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_所有制论文

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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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对所有制问题的精辟论述,在理论上有重大突破,这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有极大的指导意义。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确立这一基本制度,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决定的,是对所有制问题上认识的深化,是思想解放的结果。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主体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邓小平同志讲过:“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不搞两极分化。

2.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公有制不等于国有制。我国所有制结构中,除了国有经济外,还有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人经济、私人资本经济、外国资本经济等,集体所有制经济即生产资料归劳动群众集体共同所有,包括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社区集体所有、联社集体所有、社团集体所有。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有重大意义。因为集体经济可以体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广泛地吸收城乡劳动者和社会的分散资金,增加国家财政税收,可以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人资本经济、外国资本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鼓励、引导,使其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可以满足人们多种多样的需要,可以增加就业,这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我国的所有制形式只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不能照抄别国的模式,也不能从对马克思主义著作中个别论断的教条式理解出发。马克思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3卷第323页)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是一种无商品、非市场的、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的社会。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进程,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在这样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尤其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因此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3.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我国在所有制问题上有过沉痛的经验教训,总认为所有制形式越公越好,因此出现了超阶段的冒进问题,对生产力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前夕召开的中共七大会议上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就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而在《对(论联合政府)的说明》这篇在六届七中全会上所作的内部讲话中,毛泽东进一步点明:“这个报告与《新民主主义论》不同的,是确定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是无害有益的”。在七大上的结论这篇内部讲话中,毛泽东又说“我们提倡的是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在中国,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还有用,还有它的生命力,“它的性质是帮助社会主义的”、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的”。

单一的所有制形式,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又指出“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份,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建国初期,私营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一半以上,私营商业的商品零售额占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85%左右,建国以后的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国有经济、私人资本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社经济都有了很大的发展。这说明,这个时期的所有制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

但是,毛泽东逐步改变了对新民主主义阶段的看法,在1952年9月的一次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他提出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变他在1949年3月七届三中全会期间提出的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大概需要二三十年的主张。1955年夏天,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改造进展太慢了,指责为“小脚女人”和“右倾社会主义”。

1958年实行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是超阶段在所有制关系上的结果,急于把个体经济和集体经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跑步向共产主义过渡。把原来的合作社合并为大公社,提高了公有化的程度,实行部分的供给制,推广“共产主义”的大食堂,吃饭不要钱。在大跃进和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中,也由于“左”倾错误,造成了在所有制关系上超越阶段的冒进问题,这种超越阶段的生产关系,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生活的提高。

针对所有制关系超越阶段而造成破坏生产力的情况,邓小平同志于1962年在谈到恢复农业生产问题时说,“农业本身的问题,现在看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看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取哪种形式,现 在看来,不论工业还是农业,非退一步不能前进。”(《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23页)1962年按照邓小平思想制定的农业“六十条”,从原来的人民公社统一核算退到以生产队(相当于初级社)为核算单位,从而使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4.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

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改革的序幕,全会公报中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吃‘左’的亏。第二,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2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据1978年的统计,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提供的占99%,其中国有,集体分别占56%和43%;非公有制经济占1%。。

1996年的国民生产总值为6.9万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为5.2万亿元,占76%,这说明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总量中仍占主体地位。这种所有制格局,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的提高。

5.几点基本认识

根据我国在所有制关系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基本认识:

——必须从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来决定这一阶段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有适合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才是唯一正确的所有制形式。

——当所有制结构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就必须及时地进行调整,调整所有制结构,是改革的重要任务,对超前生产关系退向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看起来是“退”,实际是为了进,因为它明显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历史的正确选择,是我国通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我国长期的任务。

——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实践证明,单一的所有制实现形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一切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实现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例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等等都可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道理很简单,因为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组织形式,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是社会主义所需要的。

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重要条件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不仅为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指明了方向,也对如何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为什么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1.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多样化是必然趋势

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有区别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所说的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原始公社、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公有制。公有制与私有制是相对立的。私有制包括非劳动者的私有制,如资本家所有;也包括劳动者的私有制,如个体劳动者所有。

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主要是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前提下的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企业根据资本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同一所有制在不同企业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可以采取同一种实现形式。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都可以采取独资、控股和参股的实现形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资本组织形式很单一,主要是独资方式,政府直接参与支配企业生产资料的活动。这种资本组织形式,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化,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只有采用多样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才能有力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传统的国有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有的国有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主要弊端是:

第一,国家所有制的主体是单一的,即资本所有权归国家。而资本的各种权力和职能都由国家一个主体承担进行,包括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分配权等各种权力关系都由一个主体执行。市场经济要求政企分开,企业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但这种国家直接占有、经营的占有方式,无法实行政企分开。而且所有者对企业的财产约束不力,使企业难以成为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国家不得不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资本的直接占有形式是条块分割的。中央由各部支配、使用,省市乃至地区、县里分别由其主管部门占有,市场经济要求资本和其他要素流动,并在流动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所有制在实现时被条条块块地分割,并且固定化而不能流动。把资本在条块中封闭起来,搞大而全、小而全,自成体系,万事不求人,造成重复生产和重复建设。

第三,资本远行是通运行政化的手段和方式进行的。市场经济要求资产收益最大化。传统国有制按照行政层次分配人、财、物,离不开行政隶属关系,不仅造成政企不分,而且是造成国有资本不能有效运转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种传统国有制形式在经济关系比较简单、社会化程度不高时能发挥其作用。但随着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社会化生产的发展,单一主体的资本组织方式远远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因此,改革传统国有制的资本组织形式,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多样化,是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重要条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

股份制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效资本组织形式

股份制是所有制的一种具体实现形式。由于它适合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因此世界各国都普遍采用了股份制这种资本组织形式。

1.马克思曾对股份制作过高度评价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谈到股份制的问题,其主要观点是:

——股份制加快了资本的积累能力和集中速度,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资本集中的效益。他曾经说过:“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3—494页)由于股份公司的成立,“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

——股份制优化了资本的所有制关系,产生了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资本所有制结构。促进了资本经营者队伍的形式。马克思指出由于股份公司的成立,“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3-494页),这样就可以使资本与经营资本的专家实现有效的结合,使资本的运行掌握在善于管理的经营者手中,从而可以提高资本的收益。

——股份制为人类社会从私人占有制向社会共同占有制的转变提供了新的途径,股份制的发展,“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财产的扬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6页)。

2.股份制既不姓“资”,也不姓“社”。

马克思对股份制的论述说明,股份制既不姓“资”,也不姓“社”,但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这个问题争论不休,有人认为:用股份制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以达到私有化的目的。邓小平同志在视察深圳、珠海时指出,证券、股市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姓“资”还是姓“社”,判断的标准,应说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式。我在1992年6月主编了一本《中国股份制理论与实践》,并在我写的前言中有这样一段话:“股份制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理论界争论了好几年,似乎这问题已解决,但从实际情况看,仍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但从实际情况看,仍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有的人部是习惯于将它与资本主义社会联系在一起,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不错,股份制这种财产和经济组织形式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为资本主义社会所运用。但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商品经济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经济,也就存在着股份制运用和发展的条件。换句话说,股份制同样可以用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3.股份制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革虽然时间不长,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和规范完善。但它的好处已很明显,主要有:

一是有利于筹集资金,把分散的个别资本集中为巨额的社会资本,有利于把居民手中的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发展资金,并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已经好几年了。现在已有一万多家股份公司,其中700多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流通值达5000多亿元,为1996年GDP的7.37%;证券从业人员10万多名,开户股民达3100万户,目前有38家企业在境外上市,境内上市B股企业达97家,两项共筹集外资130亿美元,有效地支持了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是有利于政企分开,实行两权分离。由于股份制企业不是单一的国家所有制,这就使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失去了依据。许多新建的企业采取了国家控股,企业参股和个人入股的形式,各种所有制资本共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经济上处于平等地位。股份制企业使企业具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独立地运用和经营由所有者投资形成的资本,促进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三是有利于强化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股份制企业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和国家政策规范下,在股东、股民和社会的监督下,直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自求生存和发展。实行股份制后,股东的收益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直接挂钩,直接受市场经济规律支配,因而使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活动,加强自我约束,追求资产的增值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四是股份制有利于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条块分割,部门林立,重复建设、重复投资,严重束缚了经济的发展,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例如金陵石化、扬子石化、仪征化纤和南化集团四家企业,虽然同处于一个地域,而且互供产品,但是因为这些企业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难以实行协作和联合,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股份制的形式,组建成了石化产业集团公司。股份制是我国企业集团发展的基本出路。通过股份制构造企业集团,才能实现生产要素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流动和重组,才能冲破条块分割,实现政企、政资分开,使企业集团的经营机制得到根本的转变。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对股份制作出了科学的结论。他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我们应当按照十五大作出的科学结论,积极推进和规范企业股份制改革,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江泽民同志对这样一种改革中的新事物作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股份合作制是劳动群众的伟大创造

股份合作经济是我国农村80年代“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物。当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对原村或集体资产和企业进行产权界定,折股到劳(人)后形成的社区性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在乡村集体企业内部作股,或者在个体、家庭企业以及联合、合伙企业基础上合股共营形成的股份合作企业。1984年山东周村区的长行村,将原生产队的集体财产折股到劳,实行股份合作。这样,既满足了农民对集体财产再分配的要求,又保全了集体财产的完整性。与此相类似的合作经济组织,还有广东南海的村级农业发展公司、福建三明的村级林业股东会和浙江温州的乡村股份合作制总厂等等。1987年成立的安徽阜阳振华股份公司,是比较典型的职工全员持股共同经营的股份合作企业。80年代末温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谈话后,农村股份合作制在全国农村普遍推广。通过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清晰了产权,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

在乡镇企业绩效明显改善的示范效应下,全国各地在推进国有小企业的改革中,比较集中地采用了股份合作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现在推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在农村有300多万个,在城市有16万个。

2.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股份合作制尤其要提倡和鼓励

在改革过程中,对股份合作制的性质一直存在着姓“公”姓“私”的争论。有人认为,实行股份合作制,把企业中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出售给职工,导致国有资本的流失,是私有化,记得1995年4月山东省的领导邀请我去对他们的省、厅级以上干部讲一下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在会上,有的同志当场提出:股份合作制到底是姓“公”还是姓“私”?我当场回答说:“股份合作制应该姓公,而不姓私”。从该省诸城市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效果看是好的:使企业提高了效益,减少了亏损,增加了利税;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程度,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企分开,也使地方增加了财政收人,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把原来的国有小企业改制为集体企业,仍然是公有制,其实践证明是符合小平同志提倡的“三个有利于”原则的。

1992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提到国有小企业改革时指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实现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可能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出售企业和股权的收人,由国家转投于急需发展的产业.”“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今年,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股份合作制对小企业的改组改造和转换机制都有好处。

股份合作制的主要特征:一是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股份合作制是企业制度创新,它不同于股份制和合伙制。劳动者的劳动联合是基础,职工是劳动者,也是出资人,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行民主管理.股份制的基础是资本联合,也有一些企业有内部职工持股,但主要是股权式合资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合作制的基础是劳动联合,也有少量的资本联合。股份合作制兼有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优点。二是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一方面按劳动贡献取得工资报酬,另一方面取得按股分红,是分配制度的创新,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股份合作制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将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目前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实际状况, 是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3.实行“劳者有其股”,确立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

在民主革命时期,我国农村经过上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在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在股份制企业,职工通过法定程度投资入股,使职工既成为劳动者,又是持股者,实现了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与企业财富所有者的身份的同一,使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创造了不少奇迹。

推行股份合作制而全国闻名的山东省诸城市,在改革前曾对300 多国有企业青年人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提问的题目是:“如果看见企业里有人偷东西,你怎么办?”供选择的答案有3个:(1)“装作没看见”:(2)“他偷我也偷”;(3)“与他作斗争”。问卷回答的结果;220名青工选择了“装作没看见”;67个选择了“他偷我也偷”; 只有13人选择了“与他作斗争”。

我们常说“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但“主人”为什么要偷自己家的东西?为什么选择“与他作斗争”的只占4%多一点?一个重要原因是,原来的所有制实现形式,未能使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因而不能充分地发挥主人的作用。经过改为股份合作制后,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财产的关切程度。有一天,有个企业的领导班子开会,研究要举行一个仪式,给到会的领导赠送什么样的礼品。正巧有一个青年电工在会议室里修电灯,他从折叠梯上跳下来,质问:“你们在研究什么?花我们大伙儿的钱给领导送礼,请示过董事会没有?”企业的领导不得不马上认错:“不送了,不送了!”今年5月我到浙江义乌市开会时,金华的一位领导同志告诉我这样一个故事金华有个纺织厂一直亏损,其中一个原因成本太高,白天生产比晚上生产每度电要贵6角。为了降低成本,厂长曾动员职工在晚上生产,但职工都不同意,列举了不少理由,后来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职工主动要求改为晚上生产,从而使企业扭亏为盈。上海有一个厂原计划由外来装修队装修工厂大门,改为股份合作制后,职工群策群力,把外包改为职工自己动手装修,节省了十多万元。

有人担心把企业中的国家资产或集体资产出售给职工后,国有资产流失了,私有化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原来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经过评估,由职工购买,国家得到的是货币,只是资产形态变化,而不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实行“劳者有其股”,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是一种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型集体经济,不是私有化。这样一种由劳动群众创造的所有制实现形式,符合马克思曾经设想的“重建个人占有制”。马克思说过:“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所有制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我们过去经常说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通过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这样的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把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协调起来,从而才能彻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实行“劳者有其股”,落实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所有者地位,使劳动者与企业利益结为一体,使劳动者成为企业财产的主人,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无产阶级在革命成功后不能永远是无产者,而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转变为有产的共同富裕的劳动阶级,广大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共同富裕起来后,不仅真正成为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的主导力量,而且是实现长治久安的基础。

实现“劳者有其股”不仅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而且有可能,也有条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的金融资产迅速增长,劳动者本人需要拓展投资渠道,成为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知识、智力和信息等的投入越来越多,强化了人力或劳动力资本、技术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劳动者在壮大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中作出的贡献,除了取得劳动报酬外,还应按股取得资本的报酬。公有制的本质是劳动者的联合体,实行“按股分红”,确立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所有者的地位,使劳动者的发展与公有制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1.“大一统”的所有制结构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几乎履盖了全社会,形成了“大一统”的所有制结构。

我国国有企业近30万个,分布于所有工商业领域,据有关部门统计,国有工商企业的总资产约96000多亿元,负债约58000多亿元,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资本只有3万多亿元,平均每个国有企业只拥有1000万元左右。国有经济的战线过长,势必造成国有企业规模小而分散,以汽车工业为例,我国有100多家整车厂,600多家改装厂,2000多家零部件厂,但汽车年产量只有100多万辆,还不到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年产量的1/5,我国500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还不及美国500家大企业的前3家,国有经济战线太长,摊子太大,自身难以解决负债过重、冗员过多和企业办社会的历史性和体制性欠账问题,同时,由于缺乏财力,国有企业的技术开发投入不足,造成企业技术落后,设备和产品老化,严重地削弱了竞争能力。

2.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缩短国有经济战线,会不会影响社会主义的性质?问答是不会的,因为缩短战线是为了加强重点,为了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和素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证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是很正确的。公有制不等于国有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是以国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没有高低之分,集体经济也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更广泛的形式。所以说,并非国有经济越多越好,比重越高越好,要打破把国有经济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主义性质的观念,事实上国家管不了,也管不好如此庞大的国有企业,政府要保持庞大的管理队伍,精简机构便成为一句空话。同时也影响了其他所有制经济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经济体制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有经济不适应新体制的矛盾日益突出。

3.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国家和集体控股,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上海市25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占全市国有资产总量的80%。平均每100元资本金中,59元是国有资本,41元是包括海外在内的社会资本,这就是说,国家以59%的资本调动支配了41%的社会资本,安徽美菱集团公司国有经济控股33%,实际上3.8亿元的国有资本支配推动了20多亿元的社会资本,从而壮大了国有经济的实力,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繁荣,必将推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4.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通过破产兼并、扩股融资。债务重组与企业重组、集股变现等资本市场运作,将国有资源从效益差的领域或国有经济不应进入的领域中抽出来,集中到国有经济应该而且可以加强的领域,如基础型、战略型、特殊型的产业,提高国有资本的整体素质。经过国有经济战略性的改组,所有制结构优化了,多种所有制发展了,虽然国有企业在数量上会有所减少,国有经济的比重会有所降低,但整体质量和素质会大大提高,竞争力也会得到提高,从而更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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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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