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让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更具吸引力论文_余冬梅

浅议如何让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更具吸引力论文_余冬梅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职业高级中学 674100

摘 要:随着学生素质提升需求及企业人才素质需求的发展,传统教学模式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不适用性逐渐显现。通过对课程所面临问题的探索研究,基于教学实践,提出课程改革的一些想法。力图使课堂更具吸引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做到“知行合一”,提高教学实效性。

关键词:中职 职业道德与法律 实效性

一、问题的提出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职德育必修课程之一,其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树立法治意识。但目前德育课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出现了“重认知,轻实践,轻训练”,教学方法呆板,课堂照本宣科,脱离学生实际生活,忽视学生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和行为训练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改革,如何让课堂变得生动活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学实效性、说服力和感染力进行研究和探讨。

二、学生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满意度调查概况

《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中提出:“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工作,进一步增强德育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德育课教学应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但通过调查得知,学生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满意度并不高,存在以下问题:

1.学生学习基础薄弱,导致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满意度低。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习基础薄弱,本身就对学习提不起兴趣,更何况德育课内容理论性强、枯燥乏味,脱离学生的生活实际,没有专业课实用,更加挫伤了学生对德育课的好感,逐渐降低了对德育课的满意度。

2.学生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认识存在误区,导致对课程满意度低。

许多学生认为读高中、上大学才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途径,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缺乏足够的认识,苦于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才进入职业学校。因此,部分学生认为进入职业学校就是为了学一门技术,德育课理论学习无关紧要,对今后的工作也没有什么用途,因而对德育课的学习及满意度产生了消极影响。

3.课程内容与现实生活相脱节,导致学生对课程满意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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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内容缺乏针对性、生活性和实效性,忽视学生的个性和生活。课程内容与现实生活现象存在价值冲突,难以触及学生的心灵。

4.教学模式单一。

教学地点局限于教室,教学方法还是以教师讲授为主,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强调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忽视学生体验的获得,难以实现德育的育人的价值,单一的教学模式磨灭了学生的热情,进而引起了学生的反感。

三、课程改革途径

通过调研,针对学生反馈的情况,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笔者得出以下结论:

1.补充教材内容。

根据教育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要求,挖掘云南、丽江,特别是纳西族德育素材和德育资源,开发校本教材。

(1) 补充云南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知识。灿烂的云南民族文化蕴含了无数礼仪与道德的闪光点,选取博大的少数民族文化礼仪与道德精华补充到教材中,帮助学生将礼仪、道德知识理解得更为透彻。(2) 补充学生身边的故事或案例。从道德情感方面,使《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更加贴近学生,激发学生爱生活、爱职业的热情。

2.教法、学法改革。

在课程中实施体验式教学方法,充分发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策略,充分尊重教师引领作用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性, 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重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求知欲,了解学生的知识需求,有针对性地创设情境,开展课堂互动,让学生真正当自己的主人,当堂检验学生学习的进度和程度,及时发现学生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老师给予现场的指导和帮助,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教学活动中, 着重发挥体验式教学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创设适当的情景和问题,给学生以适当的思考时间,并鼓励小组讨论、交流,让学生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针对课堂上的相关问题,提出自己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想法,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课程考核以目标为引领,将终结性评价和表现性评价有机结合。《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评价应该是一个多元主体的评价模式,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学校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

一方面,关注学生学习质量检侧的成绩,关注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我提高,潜在的发展能力,并予以充分地肯定。

另一方面,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的表现,要通过设计真实或模拟情境任务,如,陈述观点、解决问题、设计方案、发表评论等,评价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从而,真正达到《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学——教——评”的目的。

4.融入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逐渐渗透到教学中,给教学带来巨大影响。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中,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中职生职业道德的积极影响,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职业道德素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共享性、开放性优势,充实课堂教学,激发中职生职业道德的创新思维、增强中职生职业道德的自信意识,养成中职生端正的职业态度,锻造中职生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力,让中职生尽快适应社会,满足工作需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人。

四、余论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以鲜活的社会生活为源。针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礼仪、道德、法律三部分内容,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师生合作,创建实效德育课堂,促进学生德行的生长。

论文作者:余冬梅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2018年9月总第15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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