑造的主体,如政府、集体、个人和公众;其次,人是城市空间使用的主体,这里主要是指公众。现状是公众作为塑造主体的权力并未得到有效保障,作为使用主体,其使用前需求与使用后评价均未体现在城市空间塑造的过程之中。
城市空间的塑造应发挥人的主体性——一方面要发挥城市空间塑造者的主体性,尤其是设计师的主体性,使其沟通、协调的作用充分发挥;其次,发挥广大使用者,即社会公众的主体性,使其参与到设计过程及评审过程中,使其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建立“城市空间与人”的互动关系——从人的角度来研究城市空间,即从人的各个层面的需求来塑造为人服务的空间。另一方面,物质环境空间在满足人的需求的同时也影响和引导着人的行为方式。
2.3 现阶段发展的迫切需要
重视历史文化的需要——规划理论的第一要务是用人文主义哲学思想指导规划师人文关怀的基本素质(Friedman, 2008)。A. 罗西(A. Rossi)在1966年的《城市的建筑》提出城市的意义存在于人们重复产生的记忆。人们精神的寄托既需要城市空间的承载,也可以由好的“场所”激发。
提倡价值理性的需要——市场机制自身的失灵和“经济人”趋利本性致使人们在发挥主体性的同时也走向了极端。主体性变成了随意性,积极性变成了破坏性。其直接的后果就是在我国一度出现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社会问题。城市规划的本质任务是合理、有效和公正地创造有序的城市空间环境,以指导城市空间的和谐发展。[ 李阎魁. 城市规划与人的主体论[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P125.]
缓和社会矛盾的需要——提倡“人本回归”,也是提倡社会价值理性的迫切需要。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的阶层分化愈益明显。而在此时提出以人为本,鼓励公众参与,关注并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对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将起到一定的缓和作用。
3.实现策略与方法
3.1满足人自由发展的要求
自由时间的创造——自由时间,是整个人类自由发展的基础和衡量标尺。城市空间作为人们活动的承载,应促进其自由时间的创造:适当减小街区尺度,提高公共交通便捷程度,最大限度地缩短人们的通勤时间等。如使不同阶层的人均拥有同等享受城市道路的权力,即路权(见图1),使各阶层的人都有机会和权利争取各自的自由时间。
图1 路权示意图
图片来源:《Planning and Urban Design Standards》P268
自由活动的有效承载——提供人们自由活动发生的前提条件与物质平台。在满足人们基本的安全、效率等生理要求的基础上,保障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开放性和连续性,为市民的自由活动搭建平台,使得各种积极向上的健康活动得以有效开展,重拾城市的人情味。
3.2 满足人充分发展的要求
历史记忆的延续——在旧城改造或者新城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城市历史文脉的传承尤为重要,其中,对于历史事件、人文习惯、民族风情等的事先考量和有效利用不但能很好地保存人们的历史记忆,在处理得当的条件下,还可以创造出额外的经济价值。例如上海新天地的成功开发和北京798艺术区的有效利用等,都不矢为典型案例。
城市特色的保护——在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深入的今天,想维持和保存自己城市的特色愈加困难,文化趋同现象带给人们的是“千城一面”。虽然城市空间的趋同构成了城市文明发展的基础,但并不是发展本身,创造性才是人的主体性的最高表现,即对重复的摈弃。
归属感与自豪感的培养——只有当市民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的时候,归属感和自豪感才会油然而生,而这些又是以历史及特色为基础的,而反过来,归属感与自豪感的形成对于城市特色的凸显和历史文化的传承又起到促进作用,当人本思想贯穿于城市空间的各个角落时,也就满足了人的充分发展的需求。
3.3满足人全面发展的要求
为了满足人全面发展的需求,要求对社会经济空间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公众呼声得到有效传达,公众意愿得以重视,体现在城市空间塑造上,即由传统的“自上而下”模式转变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并重,从而使城市空间真正为广大市民所用。
“自上而下”模式——需要进一步更新和完善,城市空间塑造目标要做到人本回归,主要体现于目标的建构、目标优化和目标落实三个层面。目标建构主要是建构目标体系,即将总目标拆分为各分目标和子目标,在不同层次上均体现“以人为本”(见图2);目标优化是指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不同的时、空要求对目标体系进行优化;目标落实包括城市设计大纲制定与城市设计具体项目两个层面。
图2 目标建构示意图
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自下而上”模式——“自下而上”的模式主要指公众参与,良好的公众参与是保障公共利益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可通过自助式设计、评审中表决和使用后评价三方面保证其实施。如美国1951年创设的社区规划议会提供社区参与机制,英国1969年利物浦的庇护邻里行动计划等。
两者并重——受传统体制影响,“自上而下”的模式在我国发展较为成熟,而缺少“自下而上”模式的配合和补充,新时代的要求则应当两者并重,尤其应注重后者,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4.结语
在实施层面上,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较大,且城市空间的使用者并非直接的“买单者”,其话语权较弱,城市设计师作为多方利益的协调者,如何保障公共利益不被侵占,如何从体制改革层面及法制建设层面进一步具体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还需要更多的学者一起参与,使城市空间塑造实现“人本回归”。
参考文献
[1] Peter Hall著, 童明 译. CITIES OF TOMORROW: An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明日之城——一部关于20世界称呼四规划与设计的思想史)[M]. 同济大学出版社,2009.
[2]张庭伟,Richard LeGates. 后新自由主义时代中国规划理论的范式转变[J]. 城市规划学刊,2009,(5):1-13.
[3] 金广君. 论城市设计实践的作用与目标[J]. 国外城市规划,2001,(2):13-16.
论文作者:辛兰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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