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资本市场财务报告政策及其选择_财务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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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资本市场的出现已引起世界各地投资者的广泛兴趣。为了能在新兴资本市场获得高额回报,投资者必须获得连续而可靠的信息以及评价各种投资决策的标准。与新兴资本市场相关联的财务报告政策及其选择问题也就为人们所重视,并成为当前研究的一个热门课题。为提高新兴资本市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有必要研究新兴资本市场的财务报告政策,并根据各国实际情况提出选择策略。

一、财务报告信息的披露政策

众多的新兴资本市场,如亚洲地区的中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宾、伊朗、约旦、也门,非洲地区的埃及、南非、肯尼亚等,欧洲地区的匈牙利、波兰、土耳其,拉丁美洲的巴西、巴拿马、墨西哥,由于各自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差异,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也存在着差异,因此也就不可能以通用形式去披露投资者最感兴趣的综合信息。但是,考虑到各国财务报告基本信息披露的可取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各国政府、监管部门仍可通过披露基本的财务信息去评价别国的财务报告政策,并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选择自愿披露政策或强制披露政策。

1.自愿披露政策论 根据新兴资本市场的特点,财务报告最恰当的披露方式应由企业根据自身特定的环境考虑信息披露的程度。因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降低交易的信息成本,在竞争中处于优势,企业就会根据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的信息需求自愿披露相关的信息。根据有关研究表明,企业一旦进入竞争性金融市场,其自愿披露公司信息的程度就会大大提高。此时,政府监管部门只需着力建立一套激励机制,例如采用税收和其它财政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企业在股票交易中列报有关财务信息,而不需要用众多的披露规范来约束其披露方式。

2.强制披露政策论 由于提供财务信息的潜在市场存在缺陷,所以建立相应的强制披露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有时,一种财务信息很可能对公众决策非常重要,而在缺乏强制规范的情况下,却不能全面披露;而没有相应的信息披露,潜在投资者会认为此项目特定投资者的利益已被操纵,因而不愿投资。在不公正的证券市场上,信息不对称便是一个明证。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新兴资本市场上,公司有隐藏秘密且缺乏透明度的文化传统,在集体主义传统气氛浓厚的社会,包括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有人认为“内部”重于“外部”,这种文化传统认为,公司信息只应让公司内部人员使用。在此文化背景下,公司信息外部使用者在获取信息方面便受到种种限制。另一方面,大部分大型企业受控于某些财团,相互持有股权和连锁董事会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十分流行,而这种企业性质反过来又增强了这种文化传统。此外,对财务信息产生强烈需求的因素在新兴资本市场所在国中也有弱化之势。国内投资群力量不够强大,这也使要求公司披露信息的压力相应减弱。新兴资本市场所在国的信息中介组织、投资分析人士、证券商等,与发达国家的同行相比经验不足。为此,政府监管部门选择强制披露政策乃十分必要。

在实际工作中,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是密切相关的,针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理应选择相应的政策。作为证券监管部门可以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强制性披露是必要的,但强制性披露财务信息必须确保这些法规是增强而非窒息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其理由是,首先,出台大量强制性要求并不一定会增加公众所需的信息量。因为强制性与自愿性披露是互补的,强制性披露要求下的信息所产生的作用会因自愿性披露信息的减少而被抵消。其次,会计政策的选择仅代表企业的行为。强制性披露的结果必然会冲销潜在的重要信息来源,使企业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处于被动或一厢情愿的境地。最后,在以全球化为特征的经济环境中,若市场对于增长的资本来说是有竞争性的话,监管部门就应降低强制性披露的要求。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为鼓励国外组织进入国内证券市场,对投资者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所降低,因为有些投资者不愿披露其真正的投资动向以及股票的交易情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选择的信息披露政策能很好地保护国际、国内证券投资者,并避免了由于规定过严而提高交易成本、损害市场流动性的弊端的产生。反之,一昧强调“自愿”的政策也并不能完全适合新兴资本市场,因为传统的文化背景将会阻止全面披露信息的来源。因此,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方式上,一方面,政府应以积极的姿态逐一规定信息列报的最低限度,当然这些规定根本不必象英、美等发达资本市场那样繁杂而广泛,但应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的文化背景披露足以使投资者作出正确决策的财务报告信息。另一方面,政府理应建立一套激励机制,在规定信息列报的基础上适当选择“不干涉主义”政策,促使企业财务报告信息实行在某种程度上的全面披露。

二、财务报告法规实施的力度

在新兴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表现为现存的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如企业合并、投资、外币交易、衍生金融工具等项目,相关准则的不完善或缺乏使得财务记录不明晰,有时甚至会误导财务报表信息的披露;另一方面,在很多新兴资本市场上,即使存在充足的财务报告准则,其实施力度也存在一些问题。究其原因,其一,政府对资本市场发展的基本态度及各国间会计报表种类、格式存在差异。在一些国家,政府政策优先考虑资本市场发展,而在另一些国家,国家直接控制企业的拨款,从而影响资本市场的发展。其二,若无指定政府机构负责制定证券市场法规(这些政府机构的作用类似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包括规范证券发行规则、批准特殊证券上市、规定资本市场发展的方向等),财务报告法规的实施力度则难以增强。其三,会计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法规实施力度。合格会计师匮乏的国家一般较难制定出较好的证券政策和强有力的实施法规。其四,在新兴资本市场上,合格审计人员的缺乏限制了对市场的监督力度。这是由于在新兴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大量吸引外资,对审计服务的需求骤增,从而使审计人员急骤增加,而迅速增加的审计人员未能按规定接受专业教育培训。

从上可见,一旦财务报告法规实施力度不够,再严谨的准则也等于一纸空文。实施力度的欠缺使法规实施机构力量薄弱;反之,由于政府支持不力或缺乏组织性,会计和审计的职业威望就会大大减弱,进入会计审计领域的人数、质量就难以保证。但日本是个例外,其会计、审计人员比重在发达国家中是最低的,而日本金融体系中的银行财务体系却非常健全,它控制着整个国家的金融市场。而且,相对于其它发达的金融中心而言,东京证券交易所严格限制外国资本的流入。因此,政策制定者若要在长期内解决财务报告法规实施不力的问题,则必须注意以上四个方面。

新兴资本市场法规制定者面临的另一个政策性难题是,在多大程度上让私人组织可以参与财务报告法规的制订和实施。在一些新兴资本市场上,财务报告法规大多由政府制订,即政府主导型。如我国就是通过立法加以制定,披露强制性较为明显,这些法规要求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标准化。而在另一些新兴资本市场,如马来西亚、尼日利亚等国,私营单位的自我规定是受鼓励的,而且在制定私营企业财务报告准则中担当重要角色,即私营主导型。其结果是,各行其是,严重地影响了法规实施的力度。由政府立法强制规定会计要求的一致性,有助于监管部门监督企业执行情况,而且这种高度的统一性并不要求专业能力很高的会计人员,这对于缺乏专业会计人员的新兴资本市场来说是有利的;反之,由政府严格控制的统一性制度会阻碍反应灵敏的财务报告系统的发展,并忽略个别企业的特殊情况。因此,在国家给予私营单位,特别是给会计人员较多的权利时,就能较迅速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形成较为规范的财务报告体系,从而加强会计法规实施的力度。

综上所述,对财务报告法规实施的力度,在新兴资本市场发展的前期,应着力于政府主导型。政府一旦选择这一政策,就能在最大程度上利用短缺的会计人才,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帮助企业提供适度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使政府制定的财务报告规定有效地得以实施。但是,当新兴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已拥有一大批专业能力很强的会计师时,政府、监管部门应让证券交易所、会计专业团体这类组织在法规制定和实施中起到更积极的作用。这时,政府、监管部门只需起到支持和监督的作用,如监控私人组织行为、对违规者施以可信而又谨慎的处罚等,总之,政府应着力选择私人主导型的政策。

三、会计准则的协调

会计准则的协调,是指在众多新兴资本市场所在国,实施统一的会计准则在实践中有一定的难度,而只需在一定程度上协调适应,无需全面统一。这一政策对于刚从国家主导型过渡到市场经济的国家尤为重要。究竟什么是最合适的会计报告体系,从照搬发达国家的法规到自建适合自身特定环境的会计体系,有着不同的选择。若要考虑会计协调,则必须分析地区化会计体系与全球化会计体系之间的区别。

一方面,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使地理位置相近的国家经济越来越相互依存。地区性组织,如欧盟、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已成为全球投资与商务的稳定参与者,地区经济一体化,必然使财务报告系统地区化。在此情形下,地区会计协调代表了这些国家的政策选择,地域相近的国家拥有相似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会计协调一致性反过来又增加了地区一体化进程。

另一方面,在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对于一国经济的发展或寻求外来资本来说,转换财务报表系统的压力来自于各国会计系统的不一致性。在新兴资本市场中,会计计量、评价存在着巨大差异(见下表),各国投资者只对其偏爱的会计制度发生兴趣,在这一环境下,全球性会计协调代表了新兴资本市场所在国的政策选择。而国际会计准则是面向全球性会计协调的基础,对于没有力量发展自己的会计准则或希望拥有“全球接受的会计准则”的国家,国际会计准则是可依赖的会计准则。但这并不等于承认所有的国际会计准则均适合新兴资本市场的需要。正是由于个别国际会计准则不适合新兴资本市场的需要,因而对于新兴资本市场,采用会计协调政策并非毫无风险,主要风险是上述有些准则不一定适合新兴资本市场,尤其是新兴资本市场会由于投资者不理解这些准则而变得没有竞争力,最终导致抑制资本市场发展的后果。因此,对于会计协调政策,本文认为:新兴资本市场不应把会计协调一致化看成是一种义务,必须走全球统一的道路。相反,会计协调化应取决于各国业已存在或计划的经济联系以及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首先应考虑经济一体化国家或地区的会计一致性,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全球一体化,同时保持会计法规政策的连续性,从而促进新兴资本市场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附表:有关国家新兴资本市场的披露要求

国别阿根廷 巴西 德国 印度 韩国 马来西亚 中国

1.季度财务报告*

2.会计政策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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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财务报表 * * *

4.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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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股收益 * ** * *

6.分部信息** *

7.通货膨胀调整帐户 **

8.关联方信息* ** * *

9.非常项目 ** ** *

10.停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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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期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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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预期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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