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2008创意经济报告》:创意经济的经验教训和政策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意论文,联合国论文,经济论文,经验教训论文,报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选自联合国《2008创意经济报告》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拥有丰富的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人才。各国的历史传统为当代提供了如音乐、手工艺、视觉艺术、宗教典礼、舞蹈、演奏、讲故事和文化实践等独特文化遗产。这些反映地方和国家文化的所有表现形式都是财富,无论其有形或无形,都是不争的文化资本,都是人类生活的社会基础。这些资产可以反过来产生复杂组合的创造性产品——表达创意和智能等文化内容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商业和非商业)。
除了具有对当地、国家和地域文化的基本表达功能外,这些创意产品和活动还具有能产生经济和社会收益的真实潜力。创意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分配可以创造收入、就业和贸易机会,促进增长和发展,培育社会凝聚力和社会互动。全球化和现代信息通讯技术为创意产品的商业化发展开辟了巨大的可能。事实上,创意产业作为一个充满活力的行业,其在新技术应用和聚焦于市场拓展方面的特性有别于传统工业化世界。
发展中国家的经历如何反映这些趋势?尤其是亚洲的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创意行业正在强劲增长。本《报告》中的案例表明了创意产品和服务贸易增长的重要性,可以作为反映这些国家创意产业实力的指标。2005年前的10年中,创意产品和服务的世界出口年增长率在6—9个百分点,而发展中国家的增长率超过了发达国家,这些结果预示着发展中国家可能继续扩大其增值创意产品的出口。
然而,当今世界存在一个悖论:尽管许多发展中国家具有丰富的创意和充足的文化资源,但它们并不能很好地利用这些禀赋来发展创意产业。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国家运用创意产业去增加生产、出口和就业的潜力并未得到充分发掘,通过创意经济增长获得发展成就的机会也正在错失。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面临的一系列困难使得一些问题开始显现:
其一,缺乏理解和分析创意经济的清晰框架,而这是可信的、基于实证的决策的基础;
其二,缺乏创意经济表现性能的数据,这是可靠的创意经济发展策略的基础;
其三,创意经济与众不同的组织特征要求国家采取特定政策,而非一般政策;
其四,支持创意产业发展的制度能力缺乏,尤其是在保护和增强知识产权方面;
其五,发达国家在创意产品和服务方面具有巨大的先发优势,这一事实使得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中困难重重。
文化相关的考虑如何?从政策的视角看,那些在工具性政策条款中强调的主要文化方面已经在文化授权和社会凝聚力方面发挥了作用。本《报告》指出文化另外的(有时是独立的)作用——在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它将伴随文化在价值观和认同感方面共同发挥作用,以此拓展人们对文化重要性的理解。《报告》指出了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商业的和非商业的、工具性的文化概念和本质文化概念之间在发展进程中的复杂互动关系,并证明在解释创意产业概念时文化和经济发展是如何被理解成一个完整过程的。基于这种认识以及可靠的实证,《报告》提倡重建文化与创意在发展中的关系。然而,这种重建必须依靠多机构协调行动和多学科专业知识。
《报告》在为正确理解创意经济而澄清必需的基本概念、提出客观的证据、提供一些分析工具和为政策行动提出建议等方面迈出了第一步。然而在建立对创意经济性质和形式的一些理解方面,《报告》也强调这只是个开端,是为未来更透彻和更全面分析创意经济而迈出的第一步。
定义和概念
“创意经济”的定义可以是多样化的,但人们普遍认同创意经济的核心是创意产业。虽然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创意,并将其作为各自的关键性特征,但并不存在单一的、一致的“创意经济”或“创意产业”的定义。在当今世界,创意常常被认为是知识经济中一个关键资源,它带来了创新和技术变化,并赋予企业和国家竞争优势。创意和商品的结合产生了一类被称为“创意商品和服务”的产品。许多人认为,其中由艺术、文化和创意内容产品组成的“文化商品和服务”构成了它的一个子集。据此,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分别被定义为产生创意和文化产品的行业。
不同模式的创意经济具有不同的定义和创意产业分类方法,本《报告》所说的创意产业包含以下行业:
文化遗产;
视觉和表演艺术;
音像行业;
出版和印刷媒体;
新媒体;
设计;
创意服务,包括广告和建筑。
本《报告》寻求建立一个“创意经济”定义的现实标准,未来的目标必须生成一个强大的分类体系,这一体系不能简单面向统计的便利和有效,更是要基于对发展政策所需依据的理解。
跨领域的联系
创意经济是一个在整个经济中关系到许多部门的多维交叉概念。分析创意经济的不同方法使得在不同方面有所侧重。例如,社会学方法注重研究社会中“创意阶层”的概念,创意阶层由专业、科学和艺术工作者组成,他们的存在产生了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动力,其他方法已经强调了文化在社会赋权方面的作用;地理学家侧重于地理位置方面的创造性活动研究,这些活动在形式上表现为创意集群、创意网络和创意地区,这甚至超出了城市规划领域的研究,“创意城市”的概念也因此被确定。创意经济多方面的特性意味着它跨越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广泛领域,因此,关于创意经济的政策制定并不局限于单一部门或政府部门,相反,它可能牵涉许多不同的政策领域,其中包括:
经济发展和地区发展;
城市规划、国际贸易;
劳动力和劳资关系;
移民;
国内和外国投资;
科技和通讯;
艺术和文化;
观光旅游;
社会福利;
教育。
此外,还有一个包括全国公共部门、企业部门、非营利部门和民间社会等的多重参与结构。
发达世界的创意经济
上世纪90年代期间,发达国家创意产业的成长快于包括服务业和制造业在内的其他行业。在那一阶段中,成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是多媒体和通讯方面的技术变革步伐加快,特别是信息技术创造了一系列新媒体,文化内容可以借此传播给消费者,创意产业也随着市场中创意产品群的不断扩大而获得收益。从需求方面看,发达国家消费者不断增长的实际收入,再加上文化消费偏好模式的改变,这有助于维持创意经济的增长。在新千年最初10年的中期,发达国家中创意产业占GDP总额3—6个百分点。例如,近期OECD对其成员国的评估指出,2002-2003年,法国和美国的创意产业占到总增加值的3%,而英国则占到了6%。
发展中世界的创意经济
从世界范围看,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创意经济方面有着戏剧性的区别,部分原因在于各国工业和出口能力的不同,但部分也因为不同国家在认识和执行创意产业发展议程的程度上不同。例如非洲只有有限的创意产品贸易,或许最明显的例子是音乐——非洲大陆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表现形式,非洲大部分音乐产业仍然是基于现场表演,而音乐产品的正规生产和流通仍有待进一步的发展。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发展中国家缺乏共同管理版本收集和支付系统的体制性资源,因而明星常被海外吸引,去寻求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和更简单的赚钱方式。相反,亚洲一些地区在创意产品的创新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例如韩国的视频游戏。同样,亚洲一些城市正在制定的城市发展战略强烈侧重在文化和创新活动上。在加勒比海和中南美洲,各国创意产业的关注重点也显著不同,由此形成各国的特色,如阿根廷的出版业、牙买加的唱片业和墨西哥的电影业。
创意产品的价值链
了解创意商品及服务价值链的生产和分配非常重要,它可以确定政策措施最为优化的干预要点,以刺激创意经济的发展。创意经济的利益相关者是谁?其相互关系如何?创意产业如何涉及到其他经济部门?对上述问题的系统理解是可信决策的关键。
价值链分析被证明是研究创意经济的有用工具之一。它描述了创意产品从最初理念到最终消费的完整过程,其中研究价值链的早期阶段尤为重要,价值链研究可以使人理解创意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构成。这一行业中的生产单位涵盖广泛,从一端的艺术家和个体生产者到另一端的大型跨国公司,位于中间的是中小企业,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从产品生产量、就业水平和社会参与度等方面看,中小企业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些实例证明,这些企业提供了经济收入潜力与真实文化符号和传统相互结合的最佳机会,例如手工艺品、时尚产品和音乐唱片等生产。事实上,中小企业可以成为当地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石,并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发展。
通过价值链分析还可以识别创意产品和服务的独特竞争优势,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发展出利基市场(指在市场中通常被大企业所忽略的某些细分市场)。
数据问题
发展中国家在创意经济方面缺乏可靠的数据(输入、输出、产品价值、价格、雇员和贸易),而制定创意产业政策的基础必须强化统计数据的收集。文化领域长期以来缺失经济价值和测度方法,再加上对文化活动和创意产品、创意服务方面定义的困难,这已经意味着缺乏评估创意经济尺度和范围的可靠指标。此外,随着技术变革步伐的加快,使得评估更是难以跟上新产品和服务不断进入市场的速度。
因此目前来看,只有有限的一套关于创意产业产出、就业和贸易的措施。而在一个理想的世界中,这些只是开始的数据。此外,数据的分享以及文化和创意活动的时间利用将有助于从更全面视角认识创意经济。例如,关于创意就业,有必要对创意产业的就业进行统计以评估创意产业和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而从地理位置划分的就业数据对于分析创意集群非常重要;关于贸易,尽管对创意产业实物产品的出口和进口进行了统计,但越来越多的非物质形态文化产品在贸易统计跟踪上存在问题;关于视听产品,国际市场中的版权和服务肯定超过了现货市场计算的价值,然而对这种版权的数量和价值的记录很难得到。可以通过将当前贸易数据和版权支付统计相结合,促进人们对创意产品国际贸易理解上的进步。
将出口和进口的创意产品(原先按照区域和产品类别分类)整合成一致性数据将成为可能。在一个开拓性试验中,《报告》在国家贸易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对创意商品和服务进行了全球比较分析,国家贸易统计数据也是面向更加全面和透明的统计数据集合发展的起点。该实验提请人们注意创意经济的复杂性、异质性和多学科性等性质,指出在构思、分类和测度创意产业生产和贸易方面的困难,因此实际的贸易数字毫无疑问被低估并存在偏差,问题出在数据的收集集中方面。
正如之前提到的,创意经济物质方面的潜在重要性小于其非物质/权利方面,不幸的是,人们对非物质/权利方面所能掌握的信息甚少。而且,人们缺乏管理创意经济贸易有效模式的知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经对该领域做出了一些有效干预,但其目的是为了管理,因而注重于不同的变量。趋势分析表明,过去10年中,相比传统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创意商品和服务的贸易已显示出了空前的增长率。假如这种增长能在未来继续保持的话,发展中国家将有新的机会去增加全球创意产品贸易市场份额。
连接和信息通讯技术
如前所述,全球创意经济的主要动力来自于信息通讯技术的出现。当然,信息通讯技术也使得整个经济受益,但其对创意产业的作用尤为突出。信息通讯技术为创意内容提供了新的分配渠道;允许采用创新的企业家创业模式;增强了创意、文化、技术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信息通讯技术具有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尤其是通过提供给中小企业运用信息通讯技术的机会,使得它们拓宽客户基础并加强对国际供应链的参与。信息通讯技术可以撬动诸多创意产业中价值链之间的新联系,尤其是通过数字融合来实现。不过此时又出现了测度的问题,尤其是在评估互联网的普及和使用、电子商务的范围等方面。联合国的各个部门目前正在努力,通过国际合作以应付新技术的挑战,例如在编制标准化统计资料、在促进全球枢纽网络建设,以及为扩大对数字环境下的创意产业了解而支持创意经济博览会等方面。
面向创意经济的政策
创意经济跨领域的特性意味着创意产业的政策制定必须基于部际的协调。发展中国家政策制定者规划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可供使用的工具范围非常广泛。概况来说,为基础设施开发和能力建设而加强财政政策的运作、竞争性法律和知识产权制度等都是必须考虑的。具体来看,可以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绘制文化资产及创意产业的总目录;
中小型企业的业务发展和金融(例如小额融资);
版权立法和执行;
支持艺术家和艺术,包括直接的(财政手段)和间接的(鼓励私营部门支持)手段;
保护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
增加信息能力和实用知识;
国内和出口市场的发展;
推动旅游观光业发展;
教育、培训和技能开发;
产业支持(例如,通过投资激励、减税等手段)。
结论是:创意经济政策发展不能被局限于单个部门,而是需要横跨一系列部门的协调行动;虽然主要集中在城市,但农村地区也很重要;适当的发展范式是一个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衡量,即对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的共同考虑。只有通过采用上述范式的转换,才能充分认识到创意产业对发展中国家潜在贡献的宽度和深度。
国际背景
创意经济在一些国际决策领域也已成为焦点。其中所面临的挑战是创建一个积极的环境来优化创意经济转化为发展成果的潜能。此外,由于创意经济多方面和多学科的性质,各国政府可以受益于来自联合国系统的协同作用和专家知识,这有助于分析关键问题并协助制定政策。政策制定者需要意识到处理创意经济的一些微妙之处。例如在贸易方面,尽管应当指出《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具有内置的灵活性,发展中国家可以使用它来增强本国创意产业,但目前进行中的多边沟通在处理文化产品时一直面临困难,《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为创意经济相关主题的考虑提供了一些机会,但至今为止,诸如民间传说和传统知识等内容并未得到关注,国内和国际行动主要关注的无疑是版权领域,因此发展中国家创意部门要取得更进一步的发展,亟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版权制度,同时应执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发展议程。其他关于贸易扩大的措施也正在进行,例如增加南南贸易机会的发展就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南南合作特设局(UNDP)工作的一部分,国际贸易中心(ITC)也在为创意企业家提供便利的商机。
提高发展中国家创意行业的地位如今已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批准了《关于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这一公约特别提请人们注意: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创意产业在经济和文化赋权中发挥着一种源泉性的作用。应鼓励这些国家在这方面做出更加突出的政策决策。所有这些国际方面的努力应被视为千年发展目标框架内的相关措施,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了一整套战略目标,来自发展中国家创意产业的贡献是该目标的重要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